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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建设项目(二期)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版)
长春众创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1月
目 录
4.3.4 运营期噪声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 68 -
4.3.5 运营期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分析与处置措施 - 69 -
4.3.6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及“三本帐”核算 - 71 -
6.6.4 风险物质向环境转移的途径及影响分析 - 124 -
8.1.2 集中供热替代分散小锅炉供热产生的环境效益 - 152 -
附图:
1、图1-1 北湖科技开发区分区规划图.
2、图1-2 长春新区奋进乡土地利用规划图
3、图1-3 供热规划图
4、图2-1 项目址在长春市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上的位置
5、图 2-2 项目址在长春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图上的位置
6、图2-3 大气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点分布图
7、图4-1 项目地理位置及地表水监测点位布设图
8、图4-2 项目相对地理位置及其周边环境关系
9、图4-3 项目周边环境关系及噪声监测点位布设图
10、图4-4 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11、图5-3 项目区域水文地质图
附件:
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表
2、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3、市建委项目批复意见
4、供热建设经营协议
5、煤质检测报告
6、炉渣处置协议
7、一期项目环评批复
8、一期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9、一期项目排污许可证
10、企业营业执照
根据《嘉润热力特许经营权区域范围图示》(2013-2020年)中规划热源以集中供热锅炉房为主,2020年区域内供热面积将已达到约500万m2。
随着长春市城区不断发展扩大,长春市周边企业不断扩大,区域内企业不断新增,各种科技、装备产业园区的壮大,使得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的供热面积大幅增加。根据《嘉润热力特许经营权区域范围图示》(2013-2020年)供热规划,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供热分区内共110.8万m2建筑面积找不到替代热源。缓解供热量的供需矛盾、改善开发区各企业的供暖状况,已成为目前迫在眉睫急需解决的问题。特别是集中供热工程的不配套,影响了投资开发商的积极性。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现有2台70MW热水锅炉,于2017年建成,目前供热面积约为175.3万m2。近期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长春市国家级开发区集中供气供热的问题正在有序推进,经过多次协调和探讨、完善和调整了《长春市供热专项规划修编(2013-2020)》,明确指出积极开发多种能源供热用以保障开发区供热需求。其中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规划采用区域锅炉房供热,扩建1座区域锅炉房以满足规划发展供热需求。项目本期建设的热源即为规划中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的集中供热锅炉房中的一部分,建设后将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供热区域内所有用户进行供热,并补充热负荷缺口。
根据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及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1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的规定,本项目属“三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2.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中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65吨/小时(不含〕以上”,拟建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于 2020年7月委托长春众创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接受委托后,长春众创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工程场址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详尽的实地勘查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
在评价工作阶段,长春众创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同建设单位多次就项目建设内容及特点进行了沟通,根据周边区域状况制定了项目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方案,并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材料在公司网站(http://jljrrljtyx.cn.gongxuku.com),公示期 10 天;在环评报告书初稿完成后,于2021年1月6日在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jljrrljtyx.cn.gongxuku.com)上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示,期间在《长春市晚报》连续2次刊登项目信息公告。
在完成上述工作后,环评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并结合产业政策、项目污染特点、环境质量现状、环境影响预测等材料编制完成了《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本)》。
在本《报告书》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得到了长春市、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及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深表谢意!
1、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规定的鼓励类中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11、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因此,该项目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3.1.1 区域规划符合性
项目建设点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中科大街以西、航空街以南区域的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院内。
根据北湖科技开发区分区规划及长春新区奋进乡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区域为公用事业供热用地(详见图1-1及图1-2所示),故项目符合区域规划要求。
1.3.1.2 区域供热规划
《长春市供热专项规划修编》(2013-2020)明确指出积极开发多种能源供热用以保
障开发区供热需求,其中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规划采用区域锅炉房供热,扩建1座区域
锅炉房以满足规划发展供热需求。
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即为依据《长春市供热专项规划》及《嘉润热力特许经营权区域范围图示》(2013-2020年)(详见图1-3所示)所设立的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区域供热锅炉房,该供热锅炉房预期总容量为420MW,目前装机为140MW(2ⅹ70MW)。
根据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要求,提早谋划并实施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二期工程扩建项目,有效满足区域锅炉房供热规划区域未来城市发展建设需要(详见附件: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本项目的批复)。项目本期新增2台116MW热水锅炉,为规划中高新二厂的集中供热锅炉房中的一部分,本项目建成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供热锅炉房总容量将达到372MW,并补充热负荷缺口。
故本项目建设符合区域供热规划要求。
1、项目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相符性
(1)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根据国务院国发[2010]46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我国国土空间分为以下主体功能区:按开发形式,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按开发内容,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厂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按层级,分为国家和省级两个层面。
本项目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为优先开发区域。不属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符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
(2)吉林省主体功能区划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主体功能区划的通知(吉政发[2013]13号)》和《吉林省主体功能区划》,本项目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属于长吉图经济区重点开发区域,项目建设符合吉林省主体功能区划。
吉林省重点开发区域名录(摘录)见表 1-1。
表1-1 吉林省重点开发区域名录(摘录)
重点开发区域 |
范围 |
辖区面积(km2) |
比重(% |
|
长吉图经济区 (国家级) |
长春市朝阳区、宽城区、二道区、南关区、绿园区,吉林市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延吉,龙井, 图们,珲春,松原市宁江区 |
21613.66 |
11.31 |
|
其他重点开发的城镇()区域、市城区 |
双阳区城区、奢岭、山河、双营…… |
2、与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
(1)《吉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吉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第三章第一节 分源施策改善空气质量:“加强煤烟型污染治理。全面启动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实施燃煤小锅炉撤并改造,快推进燃煤小锅炉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步伐,建设热电联产机组或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工业园区内建设集中热源,全部淘汰热网覆盖范围内现有分散式燃煤锅炉。”专栏1 清洁空气工程/三、燃煤锅炉治理工程/3.燃煤小锅炉撤并工程“建设热电联产机组或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提高城市热网覆盖率,逐步对现存供热小锅炉实施撤并改造......。”
本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装机方案为2×116MW 热水锅炉,为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故本项目符合《吉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2)环境保护规划与环境功能区划
从厂址区域主导风向看,热源厂处于长春市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热源厂烟气污染物扩散的主要区域较密集人员居住区较少,通过预测,烟气污染物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不会带来较大的影响,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与《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 年)》相符性
国家十部委联合下发的〔2017〕2100号《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
年)》:“清洁取暖是指利用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太阳能、工业余热、清洁化燃煤(超低排放)、核能等清洁化能源,通过高效用能系统实现低排放、低能耗的取暖方式,包含以降低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为目标的取暖全过程,涉及清洁热源、高效输配管网(热网)、节能建筑(热用户)等环节”。规划中“三、推进策略/(一)因地制宜选择供暖热源/5.清洁燃煤集中供暖/专栏13.清洁燃煤集中供暖发展路线及适用条件/大型燃煤锅炉(房):适合作为集中供热的调峰热源,与热电联产机组联合运行。在大热网覆盖不到、供热面积有限的区域(如小型县城、中心镇、工矿区等),也可作为基础热源。重点提升燃煤锅炉环保水平,逐步淘汰环保水平落后、能耗高的层燃型锅炉。”
本项目为建设2台116MW(165蒸吨)热水锅炉及其烟气净化系统,锅炉烟气净化
采用除尘效率≥99.8%的布袋除尘器、氧化镁法炉外脱硫塔脱硫、SNCR+SCR烟气脱硝等工艺技术进行净化,有着较高的环保水平,属大型燃煤锅炉(房)集中供热项目;故项目符合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相关环境管理及《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 年)》中清洁燃煤集中供暖发展路线要求。
3、与相关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符合性
(1)与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
国发〔2013〕37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中指出:“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八)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要求:“加强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本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装机方案为2×116MW 热水锅炉,项目址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该项目建成后,产生的“三废”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进行净化处理,烟气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湿法脱硫”除尘系统处理、氮氧化物通过SNCR+SCR消减、SO2采用氧化镁湿法脱硫净化,确保满足排放要求。故项目与国发〔2013〕37号及发改能源[2014]506号相符。
(2)与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
国发〔2015〕17号《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
本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项目运行过程中排放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故本项目于国发〔2015〕17号相符。
(3)与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
国发〔2016〕31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锅炉灰渣、收尘灰等。其中锅炉灰渣作下游厂家生产原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收运处置。
故本项目与国发〔2016〕31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相符。
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具体见表 1-2。
表 1-2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判定结果
内容 |
符合性分析 |
判定结果 |
生态保护红线 |
吉林省生态保护红线尚未划定。项目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不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
符合要求 |
资源利用上线 |
本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项目消耗主要能源为煤炭、水、电资源,其中水、电均由市政供给,煤炭由企业在市场上自行采购提供,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
符合要求 |
环境质量底线 |
2019年,长春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306天,优良率达83.8%,三级轻度污染以上天数59 天,其中出现5天五级重度污染以上天气。与去年相比,优良天数减少16天,优良天数比例下降了6.6个百分点。除细颗粒物(PM2.5)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年平均二级标准的要求。
|
项目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湿法脱硫”除尘系统处理、氮氧化物通过SNCR+SCR技术消减、SO2采用氧化镁湿法脱硫净化处置,处理后排放的锅炉燃煤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并达到《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中“重点区域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超低排放要求”,经预测项目对大气环境影响较为有限。 项目不取用地下水,排水进入市政管网,在做好防渗的前提下,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噪声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综合来看,环境质量基本符合要求。 |
负面清单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发改委令 29号),项目为鼓励类中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11、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为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 本项目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用地为城市公用设施用地,项目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 |
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符合产业政策;
|
1、项目与国家、地方产业政策、规划相符性问题;
2、拟建项目属于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生产中重点关注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等环境要素的污染及治理情况。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燃煤锅炉产生的烟气污染SO2、NOX烟尘等污染因子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高空排放;拟建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循环冷却水排污、软水装置尾排水、车间及设备保洁污水、生活污水等,循环冷却系统排污、车间及设备保洁污水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城市污水管网汇入长春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要求后排入伊通河河;固废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3、排污总量的问题,项目属于高能耗企业,其排放废气中各项因子的总量或者考核指标的落实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锅炉烟气大气污染物SO2、NOX、烟尘的下风向预测浓度值均低于浓度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等废气其下风向预测浓度也小于地面浓度标准限值,且根据评价区的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较好。因此,项目正常情况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循环冷却水排污、软水装置尾排水、车间及设备保洁污水、生活污水等,循环冷却系统排污、车间及设备保洁污水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城市污水管网汇入长春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要求后排入伊通河;对周围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在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可以有效地防止建设工程对厂区附近地下水造成污染,项目运营对周围地下水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投产后,通过对厂界进行厂界绿化,合理布置噪声设备,使产噪设备尽量远离厂界等措施,各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锅炉灰渣及裹胁其中脱硫盐、生活垃圾。锅炉灰渣及裹胁其中脱硫盐属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提供给相关企业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采取以上处理措施后的固废物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符合行业规范条件;选址符合长春高新北区规划要求,不涉及环境敏感区,选址可行;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均基本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该项目采取的生产工艺为国内先进的工艺,在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本评价确定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情况下,各类均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后,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体、声环境、地下水体及土壤质量可控制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内,对环境影响较小;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建设单位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建设项目(二期)的建设是可行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环境防治法》(2019 年1月1日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2016年7月2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
12、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
1、HJ2.1—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2、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3、HJ2.3—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
4、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5、HJ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6、HJ169-20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7、HJ964-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
8、HJ/T393-2007《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
9、DL/T5196-2004《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设计技术规程》;
10、HJ/T179-2005《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石灰石石灰-石膏法》;
11、HJ562-2010《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
12、HJ563-2010《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
13、HJ884-2018《污染源远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
14、HJ991-2018《污染源远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
15、GB/T15190-2014《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16、《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年43号);
17、《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18、《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
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
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
1、《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00】38号);
2、国务院国发〔2013〕37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年9月12日);
3、国务院国发〔2015〕17号《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4月2日);
4、国务院国发〔2016〕31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5月28日);
5、国务院国发〔2018〕22号《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6.27);
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家环保局【2001】19号文);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1号,2018.4.28);
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
9、《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48号,2018年10月16日);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13】103号);
11、环发[2014]197号《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12、环境保护部环办【2014】30号《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
13、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2年7月13日);
14、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98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12年8月7日;
15、环境保护部环发[2014]197 号《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6、环境保护部环办环评[2017]84号《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
17、环境保护部环发[2003]60 号《关于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若干意见》;
18、环发[2009]130 号《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19、环保部 [2017]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
20、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1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第 9 号令,2019 年 9 月 20 日);
2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23、发展改革委令 2013 年第 19 号《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24、国家十部委联合下发 发改能源〔2017〕2100号《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 年)》(2017.12.5)。
1、吉政发[2013]1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2、《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1年1月修改施行);
3、《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07月01日);
4、吉政发[2013]31《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3.12.24);
5、吉政办发[2015]72《吉林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12.29);
6、吉政发〔2016〕22号《吉林省洁净水体行动计划(2016-2020年)》(2016.5.23);
7、吉政发〔2016〕23号《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2020年)》(2016.5.23)
8、吉政发〔2016〕40号《吉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2016.11.28);
9、吉政[2018]15号《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10、DB22/388—2004《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
11、长府办发[2017]23号《长春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2、长府发[2016]14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13、长府发[2016]18号《长春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清洁水体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14、长府发[2017]5 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15、长府办发[2018]40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
16、长府办发[2018]41 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规划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
17、《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治空气污染的通知》(长府通告[2005]12号);
18、《长春市人们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长府通告〔2017〕5号);
19、《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2017年修订)》;
20、《长春市供热专项规划修编(2013-2020)》;
21、《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分区规划(2018~2030)》;
22、《长春新区奋进乡土地利用规划(2011~2020)》。
1、《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备案表》,编号: ;
2、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编制的《长春高新北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5月);
3、长春市环境保护局长环建[2015]20号《关于长春高新北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5年6月3日);
4、长春市北华电力科技设计有限公司及吉林省北华电力科技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嘉润热力热源厂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0年 06月);
5、《长春高新北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6、现有工程排污许可证及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通过调查掌握本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工程特点及其污染特征,分析论述本项目所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的先进性、可行性、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可靠性和建成投产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当地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制定进一步防治污染的对策措施,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给出项目建设可行性的明确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环保措施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达到如下目的:
1、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工程建设的可行性,并对本工程的总图布置的合理性进行分析,为工程的布局提供必要的环保方面的科学依据。
2、通过对建设项目周边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环境的调查研究,针对本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营运各阶段,预测对环境的影响,提出相应的优化环境和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
3、将环境保护措施、建议和评价结论反馈于工程设计与施工,为优化工程设计提供科学依据,以减少或减缓由于工程建设而导致的对周围环境的负面影响。
4、为该建设项目的施工期、营运期的环境管理,以及周边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及环境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遵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保法规和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和成果,结合建设项目与当地的自然环境特征,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努力做到评价结论正确,污染防治措施具体可行,使评价结果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优化环保设计提供依据和指导。
突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预防作用,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遵循以下原则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依法评价
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
2、科学评价
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3、突出重点
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
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有:
(1)施工期场地平整、建材运输、施工作业产生的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以及施工设备、运输车连排放的尾气、噪声对大气;
(2)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对伊通河地表水体的影响;
(3)项目运营期锅炉烟气污染物对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
(4)项目运营期各种设备噪声对厂区周边声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5)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燃煤灰渣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识别
施工期环境影响识别详见表2-1。
表2-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识别
环境要素 |
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 |
主要影响因素 |
环境空气 |
土方开挖、场地平整、建材运输、存放和使用 |
扬尘 |
燃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排放 |
SO2、NOX、HC等 |
|
水环境 |
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 |
COD、BOD、SS、氨氮等 |
声环境 |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噪声 |
施工噪声 |
固体废物 |
施工作业、施工人员 |
施工垃圾、生活垃圾 |
2、运营期环境影响识别
运营期环境影响识别详见表2-2。
表2-2 运营期环境影响识别
环境要素 |
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 |
主要影响因素 |
环境空气 |
锅炉运行 |
粉尘、烟尘、SO2、NO2、Hg、氨 |
水环境 |
生产和工作人员等产生的各类污水 |
PH、COD、BOD5、SS、氨氮 |
声环境 |
破碎机、锅炉本体、泵类、风机、空压机等 |
各类机械噪声 |
固体废物 |
生产及工作人员 |
燃煤灰渣及生活垃圾 |
3、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对项目工程情况的分析,本项目评价因子识别与筛选见表2-3
表2-3 评价因子识别与筛选
项目 |
评价因子 |
|
大气环境 |
现状评价 |
PM10、PM2.5、SO2、NO2、CO、臭氧、氨、汞; |
影响评价 |
PM10、SO2、NO2、Hg、NH3 |
|
地表水环境 |
现状评价 |
pH、COD、BOD5、氨氮、总氮、总磷、挥发酚、石油类 |
影响评价 |
COD、氨氮 |
|
声环境 |
现状评价 |
LeqdB(A) |
影响评价 |
||
固体废物 |
影响评价 |
燃煤灰渣及裹胁其中的脱硫盐、生活垃圾 |
环境风险 |
影响评价 |
氨、危险化学品 |
结合本项目特点、周围环境状况,确定本次评价工作内容见表2-4。
表2-4 评价内容
序号 |
评价专题 |
主要内容 |
1 |
总论 |
评价等级、评价标准、环境保护目标 |
2 |
区域环境现状调查、 监测与评价 |
自然环境、区域生态环境、区域发展规划、环保基础设施 建设的调查;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的监测与评价 |
3 |
锅炉房现状 |
分析锅炉房产排污的现状以及现存在的环境问题 |
4 |
工程分析 |
分析项目各生产工序环境因素、治理措施、排污情况 |
5 |
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运营期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物处置影响分析 |
6 |
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 |
主要针对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控制措施进行论证 |
7 |
污染物排放 总量控制分析 |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评述工程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给出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控制方案 |
8 |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
分析环保投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
9 |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
提出管理方案、监测制度及“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
10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给出总体评价的结论,提出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建议 |
根据拟建工程特点和性质,并考虑到拟建址周围的环境现有状况,确定本次评价工作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为重点,同时兼顾地表水、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和企业现状等各环境要素的评价。
项目在施工期、运行期均有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由于项目施工期较短,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长期影响的主要是项目生产运行期。因此,本评价重点针对项目的运行期进行评价。
项目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中科大街以西、航空街以南区域,不涉及环境敏感区,根据《长春市规划区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该区域环境空气为二类功能区,具体详见图2-1所示。
项目位于伊通河流域,根据《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划》,伊通河“四化桥至万金塔公路桥,为伊通河长春市、农安县、德惠市农业用水区”,水质目标为Ⅴ水体,地表水为Ⅴ类水功能区。
根据区域地下水用途,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为Ⅲ类功能区。
根据《北湖科技开发区分区规划(2018~2030)》及项目址位于《长春新区奋进乡控制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8)》,项目址位于规划的供热用地区域,不在居住用地范围内,根据长春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图规定,项目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详见图2-2。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关于各要素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划分原则,经对工程的初步分析和建设址周围环境状况的调查,确定各环境要素的评价等级及范围如下:
1、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有关规定,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按照影响类型、排放方式、排放量或影响情况、受纳水体环境现状、水环境保护目标等综合确定。本项目属于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
项目生产水排水量是锅炉排污水和脱硫废水,该部废水回用于除渣熄火、降尘增湿、清灰渣用水。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4t/d、405.6t/a,经城市污水管网汇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污染物满足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要求后最终排入伊通河,项目废水为间接排放。
由《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5.2评价等级确定/5.2.2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根据排放方式和排放量划分评价等级/5.2.2.2 间接排放建设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B。
2、评价范围
仅对依托设施的可行性进行评价。
由《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附录A可知,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类”,详见表2-5所示。
表2-5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
环评类别 行业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
|
报告书 |
报告表 |
|||
U 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 |
||||
142、热力生产和工艺工程 |
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65t/h(不含)以上 |
其他 |
Ⅳ类 |
Ⅳ类 |
根据《导则》4总则/4.1一般性原则“....... 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故本项目可不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评价等级
根据工程分析结果选择SO2、NOx、PM10、NH3作为主要污染物,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规定,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
式中: 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C0i一般选用GB3095中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
评价工作等级的判定依据见表2-6,主要污染源估算数值及估算参数见表2-7。
根据之前采用《导则》推荐模式(AERSCREEN)对本项目新增污染源预测估算结果及评价工作等级的判定依据表,确定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详见表2-8。
表2-6 大气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 |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
一级评价 |
Pmax≧10% |
二级评价 |
1%≦Pmax<10% |
三级评价 |
Pmax<1% |
表2-7 估算模式参数取值一览表(点源)
参数名称 |
单位 |
烟囱 |
||||
PM10 |
SO2 |
NOx |
NH3 |
Hg |
||
烟气流量 |
Nm3/h |
584119.15/938612.56 |
||||
污染物排放速率 |
kg/h |
4.011 /6.444 |
14.467 /23.241 |
21.700 /34.860 |
0.132 /0.211 |
0.00037 /0.00060 |
烟囱几何高度 |
m |
120 |
||||
烟囱出口内径 |
m |
4.20 |
||||
评价标准 |
μg/m3 |
450 |
500 |
250 |
200 |
0.3 |
烟囱出口处的烟气温度 |
℃ |
60 |
||||
烟囱出口处的环境温度 |
℃ |
38.0/-36.5 |
||||
城市/乡村选项 |
- |
城市环境 |
注:本项目/项目后全厂,烟气流量为以空气过量系数2.2计算值;
表2-8 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
污染源 名称 |
污染源主 要污染物 |
下风向最大浓度(ug/m3) |
最大浓度处距源中心的距离(m) |
评价标准(ug/m3) |
最大地面 浓度占标率(%) |
D10% (m) |
评价 等级 |
本项目新 增污染源 |
PM10 |
1.5405 |
155 |
450.0 |
0.3423 |
/ |
三级 |
SO2 |
5.5564 |
500.0 |
1.1113 |
|
二级 |
||
NOx |
8.3344 |
250.0 |
3.3338 |
/ |
二级 |
||
Hg |
0.0001 |
0.30 |
0.0474 |
/ |
三级 |
||
NH3 |
0.0507 |
200.0 |
0.0253 |
/ |
三级 |
||
项目后全厂污染源总计 |
PM10 |
1.8961 |
1160 |
450.0 |
0.4213 |
/ |
三级 |
SO2 |
6.8384 |
500.0 |
1.3677 |
|
二级 |
||
NOx |
10.2572 |
250.0 |
4.1029 |
/ |
二级 |
||
Hg |
0.0002 |
0.30 |
0.0588 |
/ |
三级 |
||
NH3 |
0.0621 |
200.0 |
0.0310 |
/ |
三级 |
2、评价范围
项目后全厂污染源总计大气污染物D10%最大值为500m,评价等级为二级,确定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为以锅炉房烟囱为中心,边长5.0km的矩形区域。详见图2-3所示。
1、评价等级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3类声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3类标准,噪声主要为运营期设备噪声,根据建设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有一定程度的增加(<3dB(A)),受影响人口不发生明显变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对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原则,本工程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2、评价范围
环境噪声评价的范围确定为项目厂界至厂界外1.0处。
1、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分类”可知,项目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燃煤锅炉总容量65t/h(不含)以上的热力生产工程”,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III类”。
项目占地5.3222hm2大于5.0hm2,占地规模为中型。由现场调查可知,项目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内,项目址周边有少量位于开发区规划内的已征尚未建设的农田地。由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表3-污染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表2-9所示),项目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
表2-9 污染性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
判断依据 |
敏感 |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源或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
较敏感 |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其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
不敏感 |
其他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表4-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详见表2-10所示),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表2-10 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占地规模 评价工作等级
敏感程度 |
Ⅰ类 |
Ⅱ类 |
Ⅲ类 |
||||||
大 |
中 |
小 |
大 |
中 |
小 |
大 |
中 |
小 |
|
敏感 |
—级 |
—级 |
一级 |
二级 |
二级 |
二级 |
三级 |
三级 |
三级 |
较敏感 |
—级 |
—级 |
二级 |
二级 |
二级 |
三级 |
三级 |
三级 |
— |
不敏感 |
—级 |
二级 |
二级 |
二级 |
三级 |
三级 |
三级 |
— |
— |
注:“—”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
1、风险潜势的判定
项目涉及危险物资为脱销还原剂尿素在炉膛内加热分解生产氨及设备润滑用机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表B.1-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与脱销还原剂的尿素在炉膛内加热分解生产氨及设备润滑用的机油量,依据《导则》附录C计算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的比值 Q。
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 Q;
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 Q<1 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 Ⅰ。
当 Q≥1 时,将 Q 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尿素在炉膛内加热分解产生的氨气及设备润滑用的机油,根据 HJ169-20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 B,氨气的临界量为5.0t、矿物油为2500t。
经计算,本项目 Q = 0.000409<1,环境风险潜势为 Ⅰ 级。
2、项目评价等级的确定
由《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表2-11),本项目Q<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故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评价。
表2-11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环境风险潜势 |
Ⅳ、Ⅳ+ |
Ⅲ |
Ⅱ |
Ⅰ |
评价工作等级 |
一 |
二 |
三 |
简单评价* |
*是指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资、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将附录A |
评价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简单分析工作无明确评价范围,仅需给出项目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占地5.3222hm2全部为既有占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本项目属“位于原厂界(或永久用地)范围内的工业类改扩建项目”,故项目仅做生态影响分析即可。
1、地表水环境
项目位于伊通河流域,根据《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划》,伊通河“四化桥至万金塔公路桥,为伊通河长春市、农安县、德惠市农业用水区”,故该段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水质标准;具体详见表2-12。
表2-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标准名称 |
项目 |
Ⅴ类标准限值 |
单位 |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PH |
6--9 |
无量纲 |
COD |
40.0 |
mg/l |
|
BOD5 |
10.0 |
||
NH3-N |
2.0 |
||
TN |
2.0 |
||
TP |
0.4 |
||
挥发酚 |
0.1 |
||
石油类 |
1.0 |
2、环境空气
项目区为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故环境空气质量基本因子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Hg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附录A参考浓度限值;NH3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 其他污染物空气浓度参考限值。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具体限值详见表2-13。
表2-1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标准名称 |
污染物 名称 |
各项污染物浓度限值 |
单位 |
||
小时平均 |
24小时平均 |
年平均 |
|||
GB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及附录A参考浓度限值 |
SO2 |
500 |
150 |
60 |
ug/m3 |
NO2 |
200 |
80 |
40 |
||
TSP |
/ |
300 |
200 |
||
PM10 |
/ |
150 |
70 |
||
PM2.5 |
|
|
35 |
||
CO |
|
|
4000 |
||
O3 |
|
|
160 |
||
Hg |
|
|
0.05 |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 |
氨 |
200 |
|
|
3、声环境
根据环境功能区划项目评价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故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详见表2-14。
表2-14 声环境质量标准
标准 |
类别 |
昼间 |
夜间 |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
3类 |
65 |
55 |
1、废气
(1)施工期粉尘
施工期粉尘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表2-1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摘录
污染物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监控点 |
浓度(mg/m3) |
|
TSP |
无组织排放源上风向设参照点,下风向设监控点(监控点与参照点浓度差值) |
1.0 |
(2)运行期锅炉烟气
根据《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 [2018]15 号)要求 “长春、吉林、四平等空气质量未达标地区新建项目涉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VOC) 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根据要求项目燃煤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具体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详见表2-16所示
表2-16 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m3
污染物项目 |
单位 |
特别排放限值 |
污染物排放 监控位置 |
标准来源 |
|
燃煤 |
燃气 |
||||
颗粒物 |
mg/m³ |
30 |
20 |
烟囱或烟道 |
锅炉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SO2 |
mg/m³ |
200 |
50 |
||
NOx |
mg/m³ |
200 |
150 |
||
汞及其化合物 |
mg/m³ |
0.05 |
- |
烟囱排放口 |
|
烟气黑度(格林曼黑度,级) |
≤1 |
根据《吉林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技术方案》、《长春高质量发展“四大板块”总体方案》、《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中“重点区域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超低排放要求”以及国家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高的要求。建设单位本着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污染的意愿,立足长远,为今后区域全面实施稍低排放要求做好准备。拟建项目的燃煤锅炉排放的烟气参照《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中“重点区域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超低排放要求”进行设计控制。具体控制值详见表2-17所示。
表2-17 项目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控制限值
污染物项目 |
单位 |
排放限值 |
污染物排放 监控位置 |
标准来源 |
颗粒物 |
mg/m³ |
10 |
烟囱或烟道 |
《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要求; |
SO2 |
mg/m³ |
35 |
||
NOx |
mg/m³ |
50 |
||
汞及其化合物 |
mg/m³ |
0.05 |
烟囱排放口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烟气黑度(格林曼黑度,级) |
≤1 |
项目运行粉尘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控置浓度限值;详见表2-18所示。
表2-18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中颗粒物控置浓度限值
污染物 |
监控点 |
浓度mg/m³ |
排放速率kg/h |
颗粒物 |
15m高排气筒 |
120 |
3.5 |
厂界外浓度最高点 |
1.0 |
|
(3)氨逃逸
根据《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中工艺设计一般规定6.1.1要求,烟气脱硝装置出口氨逃逸浓度应控制在8.0mg/m3以下;同时《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剂还原法》(HJ562-2010)中工艺设计一般规定6.1.4要求,氨逃逸质量浓易小于2.5mg/m3以下之规定。综合考虑,拟建项目SNCR+SCR脱硝工艺氨逃逸按3.0mg/m3控制。
氨排放控制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详见表2-19。
表2-19 氨排放执行标准
污染物 |
监控点 |
浓度mg/m3 |
速率kg/h |
氨 |
120m排气筒 |
|
200.0 |
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1.5 |
|
2、废水
项目外排的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城市污水管网汇入长春北郊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污染物满足GB18918-2002《城
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要求后最终排入伊通河。
排放标准详见表2-20。
表2-20 污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pH除外)
污染物 |
pH |
CODcr |
BOD5 |
氨氮 |
SS |
标准来源 |
标准值 |
6~9 |
500 |
300 |
- |
400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
6~9 |
50 |
10 |
5(8)※ |
10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 |
※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噪声
项目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故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详见表2-21。
表2-21 噪声排放标准
标准 |
类别 |
标准值dB(A) |
|
昼间 |
夜间 |
||
GB12348-2008 |
3类 |
65 |
55 |
项目施工期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中标准,详见表2-22。
表2-22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dB(A)
昼 间 |
夜 间 |
70 |
55 |
4、固体废物
通过类比调查项目炉渣属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故本项目固体废物-炉渣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Ⅰ类处置场标准执行。
项目址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中科大街以西、航空街以南区域。项目址东侧为地铁8号线及中科大街、南侧为开发区规划内已征未建的农业旱植地、西侧隔85m空地为北湖科技开发区奋进乡管委会、北侧为航空路,厂界外1.0k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项目厂区周边环境敏感分布情况详见表2-23及图2-3。
表2-23 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项目 |
环境保护目标 |
相对厂址方位及距厂界 距离/m |
规模 |
功能 区划 |
保护要求 |
||||
地 表 水 |
伊通河 |
SW 5400m |
小河 |
Ⅴ类 |
保护其水质满足GB3838-2002《地表 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Ⅴ类标准要求 |
||||
声 环境 |
厂界周边 |
厂界外1.0m |
|
3类 |
保护声环境质量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要求 |
||||
地下水 |
厂区附近浅层地下水 |
Ⅲ类 |
保护区域地下水满足GB14848-2017《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 |
||||||
生态环境 |
项目占地影响范围内的生态环境 |
|
保护项目占地范围内的陆生生态环境 |
||||||
环境空气 |
保护对象 名称 |
坐标/ |
保护 对象 |
保护 内容 |
环境 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E/°′″ |
N/°′″ |
||||||||
1.耿家店 |
125°25′55″ |
44°00′14.5″ |
当地 居民 |
保护环境空气质量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
二类区 |
E |
1600 |
||
2.大毛家窝堡 |
125°25′59″ |
43°59′10.6″ |
ES |
2600 |
|||||
3.兴隆丽景城 |
125°27′33″ |
43°58′7.6″ |
ES |
5600 |
|||||
4.蔚蓝北府 |
125°24′55″ |
43°59′15″ |
ESS |
1850 |
|||||
5.奥体玉园 |
125°24′33″ |
43°59′13.6″ |
S |
1770 |
|||||
6.澳海澜郡 |
125°24′42″ |
43°59′2.0″ |
S |
2100 |
|||||
7.新星宇之悦 |
125°24′41″ |
43°58′51″ |
S |
2400 |
|||||
8.君悦豪庭 |
125°24′55″ |
43°58′18″ |
S |
3470 |
|||||
9.长春市十一高中北湖学校 |
125°24′34″ |
43°58′9.0″ |
S |
3850 |
|||||
10.科苑小区 |
125°24′39″ |
43°58′1.0″ |
S |
4050 |
|||||
11.北湖春天 |
125°24′44″ |
43°57′50 |
S |
4400 |
|||||
12.长春工业大学 |
125°23′6.0″ |
43°59′38.5″ |
WS |
1800 |
|||||
13.领秀蓝泊湖 |
125°23′23″ |
43°59′13.6″ |
SSW |
4500 |
|||||
14.北湖科技园 |
125°22′59″ |
43°59′14.0″ |
WSW |
2500 |
|||||
15.长春北湖科技园 |
125°23′23″ |
43°59′3.7″ |
WS |
2400 |
|||||
16.中天北湾新城 |
125°23′42″ |
43°58′19.5″ |
WSS |
4100 |
|||||
17.长春高新明达学校 |
125°23′24″ |
43°58′19.5″ |
WSS |
3950 |
|||||
18.吉大英才学校 |
125°22′32″ |
43°59′32.5″ |
WSW |
2700 |
|||||
19.一间堡 |
125°20′59″ |
44°00′5.6″ |
W |
4400 |
|||||
20.吕家窝堡 |
125°21′16″ |
44°00′47″ |
WNW |
4500 |
|||||
21.小西屯 |
125°25′33″ |
44°02′34.5″ |
NNE |
3700 |
|||||
22.李菜园子 |
125°25′50″ |
44°01′34.5″ |
NE |
2800 |
|||||
23.东西张家 |
125°26′21″ |
44°01′45″ |
NE |
3300 |
|||||
24.南岗子屯 |
125°27′25″ |
44°01′47.5″ |
NE |
4500 |
|||||
25.孙家染坊 |
125°26′9.5″ |
44°00′58.0″ |
ENE |
1600 |
|||||
26.大三家子 |
125°27′47″ |
44°00′52.8″ |
ENE |
4200 |
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当地的环境污染现状,控制污染的重点为大气污染,确保该工程投入运行后,该区域工业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将有较大幅度的削减。
本次评价拟定的污染控制目标,按各环境要素分别确定为:
1、大气:控制本项目锅炉排放的烟尘、SO2、NOX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使其达到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保证烟囱高度达到相应标准要求,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使其满足区域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2、地表水:控制生活污水的排放,使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使受纳水体伊通河Ⅴ类水体功能不受影响。
3、噪声:控制各生产工序产生的噪声源强,使其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标准,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合理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落实对各类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避免二次污染,使其对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路下图所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的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具体评价工作程序详见图1。
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原《长春高新北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建设项目(一期)》由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于2015年6月3日以长环建[2015]20号文对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项目获批后,于2015年9月开工建设,至2017年末完成全部建设。企业分别于2018年12月及2019年12月对1#、2#锅炉进行了自主验收。
项目安装2台70MW高温热水锅炉,供热面积为175.3万m2。
既有工程的组成情况详见表3-1。
表3-1 既有工程的组成情况表
项目名称 |
环评期间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情况 |
|
建设规模 |
新建2台70MW燃煤热水锅炉 (1开1备)供暖面积84.3万m2 |
新建2台70MW燃煤热水锅炉 (1开1备)供暖面积84.3万m2 |
|
主体工程 |
新建1座面积11656.2m2的锅炉房,内设2台70MW燃煤热水锅炉 (链条炉,1开1备)及其配套设施 |
新建1座面积11656.2m2的锅炉房,内设2台70MW燃煤热水锅炉 (链条炉,1开1备)及其配套设施 |
|
辅助工程 |
锅炉辅助间 |
建设占地1664.5m2、面积4909.3 m2 |
建设占地1664.5m2、面积4909.3 m2 |
烟囱 |
新建高120m,内径4.2m烟囱一座 |
新建高120m,内径4.2m烟囱一座 |
|
热网工程 |
建设热网2ⅹ7.657km,9座换热站 |
建设热网2ⅹ7.657km,9座换热站 |
|
配套工程 |
干煤棚 |
占地面积7128m2、高9m |
占地面积7128m2、高9m |
渣库 |
占地面积206.4m2 |
占地面积206.4m2 |
|
卸灰仓 |
占地面积211.2m2 |
占地面积211.2m2 |
|
公共工程 |
水源及供水 系统 |
市政自来水作为水源,新建软化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35t/h |
市政自来水作为水源,新建软化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35t/h |
排水 |
接入污水管网,汇入区域污水处理厂 |
接入污水管网,汇入区域污水处理厂 |
|
供热 |
由项目自身提供 |
由项目自身提供 |
|
供电 |
接入航空街市政线路 |
接入航空街市政线路 |
|
环保工程 |
烟气除尘 系统 |
采用“布袋除尘器+双碱法”,综合效率99.85% |
采用“布袋除尘器+镁法” |
烟气脱硫 系统 |
双碱法脱硫,脱硫效率80% |
湿式脱硫(镁法),脱硫效率80% |
|
烟囱 |
新建高120m,内径4.2m烟囱一座 |
新建高120m,内径4.2m烟囱一座 |
|
在线监测 系统 |
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
位于锅炉烟囱句地面2.5m处安装 有1套在线监测系统,系统并按要求与当地环保局联网 |
现有厂区主要建(构)筑物详见表3-2。
表3-2 供热厂现有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
建筑物名称 |
建筑物占地 (m2) |
建筑物面积 (m2) |
结构形式 |
层数 |
净高(m) |
备注 |
干煤棚 |
7310.00 |
7310.00 |
轻钢排架 |
1 |
13.5 |
一期 |
转运站及制备间 |
198.00 |
682.00 |
框架 |
5 |
18.8 |
一期 |
一期锅炉房 |
3640.00 |
7424.40 |
混凝土框架 |
4 |
30.8 |
一期 |
地中衡 |
76.00 |
|
|
|
|
一期 |
热力站及消防泵房 |
201.40 |
402.80 |
砌体结构 |
2 |
5.1 |
一期 |
消防水池 |
151.3 |
|
砌体 |
1 |
|
一期 |
脱硫泵间 |
84.70 |
84.70 |
砌体 |
1 |
3.6 |
一期 |
脱硫水池 |
236.20 |
|
砌体 |
1 |
|
一期 |
烟囱 |
102.00 |
|
砼 |
|
120.0 |
一期 |
烟道 |
54.40 |
|
砖混 |
|
|
一期 |
柴油发电机房 |
135.7 |
135.7 |
砖混 |
1 |
3.6 |
一期 |
一级输煤栈桥 |
258.10 |
|
钢架结构 |
|
|
一期 |
二级输煤栈桥 |
143.20 |
|
钢架结构 |
|
|
一期 |
门卫及磅房 |
41.80 |
41.8 |
砌体 |
1 |
3.6 |
一期 |
合计 |
12632.8 |
16081.4 |
|
|
|
|
锅炉房内现安装有2台70MW高温热水锅炉,供热厂总供热能力为140MW,向规划中的175.3万m2长春高新北区公建设施建筑物以及居民区冬季采暖供热。
项目供热采取二次网间接供热方式,配套建有一次供热管网2×7.657千米,设置9座换热站。
目前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嘉润热力热源厂主要煤源来自主要煤源来自内蒙古通辽市茫牛海地方煤矿产的低硫二类烟煤。根据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入厂煤质检验报告:收到基低位发热量18850kj/kg,具体详见下表。
表3-3 煤质分析报告
序号 |
项目 |
符号 |
含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全水分 |
Mt |
13.2 |
% |
煤质检验报告中 部分数据 |
2 |
收到基挥发分 |
Ad |
35.67 |
% |
|
3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
Qnet,ar |
18.85 |
MJ/kg |
|
4 |
收到基灰分 |
Aar |
29.11 |
% |
|
5 |
收到基硫 |
Sar |
0.28 |
% |
|
6 |
焦渣特征 |
CRC |
2.0 |
|
经调查,该锅炉房(2019~2020年)供热期实际耗煤量约为40513.8t。
嘉润热力热源厂(一期)现有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3-4所示,主体设备-热水锅炉的性能技术参数详见表3-5所示。
表3-4 项目锅炉房现有主要生产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及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热水锅炉 |
DHL70-1.6/130/70-AⅡ |
台 |
2 |
|
2 |
引风机 |
CHY1-1ND,右旋90° |
台 |
2 |
|
3 |
鼓风机 |
G6-60-12 N14D,右旋90° |
台 |
2 |
|
4 |
脉冲布袋除尘器 |
烟气处理量Q=240000m3/h |
台 |
2 |
|
5 |
脱硫塔 |
烟气处理量Q=240000m3/h |
台 |
2 |
|
6 |
热网循环泵 |
SLOW350-380C Q=1180m3/h H=17.8mH2O |
台 |
2 |
1用1备 |
7 |
热网循环泵 |
SLOW500-520B Q=2484m3/h H=17mH2O |
台 |
1 |
|
8 |
热网补水泵 |
SLS80-160 Q=50m3/h H=32mH2O |
台 |
2 |
1用1备 |
9 |
软化水泵 |
SLS80-160 Q=50m3/h H=32mH2O |
台 |
2 |
1用1备 |
10 |
除氧水泵 |
SLS80-160 Q=50m3/h H=32mH2O |
台 |
2 |
1用1备 |
11 |
冷却循环水泵 |
SLS50-125 Q=12.5m3/h H=20mH2O |
台 |
2 |
1用1备 |
12 |
全自动软水器 |
30t/h |
台 |
1 |
|
13 |
过滤式除氧器 |
30t/h |
台 |
1 |
|
14 |
旋流除污器 |
RY-XLY-900 |
台 |
1 |
|
15 |
生水箱 |
V=60m3 |
台 |
1 |
|
16 |
软化水箱 |
V=60m3 |
台 |
1 |
|
17 |
除氧水箱 |
V=60m3 |
台 |
1 |
|
18 |
生产水泵 |
SLS100-200 Q=100m3/h H=50mH2O |
台 |
2 |
1用1备 |
19 |
生活水泵 |
SLS50-200A Q=11.7m3/h H=40mH2O |
台 |
2 |
1用1备 |
20 |
排污泵 |
60W(Ⅱ)30-10-2.2 |
台 |
2 |
1用1备 |
21 |
受煤坑排污泵 |
50YW12-7 |
台 |
1 |
|
22 |
高倾角皮带运输机 |
DJ型大倾角,B=650,L=71m |
台 |
1 |
|
23 |
平皮带输煤机 |
DTⅡ(A), B=650,L=21m |
台 |
1 |
|
24 |
斜皮带输煤机 |
DTⅡ(A), B=650,L=87.4m |
台 |
1 |
|
25 |
波动筛煤机 |
BS-100,生产能力100t/h |
台 |
1 |
|
26 |
环锤破碎机 |
PCH-1010,生产能力100t/h |
台 |
1 |
|
27 |
K型往复给料机 |
K2型,能力100t/h |
台 |
2 |
|
28 |
煤仓 |
V=240m3 |
台 |
1 |
|
29 |
电动组合犁式卸料器 |
DLS650 |
台 |
3 |
2用1备 |
30 |
1#重型板链除渣机 |
YBL-910 L=14.7m 排渣量12t/h,α=22° |
台 |
1 |
|
31 |
2#重型板链除渣机 |
YBL-1010 L=45.4m 排渣量15t/h,α=22° |
台 |
1 |
|
32 |
除渣平皮带运输机 |
DTⅡ(A), B=500,L=11.9m |
台 |
1 |
|
33 |
渣场 |
V=130m3 |
台 |
1 |
|
34 |
电动鄂式闸门 |
800×800 |
台 |
4 |
|
35 |
双侧电动犁式卸料器 |
|
台 |
3 |
|
36 |
放灰阀 |
DN250 |
台 |
18 |
|
37 |
1#密封刮板除灰机 |
L=10.8m,输送量5.0t/h |
台 |
2 |
|
38 |
2#密封刮板除灰机 |
L=10.3m,输送量5.0t/h |
台 |
1 |
|
39 |
单轴粉尘加湿机 |
DSZ-50,输送量5.0t/h |
台 |
1 |
|
40 |
喷洒水泵 |
SLS65-250B Q=21.6m3/h H=60mH2O |
台 |
1 |
|
表3-5 主体设备-热水锅炉的性能技术参数表
锅炉型号 |
DHL70-1.6/130/70-AⅡ |
台数 |
2 |
额定功率 |
70MW |
额定工作压力 |
1.6MPa |
额定供热温度 |
130℃ |
额定回水温度 |
70℃ |
设计煤种 |
II类烟煤 |
燃烧方式 |
层燃 |
设计循化水流量 |
997t/h |
设计排烟温度 |
148℃ |
炉排有效面积 |
93.0m2 |
设计效率 |
82.0% |
锅炉房供热主要生产系统包括热力系统、水处理系统、上煤系统、燃烧系统、除渣系统,生产工艺流程见框图4-1。
燃煤由汽运运至厂区内煤棚,输煤系统的筛煤机控制上煤不大于30mm颗粒状(筛分下大于30mm的原煤在经破碎机破碎后返回筛煤机),经给煤机将煤送至锅炉燃烧,转换至热能,将水加热成为130℃高温热水送至热网,高温热水经热网中与用热户换热器进行热交换,换热后的高温水回到主干管送回锅炉再加热。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厂区生活污水经厂区管网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布袋除尘器+湿法脱硫(脱硫废水分别采用经悬浆分离器塔内循环和塔外经800m3沉淀循环方式)后的烟气通过120m、岀口直径4.2m的混凝土烟囱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锅炉灰渣,全部用于当地生产建材原料。
1、给水
项目供水水源来自于市政管线,供热厂主要有锅炉用水、除渣用水、除尘器用水、煤场降尘用水及生活用水。总用水量为162787t/d,其中循环水量为159525 t/d,循环率为98.0 %,新鲜用水量为3262.0t/d。
2、排水
项目锅炉房所排放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主要有化学处理废水、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生产废水产生量为72.0t/h,回收后用于锅炉清渣、烟气脱硫,不外排。
生活污水为职工生活设施卫生间、职工食堂等产生的污水,废水排放量1.60t/d,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后排入伊通河。主要污染因子有pH、SS、CODCr、BOD5、氨氮、动植物油等。
3、供电
供热锅炉房变电所内设有1台1500 KVA的干式变压器用于生产供电。电源由变电所引入。
供热锅炉房职工定员为40人,年生产天数为169天,生产制度为每天三班制。
项目用水为自来水,生产用水主要有锅炉用水、冷却用水、脱硫用水、除渣用水、煤场降尘用水。总用水量为162829t/d,其中循环水量为159525 t/d,循环率为97.98%,新鲜用水量为3304.0t/d。
热源厂现有用水量平衡情况详见框图3-1。
框图3-1 热源厂现有用水量平衡图
现有锅炉房所排放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主要有化学处理废水、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以及辅机冷却废水,废水产生量为72.0t/d。该部废水中化学处理废水直接回收后用于脱硫用水,锅炉排污水收集后由于除渣熄火用水、飞灰调湿用水,辅机冷却废水则用于煤场降尘用水,脱硫废水直接排入渣坑用于除渣熄火;总之,生产废水收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为职工生活设施卫生间、职工食堂、盥洗的等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后排入伊通河。主要污染因子有pH、SS、CODCr、BOD5、氨氮、动植物油等。
项目现有废水排放情况见表3-6。
表3-6 锅炉房现有废水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
废水排放量 (t/d) |
主要污染因子 |
排放 方式 |
治理措施及去向 |
生活 污水 |
3.20 |
pH、SS、CODCr、BOD5、氨氮、 动植物油 |
连续 |
经总排口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经高新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伊通河。 |
1、输煤粉尘
项目输煤系统虽然配置了波动筛煤机和环锤破碎机控制上煤粒径,但是由于目前原煤基本上为年产30万吨以上的大矿生产,这些煤矿基本为机采煤,大块煤极少,原设置的筛煤机和破碎机基本属于闲置,未运行。故项目该部未建设粉尘净化设施。
2、锅炉烟气
锅炉房所排放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等。项目锅炉房内现建有2台70MW的热水锅炉,锅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氧化镁湿法脱硫装置净化处理后,经高度为120m、出口直径为4.2m的烟囱排入环境空气。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设计指标详见表3-7。
表3-7 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设计指标一览表
名称及型号 |
设计风量 |
风机型号 |
除尘效率 (%) |
脱硫效率 (%) |
烟囱高度 (m) |
热水锅炉 DHL70-1.6/130/70-AⅡ |
引风机: 300000m3/h |
CHY1-1ND |
—— |
—— |
120 |
布袋除尘器 |
240000m3/h |
|
99.85 |
—— |
|
脱硫塔 |
240000m3/h |
|
|
80.0 |
根据2019年12月18~19日吉林省世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北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建设项目(一期)》验收监测报告之数据(详见表3-8所示)。
表3-8 锅炉烟气验收监测报告
监测频次 |
监测 点位 |
烟尘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标干 烟气 流量 |
含氧量 |
烟气 黑度 |
||||||
实测 浓度 |
折算 浓度 |
排放 速率 |
实测 浓度 |
折算 浓度 |
排放 速率 |
实测 浓度 |
折算 浓度 |
排放 速率 |
|||||
mg/m3 |
mg/m3 |
kg/h |
mg/m3 |
mg/m3 |
kg/h |
mg/m3 |
mg/m3 |
kg/h |
m3/h |
% |
级 |
||
12.18 第1次 |
烟囱出口 |
17.3 |
21.6 |
3.524 |
129 |
161 |
26.277 |
208 |
260 |
42.368 |
203694 |
11.4 |
<1 |
12.18 第2次 |
17.6 |
23.0 |
3.548 |
136 |
177 |
27.416 |
213 |
278 |
42.938 |
201587 |
11.8 |
<1 |
|
12.18 第3次 |
16.3 |
20.8 |
3.325 |
126 |
161 |
25.700 |
198 |
253 |
40.386 |
203972 |
11.6 |
<1 |
|
12.19 第1次 |
16.5 |
22.2 |
3.379 |
128 |
173 |
26.212 |
189 |
255 |
38.704 |
204783 |
12.1 |
<1 |
|
12.19 第2次 |
16.8 |
23.4 |
3.427 |
119 |
166 |
24.273 |
193 |
269 |
39.367 |
203974 |
12.4 |
<1 |
|
12.19 第3次 |
17.2 |
21.7 |
3.520 |
133 |
168 |
27.216 |
208 |
263 |
42.563 |
204632 |
11.5 |
<1 |
|
平均值 |
16.95 |
22.12 |
3.454 |
128.5 |
167.67 |
26.18 |
201.5 |
263 |
41.054 |
203774 |
11.8 |
<1 |
项目锅炉烟气的标准干烟气平均排放量为203774Nm3/h,排放烟气中烟尘平均排放浓度值为22.12mg/m3、SO2平均排放浓度值为167.67mg/m3、NOx平均排放浓度值为263.0mg/m3,平均排放速率则分别为烟尘3.454kg/h、SO2为26.18kg/h、NOx为41.054kg/h,烟囱出口烟气黑度为1级;烟气中各项污染物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同时烟气中除NOx外的各项污染物也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锅炉烟气中NOx属超标排放。
本次环评现有锅炉燃煤烟气污染物排放及情况核算采取:
(1)因项目验收期间,未对锅炉烟气进口污染源强情况进行监测,故本环评烟气量及SO2、NOx、烟尘产生量,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和表3-3之煤质分析报告,按理论计算获得;
(2)SO2、NOx、烟尘排放量根据2019年12月18~19日吉林省世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北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建设项目(一期)》验收监测报告之数据计算。
项目锅炉房目前年实际耗煤量约为40513.8t,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计算9.431Nm3/kg.煤,锅炉房年烟气排放总量为3.821×108m3。
锅炉烟气污染物处置效率及排放情况分别详见表3-9及表3-10所示。
表3-9 锅炉烟气污染物处置效率
污染物 |
产生浓度(mg/m3) |
排放浓度(mg/m3) |
处置效率(%) |
烟尘 |
6652.12 |
22.12 |
99.67 |
SO2 |
475.03 |
167.67 |
64.70 |
NOx |
311.74 |
263.00 |
15.63 |
表3-10 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物 |
浓度(mg/m3) |
排放速率(kg/h) |
排放量合计(t/a) |
烟气量 |
|
203774Nm3 |
3.821×108Nm3 |
烟尘 |
22.12 |
3.454 |
8.452 |
SO2 |
167.67 |
26.18 |
64.067 |
NOx |
263.00 |
41.054 |
100.492 |
3、无组织废气
根据2019年12月18~19日吉林省世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长春高新北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建设项目(一期)》验收监测报告之数据(详见表3-10所示)。
表3-10 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监测结果 单位:mg/m3
检测点位 |
检测日期 |
检测项目 |
检测结果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
项目上风向15m1# |
12.18 |
颗粒物 |
0.088 |
0.092 |
0.075 |
12.19 |
颗粒物 |
0.072 |
0.081 |
0.073 |
|
项目下风向10m2# |
12.18 |
颗粒物 |
0.108 |
0.110 |
0.105 |
12.19 |
颗粒物 |
0.102 |
0.111 |
0.108 |
|
项目下风向10m3# |
12.18 |
颗粒物 |
0.099 |
0.097 |
0.099 |
12.19 |
颗粒物 |
0.101 |
0.103 |
0.107 |
|
项目下风向10m4# |
12.18 |
颗粒物 |
0.092 |
0.096 |
0.101 |
12.19 |
颗粒物 |
0.089 |
0.094 |
0.093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无组织废气排放最大浓度为0.111mg/m3,监控点与对照点浓度最大差值为0.03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控制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
建设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锅炉房、水泵间、引风机室等,噪声较大的设备有鼓风机、引风机、循环水泵等设备,经调查,这类设备噪声范围约为85~100 dB(A)。
建设项目主要设备均布置在室内,厂房进行封闭,不同声源采取不同措施,如锅炉房鼓风机、引风机、水泵等,采用隔声、减震等综合措施。在噪声较大的地方设置集中隔声控制室,采用双层隔声门窗,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少开门窗。
现状监测表明:目前锅炉房周边厂界噪声值昼间在51.0 dB(A)~54.0 dB(A)之间,夜间在38.0dB(A)~40.0dB(A)之间,厂界监测点噪声值均达到了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建设项目供热厂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锅炉灰渣和生活垃圾。
灰渣年产生量约16000.0t,灰渣全部外售当地建材厂用于制作建材原料,保证供热厂生产灰渣全部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3.2t,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污染物中涉及的总量控制污染物为建设项目供热厂废水中的CODCr、氨氮和废气中的SO2、NOx、烟尘等,锅炉房年运行169天,厂区废水总排口废水排放量为270.4t/a,CODCr排放总量为0.014t/a、氨氮:0.002t /a;根据验收检测数据,项目锅炉房烟气排放总量为3.821×108Nm3 /a,烟尘排放量为8.452t/a、SO2排放量为64.067t/a、NOx排放量为100.492 t/a。
现有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情况详见表3-11。
表3-11 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情况
类别 |
污染物 |
单位 |
总量控制指标* |
环评报告中总量 |
实际排放量 |
废气 |
烟尘 |
t/a |
4.33 |
4.33 |
8.452 |
SO2 |
t/a |
28.31 |
46.02 |
64.067 |
|
NOx |
t/a |
35.39 |
142.13 |
100.492 |
|
废水 |
CODCr |
t/a |
—— |
0.014 |
0.014 |
氨氮 |
t/a |
—— |
0.002 |
0.002 |
*注:总量控制指标为既有项目排污许可证(91220101563947361P001Y)中确定值。
长春高新北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建设项目在其建设之初时即按环境保护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按要求分别于2018年12月和2019年12月,对项目建设的1#、2#锅炉分别进行了自主验收。
现有工程根据《长春高新北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长春市环境保护局长环建 [2015] 20号《关于长春高新北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积极配合设计部门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建设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详见表3-12所示。
表3-12 建设项目建设中落实环评批复意见情况
序号 |
环评批复意见 |
落实环评批复意见情况 |
二 |
项目概况 |
|
1 |
选址位于高新北区中科大街以西、航空街以南(详见报告书)占地面积53222m2,建筑面积32970.4m2,拟安装2台70MW燃煤热水锅炉(链条炉),敷设一次供热管网2×7.657km。设置9座换热站,配套建设烟气处理系统,煤场、渣场等设施。预计供热面积84.3万m2。总投资9983.02万元。 |
工程位于高新北区中科大街以西、航空街以南区域,项目占地面积53222m2,建筑面积32970.4m2,拟安装2台70MW燃煤热水锅炉(链条炉),敷设一次供热管网2×7.657km。设置9座换热站,配套建设烟气处理系统,煤场、渣场等设施。市级供热面积85.0万m2。 |
三 |
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是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
|
2 |
使用符合要求的设备和燃煤,落实节能减排要求,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
项目运行过程中采用低硫煤为原料,选择符合国家要求的各类设备,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
3 |
加强施工阶段环境管理,采取有效防治扬尘措施,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落实消声减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治噪声影响。 |
施工期落实各项环境管理措施,未发生扬尘及噪声扰民情况 |
4 |
锅炉排放的各类大气污染物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限值要求,经120米高烟囱排放。 |
采取有效大气污染,经检测锅炉排放的各类大气污染物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
5 |
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6 |
采取有效消声,隔声和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
经检测项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
7 |
严格落实堆场扬尘防治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
项目采取封闭式堆场,有效防治扬尘污染。 |
8 |
妥善处理处置产生的固体废物。 |
|
四 |
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时,向我局申报验收。 |
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均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进行环保自主验收。 |
一、存在的环境问题
1、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
通过现状监测表明:现有项目锅炉烟气的标准干烟气平均排放量为203774Nm3/h,排放烟气中烟尘平均排放浓度值为22.12mg/m3、SO2平均排放浓度值为167.67mg/m3、NOx平均排放浓度值为263.0mg/m3,平均排放速率则分别为烟尘3.454kg/h、SO2为26.18kg/h、NOx为41.054kg/h,烟囱出口烟气黑度为1级;烟气中各项污染物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现有工程排污许可证(91220101563947361P001Y)中确定值要求。
根据《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 [2018]15号)“长春、吉林、四平等空气质量未达标地区新建项目涉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VOCs) 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根据要求项目燃煤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即烟气中烟尘排放浓度≤30 mg/m3,SO2排放浓度≤200mg/m3,NOx排放浓度≤200mg/m3。
由表3-8可知,项目锅炉排放烟气中NOx污染物的排放浓度为263mg/m3,不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锅炉烟气中NOx属超标排放。
2、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由表3-11可知,项目锅炉房烟气排放总量为3.821×108Nm3 /a,烟尘排放量为8.452t/a、
SO2排放量为64.067t/a、NOx排放量为100.492 t/a;排污许可证(91220101563947361P001Y)中确定的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烟尘4.33t/a、SO2 28.31t/a、NOx35.39 t/a,项目烟尘、SO2均未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属超量排放。
二、“以新带老”措施
1、锅炉烟气净化
根据《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 [2018]15 号)要求,项目燃煤锅炉烟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即烟尘排放浓度≤30 mg/m3,SO2排放浓度≤200mg/m3,NOx排放浓度≤200mg/m3,项目锅炉烟气中NOx属超标排放。
根据《长春高质量发展“四大板块”总体方案》及国家三部委《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中“重点区域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超低排放要求”以及国家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高的要求。建设单位本着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立足长远,对现有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实际情况采取“以新带老”措施,使其污染物排放满足“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超低排放要求”。
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炉内脱硝技术(SNCR)+炉外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技术(SCR),使NOX生成量减少83.5%以上。使现有锅炉排放的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50mg/m3以内,与新建锅炉烟气排放情况相同。
以新建锅炉房锅炉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50mg/m3计算,届时既有锅炉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降至19.105t/a,与现排放情况消减81.387t/a。
2、污染物排放总量
(1)加强烟气脱硫的运行实际效果,使其脱硫效率达到92.6%以上,控制烟气中SO2排放浓度≤35mg/m3,确保满足超低排放要求及总量指标完成;届时既有锅炉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降至13.374t/a,与现排放情况消减50.639t/a
(2)重新调整烟尘总量控制指标,使其合理规范。
项目名称: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建设项目(二期)
建设性质:扩建
总 投 资:项目总投资13647.93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点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中科大街以西,航空街以南区域的即有厂区内,具体地理坐标为E125°24′27.3″、N44°00′17.8″。项目厂区总占地53222.0m2,项目厂址东侧为轻轨8号线及中科大街、南侧为开发区规划内已征未建的农业旱植地、西侧约隔85m空地为北湖科技开发区奋进乡管委会、北侧为航空路,厂界外1.0km范围内除西侧85m处的北湖科技开发区奋进乡管委会外、无其他无环境敏感点。
详见图4-1、图4-2项目地理位置图和图4-3项目与外环境关系图。
依据对外供热负荷情况及当前锅炉房存在的环保问题,本工程将对现有锅炉进行脱销改造,新安装2台116MW链条炉排热水锅炉及附属设施;满足长春北湖科技科发区嘉润热力热源厂(供热二厂)供热区域内热负荷缺口303.8万m2的供热需要。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嘉润热力热源厂供热总面积将达到388.1万m2,供热总负荷将达到266.267MW。其中本期项目新增303.8万m2供热面积,新增194.565 MW。
根据供热规划经营协议,项目供热范围为:绕城高速以北、102国道以西、京哈高铁以东的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区域以内(简称“绕城外区域”)。工程主要承担该区域内未来城市发展建设新增面积供热以及区域供热调峰运行需要。
项目主要在既有厂区内占地4303.3m2、建设面积7149.2m2的本期供热锅炉房1座,安装
2台116MW链条炉排热水锅炉及附属系统,并对现有锅炉进行脱销改造;拟新增的管网工程
及换热站因尚未确定,其不在本项目之内。具体详见表4-1。
表4-1 项目组成
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
主体 工程 |
热源部分:在现有锅炉房东侧建设占地4303.3m2、建筑面积7149.2m2的锅炉房1座,安装2台116MW链条高温热水锅炉及其与之配套的燃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的附属设施。 |
|
辅助工程 |
热网补水 系统 |
补水系统已于一期工程全部建成。热网补水量按锅炉房热源小时循环水量的1.0%确定50m3/h。补水系统采用除氧软化水,化学水处理间来的软化水由软水泵送入出力30t/h的常温过滤式除氧器除氧后,由补水泵补到热网循环回水母管上。热网定压采用补给水泵变频定压方式。热网补水选择2台补水泵,一用一备。在锅炉的回水母管上,连接一条自来水管,供锅炉上水、煮炉时使用。水处理能力能够满足热负荷发展要求,水处理系统无需改造。 |
输煤系统 |
热源输煤系统采用三段式:受煤坑至转运站为第一段输煤,皮带采用大倾角上煤皮带,倾角30°。转运站至主厂房输煤间第为第二段输煤系统,采用斜皮带,倾角15.5°。给煤间处为第三段输煤,采用平皮带。项目运营后锅炉房小时最大燃煤量新增为48.95t,按《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中5.2.10规定,本输煤系统采用双路带式输送机运煤。其驱动装置设置备用驱动装置。输煤系统由固定筛、地下煤斗、给煤机、大倾角输送机、斜皮带输煤机、带式输送机、除铁器组成。输煤系统按三班工作制,输煤系统采用双路带式输送机运煤。输煤系统输送量能力为100t/h。 上煤系统土建部分由一期工程完成建设,本次工程利用建成栈桥剩余空间建设另一条皮带。 |
|
燃烧系统 |
给煤系统:原煤用装载机推至受煤坑,由皮带机送向各炉前可供单台锅炉8小时的燃烧煤量的320m3钢煤仓。原煤经溜煤管、煤闸门落入炉前小煤斗中,由炉排运入锅炉炉膛。 |
|
送风系统:每台炉设一台鼓风机,安装在锅炉间底层后部,鼓风机取风自锅炉间室内及室外两处,采用变频风机进行调整锅炉的进风量。经鼓风机至锅炉,分两路进入炉排底部风室,通过炉排进入锅炉参与燃烧。 |
||
烟气系统:烟气从炉膛出口经过热器、省煤器、空气预热器进入SCR脱硝塔,然后通过烟道进入布袋式除尘器,再经由吸风机进入氧化镁湿法脱硫塔净化,最终烟气通过高120m,出口内径为4.2m的钢筋混凝土烟囱排至大气。 |
||
除灰渣 系统 |
除灰系统:除灰采用浓相气力输灰系统,布袋除尘器的每个灰斗下配1台仓式泵,通过封闭的管道将灰通过加湿器送至出渣室渣机。整个系统配置由浓相气力输送泵系统、空气压缩机供气系统、输灰管道及控制系统组成。 除渣系统:炉渣采用湿式降温、机械式输送方式。 |
|
热力系统 |
工程与热力管网工程分界线为厂区围墙外1米,供热一次网供热设计温度为130/70℃,供热设计压力为1.6MPa。本工程循环水泵按锅炉房作为热源时的最大供热能力选择,一期锅炉房最大供热能力为140MW,最大循环水量为2000m3/h,选择2台水泵,1用1备;二期锅炉房最大供热能力为232MW,最大循环水量3325m3/h,增加2台循环水泵,共计4台水泵,3用1备运行方式。满足本期新增供热循环要求。 |
|
储运 工程 |
燃料储备 系统 |
依托一期已建成的占地面7310㎡(长109.76m、宽66.6m,堆高5m,可贮煤约0.9137万吨)的封闭干煤棚,可满足项目后锅炉房最大日耗煤1839.23吨约5天的用量要求。 |
灰渣仓 |
设220m3灰渣仓2座,可满足2台锅炉1天的最大排灰渣量389.374t需要。 工程不设临时灰渣场,日产日清;灰、渣定期外运至协议单位进行综合利用。 |
|
脱硫及脱硝剂的储存 |
项目脱硫剂及脱硝剂分别为袋装氧化镁粉和尿素。脱硫及脱硝剂的储存分别储存于脱硫间及脱销剂制备间内的库房内。 |
|
“以新带老”工程 |
原有锅炉 脱硝改造 |
采用SNCR+SCR脱硝工艺,设计脱硝效率不低于83.5%; 控制NOX排放浓度≤50mg/m3。 |
公用 工程 |
给水 |
项目供水:采用市政自来水进行供水,项目供水管网已于一期工程全部建成,满足本项目用水的需求。 软水系统:项目在原锅炉房化水间新增处理能力30t/h的全自动软水器、常温过滤式除氧器各1套,以满足项目本期新增最大循环水补充33.25t/h的需要。 |
排水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汇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后最终排入伊通河; 全厂雨水均采用暗沟排水,接入市政雨水管网; 以上工程已于一期工程全部建成,满足本项目的需求,无需另行建设。 |
|
供电 |
项目生产用电为二级负荷,电源由临近变电站及开发区变电所提供两路10kv供电线路为本项目供电。 |
|
环保 工程 |
锅炉烟气
|
脱销措施:采用SNCR+SCR脱硝工艺,设计脱硝效率不低于83.5%;催化剂类型为稀土基新型高效无毒烟气脱硝催化剂,选型应符合HJ563-2010《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和HJ562-2010《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剂还原法》相关要求;尿素作为吸收剂;设1套SNCR脱硝装置和1台SCR脱硝催化塔。控制NOX排放浓度≤50mg/m3。 脱硫措施:采用氧化镁湿法脱硫塔进行烟气脱硫,脱硫塔的脱硫效率最高可达95%(本项目控制≥92.5%)控制SO2排放浓度≤35mg/m3; 除尘措施:采用除尘率≥99.8%的布袋除尘器+湿法脱硫50%附加除尘效率,综合去除效率大于98.5%,控制项目锅炉烟气中烟尘排放浓度≤10mg/m3; 在线监测:在每台锅炉脱硫塔后烟道上安装烟气联系监测系统(CEMS),监测SO 2 、NO x 、烟尘、氨等污染物浓度,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
燃料储存 及输送系统粉尘防治 |
燃料采用篷布遮盖运输;依托已建成占地面7310m2(长109.76m、宽66.6m,堆高5m,可贮煤约0.9137万吨)的封闭干煤棚;环锤破碎机、波动筛煤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选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净化;输送皮带采用全封闭式。 |
|
噪声 |
项目选用符合噪声限值要求的低噪音设备,并对引风机、鼓风机及各类水泵设备上加装消音、隔音装置; 在厂区总平面布置中,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
|
固体废物 |
锅炉灰渣:收集后,外售作为建材生产原料,可实现综合利用; 脱硫硫酸镁:裹挟于锅炉灰渣中,收集后与其一并外售作为建材生产原料;脱硝催化剂:催化剂3年更换一次约30.0t。采用稀土基新型高效无毒烟气脱硝催化剂,由生产厂家回收再生处理; 废包装物:根据其性质分别交供货厂家回收;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工程供热采用2台SHL116-1.6/130/70-AII链条炉排热水锅炉,其主要设备及环保设施详见表4-2,项目后锅炉房的主要工艺设备详见表4-3。
表4-2 项目后主要设备及环保设施表
项目 |
单位 |
方案 |
||
锅炉 |
种类 |
|
SHL116-1.6/130/70-AIID热水锅炉 |
|
功率 |
MW |
2×116 |
||
烟 气 治 理 设 施 |
烟囱 |
形式 |
|
砼 |
高度 |
m |
120 |
||
出口直径 |
m |
4.2 |
||
烟气 除尘措施 |
种类 |
|
布袋除尘器 |
|
效率 |
% |
99.85 |
||
控制浓度 |
mg/m3 |
控制浓度≤10mg/m3 |
||
SO2 控制措施 |
方式 |
|
氧化镁湿法脱硫系统(一机一塔) |
|
效率 |
% |
≥92.5 |
||
控制浓度 |
mg/m3 |
控制浓度≤35mg/m3 |
||
NOX 控制措施 |
方式 |
|
SNCR+SCR脱硝工艺 |
|
效率 |
% |
≥83.5% |
||
控制浓度 |
mg/m3 |
控制浓度≤50mg/m3 |
||
NH3 |
方式 |
|
氧化镁湿法脱硫系统附加消减率 |
|
效率 |
% |
90 |
||
控制浓度 |
mg/m3 |
≤0.8 |
||
废水处理设施 |
种类 |
|
生活污水 |
|
处理方式 |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汇入区域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污染物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后,最终排入伊通河。 |
||
处理量m3/d |
|
2.4m3/d |
||
排水去向 |
|
经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伊通河。 |
||
灰渣处理方式 |
种类 |
除灰采用浓相气力输灰系统,布袋除尘器的每个灰斗下配1台仓式泵,通过封闭的管道将灰通过加湿器送至除渣室渣机;炉渣采用湿式降温、机械式输送方式。灰渣一并送入灰渣仓。 |
||
煤场设施 |
种类 |
依托一期已建成的占地面7310m2的封闭干煤棚;在锤式破碎机、波动筛煤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选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净化 |
||
灰渣的综合利用 |
种类 |
本项目新增灰渣产生量49166.71t/a、裹胁灰渣中的溶解性脱硫盐MgSO4 973.56t/a,全部用于建筑材料的生产。 |
表4-3 本项目新增主要工艺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功率 (kW)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输煤系统 |
|||||
1.1 |
高倾角 皮带输送机 |
B-650mm L=71m α=30° |
22 |
台 |
1 |
|
1.2 |
斜皮带输送机 |
B-650mm L=87.4mα=18° |
22 |
台 |
1 |
|
1.3 |
1#平皮带输送机 |
B-650mm L=90m α=0° |
22 |
台 |
1 |
|
1.4 |
2#平皮带输送机 |
B-650mm L=48m α=0° |
22 |
台 |
1 |
|
1.5 |
波动筛煤机 |
BS-100 生产能力100t/h |
40 |
台 |
1 |
|
1.6 |
环锤破碎机 |
PCH-1010 生产能力100t/h |
110 |
台 |
1 |
|
1.7 |
K型往复给料机 |
K2 能力100t/h |
4 |
台 |
2 |
|
1.8 |
除铁器 |
RCYD-6 |
3 |
台 |
1 |
|
1.9 |
皮带秤 |
LCS-17A V=220V |
0.025 |
台 |
1 |
|
1.10 |
电动犁式卸料器 |
DT1102F11 |
0.55 |
台 |
8 |
|
1.11 |
双侧卸料器漏斗 |
|
|
台 |
8 |
|
二 |
热力系统 |
|||||
2.1 |
热水锅炉 |
SHL116-1.6/130/70-AIID |
15 |
台 |
2 |
新建 |
2.2 |
热网循环泵 |
Q=1818m3/h,H=18M |
132 |
台 |
2 |
新建 |
2.3 |
鼓风机 |
Q=220210m3/h H=2500Pa |
315 |
台 |
3 |
新建 |
2.4 |
引风机 |
Q=380000m3/h H=5543Pa |
715 |
台 |
3 |
新建 |
三 |
烟气净化系统 |
|||||
3.1.1 |
脉冲布袋 除尘器 |
处理风量380000m3/h 过滤面积710m2 |
|
台 |
3 |
新建 |
3.1.2 |
星型卸灰阀 |
|
2.2 |
台 |
24 |
新建 |
3.1.3 |
螺旋输送机 |
LX-200 长度12m |
3.0 |
台 |
12 |
新建 |
3.2.1 |
脱硫塔 |
DST-160-00, Ф7000×26000 |
|
台 |
2 |
新建 |
3.2.2 |
氧化风机 |
Q=12m3/min P=63.7kPa |
22 |
台 |
2 |
新建 |
3.2.3 |
1#脱硫循环泵 |
Q=325m3/h H=28mH20 |
75 |
台 |
2 |
新建 |
3.2.4 |
2#脱硫循环泵 |
Q=325m3/h H=28mH20 |
75 |
台 |
2 |
新建 |
3.2.5 |
3#脱硫循环泵 |
Q=325m3/h H=28mH20 |
75 |
台 |
2 |
新建 |
3.2.6 |
渣浆泵 |
Q=25m3/h H=30mH20 |
15 |
台 |
4 |
2用2备 |
3.2.7 |
加药泵 |
Q=40m3/h H=20mH20 |
7.5 |
台 |
4 |
2用2备 |
3.2.8 |
苛化罐 (配搅拌机) |
Ф2500×2000 10m3 |
2.2 |
台 |
2 |
新建 |
3.2.9 |
立式潜水排渣泵 |
Q=50m3/h H=30mH20 |
7.5 |
台 |
2 |
新建 |
3.2.10 |
立式潜水回流泵 |
Q=50m3/h H=30mH20 |
7.5 |
台 |
2 |
新建 |
3.2.11 |
旋流脱水罐 |
Ф1500×3000 |
|
台 |
2 |
新建 |
3.2.12 |
除雾器 |
|
|
台 |
2 |
新建 |
3.3.1 |
脱硝系统尿素 溶液制备系统 |
|
|
套 |
1 |
新建 |
3.3.2 |
脱硝系统尿素溶液喷射控制系统 |
|
|
套 |
4 |
新建。其中2套为“以新带老”工程 |
3.3.3 |
SCR脱硝催化塔 |
|
|
台 |
4 |
|
四 |
除渣系统 |
|||||
4.1 |
一级板链除渣机 |
B=1210mm,处理渣量Q=18t/h,L=15.5m |
11 |
台 |
2 |
新建 |
4.2 |
二级板链除渣机 |
B=1210mm,处理渣量Q=18t/h,L=62m |
37 |
台 |
2 |
新建 |
五 |
排污系统 |
|||||
5.1 |
污水泵 |
50WQ/DD24243-2.2 Q=20m3/h H=15mH20 |
2.2 |
台 |
1 |
新建 |
5.2 |
污水泵 |
50WQ/DD24243-2.2 Q=20m3/h H=15mH20 |
2.2 |
台 |
1 |
项目选择的链条热水锅炉参数如下:
型号:SHL116-1.6/130/70-AIID 额定功率:116 MW
额定工作压力:1.6MPa 额定进出水温度:130/70℃
设计煤种:II类烟煤 排烟温度:140℃
设计效率:83.56%
鼓风机:Q=220210m3/h H=2500Pa
引风机:Q=380000m3/h H=5543Pa
项目后企业主要建筑物情况详见表4-4。
表4-4 项目后企业主要建筑物一览表
建筑物名称 |
建筑物占地 (m2) |
建筑物面积 (m2) |
结构形式 |
层数 |
净高(m) |
备注 |
干煤棚 |
7310.00 |
7310.00 |
轻钢排架 |
1 |
13.5 |
一期 |
转运站及制备间 |
198.00 |
682.00 |
框架 |
5 |
18.8 |
一期 |
一期锅炉房 |
3640.00 |
7424.40 |
混凝土框架 |
4 |
30.8 |
一期 |
二锅炉房 |
4303.30 |
7149.20 |
混凝土框架 |
4 |
38.6 |
本期新建 |
地中衡 |
76.00 |
|
|
|
|
一期 |
热力站及消防泵房 |
201.40 |
402.80 |
砌体结构 |
2 |
5.1 |
一期 |
消防水池 |
151.3 |
|
砌体 |
1 |
|
一期 |
脱硫泵间 |
84.70 |
84.70 |
砌体 |
1 |
3.6 |
一期 |
脱硫水池 |
236.20 |
|
砌体 |
1 |
|
一期 |
烟囱 |
102.00 |
|
砼 |
|
120.0 |
一期 |
烟道 |
54.40 |
|
砖混 |
|
|
一期 |
柴油发电机房 |
135.7 |
135.7 |
砖混 |
1 |
3.6 |
一期 |
一级输煤栈桥 |
258.10 |
|
钢架结构 |
|
|
一期 |
二级输煤栈桥 |
143.20 |
|
钢架结构 |
|
|
一期 |
门卫及磅房 |
41.80 |
41.8 |
砌体 |
1 |
3.6 |
一期 |
合计 |
16936.10 |
20203.60 |
|
|
|
|
项目锅炉所需燃料为二类烟煤,主要煤源来自内蒙古通辽市茫牛海地方煤矿产的低硫煤。
所需燃料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购进,由煤矿直接采用汽车运输到热源厂贮煤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入厂煤质检验报告,项目煤质主要特性指标详见表4-5。
项目 |
单位 |
设计煤种 |
项目 |
单位 |
设计煤种 |
全水分Mt |
% |
15.6 |
水分Mar |
% |
15.60 |
干燥基灰份Ad |
% |
36.81 |
收到基灰份Aad |
% |
31.07 |
干燥基全硫St |
% |
0.31 |
收到基硫Sar |
% |
0.26 |
干燥无灰基挥发Vdaf |
% |
43.73 |
收到基挥发份Vad |
% |
23.24 |
收到基低位发热Qnet,ar |
kJ/kg |
17790.00 |
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 |
kJ/kg |
17790.00 |
焦渣特性CRC |
|
2 |
焦渣特性CRC |
|
2 |
本期工程锅炉房规模为2台116MW热水锅炉,热源最终规模为2台70MW及2台116MW热水锅炉,运煤系统按热源建设规模设计,燃用内蒙古通辽市茫牛海地方煤矿产的低硫煤,其低位发热量为17790kJ/kg(4254kcal/kg),计算煤量如下表:
名称 |
单位 |
一期 2×70MW |
单台 116MW炉 |
二期2×116MW |
两期合计 |
最大小时耗煤量 |
t |
29.6863 |
24.4742 |
48.9484 |
78.6347 |
最大日耗煤量 |
t |
712.4702 |
563.3800 |
1126.7600 |
1839.2302 |
锅炉实际耗煤量 |
t |
42928.4527 |
71138.5787 |
142277.1574 |
185205.6074 |
注:最大日耗煤量按照24小时计算;
2、氧化镁
锅炉房脱硫剂氧化镁含量大于90%,粒径不大于325目。采用公路汽运至锅炉房。
项目脱硫Mg/S为1.05(氧化镁含量大于90%),项目本期所需氧化镁量约为605.0t/a。项目氧化镁消耗量详见表4-7。
消耗时段 |
最大消耗 |
平均消耗 |
||
一期工程 |
二期工程 |
一期工程 |
二期工程 |
|
脱硫剂小时消耗量(t/h) |
0.126 |
0.208 |
0.0547 |
0.1790 |
脱硫剂日消耗量(t/d) |
2.52 |
4.16 |
1.095 |
3.58 |
脱硫剂年消耗量(t/a) |
185.0 |
605.0 |
185.0 |
605.0 |
注:1)锅炉日均利用时间为20h,2)年利用时间为3380h。
3、尿素
锅炉脱销氨氮摩尔比0.8~1.0,氨逃逸量:<10ppm。平均还原1.0t氮氧化物许消耗还原剂-尿素1.4~1.5t。项目年消耗尿素625.0t/a,其中本期约480.0t,“以新带老”一期工程脱销新增145.0t/a。
表4-8 项目尿素消耗情况表
消耗时段 |
最大消耗 |
平均消耗 |
||
一期工程 |
本期工程 |
一期工程 |
本期工程 |
|
尿素小时消耗量(t/h) |
0.102 |
0.165 |
0.043 |
0.142 |
尿素日消耗量(t/d) |
2.028 |
3.295 |
0.858 |
2.840 |
尿素年消耗量(t/a) |
145.0 |
480.0 |
145.0 |
480.0 |
注:1)锅炉日均利用时间为20h,2)年利用时间为3380h。
1、锅炉燃煤采用大吨位自卸汽车运输,并利用社会运力运煤,厂内不设专用运煤汽车。本期工程增加全年汽车运煤量为142277.16吨,增加最大日运煤量为841.88吨。工程建成后4台机组全年汽车年运煤量为185205.61吨,最大日运煤量为1095.89吨。厂内设贮煤场,在厂区运输路段专设地恒,以计量进厂煤量。
另外,本项目新增运入脱硫氧化镁605.0t,尿素625.0t(其中本项目480t、以新带老145t);运出灰渣量49166.71t及裹胁灰渣之中的脱硫MgSO4盐973.56t。
2、运输方式:运入原煤及辅料、运出锅炉灰渣等主要采用汽车运输,运输工具由社会运输力量解决。
3、厂内运输工具:轮式铲车、叉车等。
本期工程建成后,项目定员本着机构和人员配备精简、高效原则,按原组织机构不变的原则,本项目新增加员工,全厂员工40名。
运行人员:锅炉、出渣、电气按三班运行,人员按四班配备;上煤系统按二班运行,人员按三班配备;管理及其他人员正常配备。全年运行169天。
工程建设期计划为2年,具体建设进度如下:
1、勘察设计、设备订货等前期工作:2020年12月~2021年1月 计1个月;
2、生产厂房土建施工建设:2021年3月~2021年10月 计8个月
3、设备安装及生产调试:2021年11月~2022年6月 计8个月。
项目后热源厂锅炉只在采暖供热时运行,年运行小时数为3380h(日均20小时)。
锅炉房的主要工艺流程为燃煤经推土机及轮式装载机铲装,首先经派代运输机送入筛分破碎室,筛煤机控制上煤不大于30mm颗粒状(筛分下大于30mm的原煤在经破碎机破碎后返回筛煤机),再由皮带输送机进入锅炉煤仓,燃煤经溜煤管落入炉前加煤斗送入炉膛内燃烧,烟气首先在炉膛内经喷入的尿素进行SNCR脱销,锅膛出口的烟气流经过热器、省煤器、SCR脱硝催化装置、一二次风空气预热器,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尘净化后的烟气再进入氧化镁湿法脱硫塔脱硫,脱硫后的烟气通过120m高、出口直径4.2m的混凝土排放至大气。
除尘器截留下来的除尘灰经螺旋输送与脱硫塔塔底经吸收液排出泵排除的硫酸镁一并落入锅炉排渣室,灰水经溢流口至沉淀池中沉淀。刮板机中的炉渣、除尘灰以及裹挟其中的硫酸镁送至端侧布置的皮带机,与锅炉间出来的灰渣一并送至渣仓贮存,定期外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后全部回用,无废水排入市政排水管网。
锅炉房运行的主要工艺系统包括:输煤系统、燃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供排水系统、除灰渣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以及热力循环系统。锅炉房运行时的工艺流程系统详见框图4-1。
1、输煤系统
燃料由汽车运入已于一期工程配套建成厂区既有干煤棚内。干煤棚占地面7310m2,堆煤高度5.0m,可贮煤约0.9137万吨,可满足全厂最大热负荷1839.23t/d用煤量约6天用量。
输煤系统由地下煤斗、波动筛煤机、环锤式破碎机、给煤机、大倾角输送机、斜皮带输煤机、带式输送机、除铁器组成。
输煤系统采用三段式:受煤坑至转运站为第一段输煤,皮带采用大倾角上煤皮带,倾角30°。转运站至主厂房输煤间第为第二段输煤系统,采用斜皮带,倾角15.5°。给煤间处为第三段输煤,采用平皮带。本输煤系统采用双路带式输送机运煤。
根据热负荷计算,项目运营后锅炉房小时最大燃煤量新增为48.95t,本期日最大耗煤量约为1126.76t,按照三班运煤工作制,输煤系统输煤量按照100t/h计算,运煤系统运行时间约为11.5h,满足《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要求。
输煤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除尘率不低于99.0%的布袋除尘器净化,净化后的废气经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框图4-1 锅炉房供热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示意图
2、燃烧系统
燃烧系统由给煤、送风、除灰渣、烟气净化和排烟等几部分组成。
(1) 给煤
每台116MW热水锅炉前设有效容积320m3钢煤仓1个,可供单台锅炉8小时的燃烧煤量。原煤经溜煤管、煤闸门落入炉前小煤斗中,由炉排运入锅炉炉膛。炉排的减速机采用无级变速,能按要求随时调节炉排的运行速度以调节进入炉膛的给煤量。
(2)送风
每台炉设一台鼓风机,安装在锅炉间底层后部,鼓风机取风自锅炉间室内及室外两处,采用变频风机进行调整锅炉的进风量,防止因取风而使锅炉间内温度过低。经鼓风机至锅炉,分两路进入炉排底部风室,通过炉排进入锅炉参与燃烧。本期工程配套增加2台鼓风机。
(3)除灰渣系统
项目建设2座220m3灰渣仓,可满足2台锅炉1天的最大排灰渣量389.374t需要。
除灰采用浓相气力输灰系统,布袋除尘器的每个灰斗下配1台仓式泵,通过封闭的管道将除尘灰通过加湿器送至锅炉排渣室,经除渣机与炉渣一并送至厂房端侧的渣仓内贮存。整个系统配置由浓相气力输送泵系统、空气压缩机供气系统、输灰管道及控制系统组成。
炉渣采用湿式降温、机械式输送方式。锅炉排出的炉渣通过现有横向布置的重型板链式联合除渣机送至厂房端侧的渣仓内贮存,定期外运。
3、烟气净化及排烟系统
项目锅炉烟气采用SNCR+SCR工艺进行脱硝,脱硝剂为尿素。尿素首先喷入炉膛,在炉膛内受热分解产生NH4+与锅炉产生的部分NOx发生氧化还原反应,进入SCR脱硝装置后未反应的NH4+及NOx在催化剂作用下进一步发生氧化还原反应,起到脱硝作用;脱销后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净化,除尘后的烟气再进入氧化镁湿法脱硫塔,脱硫后的烟气通过120m高、
出口直径4.2m的混凝土排放至大气。
(1)脱硝系统
根据项目既有工程验收检测报告,锅炉出口烟气中的NOx的浓度在253~269mg/m3,保守起见以锅炉出口烟气中的NOx的浓度300mg/m3计,为进一步使 NOx的排放浓度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控制排放浓度≤50mg/m3),采用SNCR+SCR 脱硝工艺进行脱硝,设计脱硝效率在83.5%以上,脱硝还原剂采用尿素,可控制烟囱出口烟气中的 NOx低于50mg/m3,满足排放标准及控制要求。
(2)除尘系统
项目采用布袋除尘,采用正压浓相气力输灰系统除灰,布袋除尘器的每个灰斗下配1台仓式泵,通过封闭的管道将除尘灰通过加湿器送至锅炉排渣室。
(3)脱硫系统
项目采用氧化镁湿法脱硫工艺,锅炉按照1炉1塔,设置1套脱硫系统。脱硫系统主要由氧化镁浆液制备系统、烟气系统、SO2吸收系统、事故排放及浆液返回系统、工艺水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等组成。
锅炉除尘后烟气经增压风机升压通过烟气系统进入吸收塔,氧化镁粉经加水消化制成10~15%浓度的浆液用乳液泵打入脱硫塔下部贮液槽中。塔内烟气自下而上流动,与吸收塔上部喷淋层喷淋下来的氧化镁浆液逆向接触洗涤,烟气中的SO2与氧化镁浆液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亚硫酸镁,汇于吸收塔下部的浆池。浆池中搅拌器连续运转,同时氧化风机向浆池送入空气,进行强制氧化,使微容于水、且不稳定的亚硫酸镁氧化尘稳定、有很高可溶性的硫酸镁。经多次循环的脱硫浆液pH下降、亚硫酸镁、硫酸镁含量逐渐增加,脱硫能力逐渐降低。最终当pH只下降到一定程度时,进行补充脱硫剂;脱硫能力逐渐降低的混合浆液在其浓度达到一定设定值时,为了避免溶液饱和,塔底定期自动外排5%左右的脱硫废水,废水旋浆分离器底流出经沉淀池沉淀去除部分灰渣,澄清液泵送进入飞灰管道调湿器对飞灰加湿,之后一并送至锅炉排渣室。项目脱硫系统设计脱硫效率大于92.5%。
另外,项目氧化镁湿法脱硫具有一定附加除尘效率,本项目确定为50%计。
4、给排水系统
(1)给水系统
项目供水采用市政自来水进行供水,由于项目厂区内已经敷设供水管网,本扩建工程供水管网已于一期工程全部建成,满足本项目用水的需求。
(2)排水系统
项目废水主要有由化学水处理废水、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组成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回收后全部用于脱硫脱硝、灰渣熄火、飞灰调湿、输煤降尘以及地面洒水降尘等,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全厂雨水均采用暗沟排水,接入市政雨水管网。以上工程已于一期工程全部建成,满足本项目的需求,无需另行建设。
5、化学水处理系统
现有锅炉房设有一套独立的全自动软化水装置,水处理设备能力为30t/h。除氧采用适合热水锅炉水质标准要求的常温过滤式除氧器对系统补水进行除氧。
水处理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后锅炉房补水总量30t/h的要求,该系统无需改造。
6、热力循环系统
工程与热力管网工程分界线为厂区围墙外1米,供热一次网供热设计温度为130/70℃,供热设计压力为1.6MPa。厂区内一次管网在一期工程建设时已经建成。
热网补水量按锅炉房热源小时循环水量的1%确定50m3/h。补水系统采用除氧软化水,化学水处理间来的软化水由软化水泵送入1台出力为30t/h的常温过滤式除氧器除氧后,由补水泵补到热网循环水泵的回水母管上。热网定压采用补给水泵变频定压方式。在锅炉的回水母管上,连接一条自来水管,供锅炉上水、煮炉时使用。水处理能力能够满足热负荷发展要求,水处理系统无需改造。
本期工程依托现有热源厂热力循环系统,新增2台循环泵,实现3用1备,能够满足新增供热面积303.8万m2的供热要求。
根据对燃煤热水锅炉供热工艺过程的分析,燃煤热水锅炉供热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污染物的主要生产环节如下:
1、燃煤存储、输送过程
燃煤输送过程中,转运站、皮带机上煤表面处,均有粉煤灰散落和飞扬。
2、燃烧过程
燃煤热水锅炉正常运行时的燃烧过程主要包括燃煤的破碎、燃煤在锅炉内的燃烧及炉内脱硝以及燃烧后产生的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引风机引至脱硫塔进行脱硫处理,再通过烟囱排入环境空气。在该过程中将产生烟气污染物、工业废水、灰渣,转动机械噪声等。
3、化学水处理过程
化学水处理过程主要是为燃煤锅炉的正常运行提供水质合格的工业补充水。在该过程中,主要有一定的含SS和盐类的废水产生。
4、燃煤、氧化镁、灰渣运输过程
燃煤、氧化镁、尿素、灰渣等均采用汽车运输,在其运输过程中会产生扬尘及噪声。
5、热网循环过程
在该过程中,厂内的供热循环热水泵的运行将产生噪声。
1、废气污染物
烟气污染物存在于供热锅炉原煤燃烧产生的烟气中,主要的烟气污染物为SO2、NOx、烟尘、汞化合物及脱销逃逸的NH3等。
2、废水污染物
废水主要有主厂房冲洗废水、输煤系统排水、化学处理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等。其中:
主厂房冲洗废水中的主要污染因子为SS、石油类;
输煤系统排水中的主要污染因子为SS、挥发酚;
化学处理系统排污水中的主要污染因子为SS、盐类;
锅炉排污水中的主要污染因子为SS;
生活污水中的主要污染因子为SS、BOD、COD等。
3、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两类:一是锅炉灰渣及脱硫析出盐,二为职工生活垃圾。
4、噪声
项目锅炉房的主要机械设备运转的噪声范围约为80~105dB(A)。主要噪声源为各类风机和水泵等机械。
5、建设期污染因素分析
项目建设期影响主要来自建设施工时建筑材料装卸时产生的粉尘、施工机械引起的噪声、由于土石方挖填引起的水土流失,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
锅炉房运行中的污染环节及因素详见表4-9。
表4-9 锅炉房运行中的污染环节及因素一览表
序号 |
生产过程 |
污染环节 |
污染因素 |
污染物 |
1 |
燃煤存储、 输送过程 |
储煤场及输煤系统 |
扬尘 |
TSP |
输煤系统冲洗 |
冲洗废水 |
SS、挥发酚 |
||
2 |
燃烧过程 |
燃煤锅炉风机 |
声 |
噪声 |
锅炉燃烧 |
烟气 |
SO2、NOx、烟尘、 NH3、汞及其化合物 |
||
固废 |
灰渣 |
|||
锅炉排污 |
排污废水 |
SS、COD |
||
锅炉清洗 |
清洗废水 |
PH、SS |
||
3 |
脱硫过程 |
脱硫装置 |
废水、噪声 |
SS、Cl-、pH、盐类、金属、噪声 |
4 |
脱硝过程 |
脱硝装置 |
逃逸气体、噪声 |
氨气、噪声 |
5 |
化学水处理过程 |
化学水处理系统 |
废水、噪声 |
SS、Cl 、pH、盐类、金属、SS、 |
6 |
除灰渣及贮存过程 |
除渣间 |
噪声 |
噪声 |
7 |
运输过程 |
车辆行驶 |
扬尘、声 |
TSP、噪声 |
8 |
职工生活 |
正常生产生活 |
污水固废 |
COD、NH3-N、生活垃圾 |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尾气等。
1、扬尘
运输车辆行驶带起路面扬尘、风吹物料堆场扬尘及施工作业扬尘是施工现场主要扬尘来源。参考《辽宁省城区建筑施工扬尘排放量计算方法》。计算方式如下:
式中:W—施工工地扬尘排放量,t;
WB—基本排放量,t;
WK—可控排放量,t;
A—建筑面积,104m2;
B—基本排放量排放系数,t/104m2 ·月,取 4.8;
P11、P12、P13、P14、P15—各项控制扬尘措施所对应的一次扬尘可控排放量排污系数,t/104m2 ·月; P11道路硬化与管理,P12边界围挡,P13裸露地面覆盖,P14易扬尘物料覆盖,P15 定期喷洒抑制剂;
P2—控制运输车辆扬尘所对应二次扬尘可控排放量系数,t/104m2 ·月,取1.55;
T—施工期,月;
土建工程施工期总计1年,扣除冬歇期共计7个月,总建筑面积为7387m2。
本项目建设期间扬尘预测排放量43.97t,按照每天施工时间10h计,扬尘排放速率约为0.0058kg/s,排放浓度为 0.624mg/m3。企业施工期在做好控制扬尘措施的情况下,扬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周界无组织浓度最高点1.0mg/m3限值要求。
2、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
各类运输车辆,燃油推土机等施工机械将产生废气,主要特征污染物为 CO、NOx,THC。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尾气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这种污染源较分散,且为流动性,影响是短期的、局部的,当施工结束后,相应污染消失,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1、生活污水
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冲厕废水、厨房炊事及盥洗废水。
项目施工期总计15个月,实际施工天数450天。进场施工人员平均为 30人,施工人员生活用水按照30L/人·d 计,用水总量为405.0m3,排水量按照用水量的 85%计为344.25m3。该部废水中污染物浓度一般为:COD 300~500mg/L、BOD5 200~300mg/L、SS250mg/L、NH3-N 35~60 mg/L,污水浓度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该部废水
依托现有厂区设施收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
2、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有运输汽车清洗污水,主要成分是悬浮物,SS含量约为500~1000mg/L;来自建材、模板的清洗及供水系统的漏水产生量与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关系较大,此类污水中主要成分是悬浮物。
施工现场建造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经沉淀、隔油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回用冲洗用水或用于场地抑尘洒水,不外排。
施工期应对水泥、黄沙、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工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安装小流量设备和器具以减少施工期间的用水量,另外建议用雨水进行冲洗作业。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运输车辆噪声以及内部装修噪声。施工机械噪声包括推土机、装载机、振捣棒、吊车、升降机等,多为点生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敲打声、建材装卸的撞击声、施工人员的吆喝声等,多为瞬间噪声;运输车辆噪声为移动声源,属交通噪声。各施工阶段主要产噪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及其噪声声级值详见表4-10和表4-11。
表4-10 不同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强声级值 单位:dB(A)
施工阶段 |
声源 |
声源源强 |
施工阶段 |
声源 |
声源源强 |
土石方 阶段 |
挖掘机 |
78~85 |
装修、安装阶段 |
电锯 |
70~80 |
冲击机 |
90 |
电锤 |
70~80 |
||
空压机 |
75~80 |
手工钻 |
70~80 |
||
打桩机 |
85~95 |
无齿锯 |
70~80 |
||
卷扬机 |
70~80 |
多功能木工刨 |
70~80 |
||
压缩机 |
85~95 |
云石机 |
80~85 |
||
结构阶段 |
混凝土输送泵 |
80~90 |
角向磨光机 |
90~95 |
|
振捣棒 |
85~90 |
|
|
||
电锯 |
90~95 |
|
|
||
电焊机 |
85~92 |
|
|
||
空压机 |
85~90 |
|
|
表4-11 运输车辆噪声声级值 单位:dB(A)
施工阶段 |
运输内容 |
车辆类型 |
声源源强 |
基础工程 |
弃土外运 |
大型载重车 |
84~89 |
主体工程 |
钢筋、商品混凝土 |
混凝土罐车、载重车 |
80~85 |
装饰工程 |
各种装修材料及设备 |
轻型载重卡车 |
75~80 |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1、弃土
项目建设期场地平整、基础开挖过程中土石方产生总量为2.05万m3,其中挖方总量1.24万m3、回填总量为0.81万m3,形成弃土0.43万m3,全部用于北湖科技开发区低洼地的平整。
2、施工阶段建筑垃圾
施工建筑垃圾产生系数为20~50kg/m2,工程总建筑面积7387m2,施工建筑垃圾产生量以30.0kg/m2计,产生量约220t左右,全部送至市政管理部门指定位置集中填埋。
3、施工阶段生活垃圾
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人员平均为30人,依照我国生活污染物排放系数,生活垃圾排放系数取0.5kg/人·d,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0kg/d。以施工期共15个月(土建+安装)计,项目施工期共产生生活垃圾6.75t。项目采取集中堆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通过项目工程分析,项目运营后锅炉房燃煤锅炉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是项目后的重点污染源,也是主要环境问题。主要污染物来自供热锅炉燃煤产生的烟气中SO2、NOx、烟尘、汞及化合物、氨等。为保证所排烟气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减轻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工程采取如下防治与控制措施:
1、为控制烟尘的排放量及排放浓度,拟采用除尘效率不低于99.8%的布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同时氧化镁湿法脱硫附加50%的除尘效率,综合除尘效率99.85%,除尘后的烟气进入脱硫系统,脱硫后的烟气通过高度为120m、出口直径为4.2m的烟囱排放,保证烟气中颗粒物控制在10.0mg/m3以下,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并达到“重点区域超低排放要求”标准控制限值。
2、为降低SO2的排放量,工程拟采用炉外氧化镁湿法烟气脱硫工艺,控制SO2的排放量及排放浓度。根据项目采用的燃煤为0.26%含硫率的低硫质煤,以及对同类建设单位现有锅炉脱硫率的监测校订结果,分析确定该工艺脱硫效率按92.5%计算,控制SO2排放浓度在35.0mg/m3以下,同时对氨及汞具有90%的附带去除效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并达到“重点区域超低排放要求”标准控制限值。
3、为控制NOX的排放,工程采用SNCR+SCR 组合脱硝工艺进行脱硝,同时对既有2台70MW 进行脱硝技术改造,设计脱硝效率在83.5%以上,脱硝还原剂采用尿素,可控制烟囱出口烟气中的 NOx低于 50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并达到“重点区域超低排放要求”标准控制限值。
4、燃煤在筛分、破碎及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煤尘,采用适量喷水降尘措施控制粉尘的产生。依托既有破碎间对筛煤机、破碎机之上设置的能力为10000m3/h、除尘效率≥99.0%的布袋除尘器,燃煤筛分、破碎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5、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排放源主要是燃煤在存储及在装卸、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本项目依托一期已建成的占地面7310m2(长109.76m、宽66.6m,堆高5.0m,可贮煤约0.9137万吨)的封闭干煤棚,以无组织排放的粉尘绝大多数落入干煤棚,仅有少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入环境。
表4-12 锅炉房废气排放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污染源名称 |
特征 污染物 |
排气筒(m) |
排放规律 |
排放去向 |
|
高度 |
出口内径 |
|||||
1 |
锅炉烟气 |
烟尘、S02 NOx、NH3、汞 |
120 |
4.2 |
连续 |
环境空气 |
2 |
筛分、破碎粉尘 |
PM10 |
20 |
0.5 |
间断 |
环境空气 |
3 |
燃煤存储、装卸、输送 无组织排放废气 |
TSP |
- |
- |
间断 |
环境空气 |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采用《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所述方法计算,源强核算参数参考值详见本指南附录表B。
烟气量采取如下方法进行近似计算:
式中:Vs——实际烟气产生量,Nm3/kg.煤;
——燃料的收到基低位发热值,KJ/ kg;
Vo— 理论空气需要量,Nm3/kg.煤;4.7433 Nm3/kg.煤。
α— 过剩空气系数。由《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6-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基准含氧量为9.0%;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附录C:“ 过量空气系数,燃料燃烧时实际空气供给量与理论空气需要量之比值,燃煤锅炉、燃油锅炉及燃气锅炉的规定过量空气系数分别为 1.75、1.2,对应基准氧含量分别为9%、3.5%”。即项目锅炉过剩空气系数取α=1.75。
经计算,标准状态下项目烟气产生量为8.9564Nm3/kg.煤。
2、燃煤烟尘量计算
式中:EA — 核算段内颗粒物(烟尘)排放量,t;
R—核算段内锅炉燃料耗量,t;
Aar—收到基灰份的质量分数,%;
— 锅炉烟气带出灰份额,%;取17.5;
—综合除尘效率,%;取99.5;
—飞灰中可燃物含量,%;取0.5。
3、SO2排放量计算
燃煤产生的SO2排放量采用下式计算:
式中:—核算段内SO2排放量, t;
R—核算段内锅炉燃料耗量,t;
ar—燃煤收到基全硫含量,%;0.26;89
— 锅炉机械不完全燃烧热损失,%;取8.0;
—烟气脱硫装置的脱硫效率,%;取92.5;
K—燃煤中硫燃烧后氧化成SO2的份额,取0.825。
4、NOX的排放
根据HJ991-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氮氧化物排放量采用锅炉生产商提供的氮氧化物控制保证浓度值或类比同类锅炉氮氧化物浓度值按式(5)计算”。
式中:—核算段内NOX排放量, t;
—锅炉炉膛出口氮氧化物质量浓度,mg/m3;;
Q—核算段内标态干烟气排放量,t;
—脱硝效率,%;
由HJ991-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附录B中表B4-锅炉炉膛出口NOX浓度范围:层燃炉质量浓度范围/100~600 mg/m3;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第十分册》层燃锅炉NOx的产污系数为2.94kg/t煤,据此则算项目NOx产生浓度为328.26mg/m3。
另外,根据项目既有工程验收检测报告,锅炉出口烟气中NOx的浓度在253~269mg/m3,
保守起见以锅炉出口烟气中的NOx的浓度300mg/m3计。为使NOx的排放浓度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控制排放浓度≤50mg/m3),采用SNCR+SCR 脱硝工艺进行脱硝。SNCR烟气脱硝技术NOx的去除率一般在30~40%,该部控制NOx去除率35%较宜(即可有效降低NOx排放浓度,又可有效控制氨逃逸浓度);后段的SCR脱硝催化塔作为SNCR脱硝系统的补充,在其脱硝效率达到74.4%(终合脱硝效率84.5%)即可满足NOx低于50mg/m3排放控制要求;运行中适当增加SNCR.脱硝系统氨逃逸量并将氧过剩量维持在2~4%,NOx.还原反应就会进行得很充分,而无需在SCR进口处另行补加氨水为此与烟气中NOx发生反应的量。
5、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
式中:—核算段内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量(以汞计), t;
R—核算段内锅炉燃料耗量,t;
—收到基汞含量,ug/g;
— 汞的协同脱除效率,%。
我国燃煤中汞含量一般在0.03~0.52mg/kg、平均为0.20mg/kg。根据中国科学院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张静静、郑娜、周秋红等5人撰写的《内蒙古自治区原煤中汞含量分布及燃煤大气汞排放量估算》中数据,项目使用的吉林省的辽源、通化、长春地区和内蒙古通辽市等地方煤矿生产的II类烟煤中汞含量约在0.020~0.630 mg/kg之间、平均值为0.120 mg/kg。
一般情况下,燃料中的汞燃烧过程中56.3~69.7%随烟气排放,23.1~26.9%进入飞灰,仅有2.0%进入灰渣。而烟气中的汞主要集中在亚微米级的细粉尘上。一般而言,静电除尘器可脱除30.0%的汞、布袋除尘器可脱除70.0%的汞、湿法脱硫装置可脱除90.0%的汞。
故本项目选取燃料中的汞有63.0%进入烟气,汞的综合协同脱除效率以90.0%计。
6、氨的排放
根据《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中工艺设计一般规定6.1.1要求,烟气脱硝装置出口氨逃逸浓度应控制在8.0mg/m3以下;同时《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剂还原法》(HJ562-2010)中工艺设计一般规定6.1.4则要
求,氨逃逸质量浓易小于2.5mg/m3以下之规定。综合考虑拟建项目SNCR+SCR脱硝工艺氨逃逸浓度按3.0mg/m3设计。
一般情况下,未反应的氨气主要与烟气中的 SO3及飞灰在低温下发生固化反应。项目锅炉烟气脱硫采用氧化镁湿法脱硫工艺,根据德国运行经验判断湿法脱硫工艺对氨具有90%的附带去除效率,届时项目锅炉烟囱中氨的最大排放浓度约0.3mg/m3。
7、环境空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1)依据
本项目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参照执行《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中“重点区域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超低排放要求”标准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
(2)浓度限值要求
①SO2 排放浓度限值:Cso2≤ 35mg/m3;
②NOx 排放浓度限值:CNOX ≤50 mg/m3;
③烟尘 排放浓度限值:C烟尘≤ 10 mg/m3;
④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限值: C汞≤ 0.05mg/m3;
⑤NH3 排放浓度限值:C氨≤0.8mg/m3
综上,经计算项目运行后锅炉房在最大供热负荷运行时,烟气经净化后标准状态下燃煤锅炉烟气排放状况详见表4-13。
表4-13 项目后燃煤锅炉烟气排放状况表
项目 |
符号 |
单位 |
数值 |
||||
本项目 |
全厂 |
||||||
烟囱 |
几何高度 |
H |
m |
120 |
120 |
||
出口内径 |
D |
m |
4.2 |
4.2 |
|||
烟气排放状况 (脱硫塔出口) |
烟气总量 |
V |
ⅹ109Nm3/a |
1.2743 |
1.6588 |
||
最大运行负荷烟气量 |
Vs |
Nm3/h |
438401.45 |
704283.83 |
|||
空气过剩系数 |
a |
|
1.75 |
1.75 |
|||
综合除尘效率 |
ηc |
% |
99.85 |
99.85 |
|||
SO2去除效率 |
ηs |
% |
92.5 |
92.5 |
|||
NOX去除效率 |
ηN |
% |
83.5 |
83.5 |
|||
NH3去除效率 |
ηa |
% |
90 |
90 |
|||
Hg去除效率 |
ηg |
% |
90 |
90 |
|||
烟囱出口参数 |
烟气温度 |
ts |
℃ |
80 |
80 |
||
污染物 排放 情况 |
SO2 |
脱硫前 |
产生浓度 |
Cso2 |
mg/m3 |
440.46 |
440.46 |
产生量 |
Mso2 |
kg/h |
193.10 |
310.21 |
|||
t/a |
561.28 |
730.64 |
|||||
脱硫后 |
排放浓度 |
Cso2 |
mg/m3 |
33.00 |
33.00 |
||
排放量 |
Mso2 |
kg/h |
14.467 |
23.241 |
|||
t/a |
42.05 |
54.74 |
|||||
NOx |
产生 情况 |
产生浓度 |
CNOX |
mg/m3 |
300 |
300 |
|
产生量 |
MNOX |
kg/h |
131.52 |
211.29 |
|||
t/a |
382.29 |
497.64 |
|||||
排放 情况 |
排放浓度 |
CNOX |
mg/m3 |
49.5 |
49.5 |
||
排放量 |
MNOX |
kg/h |
21.70 |
34.86 |
|||
t/a |
63.078 |
82.111 |
|||||
烟尘 |
除尘前 |
产生浓度 |
CA |
mg/m3 |
6101.78 |
6101.78 |
|
产生量 |
MA |
kg/h |
2675.13 |
4297.54 |
|||
t/a |
7775.45 |
10121.49 |
|||||
除尘后 |
排放浓度 |
CA |
mg/m3 |
9.15 |
9.15 |
||
排放量 |
MA |
kg/h |
4.011 |
6.444 |
|||
t/a |
11.66 |
15.18 |
|||||
NH3 |
产生 情况 |
产生浓度 |
C氨 |
mg/m3 |
3.00 |
3.00 |
|
产生量 |
M氨 |
kg/h |
1.315 |
2.113 |
|||
t/a |
3.83 |
4.98 |
|||||
排放 情况 |
排放浓度 |
C氨 |
mg/m3 |
0.30 |
0.30 |
||
排放量 |
M氨 |
kg/h |
0.132 |
0.211 |
|||
t/a |
0.383 |
0.498 |
|||||
汞 |
烟气 净化 前 |
产生浓度 |
C汞 |
mg/m3 |
0.0085 |
0.0085 |
|
产生量 |
M汞 |
kg/h |
0.00370 |
0.00595 |
|||
t/a |
0.01076 |
0.01400 |
|||||
烟气 净化 后 |
排放浓度 |
C汞 |
mg/m3 |
0.00085 |
0.00085 |
||
排放量 |
M汞 |
kg/h |
0.00037 |
0.00060 |
|||
t/a |
0.00108 |
0.00141 |
备注:以空气过剩系数2.2计时,11.935 Nm3/kg.煤;
3、原煤储运、灰渣清运过程产生的扬尘
项目运营过程中用煤量较大,煤在贮存、破碎、运输过程中将产生二次扬尘,为了防止贮煤场及破碎、输煤系统起尘,项目依托一期已建成的占地面7310m2封闭干煤棚储运煤炭,从干煤棚到皮带输送系统进行封闭,棚内设置喷水降尘装置对贮煤场定时进行喷淋洒水、提高原煤的含水率,可有效遏制二次扬尘对外环境的影响。
同时依托既有上煤间,对筛煤机、破碎机之上设置能力为的10000m3/h、除尘效率≥99.0%的布袋除尘器,燃煤筛煤、破碎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经除尘后粉尘排放浓度为20mg/m3,排放速率为0.2kg/h,本项目燃煤量为142277.1574t/a,
年输煤时间约1450h,排放量仅为0.290t/a。粉尘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及排气筒高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因其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及排
放量均较小,其对环境的影响很小;另外,目前原煤基本上为大矿机采煤,大块煤极少,筛煤机和破碎机基本属于闲置,属备用系统。故该部扬尘在此予以忽略之。
锅炉排出的炉渣经冷渣机降温后落入锅炉除渣室横向布置的重型板链联合除渣机的水槽中,除尘器捕集下来的细灰经脱硫塔排出的脱硫废水调湿后落入锅炉除渣室刮板除渣机中,炉渣与飞灰一并经重型板链联合除渣机送至厂房端侧渣仓贮存;除灰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该部由于采用湿法除灰渣、无粉尘产生。
1、用水情况分析
(1)锅炉补水
通过对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可知,由锅炉、循环泵、除污器、补水定压泵、二次网换热器等设备,通过管道连接构成一次网供热系统。
热水锅炉的供回水均采用母管制,热网回水经除污器后由循环水泵送至锅炉系统加热,然后供出。本工程锅炉热网供水温度130℃、回水温度70℃,供水压力为1.3MPa,新增供热
194.565MW,循环水量2800t/h、56000 t/d;锅炉循环系统补充水由除氧水箱供给,补水率按
1.0%计取,本项目锅炉补水量为28.0t/h、560.0t/d。
项目后全厂供热总负荷将达到266.267MW,总循环水量4150t/h、83000 t/d,则项目后全厂锅炉补水总量则为41.5t/h、830.0t/d。
(2)熄火、除渣补充水
湿法除灰渣,灰水经溢流口至沉淀池中沉淀循环使用。根据对目前热源厂运行情况的类比分析,本项目除灰渣系统熄火、除渣补充水为1.0t/h,即20.0t/d;全厂除灰渣系统熄火、除渣补充水则为2.0t/h,即40.0t/d。该部用水全部为锅炉排污水。
(3)脱硫、脱销用水
①脱销用水
项目脱销首先将还原剂固体尿素溶解制备成浓度为50%的尿素溶液,经输送泵输送至稀释模块与稀释水混合稀释为浓度10%左右的尿素溶液喷入炉内进行脱硝。本项目平均小时尿素消耗量为142kg,则脱销用水量1.42m3/h、28.40m3/d;项目后全厂平均小时尿素消耗量为185.0kg,则脱销用水量1.85m3/h、37.00m3/d。
②脱硫用水
以本企业目前脱硫实际情况及同类企业类比,一般情况下,未经脱硫塔除雾器(GGH装置)去湿 “烟气脱白”的锅炉湿烟气一般约为饱和状态,经脱硫塔除雾器(GGH装置)去湿进行“烟气脱白”后的锅炉烟气的湿含量在70%左右,即20.3g/Nm3左右。
本项目进入脱硫塔的实际平均烟气总量为502384.35Nm3/h(以空气过剩系数2.2计,其中燃料煤及助燃空气带入的水蒸气量为6750.95 Nm3/h,则合为5.43t),最终排放的烟气带走的水分为10.20t/h、204.00m3/d,其中脱硫液带入水分4.77t/h、95.40m3/d;项目后全厂进入脱硫塔的实际平均烟气总量为653973.05Nm3/h(其中燃料煤及助燃空气带入的水蒸气量为6750.95 Nm3/h,则合为7.06t),最终排放的烟气带走的水分为13.28t/h、265.60m3/d,其中脱硫液带入水分6.22t/h、124.40m3/d。
项目脱硫氧化镁乳液循环液气比(吸收剂浆液喷淋量与单位时间内脱硫吸收塔入口的标准状态湿烟气体积流量之比)为2.2~2.7L/m3。则本项目氧化镁乳液循环量为1150.0m3/h左右,项目后全厂氧化镁乳液循环量为1497.0m3/h左右;随着脱硫过程的进行脱硫液中硫酸镁在不断积累,pH值不断下降,应及时排除。根据同类企业类比,本项目该部排除脱硫废水约为1.0 m3/h、20.0 m3/d左右;项目后全厂该部排除脱硫废水约为1.4 m3/h、28.0 m3/d左右。
合计本项目脱销脱硫用水为5.77m3/h、115.4m3/d;项目后全厂脱销脱硫用水为7.62m3/h、152.4m3/d。该部用水由回收化学处理浓水+新鲜水组成。
(4)飞灰调湿
除灰采用浓相气力输灰系统,布袋除尘器的每个灰斗下配1台仓式泵,通过封闭的管道将灰通过加湿器送至渣机。通过类比分析,本项目飞灰调湿需水量为1.0t/h,即20.0t/d;项目后全厂飞灰调湿需水量则为1.5t/h,即30.0t/d。该部有水由脱硫废水+锅炉排污水组成。
(5)辅机冷却补水
主要针对管网循环泵的冷却。根据对目前热源厂的类比分析,本项目循环泵冷却补水量为1.0t/h,即20.0t/d;项目后全厂循环泵冷却补水量则为1.60t/h、32.0t/d。
(6)输煤降尘用水
为了防止贮煤场及输煤系统起尘,项目对贮煤场及输煤系统定时进行喷淋洒水。根据对目前同类热源厂的类比分析,本项目该系统冲洗水为1.0t/h、12.0t/d;项目后全厂输煤及地面喷洒降尘用水则为1.5 t/h、19.5t/d。该部用水由辅机冷却废水+锅炉排污水组成。
(7)地面降尘用水
为更好减轻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定时对生产车间地面进行洒水,该用水为辅机冷却排污水,即3.5t/d;项目后全厂地面降尘用水则为5.6t/d。该部用水由辅机冷却废水+锅炉排污水组成。
(8)二次网补水
根据设计,本期项目二次网循环水量为13200m3/h、264000m3/d(以20小时/天循环计),二次网循环损失按2.0%计,本项目二次网补水量为264m3/h、5280.0m3/d;
项目后全厂二次网循环水量为20500 m3/h、410000m3/d(以20小时/天循环计),则全厂二次网补水量则为410 m3/h、8200 m3/d。
(9)生活用水
本项目新增定员30人,人居用水定额100l/d.人计,本项目新增生活用水量3.0t/d;项目后全厂生活用水量7.0t/d。
2、排水分析
供热厂的生产废水主要有化学水处理废水、锅炉排污水,生活用水排放废水。
(1)化学水处理废水
该部水处理系统仅主要为去除原水中的SS及盐,产水率一般为85%。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102.0t/d;全厂则为152.0 t/d。该部废水属清洁废水,除约有5.0%左右损耗外,其余全
部回收用于脱氮、脱硫系统用水,不外排。
(2)锅炉排污水
锅炉排污水一般约为锅炉热网循环水量的0.075%,则本项目该部废水产生量为42.0t/d;
项目后全厂该部废水产生总量为62.0 t/d。该部废水回收用于灰渣调湿、输煤降尘等,不外排。
(3)辅机冷却废水
本项目辅机冷却水用量为20.0t/d,每天约有3.5t/d辅机冷却废水排放;项目后全厂该部废水产生总量为5.6t/d。该部废水回收用于对生产车间地面进行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4)脱硫废水
项目烟气脱硫采取氧化镁湿法脱硫工艺,运行中氧化镁脱硫液不断补充循环进行喷淋吸收。该部用水为化学水处理废水及新鲜水组成,产生硫酸镁溶液经脱硫塔排出泵排入锅炉排
渣坑用于灰渣熄火、除渣有水,本项目产生量约为20.0 t/d、项目后全厂产生量约为28.0 t/d。
⑤生活废水
生活废水产污系数以0.8计,该部废水排放量为2.4t/d。废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汇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经处理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后,最终排放至伊通河。
本项目及项目后全厂水平衡情况详见表4-14及框图4-4。
表 3-17 全厂水平衡一览表(单位:m3/a )
序号 |
用水环节 |
新鲜水 用量 |
纯水 使用量 |
循环 用水量 |
消耗量 |
排放量 |
去向 |
|
1 |
化学水处理 |
115258.0 /171366.0 |
|
|
861.9 /1284.4 |
16376.1 /24403.6 |
全部用于 脱硫脱硝 |
|
软化 水 |
锅炉 补水 |
|
94640.0 /140270.0 |
9464000.0 /14072000.0 |
87542.0 /129792.0 |
7098.0 /10478.0 |
用于灰渣熄火、飞灰调湿及输煤和地面降尘 |
|
辅机 冷却 |
|
3380.0 /5408.0 |
|
2788.5 /4461.6 |
591.5 /946.4 |
|||
2 |
熄火灰渣 |
|
|
3380.0 /6760.0 |
3380.0 /6760.0 |
/ |
|
|
3 |
脱硫脱销 |
3126.5 /1352.0 |
|
16376.1 /24403.6 |
16122.6 /21023.6 |
3380.0 /4732.0 |
全部用于 灰渣调湿 |
|
4 |
飞灰调湿 |
|
|
6760.0 /5070.0 |
6760.0 /5070.0 |
/ |
|
|
5 |
输煤降尘 |
|
|
2028.0 /3312.4 |
2028.0 /3312.4 |
/ |
|
|
6 |
地面降尘 |
|
|
591.5 /1014.0 |
591.5 /1014.0 |
/ |
|
|
7 |
二次网补水 |
892320.0 /1385800.0 |
|
44616000 /69290000 |
892320.0 /1385800.0 |
|
|
|
8 |
生活用水 |
507.0 /1183.0 |
|
|
101.4 /236.6 |
405.6 /946.4 |
城市污 水管网 |
|
合计 |
1011211.5 /1559701.0 |
98020.0 /145678.0 |
54109135.6 /83402560.0 |
1012495.9 /1558754.6 |
405.6 /946.4 |
|
由上图表可知,本项目新鲜水总用量为1011211.5m3/a、项目后全厂新鲜水总用量则为1559701.0m3/a,其中软化水本项目总用量98020.0m3/a、项目后全厂总用量145678.0m3/a;本项目循环水用量54109135.6m3/a、项目后全厂循环水用量83402560.0m3/a。
通过对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可知,锅炉房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由化学水处理废水、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组成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废水产生总量为164.8 t/d、27851.2 t/a。其中生产废水产生量为162.4t/d、27445.6t/a,
该部废水回收全部用于烟气的脱硫脱硝、灰渣熄火、飞灰调湿、输煤及地面洒水降尘等,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t/d、405.6t/a,产生浓度一般为COD250mg/l、BOD150 mg/l 、NH3-N 25.0mg/l左右,主要为职工的如厕、盥洗废水,该部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生活污水年产生量为405.6吨,其中水污染物COD:101.4kg /a,BOD:60.84kg/a、氨氮:10.14 kg/a;该部废水经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伊通河的水污染物COD:20.27 kg /a,BOD:4.05 kg/a、氨氮:2.03 kg/a。
1、本项目噪声污染源分析
本工程主要噪声源来自锅炉房、除尘间、脱硫间、水泵间、引风机室等,噪声较大的设备有鼓风机、引风机、循环水泵等设备噪声,经类比调查,这类设备噪声值如表4-15。
表4-15 主要设备噪声值
噪声源 |
数量 |
噪声值(dB(A)) |
布置位置 |
环锤式破碎机 |
1 |
95 |
厂区封闭干煤棚内 |
波动筛煤机 |
1 |
95 |
厂区封闭干煤棚内 |
鼓风机 |
2 |
90-105 |
锅炉房南部锅炉间 |
引风机 |
2 |
90-100 |
锅炉房中除尘间 |
空压机 |
2 |
105 |
锅炉房中部除尘间 |
脱硫增氧风机 |
2 |
90-100 |
锅炉房北侧脱硫间 |
水泵 |
8 |
85 |
锅炉房中部补水间及北侧脱硫间 |
2、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本工程对主要设备均布置在室内,厂房进行封闭,还向制造厂家提出设备噪声限值和要求;其次根据不同声源采取不同措施,如除对锅炉房鼓风机、引风机、水泵等,拟采用消音、隔声、减震等综合措施外,将其集中布置隔声控制间内,采用双层隔声门窗。
另外,本项目年新增燃煤量142277.16t,脱硫用氧化镁605.00t,尿素480.0t;产生灰渣量49166.71t、脱硫硫酸镁盐973.56t(裹胁在炉渣中)。年新增总运输量为193502.43t/a、1144.98t/d。按每辆车每次运30t计算,在煤、氧化镁、尿素和灰渣等的运输过程中平均每天将增加车辆约38辆次,为避免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本环评建议应在每天9:00至12:00及14:00至17:00之间运输,且在运输过程中禁止鸣笛,车速不得超过30km/h。
经过采取以上环保措施,项目不会对周边的声环境产生危害性影响。
拟建工程项目全部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锅炉炉渣和生活垃圾。
1、炉渣产生量
式中:Nz—炉渣产生量,t/a; 0.291t/t煤
Bg—耗煤量,t;
Aar—煤的灰份,%;
—炉渣占燃料灰分的份额, 82.5;
—燃煤受到基低位发热量,KJ/kg;
—锅炉机械未完全的热损失%;8.0
2、飞灰产生量
式中:Nfh— 烟气飞灰产生量,kg/kg煤;0.05457t/t煤
C0 — 除尘前烟尘产生浓度,mg/Nm3;
CP — 除尘后烟尘排放浓度,mg/Nm3;
VS — 锅炉实际烟气量;
— 锅炉烟气带出飞灰烟道沉降份额,取0.5;
按锅炉燃用煤种收到基含灰量31.07%计算,灰渣排放量详见表4-16。
表4-16 锅炉房灰渣排放量表
名称 |
单 位 |
炉渣产生量 |
飞灰产生量 |
备注 |
最大小时灰渣量 |
t |
14.244/22.885 |
2.671/4.291 |
按最大供热负荷计算 |
最大日灰渣量 |
t |
327.887/553.216 |
61.487/100.366 |
按最大供热负荷计算 |
年实际灰渣量 |
t |
41402.651/53894.830 |
7764.064/10160.670 |
按全年总供热量计算 |
备注:本项目/项目后全厂
3、脱硫硫酸镁
项目年消减SO2量为519.23t、项目后全厂消减SO2量为675.90t,根据以下方程计算:
2SO2 +2 MgO+O2 = 2MgSO4
本项目年可获得纯量MgSO4973.56t、项目后全厂可获得1267.31t,MgSO4易溶于水,经结晶裹胁于灰渣中而随之排出。
综上,本项目锅炉房燃煤锅炉灰渣年产生总量约49166.71吨/项目后全厂锅炉灰渣年产生量为64055.50,其中炉渣41202.65吨/53894.83吨、飞灰7764.06吨/10160.67吨,同时烟气脱硫产生纯量MgSO4 973.56t/1267.31t。锅炉灰渣裹胁脱硫MgSO4全部提供给当地建材生产厂综合利用,保证供热厂产生的灰渣全部进行综合利用。
4、脱销废催化剂
项目SCR脱硝塔每3年左右更换一次脱硝催化剂约 50m3共约30.0t/a。
项目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稀土基新型高效无毒烟气脱硝催化剂。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HW50废催化剂,环境治理工程只有烟气脱硝产生的废钛矾系催化剂为代码772-007-50危险废物。稀土基脱硝催化剂的活性成分是由镧、铈、钇等稀土元素氧化物和其他过渡金属氧化物,不含钛矾元素,为一般固体废物。
5、废离子交换树脂
项目化学水处理离子交换树脂须定期更换,类比公司现有工程,本项目年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约1.0t。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离子交换废树脂属于“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危险废物类别为HW14有机树脂类废物,废物代码900-015-13,危险特性 T。
该部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暂存于位于厂内现有锅炉房除渣间2楼、约80m2的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6、废机油
项目生产过程中须对设备维护,其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量约为1.0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该部废机油属于“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7-08,危险特性 T.I。
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位于厂内现有锅炉房除渣间2楼、约80m2的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7、生活垃圾
项目运行后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00kg/d,2.535t/a,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4-17。
表4-17 项目固体废物的产生、储存及处置情况表
序号 |
固废名称 |
产生量 |
固废类别 |
储存场所 |
处置措施 |
1 |
炉渣 |
41402.651 |
一般工业固废 |
查库 |
外运作制做建材原料利用 |
2 |
截留飞灰 |
7764.064 |
一般工业固废 |
灰库 |
|
3 |
脱硫硫酸镁 |
973.56 |
一般工业固废 |
查库 |
|
4 |
脱销废催化剂 |
30.0 |
一般工业固废 |
仓库 |
分别统一交由厂家回收 |
5 |
废离子交换树脂 |
1.0 |
危险废物HW14 900-015-13 |
危废库临时储存 |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6 |
废机油 |
1.0 |
危险废物HW08 900-217-08 |
危废库临时储存 |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7 |
生活垃圾 |
2.535 |
|
垃圾箱 |
由市政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
合计 |
50174.81 |
|
|
|
4.3.1.9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
综上,项目后锅炉房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4-18。
表4-18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表
污染源 |
排放量 |
主要 污染 物 |
污染物产生量 |
拟采取的处理方法及效率 |
污染物排放 |
|||
浓度 (mg/m3) |
折纯量(t/a) |
浓度mg/m3 |
折纯量 t/a |
|||||
锅炉 烟气 |
1.2743×109m3/a |
烟尘 |
6101.78 |
7775.45 |
布袋除尘+湿法脱硫,综合除尘效率99.85%,氧化镁湿法脱硫效率92.5%;SNCR法脱销效率83.5%,湿法脱硫汞、氨附带去除效率90%。 |
9.15 |
11.66 |
|
SO2 |
440.46 |
561.28 |
33.00 |
42.05 |
||||
NOx |
300.00 |
382.29 |
49.50 |
63.08 |
||||
氨 |
3.00 |
3.83 |
0.30 |
0.383 |
||||
汞 |
0.0085 |
0.0108 |
0.00085 |
0.0011 |
||||
废水 |
生活 污水 |
405.6m3/a |
COD |
250 |
0.101 |
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经高新北区污水厂处理后排入伊通河。 |
50 |
0.0203 |
BOD5 |
150 |
0.061 |
10 |
0.0041 |
||||
NH3-N |
25 |
0.010 |
5 |
0.0020 |
||||
噪声 |
风机 、 泵 |
— |
设备 噪声 |
设备声级值 85~100dB(A) |
封闭车间、减振措施。厂界噪声低于GB12348中3类标准 |
厂界外声压级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
||
固体废物 |
锅炉 |
灰渣 |
49166.715t/a |
外卖做 筑路材料 |
0.0t/a |
|||
脱硫 |
硫酸镁 |
973.56t/a |
||||||
脱销 |
废催 化剂 |
30.0 |
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再生 |
0.0t/a |
||||
化学水处理 |
废树脂 |
1.0 |
危废库临时储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0.0t/a |
||||
设备运维 |
废机油 |
1.0 |
0.0t/a |
|||||
职工生活 |
生活 垃圾 |
2.535t/a |
运往城市垃圾 处理场 |
0.0t/a |
4.3.1.10 项目建设“三本帐”核算
根据2019年12月18~19日吉林省世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北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建设项目(一期)》验收监测报告之数据,项目既有项目锅炉烟气的标准干烟气平均排放量为203774Nm3/h,排放烟气中烟尘平均排放浓度值为22.12mg/m3、SO2平均排放浓度值为167.67mg/m3、NOx平均排放浓度值为263.0mg/m3,烟囱出口烟气黑度为1级;烟气中各项污染物除NOx外的各项污染物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既有锅炉烟气中NOx属超标排放。
由于新安装的安装2台116MW与既有2台70MW锅炉共用一根排气筒。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第4.6条“不同时段建设的锅炉,若采用混合方式排放烟气,且选择的监控位置只能监测混合烟气中大气污染物浓度,应执行各时段限值最严格的排放限值。”故公司现有的2台70MW锅炉与新建设的2台116MW燃煤热水锅炉的排放标准均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完成后污染物排放“三本账”情况详见表4-19。
表4-19 污染物排放“三本帐”核算 单位: t/a(烟气量为108Nm3)
污染源 |
现有工程 排放量 |
拟建项目 |
“以新带老” 消减量 |
排放 总量 |
排放 增减量 |
|||
产生量 |
削减量 |
排放量 |
||||||
废 水 |
废水量 |
540.8 |
405.6 |
0.0 |
405.6 |
0.0 |
946.4 |
+405.6 |
COD |
0.028 |
0.1014 |
0.0811 |
0.0203 |
0.0 |
0.0483 |
+0.0203 |
|
NH3-N |
0.004 |
0.0101 |
0.0081 |
0.0020 |
0.0 |
0.0060 |
+0.0020 |
|
废 气 |
烟气量 |
3.821 |
12.743 |
0.0 |
12.743 |
+0.024 |
16.588 |
+12.767 |
烟尘 |
8.452 |
7775.45 |
7763.79 |
11.66 |
4.932 |
15.18 |
+6.728 |
|
SO2 |
64.067 |
561.28 |
519.23 |
42.05 |
51.377 |
54.74 |
-9.372 |
|
NOx |
100.492 |
382.29 |
319.21 |
63.08 |
82.462 |
81.11 |
-19.382 |
|
固 体 废 物 |
锅炉灰渣 |
0.0 |
49166.71 |
49166.71 |
0.0 |
0.0 |
0.0 |
0.0 |
脱硫 硫酸镁 |
0.0 |
973.56 |
973.56 |
0.0 |
0.0 |
0.0 |
0.0 |
|
废脱硝 催化剂 |
0.0 |
30.0 |
30.0 |
0.0 |
0.0 |
0.0 |
0.0 |
|
废树脂 |
0.0 |
1.0 |
1.0 |
0.0 |
0.0 |
0.0 |
0.0 |
|
废机油 |
0.0 |
1.0 |
1.0 |
0.0 |
0.0 |
0.0 |
0.0 |
|
生活垃圾 |
3.380 |
2.535 |
|
2.535 |
0.0 |
5.915 |
+2.535 |
1、总平面布置
厂区总平面布置依据国家现行的防火规范、建筑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布局合理、紧凑,厂内管线短捷,运输合理为原则进行设计。
一期厂房在整个厂区的西侧,由南向北以此布置煤仓间、锅炉间、引风除尘间、烟道、烟囱、脱硫池、干煤棚,上煤栈桥在厂区最西侧,一期已经建成。
根据厂区的地形、地貌及外部条件,本期主厂房设在厂区的东南部预留扩建位置,自南向北布置,煤仓间、锅炉间、布袋除尘器引风脱硫间、烟道、烟囱。主厂房运行层布置集中控制室;渣仓位于除尘器两侧;厂区的北部为干煤棚。
供热指挥中心及停车场设在厂区东北角。消防水池及泵房设置在干煤棚北侧。厂区的北侧分别设出口及临时出入口,厂区内主干道路宽为9米和8米,为环形通道,东西两侧以道路相连接,将厂区分成东西两部分。由于受地域限制,项目在厂区北侧比邻航空路侧在东西各设1个出入口,西侧为主出入口为人流物流混用,东侧为运煤出入口;两处出口与厂区外主要干道相连通,整个厂区交通便捷、顺畅。
厂区总平面布置详见厂区总平面布置详见图4-4。
2、竖向布置
(1)主要建筑物设计标高的确定
根据地质报告的数据显示,厂区的地形条件,地势坡度相对较平缓。厂区内道路的设计标高可结合厂区周边主干道路标高确定。相对标高以新建主厂房一层室内地面标高作为零米标高,绝对标高由规划部门、设计单位、业主及施工单位现场确定。
(2)厂区排水
整个厂区内地势相对较平缓。可顺其地势坡度组织厂区内排水。场地雨水采取有组织排水方式,雨水通过有组织排放排向道路,然后汇集到路边集中井,再由排水管网排出厂外至市政排水管网。
由图4-3拟建项目平面布置与周边环境关系概况图及图4-4厂区平面布置图可知:项目厂址东侧为轻轨8号线及中科大街、南侧为开发区规划内已征未建的农业旱植地、西侧约隔85m空地为北湖科技开发区奋进乡管委会、北侧为航空路,厂界外1.0km范围内除西侧85m处的北湖科技开发区奋进乡管委会外、无其他无环境敏感点。
项目以储煤棚为无组织排放源,采用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推荐模式计算项目大气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表明没有超标点,项目储煤棚边界可不设大气防护距离。
由此可以看出,项目虽然与周边敏感点距离较远,项目大气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表明没有超标点,但项目运营对周边敏感点产生一定影响是必然的。因此必须采取严格的污染防范措施,以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为此,项目采取湿清灰渣、封闭保温储灰渣仓;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将噪声较大的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并进行封闭等隔声减噪措施。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预计对周边各环境敏感点的噪声及无组织扬尘的影响,可达到可接受的程度,处置措施是可行的,厂区布置也是合理的。
目前,高新热源二厂(嘉润热力热源厂)供热区内,本公司是唯一一家集中供热企业。区内目前仅有部分单位采用生产用气余热或燃气锅炉、电锅炉自行供热。
本项目主要针对该该供热区域内未来城市发展建设新增面积及其区域调峰进行供热,项目建设无替代消减源存在。
项目建设点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中科大街以西,航空街以南区域的即有厂区内,具体地理坐标为E125°24′27.3″、N44°00′17.8″。详见图4-1拟建项目地理位置图及图4-2项目位置及大气、地表水现状监测点位布设图。
长春市位于北半球中纬度地带,欧亚大陆的中国东北大平原的腹地,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24°18~127°07”、北纬“43°05~45°15”,是我国北方重要城市,吉林省省会所在地。长春市西北与松原市毗邻,西南和四平市相连,东南与吉林市相依,东北同黑龙江省接壤,是东北地区天然地理中心、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一带一路”北线通道重要枢纽节点城市、哈长城市群核心城市之一。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西起伊通河、宽城区兰家乡,东至102国道、干雾海河、经开北区、九台卡伦镇,南起宽达路、经开北区,北至长德快一路、长德开发区。全区辖1个街道办事处、1个乡、7个社区、9个村,规划用地面积87.27km2。
长春市地处天山——兴安地槽褶皱区,吉黑褶皱系松辽拗陷的东北边缘。属东部山区和西部平原的过渡带,区内除东南部有小面积低山丘陵分布外,伊通河纵贯期间。长春市地形东南高西北低,跨越山区、平原两部分。东南部为丘陵。主要地貌类型有低山丘陵、坡状台地和冲击平原,局部有火山锥体。长春地形地貌图见图5-1。
1、低山丘陵
分布于市区东南部,属大黑山脉的一部分,呈东北西南走向,海拔在250-350m之间,相对高位为50-100m;东部的大顶子山海拔407m,组成的岩石有花岗岩、安山岩、侏罗系砂岩、泥岩等,其中花岗岩分布面积最广,表层风华严重,呈浑圆状。
2、波状台地
城区台地面约占总面积的70%,地表微波起伏,海拔在200-230m 之间,最高245m,高出伊通河一级阶地10-20m;浅谷谷坡漫长,区域内有80%的地面坡在10 度以下。波状台地主要由中更新统冲积洪积层组成,主要岩性为黄土状粉质粘土,局部分布有粘土厚度10-30m;基岩低洼处分布有下更新统砂砾石层,厚度0-5m。
图5-1 项目区域地形地貌图
3、冲积平原
主要为伊通河冲积形成的宽阔的带状平原,面积约为30%,地势低平,海拔大多都在200m 左右;河两岸的低洼部分,汛期常被洪水淹没,为属河漫滩部分,多由粗砂或细砂组成;在河漫摊两侧,有宽窄不等的高漫滩或一级阶地,宽带在4-5km2间;一级阶地高出河床3m左右,冲积物厚10m左右;二级阶地面积较小,大部分平原上的沟谷系统成为城市自然排水通道。河谷冲积平原主要岩性为全新统冲积层,上部为粘性土,下部为砂砾石,厚度5-15m。
4、火山锥体
台地平原西部与松辽分水岭连接,属第四纪更新世末期沿断裂带呈地垒式隆起,有火山活动,在长春西南大屯、范家屯一带,火山堆体突起都在波状平原之上,由玄武岩构成。
长春市属天山-兴安地槽褶皱区、吉黑褶皱系的松辽平原拗陷的东部边缘,主要地层有石炭-二叠系、侏罗系、白垩系和第四系。
1、全新统人工堆积层(Q4a1)
人工杂填土层:杂色、黑色,稍湿,主要由粘性土和建筑垃圾组成,结构松散,密
度不均,部分地段为人工路面结构层。厚度1-3m。
2、中更新统冲积洪积层(Q2a1+p1)
①粉质粘土层:褐黄色,可塑,可偏硬塑状态,中等压缩性,厚度稍有光滑、干强
度中等,韧性中等,底部呈2-4m。
②粉质粘土层:褐黄色,可偏软塑,稍光滑,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含少量氧化
铁,中等压缩性,厚度2-3m。
③粉质粘土层:褐黄色,可塑~可偏硬塑,较光滑,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含黑
色锰质结核,中等压缩性,厚度3-5m。
④粉质粘土层:褐黄色,硬塑,较光滑,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含黑色锰质结核,含量自上而下逐渐增加,中等压缩性,厚度3-5m。
⑤粘土层:褐黄色,硬塑~坚硬,光滑、干强度高,韧性高,中等压缩性,含少量
锰质结核,厚度5-10m。
3、下更新统冰水堆积层(Q1fgl)
粗砂层:褐黄色,褐灰色,饱和状态,颗粒主要由石英、长石组成,呈次棱角状,
有一定磨圆,级配一般,自上而下颗粒逐渐变粗,强度增加,中密~密实状态,泥质弱
胶结,底部见有薄层砾石。厚度0-5m。
4、白垩系下统青山口组(K1qn)
全风化泥岩:紫红色,粘性土状,硬塑~坚硬状,遇水易软化,易崩解,较易钻进,岩芯破碎。局部夹有细砂岩层。
长春市地质构造图见图5-2。
图5-2 项目区域地质构造图
1、含水层
(1)松散岩类孔隙水
河谷阶地冲积砂砾石孔隙水:分布于伊通河河谷阶地区,含水层由冲积砂砾石组成,
上部多为粉质粘土、粘土,下部为砂砾石,在胡家桥一带砂砾石最厚达5.1m,薄处只有0.5-1.0m,为长春市主要可采含水层;富水性以古河道部位最好,单井涌水量可达1000 m3/d 以上,其余地段依次降低,为500-1000m3/d,100-500 m3/d,小于100m3/d;
地下水位埋深一般1.5-13.0m;波状台地冰水沉积砂砾石孔隙水:分布于伊通河西岸工农广场-宋家洼子-罗家窝铺一线,上部为黄土状粉质粘土,厚10-20m,其下为厚0.8-3.2m
的冰水沉积砂砾石,地下水位埋深一般4.0-18.0;富水性中等,水位降深5m 时,单井涌水量100-500m3/d。
波状台地冲洪积黄土状土孔隙水:分布于河谷阶地两侧的坡状台地之上,含水层由
黄土状粉质粘土组成,地下水位埋深2.0-7.5m;富水性较差,单井涌水量小于100m3/d,多在5-50m3/d 之间。
(2)碎屑岩类孔隙裂隙水
孔隙裂隙水主要分布于白垩系下统砂岩及粉砂质泥岩地层中,富水性为100-500m3/d;单井涌水量多在200-300m3/d;水化学类型为H- NC 型,矿化度0.4-0.5mg/1。pH值8.0左右。
其中在断裂带赋存有构造裂隙水,见于北东向断裂带中,主要有西合堡断裂带、四
间房断裂带、开元堡断裂带和南湖-兴隆沟断裂带,断裂走向40-55 度,倾向多变,倾角
较陡,长度5-25km,断裂带宽100-1500m,裂隙发育深度40-70m,最大可达120m,是区内主要控水构造。断裂带构造裂隙水富水性一般为500-1000m3/d;最大可达3000m3/d以上,地下水动水位埋深一般为30m 左右,静水位埋深小,局部可自流。
2、地下水循环条件
(1)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
①河谷冲积平原砂砾石孔隙水
河谷阶地冲积砂砾石孔隙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和侧向径流补给,与河水水力密切联系,天然状态下河流排泄地下水。
②波状台地冰水堆积砂砾石孔隙水
台地冰水沉积砂砾石孔隙水,多数属于孔隙承压水,主要接受上覆黄土状土孔隙水下渗和侧向径流补给,天然状态下向下游径流排泄或人工开采排泄。
③波状台地冲洪积黄土状土孔隙水台地冲洪积黄土状土孔隙水,表现为孔隙潜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和侧向径流补给,向下游径流排泄或下渗补给深层地下水。
(2)碎屑岩类孔隙裂隙水
该层地下水主要接受上覆黄土状土孔隙水、砂砾石层孔隙承压水、河谷阶地砂砾石孔隙水的越流补给和侧向径流补给,富水性为100-500m3/d;单井涌水量多在200-300m3/d。
3、地下水动态特征
(1)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
河谷阶地冲积砂砾石孔隙水动态类型可分为入渗-径流、蒸发型,入渗、径流-径流、蒸发型。
台地冰水沉积砂砾石孔隙水动态类型可分为径流-径流型,入渗、径流-径流、开采型。
台地冲洪积黄土状土孔隙水可分为入渗-径流、蒸发型。
(2)白垩系层间孔隙裂隙水
地下水动态类型可分为径流-径流,径流-径流、开采型。
4、地下水化学特征
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潜水水化学类型以HCO3-Ca 型为主,矿化度0.4-0.5mg/1。pH值7.0-7.5,
局部污染地段矿化度可达1.0g/l 以上。
白垩系层间孔隙裂隙承压水水化学类型以HCO3-NaCa 型为主,矿化度多小于0.5mg/1,pH 值8.0 左右。
断裂带构造裂隙水水化学类型以HCO3-CaMg 型为主,矿化度0.5mg/1 左右。pH 值7.0-8.5;局部污染地段pH 值达9.5 左右,矿化度可达1.0g/1 以上。
项目区域水文地质图详见图5-3。
长春市气候介于东部山地湿润区与西部平原半干旱区之间的过渡带,属温带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类型,季节变化明显,冬季寒冷漫长、干冷、多逆温,夏季湿热多雨,春季干旱多风,秋季凉爽短促。
长春市多年均气温 4.3~4.9℃,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16.9~-18.9℃,极端最低温度–40.8℃,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2.4~22.7℃,极端最高气温38℃;年平均日照时数2600~2700h,年均气压986.8hpa,年均湿度65%,无霜期142天。冬季多辐射逆温天气,逆温天数占总天数的 86%。年均降水量597.2mm,主要集中于7~9 月;年均蒸发1620mm。最大冻土深度1.69mm,封冻期为11 月~翌年4月上旬。
长春市每年日照时数为2600h,日照率为60%。年平均气压为986.8mPa,冬高夏低,最高可达1001.7mPa,最低为972.4mPa。
年平均降水量为571.6-705.9mm,主要集中在7-8 月;最大积雪深度可达30cm,最大冻土深度可达1.69mm,封冻期为11 月下旬,解冻期为3 月下旬。
本区主导风向为S-SSW-SW发生频率之和为 40.28%,其中西南风 SW,年平均发生频率为 17.06%;南风 S 及西南南风 SSW,年平均发生频率分别为 11.67%和 11.55%;静风年发生频率为 8%。
本区多年平均风速3.2m/s,春季最大为4.46m/s,夏季最小为3.12m/s,每年14 时的风速最大,为4.66m/s,02 时的风速最小为3.2m/s。
本区大气以中性D类稳定度为主占58.5%,其次是E 类稳定度出现频率占22%。
1、伊通河
项目所在区域的河流主要为伊通河,伊通河属松花江水系、伊通河支流。该河发源于伊通县磨盘山屯、板石屯之山腰水泡,经古伊通边门入长春城,再由长春城东向北,汇入新凯河抵农安,再经依勒门河注入松花江,长达200km,为长春历史上的第一大河。长春市境内伊通河集水面积5412.8km2,占全市总面积的26.58%。河床宽15-30m,枯水期平均河宽15m,坡度0.24‰,多年平均流量4.0×108m3。按农安水文站水文资料,年平均流量12.19m3/s,枯水期平均流量4.55m3/s,平水期平均流量9.15m3/s,丰水期平均流量43.0m3/s。
2、新凯河
新凯河是为伊通河最大的支流。该河发源于公主岭市大黑山,流经长春市西郊和农安县南部,于华家乡新凯河村附近汇入伊通河,全长127km,流域面积2419km2,年平均流量为1.10m3/s,河道坡降为 0.41‰,弯曲系数为 0.20。新凯河上游河段地处丘陵地带,冲沟发育,中下游为台地和平原;中上游河底质为黄粘土,下游为淤泥,河水含沙量较大,水面除特大洪水跑滩外一般不超过 10m,枯水期可窄到2m左右。年平均流量为 0.90m3/s,最大年平均流量为4.14m3/s,最小年平均流量为0.17m3 /s,丰水期(7、8 月)平均流量为 3.00m3/s,平水期(4、5、6、9、10 月)平均流量为 0.58m3/s,枯水期(1、2、3、11、12 月)平均流量为0.38m3/s,2月份流量最小,平均值为0.17m3 /s。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6.6.3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应优先采用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的水环境状况信息。本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 B,优先采用长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9年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报告》中相关数据。
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 2011 )22 号)的要求,地表水水质目标达标情况,依据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所涉“十三五”国省控江河断面和湖库点位设置及水质目标表的通知》( 吉环办字(2016) 70 号文件)的年度水质目标要求进行评价。河流水质状况评价结果详见表5-1。
其中,松花江村、镇江口、饮马河大桥、刘珍屯、靠山南楼、新立城大坝、砖瓦窑桥和靠山大桥八个国家考核断面的数据为国家采测分离数据,粪大肠菌群未监测。(采测分离是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 (2017) 76号)的要求,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考核断面实行采测分离,由国家总站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现场行统解码,解码后再共享给各断面所在地进行使用和报告编写)。
表5-1 2019年河流水质状况评价结果统计表
河流 名称 |
断面名称 |
水质类别 |
本年度 水质状况 |
主要污染指标 (年均值超标倍数) |
|
本年度 |
上年度 |
||||
第二 松花江 |
松花江村 |
Ⅲ |
Ⅲ |
良好 |
—— |
乌金屯大桥 |
Ⅳ |
Ⅲ |
良好 |
—— |
|
大坡江桥 |
Ⅲ |
Ⅳ |
良好 |
—— |
|
镇江口 |
Ⅲ |
Ⅲ |
良好 |
—— |
|
伊通河 |
新立城水库中心 |
Ⅲ |
Ⅲ |
良好 |
—— |
新立城大坝 |
Ⅲ |
Ⅲ |
优 |
—— |
|
杨家崴子大桥 |
劣Ⅴ |
劣Ⅴ |
重度污染 |
氨氮(1.82)、TP(0.93)、COD(0.50) |
|
保龙桥 |
劣Ⅴ |
劣Ⅴ |
氨氮(1.71)、COD(0.10) |
||
靠山大桥 |
劣Ⅴ |
劣Ⅴ |
氨氮(1.60)、TP(0.13)、COD(0.17 |
||
雾开河 |
纪家桥 |
Ⅴ |
劣Ⅴ |
中度污染 |
氨氮(0.04)、TP(0.68)、COD(0.05) |
十三家子大桥 |
劣Ⅴ |
劣Ⅴ |
重度污染 |
氨氮(1.60)、TP(0.13)、COD(0.17) |
|
新凯河 |
顺山堡 |
劣Ⅴ |
劣Ⅴ |
重度污染 |
氨氮(5.07)、TP(1.19)、COD(0.33) |
华家桥 |
劣Ⅴ |
劣Ⅴ |
氨氮(4.30)、TP(3.19)、CODmn(0.14) |
||
干雾 海河 |
七一水库 |
Ⅳ |
劣Ⅴ |
中度污染 |
氨氮(0.07)、TP(0.43)、COD(0.03) |
双山子大桥 |
劣Ⅴ |
劣Ⅴ |
重度污染 |
氨氮(1.21)、TP(0.62)、COD(0.02) |
|
拉林河 |
怀家沙场 |
Ⅲ |
Ⅲ |
良好 |
—— |
牛头山大桥 |
Ⅲ |
Ⅳ |
—— |
||
卡岔河 |
韩家桥 |
Ⅳ |
Ⅴ |
轻度污染 |
COD(0.06) |
龙家亮子 |
Ⅴ |
劣Ⅴ |
中度污染 |
氨氨(0.95)、TP(0.07)、COD(0.12) |
|
翁克河 |
丁家窝堡 |
Ⅳ |
Ⅴ |
轻度污染 |
COD(0.48), BOD5(0.19)、CODmn(0.20) |
①第二松花江长春段
本年度,松花江村断面、乌金屯大桥断面、大坡江桥断面和镇江口断面的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标准,水质类别为Ⅲ类。
从监测结果看,第二松花江长春段水质状况与去年相比无明显变化,仍为Ⅲ类水质。
第二松花江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水质类别为:大坡江桥断面和乌金屯大桥断面均为Ⅲ类。与上年度相比,本年度第二松花江长春段各断面的粪大肠菌群污染状况有所减轻。
②伊通河
本年度,新立城大坝断面的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标准,水质类别为Ⅱ类;新立城水库中心断面的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标准,水质类别为Ⅲ类;杨家崴子大桥断面的主要超标项目有: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年均值依次超标1.82倍、0.93倍和0.50倍;保龙桥断面的主要超标项目有:氨氮和化学需氧量,年均值依次超标1.71倍和0.10倍;靠山大桥断面的主要超标
项目有:氨氮、化学需氧量和总磷,年均值依次超标1.60倍、0.17倍和0.13倍。
从污染物沿程变化情况看,新立城大坝和水库中心断面水质较好,各项污染物浓度较低;到保龙桥断面和杨家崴子大桥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均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到靠山大桥断面,各主要污染物沿程几乎没有消减。分析原因,一是由于历史原因,伊通河水质污染严重,治理需要过程;二是伊通河沿岸乡镇排放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给伊通河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污染,三是由于伊通河流量小,受到污染后,水体自净能力很差。
从监测结果看,伊通河的水质与上年度相比无明显变化,仍为劣Ⅴ类水质。
伊通河各断面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的水质类别分别为:新立城水库中心断面为Ⅰ类;杨家崴子断面为劣Ⅴ类;保龙桥断面为Ⅳ类。与上年度相比,各断面粪大肠菌群的污染状况无明显变化。
③雾开河
本年度,按照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纪家桥断面超标的项目有:总磷、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年均值依次超标:0.68倍、0.05倍和0.04倍;十三家子大桥断面超标的项目有: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年均值依次超标2.23倍、1.15倍和0.13倍。
由监测结果看,雾开河的水质与上年度相比无明显变化,仍为劣Ⅴ类水质。
雾开河粪大肠菌群监测结果单独评价的水质类别为:纪家桥断面为劣Ⅴ类;十三家子大桥断面为Ⅳ类。与上年度相比,雾开河粪大肠菌群的污染状况有所加重。
④新凯河
本年度,按照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顺山堡断面超标的项目有: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年均值依次超标:5.07倍、1.19倍和0.33倍;华家桥断面超标的项目有:氨氮、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年均值依次超标:4.30倍、3.19倍和0.14倍。
从监测结果看,新凯河的水质与上年度相比无明显变化,仍为劣Ⅴ类水质。
新凯河粪大肠菌群监测结果单独评价的水质类别为:顺山堡断面为劣Ⅴ类;华家桥断面为Ⅲ类。与上年度相比,新凯河粪大肠菌群的污染状况明显加重。
⑤干雾海河
本年度,按照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七一水库断面超标的项目有:总磷、氨氮和化学需氧量,年均值依次超标0.43倍、0.07倍和0.03倍;双山子大桥断面超标的项目有: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年均值依次超标1.21倍、0.62倍和0.02倍。
从监测结果看,干雾海河的水质与上年度相比有所好转,为Ⅴ类水质。
干雾海河粪大肠菌群监测结果单独评价的水质类别为:七一水库断面与双山子大桥断面均为Ⅲ类。与上年度相比,干雾海河粪大肠菌群的污染状况明显减轻。
为了进一步了解项目区域地表水水质现状,根据评价区域内河流走向和水域特点,在区
域地表水评价区范围内布设监测断面,对项目区域地表水水质现状进行监测、评价。
1、监测断面布
根据评价区域内河流走向和水域特点,在区域地表水评价区范围内纳污河段布设监测3个断面。监测断面布设情况详见表5-2及图4-1。
表5-2 地表水环境监测
序号 |
河流名称 |
断面名称 |
监测断面布设目的 |
1# |
伊通河 |
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排放口 上游1500m(绕城高速桥) |
了解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出水入伊通河前伊通河水质现状 |
2# |
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排放口 下游1500m |
了解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出水入伊通河后伊通河下游水质现状 |
2、监测项目
根据纳污水体水质状况,拟确定监测项目为监测项目共选择 pH、COD、BOD5、氨氮、总氮、总磷、挥发酚、石油类,共八项污染因子。
3、监测时间及频率
此次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现状补充监测由吉林省世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9月11日至13日,共3天每日随机采样一次进行检测。
4、监测结果
地表水水质补充监测结果,详见表5-3。
表5-3 地表水监测结果
断面 项目 |
1# |
2# |
||||
9.11 |
9.12 |
9.13 |
9.11 |
9.12 |
9.13 |
|
PH |
6.72 |
6.91 |
6.88 |
6.27 |
6.34 |
6.29 |
COD |
8.0 |
9.0 |
10.0 |
10.0 |
12.0 |
11.0 |
BOD5 |
2.1 |
2.3 |
2.1 |
2.4 |
2.5 |
2.3 |
NH3-N |
1.44 |
1.34 |
1.36 |
1.51 |
1.43 |
1.56 |
总氮 |
1.91 |
1.88 |
1.84 |
1.63 |
1.64 |
1.71 |
总磷 |
0.40 |
0.39 |
0.40 |
0.39 |
0.47 |
0.47 |
挥发酚 |
0.0003L |
0.0003L |
0.0003L |
0.0003L |
0.0003L |
0.0003L |
石油类 |
0.01L |
0.01L |
0.01L |
0.01L |
0.01L |
0.01L |
注:pH—无量纲,其余—mg/L。
4、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采用单项水质参数评价模式-水因子指数法,其模式如下:
①一般水因子的指数法:
式中:Sij-评价因子i的水质指数,大于1表明该水质因子超标;
Cij-评价因子i在j点实测统计代表值,mg/L;
Csj-评价因子i的水质评价标准限值,mg/L。
② pH值水质指数:
≤
>
式中:-pH值的指数,大于1表明该水质因子超标;
-pH实测代表统计值;
、-分别地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下限和上限。
当水质参数的标准指数大于1时,表明该水质参数超过了规定的水质标准,水体已经被该水质参数所表征的污染物所污染。
5、评价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限值,标准限值详见表2-16。
6、评价结果
根据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对上述2个评价断面监测数据进行统计、整理、评价,评价结果列于表5-4。
表5-4 地表水评价区水质评价结果Sij
断面 项目 |
1# |
2# |
||||
9.11 |
9.12 |
9.13 |
9.11 |
9.12 |
9.13 |
|
PH |
0.28 |
0.09 |
0.12 |
0.73 |
0.66 |
0.71 |
COD |
0.2 |
0.225 |
0.25 |
0.25 |
0.30 |
0.275 |
BOD5 |
0.21 |
0.23 |
0.21 |
0.24 |
0.25 |
0.23 |
NH3-N |
0.72 |
0.67 |
0.68 |
0.755 |
0.715 |
0.78 |
总氮 |
0.955 |
0.94 |
0.92 |
0.815 |
0.82 |
0.855 |
总磷 |
1.0 |
0.975 |
1.0 |
0.975 |
1.175 |
1.175 |
挥发酚 |
— |
— |
— |
— |
— |
— |
石油类 |
— |
— |
— |
— |
— |
— |
监测结果表明,评价监测期间除长春北郊污水处理厂下断面总磷超标0.175倍外,伊通河长春北郊污水处理厂上、下监测断面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说明通过治理该河段水质已得到大大改善。
长春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8月颁布《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清洁水体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长府发﹝2016﹞年18号),并编制《长春市水体达标方案》。新凯河主要治理措施如下:
1、工业点源污染防治
加强涉水企业环境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和监测频次,严控企业超标排放。确保流域内西部、西郊污水处理厂全年稳定运行,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2、城镇生活源污染治理
新凯河:加强3个控制单元内所涉乡镇(街道)的污水处理厂(站)及污水管网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小型污水集中处理系统,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进一步强化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的截流和收集工作,加快实施对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的雨污分流改造。各控制单元内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应采取增加截流倍数、调蓄等措施防止污水外溢。强化污泥安全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
3、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优化养殖空间布局,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定工作,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落实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农科教发〔2015〕1号)要求,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4、种植面源污染治理
各控制单元应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积极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土壤诊断、植物营养诊断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大力推广有机肥和平衡施用氮磷钾肥及微量元素肥料。新建高标准农田、土地开发整理等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要利用现有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入户率要达到9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
5、农村生活源污染治理
各控制单元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综合考虑村庄布局、人口规模、地形条件、现有治理设施等因素,统筹规划布局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各控制单元内所有村屯生活垃圾实施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
6、水垃圾处理设施。
控制单元内所有村屯生活垃圾实施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
7、水生态修复工程
根据自然条件、污水排放、农田退水分布特征,各控制单元合理布设人工湿地。
对生活排水、农田退水、污水处理厂排水进行进一步净化。修建河道护坡工程,修建生态护岸、河岸植被等措施,实现其截流截污作用。
8、河道治理工程
各控制单元应完成辖区内河流段底泥的疏挖以及对河道两旁垃圾的清理,减少底泥中污染物向水体的释放以及垃圾对水质产生的污染,有效减少内源污染,有利于改善河流水质。加强日常对河道垃圾的清理,并定期垃圾治理,达到长效管理。
9、国家和省要求实施的重点项目清单
新凯河流域重点工程项目包括:西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污泥处理处置工程、西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根据长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9年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19年,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共监测天数为365天,有效监测天数为365天。其中,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306天,优良率达83.8%,三级轻度污染以上天数59 天,其中出现5天五级重度污染以上天气。与去年相比,优良天数减少16天,优良天数比例下降了6.6个百分点。
2019全年,长春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可吸附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年均值浓度分别为:38µg/m3、64µg/ m3、11mg/ m3和34µg/m3;一氧化碳(CO)的年24小时平均低95百分位数为1300µg/m3,臭氧(O3)的年日 最大8小时平均低90百分位数为134µg/m3;除细颗粒物(PM2.5)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年平均二级标准的要求,为不达标区。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标详见表5-5所示。
表 5-5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标
污染物 |
年评价指标 |
现状浓度/ μg/m3 |
标准值 /μg/m3 |
占标率 /% |
达标情况 |
SO2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11 |
60 |
18.33 |
达标 |
NO2 |
34 |
40 |
85.00 |
达标 |
|
PM10 |
64 |
70 |
91.23 |
达标 |
|
PM2.5 |
38 |
35 |
1.09 |
不达标 |
|
CO |
24小时平均 第95百分位数 |
1300 |
4000 |
32.50 |
达标 |
O3 |
8小时平均 第90百分位数 |
134 |
160 |
83.75 |
达标 |
1、监测点位布设
根据《导则》要求,本次评价共布设2个补充监测采样点。补充监测的点位布设、监测因子及时段详见表5-6和图4-2。
表5-6 补充监测的点位布设、监测因子及时段
序 号 |
监测点 名称 |
监测点坐标/m |
监测因子 |
监测 时段 |
相对厂址方向 |
相对厂界距离/m |
|
1# |
拟建址 |
125°24′27.3″ |
44°00′17.8″ |
氨、汞 TSP |
2020.09 |
|
|
2# |
孙家染坊 |
125°26′37.3″ |
43°01′7.3″ |
EN |
3000 |
2、监测单位及频次
由吉林省世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11日至17日和12月1日至7日进行连续采样检测,监测一次小时均值。
3、监测分析方法
按相关规定的监测分析方法进行监测。
4、现状评价
(1)评价标准
氨一次值浓度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附录 D 中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汞一次值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附录A中推荐值的6倍0.3ug/m3的标准限值;TSP一次值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日均标准值的3倍限值。具体标准值详见表2-18。
(2)评价方法
采用占标率法,以列表的方式给出各监测点大气污染物的不同取值时间的质量浓度变化范围,计算并列表给出各取值时间最大质量浓度值占相应标准质量浓度限值的百分比和超标率,并评价达标情况。其数学表达式如下:
Imax=Cmax/Coi×100%
式中:Imax—i污染物的最大浓度占标率;
Ci —i污染物各取值时间最大质量浓度值,mg/m3;
Coi —i污染物的环境质量标准,mg/m3。
污染物浓度占标率若≥100%,表明该项指标超过了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不能满足使用功能要求。污染物的浓度占标率若<100%,表明能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5、监测结果及评价结果
根据监测报告,统计出浓度范围、超标率及最大百分比,计算结果见表5-7。
表5-7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表
监测点 |
取值时间 |
项目 |
氨 |
汞 |
TSP |
1# |
小时 均值 |
评价标准(mg/m3) |
0.2 |
6×0.0003 |
0.9 |
监测浓度范围(mg/m3) |
0.03~0.05 |
未检出 |
0.122~0.141 |
||
最大浓度占标率(%) |
25.00 |
/ |
15.67 |
||
超标率(%) |
/ |
/ |
/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
2# |
小时 均值 |
评价标准(mg/m3) |
0.2 |
6×0.0003 |
0.9 |
监测浓度范围(mg/m3) |
未检出 |
未检出 |
0.096~0.110 |
||
最大浓度占标率(%) |
/ |
/ |
12.22 |
||
超标率(%) |
/ |
/ |
/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由监测与评价结果可以看出:各监测点氨的一次值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附录 D 中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汞的一次浓度均在检出值以下,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附录A中推荐的标准限值。说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补充因子质量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本次声环境质量评价采用2019年12月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北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之数据。
1、监测点的布设
验收期间厂界的东、南、西、北各部设了1个监测点为。详见表5-8及图4-3。
表5-8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布置表
序号 |
监测点名称 |
声功能区 |
布设目的 |
1# |
厂界东侧 1m |
3类 |
了解项目地声环境质量 |
2# |
厂界东侧 1m |
3类 |
|
3# |
厂界南侧 1m |
3类 |
|
4# |
厂界南侧 1m |
3类 |
2、 监测因子
连续等效声级Leq(A)。
3、监测单位及监测时间
监测时间:2019月12月18~19日两天,昼、夜各一次。
监测单位:吉林省世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监测方法
本次噪声评价进行了昼、夜间噪声监测,测试时间为 10min,仪器采样周期为1次/s。
5、评价标准
项目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和北侧的各点位均执行3类标准。
6、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
声现状监测汇总及评价结果见下表。
表5-9 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表 单位:dB(A)
监测日期 |
12月18日 |
12月19日 |
标准限值 |
达标分析 |
|||
监测点位 |
昼 |
夜 |
昼 |
夜 |
昼 |
夜 |
|
1# |
54 |
39 |
53 |
38 |
65 |
55 |
达标 |
2# |
52 |
39 |
52 |
38 |
65 |
55 |
达标 |
3# |
53 |
40 |
51 |
39 |
65 |
55 |
达标 |
4# |
53 |
38 |
54 |
39 |
65 |
55 |
达标 |
从表5-9可看出项目所在区域的各个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噪声值在51.0~54.0dB(A)、夜间噪声值在38.0~ 40.0dB(A),均能分别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
项目所在地为已经建成并运行多年的工业园区,周边多为生产企业,仅有量待征耕地。项目区域植被类型、结构简单,区域野生动物主要为鼠、昆虫、麻雀等小型动物,无国家重点保护动的植物。
根据引用数据分析可知,长春市环境空气中除细颗粒物PM2.5外其余PM10、SO2、NO2的年均值浓度以及CO的年24小时平均低95百分位数、O3的年日最大8小时平均低90百分位数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年平均二级标准的要求,项目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
根据引用数据分析可知,项目区域的主要河流伊通河已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主要表现为有机污染,其主要原因,是由于伊通河接纳了城区的大部分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所致。长春市人民政府已于2016年8月颁布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清洁水体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长府发﹝2016﹞年18号),编制《长春市水体达标方案》。报告提出了2016-2020年涵盖工业污染源治理、城镇生活源截污、面源控污、内源清除、生态建设、监管能力建设等多方面的水质改善策略。
项目厂界昼间和夜间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主要包括施工场地的清理、地基的平整、土石方的挖掘、物料的运输和堆存等环节,均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影响因素有:
1、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对环境的影响;
2、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施工动力机械排放的尾气对大气环境的产生不利影响;
3、施工期各种施工机械均可产生较强烈的噪声。这些施工机构噪声属非连续性间歇排放,且多为裸露声源,其噪声排放将对周边声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4、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及生活垃圾,如处置不妥将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5、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水土保持、植被保护等预防及治理措施,导致施工期间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内动植物生活环境遭到破坏。
施工期污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盥洗废水,土石方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清洗污水及构筑物施工阶段来自建材、模板的清洗废水。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COD 300~500mg/L、BOD5 200~300mg/L、SS250mg/L、NH3-N 35~60 mg/L,污水浓度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
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中的运输汽车清洗污水其主要成分是SS及少量油污,一般SS的含量约为500~1000mg/L;来自建材、模板的清洗废水产生量与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关系较大,此类污水中主要成分是悬浮物,SS的含量可高达5000~10000mg/L。
1、施工废水
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其主要污染物为SS,本工程需收集施工废水,并且采用沉淀池进行澄清处理,施工污水经初步沉淀处理(沉淀时间不少于2小时),尽可能循环使用或作为场地浇洒抑尘用水。多余上清液潵泼于工程区内及周边,剩
余干物质由专人负责定期清运,进行填埋处理,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减小。
2、生活污水
该部废水收集后排入北湖科技开发区污水管网,汇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后排入伊通河。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废水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其污染程度将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扬尘包括土方挖掘扬尘、建筑材料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扬尘、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运输车辆行驶现场道路扬尘,其中运输车辆行驶现场道路扬尘是项目施工期扬尘的主要来源,约占施工扬尘总量的60.0%左右。
由于施工期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施工季节、土质及天气因素有较大关系,是一个复杂、较难定量的问题。因此,本评价采取类比方法对其负荷进行预测,表6-1为北京市环境科学院对5个北京市不同施工的建筑工地的扬尘进行的测试结果,测定风速为2.4m/s。
表6-1 施工工地扬尘测试情况 单位μg/m3
工地编号 |
TSP |
||||
工地上风向 |
工地内 |
工地下风向 |
|||
50m |
50m |
100m |
150m |
||
1 |
328.0 |
759.0 |
502.0 |
367.0 |
336.0 |
2 |
325.0 |
618.0 |
472.0 |
356.0 |
332.0 |
3 |
311.0 |
596.0 |
434.0 |
372.0 |
309.0 |
4 |
303.0 |
409.0 |
383.0 |
326.0 |
274.0 |
5 |
316.7 |
595.0 |
486.0 |
390.0 |
322.0 |
.......
从表6-1可知:施工工地内的TSP浓度最高,工地下风向TSP浓度逐渐下降,工地上风向的TSP浓度较低。
项目施工期扬尘对周边敏感目标均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当敏感点处于工地下风向时TSP浓度可达336.0~502.0μg/m3,对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TSP0.3mg/m3)超标0.12~0.67倍;当敏感点位于建设项目上风向时TSP仅超标0.01 ~0.09倍。但是,由于本地区多年平均风速为3.2m/s、且空气湿度较低,施工工地扬尘强度、影响范围集成度相对类比对象要高。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中科大街以西、航空街以南区域的即有热源厂区内,项目厂界10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因此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为减少和避免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要求施工单位对散料场实施覆盖,并在保证正常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施工现场物料的存放量;施工现场周边设置不低于2.5m高的围栏、挡风屏等措施,以降低施工场地风速,减少起尘量及扬尘的扩散范围;强化施工场地洒水,增加施工现场湿度,降低扬尘强度;在大风天气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等。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减少扬尘产生量约60%以上,届时上、下风向100m范围的粉尘浓度为130.4~156.0μg/m3之间,对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TSP0.3mg/m3),均能够满足标准限值要求。且施工扬尘的影响是随着施工结束而终止,因此施工方应尽可能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从而缩短施工扬尘的影响时间。
机械废气主要来自载重汽车、柴油动力机械等燃油机械,主要污染物有非甲烷总烃CO、NOX等。由于施工机械多为大型机械,单车排放系数较大,在施工机械较集中的时段,施工区空气中的NOX可能会有超标,但多数情况下各施工机械较分散、不同时使用,其污染程度相对较轻。根据类似工程(挖掘平整阶段,施工机械有载重汽车、柴油发动机、挖掘机等,施工区域地形开阔)监测,在距离现场50m处,CO、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分别为0.2mg/m3和0.13mg/m3,日平均浓度分别为0.13mg/m3 和0.062mg/m3,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施工安装阶段各种装修材料及粘合剂含有大量挥发性成份,如挥发的油漆、从化学品罐逸出的气体;在设备、管道焊接产生的烟气。上述有害气体会造成局部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焊接烟气超标。这些气体具有毒性,但其排放量不大,影响范围较小,主要集中在施工场所附近区域,对外环境的影响一般较小。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运输车辆噪声以及内部装修产生的噪声。各施工阶段主要产噪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及其噪声声级值详见表4-10和表4-11所示。
施工噪声源可视为点声源。根据点声源噪声衰减模式,可估算出施工期间距声源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采取如上模式计算施工期距施工机械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和各种施工机械的达标【昼间≤70 dB(A)、夜间≤55dB(A)】距离,详见表6-2和表6-3。
表6-2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同距离处噪声值 单位:dB(A)
序号 |
机械名称 |
源强 |
10 ( m ) |
20 ( m ) |
40 ( m ) |
60 (m ) |
80 ( m) |
100 (m) |
150 (m) |
1 |
挖掘机 |
85 |
65 |
59 |
53 |
49.4 |
46.9 |
45 |
41.5 |
2 |
冲击机 |
90 |
70 |
64 |
58 |
54.4 |
51.9 |
50 |
46.5 |
3 |
空压机 |
80 |
60 |
54 |
48 |
44.4 |
41.9 |
40 |
36.5 |
4 |
卷扬机 |
80 |
60 |
54 |
48 |
44.4 |
41.9 |
40 |
36.5 |
5 |
混凝土输送泵 |
95 |
75 |
69 |
63 |
59.4 |
56.9 |
55 |
51.6 |
6 |
振捣棒 |
90 |
70 |
64 |
58 |
54.4 |
51.9 |
50 |
46.5 |
7 |
电焊机 |
92 |
72 |
66 |
60 |
56.4 |
53.9 |
52 |
48.5 |
8 |
空压机 |
90 |
70 |
64 |
58 |
54.4 |
51.9 |
50 |
46.5 |
9 |
电锤 |
80 |
60 |
54 |
48 |
44.4 |
41.9 |
40 |
36.5 |
10 |
手工钻 |
80 |
60 |
54 |
48 |
44.4 |
41.9 |
40 |
36.5 |
11 |
无齿锯 |
80 |
60 |
54 |
48 |
44.4 |
41.9 |
40 |
36.5 |
12 |
角向磨光机 |
95 |
75 |
69 |
63 |
59.4 |
56.9 |
55 |
51.6 |
表6-3 各种施工机械的达标距离 单位:m
序号 |
机械名称 |
昼间达标距离 |
夜间达标距离 |
1 |
挖掘机 |
5.6 |
31 |
2 |
冲击机 |
10 |
56.23 |
3 |
空压机 |
3.16 |
17.8 |
4 |
卷扬机 |
3.16 |
17.8 |
5 |
混凝土输送泵 |
17.8 |
100 |
6 |
振捣棒 |
10 |
56.23 |
7 |
电焊机 |
12.6 |
70.8 |
8 |
空压机 |
10 |
56.23 |
9 |
电锤 |
3.16 |
17.8 |
10 |
手工钻 |
3.16 |
17.8 |
11 |
无齿锯 |
3.16 |
17.8 |
12 |
角向磨光机 |
17.8 |
100 |
由表6-2、表6-3可知: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源在没有任何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机械噪声昼间达标距离为3~18m,夜间达标距离为18~100m之间,即施工期噪声昼间影响距离在20m以内,夜间影响距离在100m以内。
噪声扰民是施工期最严重的污染因素,由表6-2、表6-3可知,施工期单个机械噪声对100m范围以内环境有影响,实际中由于噪声影响是多个噪声源共轭形成的影响,因此实际影响范围要比单个机械影响要大一些。一般情况下场界噪声很难满足排放要求。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厂界外1.0k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的声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虽然影响不大,但也要求建设单位应首先选择低噪声和先进设备、采用先进施工工艺,将噪声较大的设备尽量加大噪声源与受声点之间的距离,并采取一系列减噪、防振、隔声等措施,可将施工噪声及振动减小到最低程度,使昼间基本满足施工场界标准限值要求,但应避免夜间施工;同时采取严格的减噪隔声措施,将影响降至最低。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包括建构筑物基础开挖产生的弃土、施工废弃物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施工期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详见表6-4。
表6-4 施工期固体废物产生、处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固废种类 |
固废组成 |
产生量 |
处置措施 |
|
1 |
弃土 |
新增建(构)筑物 |
基础开挖弃土 |
0.43万m3 |
送指定地点填埋 |
2 |
建筑垃圾 |
新增建(构)筑物 |
废混凝土、砖石及弃土 |
220.0t |
|
3 |
施工生活垃圾 |
主要为餐厨余物 |
36.0t |
交环卫部门处置 |
.........
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产生量较少,可集中运至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填埋,不可随意排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首先向当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根据指定地点、运输路线、时间运行处置;同时,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生活垃圾箱,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在采取上述技术和管理措施后,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中科大街以西,航空街以南区域的即有厂区内。据调查,项目选址区域内野生植被较少,已无野生珍稀动植物。
工程施工过程中将进行土石方的填挖,同时有大量的施工机械及人员活动。如果不在施
工期间内采取相应生态保护措施,容易造成土壤的侵蚀及水土流失。
项目施工扰动占地面积4970m2,施工期水体流失预测情况如下:
1、预测时段的划分
根据本工程建设特点、施工方法及工期,该工程在建设期内由于施工以及临时工程占地将扰动土壤,引起水土流失,而工程运行期已经对上述责任区采取了水土保护措施,不再涉及水土流失问题,因此确定工程水土流失预测时段为工程施工期,施工期为1年。
2、预测方法
根据项目区域土壤侵蚀的背景资料和工程建设特点,水土流失预测将采用专家预测和经验公式法,确定原土地利用条件下的水土流失背景值;另一方面要通过相关的调查、分析,确定施工期和营运期再塑地貌的土壤侵蚀,按照计算公式如下:
W=F×A×P×T
式中:W—某一施工区水土流失量(t);
F—加速侵蚀面积(km2);
A—加速侵蚀系数,本工程A 值取3.5;
P—原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长春市为1000t/km2·a。
T—侵蚀时间(a)。
3、预测结果及其分析
根据公式及施工占地情况,计算出本项目施工区水土流失背景值,计算得出:
Wb=0.00497×1000×1=4.97t
本项目水土流失主要是施工期间土石方阶段引起的,此时对地面扰动较大,水土流失表现为雨水冲溅和径流冲刷等。根据施工期的扰动面积和实际流失面积,将施工期扰动的面积新增水土流失量:
Wx=0.00497×3.5×1000×1=17.395t
通过对本项目施工期水土流失的预测结果可以看出,由于施工期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施工区原有地貌,使表层松散,抗水力侵蚀能力减弱,使土壤失去了原有的固土防风能力,从而增加了一定量的水土流失,在不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下,施工期水土流失增量为:
W= Wx - Wb =12.425t。
考虑到施工期结束后,水土流失现象将逐渐消失,同时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厂界周围修筑围挡,禁止在大雨和暴雨时进行土方工程施工,临时堆场应用苫布等进行遮盖,不会带来明显的水土流失及景观。
1、气象站基本信息
地面气象观测数据:采用2018年长春气象站(54161)全年逐时观测资料,为距离本项目最近气象站,距离本项目约25km。
高空气象探测数据:通过NOAA下载的2018年长春气象站(54161)全年逐日观测资料。
表6-5 气象观测数据信息
气象站 名称 |
气象站编号 |
气象站 等级 |
气象站坐标(度.分) |
相对距离/m |
海拔高度/m |
数据 年份 |
气象要素 |
|
经度 |
纬度 |
|||||||
长春国 家基准 气象站 |
54161 |
基本站 |
125.13 |
43.54 |
16000 |
236.8 |
2018 |
时间、风向、风速、干球温度、低云量、总云量 |
2、气象统计分析
本项目气象观测资料调查取自长春国家基准站气象站(54161)2018年的观测资料。该气象站位于长春市,地理坐标为东经125.13度,北纬43.54度,海拔高度236.8米。气象站始建于1949年,1949年正式进行气象观测。是距离评价区域最近的国家气象系统正规气象站,拥有长年连续规测资料,该站与本项目之间距离小于50km,并且气象站地理特征与本地区基本一致,因此采用长春气象站的资料符合导则要求。
(1)月均温度变化
2018 年全年平均温度为6.93℃。月平均气温最低为-15.55℃,出现于1月份,月平均气温最高为25.84℃,出现于7月份。长春市月均温度变化情况见表6-6 及图6-1。
(2)月均风速变化
长春市全年平均风速为2.70m/s。月平均风速最大为3.68m/s,出现于4月,月平均风速最小为2.09m/s,出现于8月份。长春市月均风速变化情况见表6-7及图6-2。
表6-6 长春市2018 年月均温度变化表
月份(月)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年平均 温度 |
温度(℃) |
-15.55 |
-12.15 |
-0.62 |
10.67 |
17.08 |
22.16 |
|
月份(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
温度(℃) |
25.84 |
22.17 |
15.87 |
5.08 |
-0.96 |
-10.64 |
6.93 |
图6-1 长春市2018 年温度月变化曲线
表6-7 长春市2018 年月均风速变化表
月份(月)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年平均 风速 |
风速(m/s) |
2.49 |
2.54 |
3.12 |
3.68 |
3.03 |
2.74 |
|
月份(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
风速(m/s) |
2.57 |
2.09 |
2.27 |
2.50 |
2.59 |
2.77 |
2.70 |
图6-2 长春市2018 年风速月变化曲线
(3)季小时风速变化
长春市季小时风速变化情况详见表6-8 及图6-3。
表6-8 长春市2018 年季小时风速变化表
小时(h)/风速(m/s)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春季 |
2.55 |
2.53 |
2.59 |
2.65 |
2.63 |
2.77 |
3.17 |
3.72 |
夏季 |
1.88 |
1.80 |
1.78 |
1.93 |
1.94 |
2.3 |
2.53 |
2.78 |
秋季 |
1.93 |
2.00 |
2.03 |
2.06 |
2.03 |
2.13 |
2.31 |
2.76 |
冬季 |
2.16 |
2.17 |
2.25 |
2.34 |
2.25 |
2.23 |
2.17 |
2.32 |
小时(h)/风速(m/s)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春季 |
3.97 |
4.19 |
4.27 |
4.45 |
4.36 |
4.52 |
4.22 |
3.91 |
夏季 |
2.77 |
3.00 |
3.00 |
3.18 |
3.36 |
3.30 |
3.11 |
3.03 |
秋季 |
2.94 |
3.19 |
3.41 |
3.48 |
3.78 |
3.60 |
3.22 |
2.75 |
冬季 |
2.88 |
3.14 |
3.38 |
3.60 |
3.97 |
3.79 |
3.57 |
3.17 |
小时(h)/风速(m/s)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春季 |
3.63 |
3.08 |
2.76 |
2.49 |
2.52 |
2.56 |
2.54 |
2.52 |
夏季 |
2.90 |
2.67 |
2.28 |
2.04 |
1.88 |
1.90 |
1.92 |
1.88 |
秋季 |
2.19 |
1.96 |
1.80 |
1.88 |
1.85 |
1.78 |
1.87 |
1.91 |
冬季 |
2.55 |
2.18 |
2.03 |
2.05 |
1.97 |
1.98 |
2.00 |
2.27 |
图6-3 长春市2018 年各季风速日变化曲线
由图6-2、图6-3 和表6-7、表6-8可见,各季风速均呈现在9 时至17 时风速偏大、18 时至次日8 时风速相对偏小的特点。
春季平均风速最大,为4.52m/s;夏季平均风速最小,为1.78m/s。
(4)风频月、季变化
长春市风频月、季变化情况详见表6-9,风速变化情况详见图6-4,年、季风频变化情况详见图6-5。
由表6-9的统计结果和图6-5 得出,长春市全年SW-WSW-W风向频率之和为40.76%,即SW-WSW-W风向为长春市年主导风向。
表6-9 长春市2018年风频月、季变化情况表
风向\风频(%) |
N |
NNE |
NE |
ENE |
E |
ESE |
SE |
SSE |
|
1月 |
0.54 |
0.27 |
0.40 |
0.13 |
0.00 |
0.54 |
3.63 |
3.63 |
|
2月 |
3.57 |
2.23 |
2.53 |
1.93 |
3.42 |
3.27 |
3.42 |
3.57 |
|
3月 |
3.63 |
3.23 |
5.11 |
4.84 |
3.49 |
3.90 |
5.78 |
4.57 |
|
4月 |
7.22 |
4.58 |
5.14 |
5.56 |
2.08 |
3.19 |
2.92 |
3.89 |
|
5月 |
5.51 |
6.72 |
8.33 |
6.18 |
4.03 |
3.23 |
6.72 |
4.57 |
|
6月 |
1.11 |
1.94 |
1.53 |
1.94 |
1.53 |
3.19 |
6.81 |
5.28 |
|
7月 |
1.61 |
3.09 |
4.97 |
6.32 |
4.57 |
3.09 |
3.09 |
5.38 |
|
8月 |
4.84 |
5.91 |
6.85 |
12.10 |
4.78 |
3.90 |
4.97 |
2.42 |
|
9月 |
1.67 |
0.69 |
0.83 |
1.53 |
2.50 |
6.11 |
9.31 |
9.03 |
|
10月 |
2.82 |
1.48 |
0.94 |
0.54 |
0.81 |
1.21 |
2.82 |
5.24 |
|
11月 |
2.36 |
4.44 |
2.36 |
1.11 |
2.50 |
3.19 |
5.56 |
5.56 |
|
12月 |
0.54 |
0.54 |
2.15 |
1.08 |
0.00 |
0.13 |
1.48 |
2.69 |
|
春季 |
5.43 |
4.85 |
6.20 |
5.53 |
3.22 |
3.44 |
5.16 |
4.35 |
|
夏季 |
2.54 |
3.67 |
4.48 |
6.84 |
3.99 |
3.40 |
4.94 |
4.35 |
|
秋季 |
2.29 |
2.20 |
1.37 |
1.05 |
1.92 |
3.48 |
5.86 |
6.59 |
|
冬季 |
1.48 |
0.97 |
1.97 |
1.02 |
1.06 |
1.25 |
2.82 |
3.29 |
|
全年 |
2.95 |
2.93 |
3.45 |
3.63 |
2.56 |
290 |
4.70 |
4.65 |
|
风向\风频(%) |
S |
SSW |
SW |
WSW |
W |
WNW |
NW |
NNW |
C |
1月 |
5.24 |
6.45 |
19.49 |
27.15 |
16.40 |
6.45 |
3.09 |
2.28 |
4.30 |
2月 |
4.32 |
5.65 |
9.38 |
18.90 |
15.48 |
8.48 |
4.46 |
4.46 |
4.91 |
3月 |
5.51 |
5.78 |
10.75 |
15.19 |
8.33 |
6.72 |
5.91 |
4.17 |
3.09 |
4月 |
5.00 |
7.08 |
12.36 |
15.28 |
8.61 |
5.56 |
5.00 |
5.14 |
1.39 |
5月 |
9.68 |
6.45 |
8.60 |
13.84 |
4.70 |
3.36 |
3.36 |
4.57 |
0.13 |
6月 |
14.03 |
13.19 |
15.83 |
18.33 |
4.44 |
3.33 |
2.08 |
3.61 |
1.81 |
7月 |
9.95 |
11.02 |
16.80 |
18.15 |
4.03 |
1.61 |
0.94 |
2.82 |
2.55 |
8月 |
7.12 |
4.17 |
5.38 |
9.68 |
6.72 |
6.05 |
4.03 |
6.45 |
3.63 |
9月 |
13.61 |
7.92 |
9.58 |
13.61 |
10.00 |
5.83 |
3.61 |
2.08 |
2.08 |
10月 |
11.83 |
10.22 |
12.90 |
19.49 |
10.48 |
4.70 |
4.70 |
5.24 |
4.57 |
11月 |
8.33 |
7.92 |
14.03 |
19.72 |
11.53 |
5.14 |
2.50 |
1.11 |
2.64 |
12月 |
5.91 |
7.80 |
16.40 |
28.63 |
18.95 |
9.14 |
2.69 |
0.27 |
1.61 |
春季 |
6.75 |
6.43 |
10.55 |
14.76 |
7.20 |
5.21 |
4.76 |
4.62 |
1.54 |
夏季 |
10.33 |
9.42 |
12.64 |
15.35 |
5.07 |
3.67 |
2.36 |
4.30 |
2.67 |
秋季 |
11.26 |
8.70 |
12.18 |
17.63 |
10.67 |
5.22 |
3.62 |
2.84 |
3.11 |
冬季 |
5.19 |
6.67 |
15.28 |
25.09 |
16.99 |
8.01 |
3.38 |
2.27 |
3.56 |
全年 |
8.39 |
7.81 |
12.65 |
18.17 |
9.94 |
5.51 |
3.53 |
3.52 |
2.72 |
图6-4 风速玫瑰图
图6-5 风向玫瑰图
图6-6 长春市地区统计气象资料风向玫瑰图
根据本项目排污特点,预测因子选为烟尘(PM10)、SO2、NOx、汞、氨。
评价标准详见下表。
表6-10 预测因子评价标准 单位:μg/m3
污染物名称 |
功能区 |
小时平均/一次值 |
标准来源 |
PM10 |
二类限区 |
450.0(PM10无小时值标准,采用日均标准值150×3计算得出) |
GB 3095-2012 |
SO2 |
二类限区 |
500.0 |
|
NOx |
二类限区 |
250.0 |
|
Hg |
二类限区 |
0.3(Hg无小时值标准,采用年均标准值0.05×6计算得出) |
|
NH3 |
二类限区 |
200.0 |
HJ2.2-2018中附录D |
本项目预测的大气污染源仅为锅炉烟气排放之烟囱。燃煤锅炉烟囱烟气污染源预测计算清单详见表6-11所示。
表6-11 项目点源废气污染源排放参数一览表
排气筒编号 |
污染源名称 |
坐标(o) |
标高 (m) |
排气筒参数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 速率 (kg/h) |
||||
经度 |
纬度 |
高度 (m) |
内径 (m) |
流速 (m/s) |
温度 (℃) |
|||||
DA101 锅炉 烟囱 |
拟建项目新增污染源 |
125.40757835 |
44.004600005 |
204 |
120 |
4.2 |
11.72 |
60 |
PM10 |
4.011 |
SO2 |
14.467 |
|||||||||
NOX |
21.700 |
|||||||||
Hg |
0.00037 |
|||||||||
NH3 |
0.132 |
|||||||||
项目后全厂污染源总合计 |
125.40757835 |
44.004600005 |
204 |
120 |
4.2 |
18.83 |
60 |
PM10 |
6.444 |
|
SO2 |
23.241 |
|||||||||
NOX |
34.860 |
|||||||||
Hg |
0.00060 |
|||||||||
NH3 |
0.211 |
#备注:锅炉烟气实际排放速度以空气过剩系数2.2计算,单位煤炭燃烧烟气排放量为11.935Nm/kg.煤;本项目最大燃煤量为48.9484t,项目后全厂合计最大负荷燃煤量为78.6437t。
1、预测模式
根据项目情况及厂址地区环境状况,结合该地区污染气象特征,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导则中推荐的AERSCREEN估算模式进行计算。
2、估算模型参数
表6-12 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
取值 |
|
城市农村/选项 |
城市/农村 |
城市 |
人口数(城市人口数) |
4451000 |
|
最高环境温度 |
38.0℃ |
|
最低环境温度 |
-36.5 ℃ |
|
土地利用类型 |
城市 |
|
区域湿度条件 |
中等湿度 |
|
是否考虑地形 |
考虑地形 |
是 |
地形数据分辨率(m) |
70 |
|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
考虑岸线熏烟 |
否 |
岸线距离/km |
/ |
|
岸线方向/o |
/ |
1、预测结果
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本项目最大污染负荷情况下排放的烟气污染物预测结果详见表6-13、项目后全厂污染源合计排放的烟气污染物预测结果详见表6-14所示。
本项目新增及项目后全厂污染源所排放污染物Pmax和D10%预测估算结果统计一览表详见表6-15所示
表6-15 项目燃煤锅炉排放的各污染物Pmax和D10%预测和计算结果一览表
污染源名称 |
评价因子 |
评价标准(μg/m3) |
Cmax (μg/m3) |
Pmax (%) |
D10% (m) |
本项目新 增污染源 |
PM10 |
450.0 |
1.5405 |
0.3423 |
/ |
SO2 |
500.0 |
5.5564 |
1.1113 |
/ |
|
NOx |
250.0 |
8.3344 |
3.3338 |
/ |
|
Hg |
0.300 |
0.0001 |
0.0474 |
/ |
|
NH3 |
200.0 |
0.0507 |
0.0253 |
/ |
|
项目后全厂污染源总计 |
PM10 |
450.0 |
1.8961 |
0.4213 |
/ |
SO2 |
500.0 |
6.8384 |
1.3677 |
/ |
|
NOx |
250.0 |
10.2572 |
4.1029 |
/ |
|
Hg |
0.300 |
0.0002 |
0.0588 |
/ |
|
NH3 |
200.0 |
0.0621 |
0.0310 |
/ |
下风向距离(m) |
PM10 |
SO2 |
NOx |
汞 |
NH3 |
|||||
浓度μg/m³ |
占标率% |
浓度μg/m³ |
占标率% |
浓度μg/m³ |
占标率% |
浓度μg/m³ |
占标率% |
浓度μg/m³ |
占标率% |
|
50.0 |
0.3478 |
0.0773 |
1.2543 |
0.2509 |
1.8814 |
0.7526 |
0.0000 |
0.0107 |
0.0114 |
0.0057 |
100.0 |
1.2601 |
0.2800 |
4.5449 |
0.9090 |
6.8172 |
2.7269 |
0.0001 |
0.0387 |
0.0415 |
0.0207 |
200.0 |
1.4278 |
0.3173 |
5.1500 |
1.0300 |
7.7248 |
3.0899 |
0.0001 |
0.0439 |
0.0470 |
0.0235 |
300.0 |
1.1312 |
0.2514 |
4.0799 |
0.8160 |
6.1197 |
2.4479 |
0.0001 |
0.0348 |
0.0372 |
0.0186 |
400.0 |
1.2119 |
0.2693 |
4.3710 |
0.8742 |
6.5563 |
2.6225 |
0.0001 |
0.0373 |
0.0399 |
0.0199 |
500.0 |
1.2101 |
0.2689 |
4.3645 |
0.8729 |
6.5466 |
2.6186 |
0.0001 |
0.0372 |
0.0398 |
0.0199 |
600.0 |
1.1652 |
0.2589 |
4.2026 |
0.8405 |
6.3038 |
2.5215 |
0.0001 |
0.0358 |
0.0383 |
0.0192 |
700.0 |
1.0849 |
0.2411 |
3.9129 |
0.7826 |
5.8692 |
2.3477 |
0.0001 |
0.0334 |
0.0357 |
0.0179 |
800.0 |
1.1306 |
0.2512 |
4.0778 |
0.8156 |
6.1166 |
2.4466 |
0.0001 |
0.0348 |
0.0372 |
0.0186 |
900.0 |
1.1984 |
0.2663 |
4.3226 |
0.8645 |
6.4838 |
2.5935 |
0.0001 |
0.0369 |
0.0394 |
0.0197 |
1000.0 |
1.2331 |
0.2740 |
4.4476 |
0.8895 |
6.6712 |
2.6685 |
0.0001 |
0.0379 |
0.0406 |
0.0203 |
1200.0 |
1.2404 |
0.2756 |
4.4738 |
0.8948 |
6.7105 |
2.6842 |
0.0001 |
0.0381 |
0.0408 |
0.0204 |
1400.0 |
1.2043 |
0.2676 |
4.3436 |
0.8687 |
6.5152 |
2.6061 |
0.0001 |
0.0370 |
0.0396 |
0.0198 |
1600.0 |
1.1502 |
0.2556 |
4.1485 |
0.8297 |
6.2226 |
2.4890 |
0.0001 |
0.0354 |
0.0379 |
0.0189 |
1800.0 |
1.0901 |
0.2423 |
3.9319 |
0.7864 |
5.8977 |
2.3591 |
0.0001 |
0.0335 |
0.0359 |
0.0179 |
2000.0 |
1.0297 |
0.2288 |
3.7141 |
0.7428 |
5.5710 |
2.2284 |
0.0001 |
0.0317 |
0.0339 |
0.0169 |
2500.0 |
0.8911 |
0.1980 |
3.2141 |
0.6428 |
4.8210 |
1.9284 |
0.0001 |
0.0274 |
0.0293 |
0.0147 |
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 |
1.5405 |
0.3423 |
5.5564 |
1.1113 |
8.3344 |
3.3338 |
0.0001 |
0.0474 |
0.0507 |
0.0253 |
最大浓度出现距离(m) |
155.0 |
155.0 |
155.0 |
155.0 |
155.0 |
155.0 |
155.0 |
155.0 |
155.0 |
155.0 |
D10%最远距离(m) |
/ |
/ |
/ |
/ |
/ |
/ |
/ |
/ |
/ |
/ |
下风向距离(m) |
PM10 |
SO2 |
NOx |
汞 |
NH3 |
|||||
浓度μg/m³ |
占标率% |
浓度μg/m³ |
占标率% |
浓度μg/m³ |
占标率% |
浓度μg/m³ |
占标率% |
浓度μg/m³ |
占标率% |
|
50.0 |
0.3158 |
0.0702 |
1.1391 |
0.2278 |
1.7086 |
0.6834 |
0.0000 |
0.0098 |
0.0103 |
0.0052 |
100.0 |
1.3234 |
0.2941 |
4.7730 |
0.9546 |
7.1592 |
2.8637 |
0.0001 |
0.0411 |
0.0433 |
0.0217 |
200.0 |
1.6614 |
0.3692 |
5.9922 |
1.1984 |
8.9879 |
3.5952 |
0.0002 |
0.0516 |
0.0544 |
0.0272 |
300.0 |
1.3891 |
0.3087 |
5.0100 |
1.0020 |
7.5147 |
3.0059 |
0.0001 |
0.0431 |
0.0455 |
0.0227 |
400.0 |
1.4823 |
0.3294 |
5.3461 |
1.0692 |
8.0188 |
3.2075 |
0.0001 |
0.0460 |
0.0485 |
0.0243 |
500.0 |
1.5347 |
0.3410 |
5.5351 |
1.1070 |
8.3023 |
3.3209 |
0.0001 |
0.0476 |
0.0503 |
0.0251 |
600.0 |
1.4916 |
0.3315 |
5.3795 |
1.0759 |
8.0689 |
3.2276 |
0.0001 |
0.0463 |
0.0488 |
0.0244 |
700.0 |
1.5153 |
0.3367 |
5.4650 |
1.0930 |
8.1971 |
3.2789 |
0.0001 |
0.0470 |
0.0496 |
0.0248 |
800.0 |
1.6847 |
0.3744 |
6.0762 |
1.2152 |
9.1139 |
3.6456 |
0.0002 |
0.0523 |
0.0552 |
0.0276 |
900.0 |
1.8002 |
0.4000 |
6.4926 |
1.2985 |
9.7385 |
3.8954 |
0.0002 |
0.0559 |
0.0589 |
0.0295 |
1000.0 |
1.8644 |
0.4143 |
6.7242 |
1.3448 |
10.0859 |
4.0343 |
0.0002 |
0.0579 |
0.0610 |
0.0305 |
1200.0 |
1.8946 |
0.4210 |
6.8331 |
1.3666 |
10.2492 |
4.0997 |
0.0002 |
0.0588 |
0.0620 |
0.0310 |
1400.0 |
1.8537 |
0.4119 |
6.6854 |
1.3371 |
10.0277 |
4.0111 |
0.0002 |
0.0575 |
0.0607 |
0.0303 |
1600.0 |
1.7813 |
0.3958 |
6.4243 |
1.2849 |
9.6360 |
3.8544 |
0.0002 |
0.0553 |
0.0583 |
0.0292 |
1800.0 |
1.6967 |
0.3771 |
6.1195 |
1.2239 |
9.1789 |
3.6715 |
0.0002 |
0.0527 |
0.0556 |
0.0278 |
2000.0 |
1.6095 |
0.3577 |
5.8048 |
1.1610 |
8.7068 |
3.4827 |
0.0001 |
0.0500 |
0.0527 |
0.0264 |
2500.0 |
1.4039 |
0.3120 |
5.0633 |
1.0127 |
7.5946 |
3.0378 |
0.0001 |
0.0436 |
0.0460 |
0.0230 |
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 |
1.8961 |
0.4213 |
6.8384 |
1.3677 |
10.2572 |
4.1029 |
0.0002 |
0.0588 |
0.0621 |
0.0310 |
最大浓度出现距离(m) |
1160.0 |
1160.0 |
1160.0 |
1160.0 |
1160.0 |
1160.0 |
1160.0 |
1160.0 |
1160.0 |
1160.0 |
D10%最远距离(m) |
/ |
/ |
/ |
/ |
/ |
/ |
/ |
/ |
/ |
/ |
2、评价等级的确定
(1)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等级按下表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
表6-16 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 |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
一级评价 |
Pmax≧10% |
二级评价 |
1%≦Pmax<10% |
三级评价 |
Pmax<1% |
2)评价等级的确定
根据之前采用《导则》推荐模式(AERSCREEN)对项目后全厂污染源合计预测估算结果(详见表6-15)及评价工作等级的判定依据表(表6-16),确定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
污染源主 要污染物 |
下风向最大浓度(ug/m3) |
最大浓度处距源中心的距离(m) |
评价标准(ug/m3) |
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
D10% (m) |
评价 等级 |
|
本项目新 增污染源 |
PM10 |
1.5405 |
155 |
450.0 |
0.3423 |
/ |
三级 |
SO2 |
5.5564 |
500.0 |
1.1113 |
|
二级 |
||
NOx |
8.3344 |
250.0 |
3.3338 |
/ |
二级 |
||
Hg |
0.0001 |
0.30 |
0.0474 |
/ |
三级 |
||
NH3 |
0.0507 |
200.0 |
0.0253 |
/ |
三级 |
||
项目后全厂污染源总计 |
PM10 |
1.8961 |
1160 |
450.0 |
0.4213 |
/ |
三级 |
SO2 |
6.8384 |
500.0 |
1.3677 |
|
二级 |
||
NOx |
10.2572 |
250.0 |
4.1029 |
/ |
二级 |
||
Hg |
0.0002 |
0.30 |
0.0588 |
/ |
三级 |
||
NH3 |
0.0621 |
200.0 |
0.0310 |
/ |
三级 |
(1)项目新增污染源
通过预测可知:项目新增污染源燃煤供热锅炉排放烟气中SO2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5.5564ug/m3,占标率为0.1.1113%;NOx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8.3344ug/m3,占标率为3.3338%;PM10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1.5405ug/m3,占标率为0.3423%;NH3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0.0507ug/m3,占标率为0.0253%;汞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0.0001ug/m3,占标率为0.0474%。各项主要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且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可见项目新增污染源在正常工况情况下,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评价区的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项目后总污染源
通过预测可知:项目后全厂污染源燃煤供热锅炉排放烟气中SO2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6.8384ug/m3,占标率为1.3677%;NOx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10.2572ug/m3,占标率为4.1029%;PM10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1.8961ug/m3,占标率为0.4213%;NH3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0.0321ug/m3,占标率为0.0310%;汞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0.0002ug/m3,占标率为0.0588%。各项主要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也均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且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也均小于10%。总体而言,项目后总污染源在正常工况情况下,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评价区的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有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设置的有关规定:对于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但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的,可以自厂界向外设置一定范围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以确保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外的污染物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厂界外短期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浓度限值,无超标点,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见下表所示。
表6-18 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表
排放源 |
污染物 |
核算排放浓度 (mg/m3) |
核算排放速率 (kg/h) |
核算年排放量 (t/a) |
本项目锅炉 烟囱 |
烟尘 |
9.15 |
4.011 |
11.66 |
SO2 |
33.00 |
14.467 |
42.05 |
|
NOx |
49.50 |
21.70 |
63.08 |
|
Hg |
0.00085 |
0.0037 |
0.00108 |
|
NH3 |
0.3 |
0.132 |
0.383 |
|
项目后锅炉 烟囱 |
烟尘 |
9.15 |
6.444 |
15.18 |
SO2 |
33.00 |
23.241 |
54.74 |
|
NOx |
49.50 |
34.860 |
82.11 |
|
Hg |
0.00085 |
0.00060 |
0.00141 |
|
NH3 |
0.3 |
0.211 |
0.498 |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储煤棚及煤装卸、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输煤系统采用封闭输煤的方式,燃料由汽车运入已于一期工程配套建成7310m2厂区既有干煤棚内(无露天煤场),煤棚内设有喷淋压尘及布袋收尘装置。无组织排放的粉尘绝大多数落入干煤棚,仅有少量(不足20%)的粉尘通过煤棚缝隙以无组织形式排入环境。经过上述措施,煤棚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点浓度可控制1.0mg/m3以下,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不会对周边产生明显影响。另外,锅炉房清灰、清渣采用湿法除灰渣、基本无粉尘产生。
根据《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中工艺设计一般规定6.1.1要求,烟气脱硝装置出口氨逃逸浓度应控制在 8.0mg/m3以下;同时《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剂还原法》(HJ562-2010)中工艺设计一般规定6.1.4要求,氨逃逸质量浓易小于2.5mg/m3以下之规定。综合考虑,拟建项目SNCR+SCR脱硝工艺氨逃逸率按3.0mg/m3设计。
项目采用氧化镁湿法脱硫,附带90%NH3去除效率。正常工况下本项目锅炉排放的烟气中氨的排放浓度约为0.30mg/m3、排放速率为 0.132kg/h、排放量为 0.383t/a。对比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浓度标准值 1.5mg/m3,120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240.0kg/h),脱硝装置出口的少量氨逃逸不会对大气造成氨污染。
通过预测也表明,正常工况下项目新增污染源锅炉排放的烟气中NH3污染物的下风向轴线浓度的最大小时值为0.0507ug/m3,占标率为0.0253%。
非正常工况下,脱硝装置的出口氨逃逸浓度远大于3mg/m3时,以5倍于脱硝装置的出口氨逃逸浓度15mg/m3计,则锅炉烟气中氨的排放浓度1.5 mg/m3、排放速率0.660kg/h。对比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浓度标准值 1.5mg/m3,120m 高排气筒排放速率240.0kg/h),非工况下脱硝装置出口氨逃逸同样不会对大气造成明显的氨污染。由于项目采取在线自动监控、控制调节系统,以上假设的非工况几乎是不存在的。
综上所述,本脱硝工程的实施,不仅能削减 NOx排放量,而且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新的二次污染。但日常企业运行时仍应尽可能控制氨逃逸浓度小于3.0 mg/m3,并在线监控氨逃逸情况。在额定脱硝效率下,当氨逃逸浓度接近 3.0 mg/m3时,应对运行参数进行及时调整,控制因氨逃逸造成大气污染。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影响》(HJ-2.3-2018),水污染影响型三级B
评价可不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仅对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以及依托
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可行性进行评价。
通过对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由化学水处理废水、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组成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总量为164.8 t/d、27851.2 t/a,其中生产废水产生量为162.4t/d、27445.6t/a,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t/d、405.6t/a。
项目生产废水回收后全部用于烟气的脱硫脱硝、灰渣熄火、飞灰调湿、输煤及地面洒水降尘等,不外排;生活污水中水污染物COD:101.4kg /a,BOD:60.84kg/a、氨氮:10.14 kg/a,该部废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北湖科技开发区污水管网汇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经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伊通河的水污染物COD:20.27 kg/a,BOD:4.05 kg/a、氨氮:2.03 kg/a。由于排放量级较小,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其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1、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评价
本项目废水水质简单,污染物浓度低,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通过厂区污水管网汇入北湖科技开发区污水管网最终汇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
企业通过严格执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同时防止事故性排放,废水管道做好防渗措施。确保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中,项目建设不会对附近水体产生不利影响。
2、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可行性评价
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位于长春市宽城区团山街北环城路1065号,占地面积32公顷,主要对伊通河两岸排水区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进行处理,排水区域包括市中心排水区、南湖排水区、二道排水区、八里堡排水区和宋家排水区,服务区域约120km2,服务人口近150万人。
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采用一级平流沉淀处理,处理量为56万吨/日,总投资额为3.2亿元人民币,于2000年12月投产运行;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二级处理39万吨/日,污水再利用10万吨/日,投资额5.9亿元人民币,其中亚行贷款1.7亿元人民币,国家补助2.3亿元人民币,甲方自筹1.9亿元人民币,工程于2007年3月开工,2007年8月二级处理部分通水,污水再利用部分2007年底通水。
工程污水二级处理采用泥龄24天改良型的A/A/O工艺,设计进水水质:COD为450mg/l、SS为350mg/l;设计出水水质为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污水深度处理工艺方案为污水在混合池中混合后,经小孔眼网络反应池和斜板沉淀池进入V型滤池,再在清水池中加氯消毒;污泥处理采用直接浓缩脱水后,外运卫生填埋。
本项目排放污水量为2.4t/d、405.6t/a,约占目前处理能力95万m3/d的0.000253%;另外,项目排放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其水质能够满足北郊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废水经北湖科技开发区污水管网汇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经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伊通河,是能够确保实现的。故本项目废水处理方案是可行的。
1、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本项目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情况详见表6-19所示。
2、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
项目废水排放口的基本情况详见表6-20所示。
3、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详见表6-21所示
7、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
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详见表6-22 所示。
表6-19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序号 |
废水类别 |
污染物种类 |
排放去向 |
排放规律 |
污染治理设施 |
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
排放口类型 |
||
编号 |
名称 |
工艺 |
||||||||
1 |
生产废水 |
COD SS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连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 |
/ |
/ |
/ |
DW001 |
√是 □否 |
企业总排 |
2 |
生活污水 |
COD BOD5 氨氮 SS |
/ |
/ |
/ |
表6-20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序号 |
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地理坐标 |
废水排放量万t/a) |
排放去向 |
排放规律 |
间歇排放时段 |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
|||
经度 ° |
纬度 ° |
名称 |
污染物种类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L) |
||||||
1 |
DW001 |
125°24′27.3″ |
44°00′17.8″6 |
0.0406 |
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 |
连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 |
全天 |
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 |
COD |
50 |
BOD5 |
10 |
|||||||||
SS |
10 |
|||||||||
氨氮 |
5 |
表6-21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序号 |
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种类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放协议 |
|
名称 |
浓度限值(mg/L) |
|||
1 |
DW001 |
COD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500 |
2 |
BOD5 |
300 |
||
3 |
SS |
400 |
||
4 |
氨氮 |
/ |
表6-22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本项目)
序号 |
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种类 |
排放浓度/(mg/L) |
日排放量/(t/d) |
年排放量/(t/a) |
1 |
DW001 |
COD |
250 |
6.0×10-4 |
0.1014 |
BOD |
150 |
3.6×10-4 |
0.0608 |
||
SS |
200 |
4.8×10-4 |
0.08112 |
||
氨氮 |
25 |
6.0×10-5 |
0.0101 |
||
全厂排放口合计 |
COD |
0.1014 |
|||
BOD5 |
0.0608 |
||||
SS |
0.08112 |
||||
NH3-N |
0.0101 |
项目高噪声设备不多,主要为鼓风机、引风机、各类水泵、空压机、破碎机、皮带运输机等等。其声压级在70~105dB(A)之间,且所有设备均置于生产厂房内。因此本环评采用整体声源模型对企业噪声进行预测。
基本思路是将锅炉房内整个集中的多个设备看作一个声源,称为整体声源。预先求得该整体声源的声功率级,然后计算该整体声源辐射的声能在向受声点传播过程中由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最后求得预测受声点的噪声级。受声点的预测声级按下式计算:
式中:LP —受声点的预测声压级;
LW —整体声源的声功率级;
∑Ai —声传播途径上各种因素引起声能量的总衰减量;
Ai — 第 i种因素造成的衰减量。
①整体声源声功率级的计算方法
使用上式进行预测计算的关键是求得整体声源的声功率级。可按 Stueber公式计算:
式中:LP —整体声源周围测量线上的声级平均值,dB;
a—空气吸收系数;
l—测量线总长,m;
h —传声器高度,m;
Sa —测量线所围成的面积,m2;
Sp—作为整体声源的房间的实际面积,m2;
D—测量线至厂房边界的平均距离,米。
以上几何参数参见下图:
Stueber 模型
以上计算方法中因子较多,计算复杂,在实际评估计算时按一定的条件可做适当简化。当D<<时,Sa≈SP≈S,则Stueber公式可简化为
在工程计算时,上述公式可进一步简化为
a
② ∑Ai 的计算方法
声波在传播过程中能量衰减的因素颇多。在预测时,为留有较大余地,以噪声对环境最不利的情况为前提,只考虑屏障衰减、距离衰减和空气吸收衰减,其他因素的衰减,如地面吸收、温度梯度、雨、雾等均作为预测计算的安全系数而不计。
a.距离衰减 Ad
Ad=10lg(2πr2)
其中 r 为受声点到整体声源中心的距离。
b.屏障衰减 Ab
其中 N 为菲涅尔系数。
其中(a+b)是同声源上端达到受声点的最短距离,(d+c)是声源和受声点的实际距离,λ为声波波长。详见下图所示。
δ=(a+b)-(d+c)
在任何频带上,屏障衰减在单绕射(即薄屏障)情况,衰减最大取 20dB;屏障衰减在双绕射(即厚屏障)情况,衰减最大取 25dB。
c.空气吸收衰减 Aa
空气对声波的衰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声波的频率和空气的相对湿度,而与空气的温度关系并不很大。Aa可直接查表获得。一般空气吸收衰减不忽略不计。
房子的隔声量由墙、门、窗等综合而成,一般在 10~25dB,如该面密闭不设门窗,隔声量取 25dB,如某一面密闭且内设辅房,其隔声量取 30dB。消声百叶窗的隔声量约10dB,双层中空玻璃窗隔声量取 25dB,框架结构楼层隔声量取 20~30dB。声屏衰减主要考虑办公及生活设施及厂区围墙衰减。综合考虑,本环评取 25dB。
从不利角度,本评价预测时仅考虑声源距离衰减和建筑的墙体、门、窗隔声的衰减,空气吸收衰减和附加衰减量作为安全系数不予考虑。
然后按如下公式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带叠加声压级。
式中:Lpli—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l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
根据对本项目工程分析,本工程主要噪声源来自锅炉房、除尘间、脱硫间、水泵间、
引风机室等,噪声较大的设备有鼓风机、引风机、循环水泵等设备噪声,经类比调查,
这类设备噪声值如表4-15。
本项目设备均安装在车间厂房内,同时、噪声源至场界间又有较多的厂房或围墙阻隔;项目对噪声源强较大的鼓风机、引风机、空压机、循环水泵等设备均采取了采用减震基础和柔性接头、进排气口加设消音接头等防振防噪措施,以减少震动对建筑物和管路系统的影响。
根据工业区环境功能划分,拟建项目处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区。目前项目建设点100m范围内多为居民等敏感点。
1、预测参数
该项目主要噪声源集中在生产车间内,将该车间确定为一整体声源预测其产生的影响。整体声源的基本参数见表6-23。
表6-23 整体声源的基本参数
编号 |
噪声源 |
面积 m2 |
平均声压级(dB) |
建筑物隔声 (dB) |
整体声源的 声功率级(dB) |
1 |
干煤棚 |
7310 |
37.41 |
25 |
76.05 |
2 |
锅炉间 |
1705 |
52.38 |
25 |
84.70 |
3 |
除尘间 |
1705 |
48.31 |
25 |
80.63 |
4 |
补水间 |
240 |
37.33 |
25 |
61.13 |
5 |
脱硫间 |
1056 |
42.91 |
25 |
73.15 |
*锅炉房仅考虑设备间面积
(2)预测结果与分析
在厂区平面与外环境关系图上,沿项目所在地整个厂界周边共布置4个噪声预测点,预测点位和现场监测点位同。各声源与四周厂界的距离见表6-24。
表6-24 各声源与厂界周边各预测点的距离 单位:m
编号 |
噪声源 |
1 |
2 |
3 |
4 |
1 |
干煤棚 |
105 |
130 |
12 |
30 |
2 |
锅炉间 |
90 |
22 |
78 |
185 |
3 |
除尘间 |
70 |
52 |
78 |
115 |
4 |
补水间 |
85 |
52 |
78 |
115 |
5 |
脱硫间 |
70 |
87 |
93 |
79 |
将项目主要生产单元声源作为整体声源考虑,按前述公式分别计算该项目完成后企业厂界及敏感点的噪声影响情况,中间房隔声量取25.0dB,围墙隔声量取20.0dB。其结果如表6-25。
表6-25 建设项目厂界处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预测点 噪声源 |
1 |
2 |
3 |
4 |
|
干煤棚 |
35.63 |
8.77 |
31.57 |
26.51 |
|
锅炉间 |
45.62 |
37.85 |
21.86 |
14.36 |
|
除尘间 |
43.72 |
21.31 |
22.79 |
14.42 |
|
补水间 |
2.54 |
6.81 |
/ |
/ |
|
脱硫间 |
36.25 |
9.36 |
8.78 |
10.20 |
|
噪声源贡献值 |
48.32 |
37.96 |
32.52 |
27.10 |
|
现状监测值 (背景值) |
昼间 |
54 |
52 |
53 |
53 |
夜间 |
39 |
39 |
40 |
38 |
|
叠加值 |
昼间 |
55.04 |
52.17 |
53.04 |
53.01 |
夜间 |
48.80 |
41.52 |
40.71 |
38.34 |
由以上预测计算结果可知,项目噪声源对厂界及各敏感点的贡献值较小,与项目背景值叠加,对背景值的影响极小。
可以认为本工程的噪声对厂界及周围敏感点环境噪声影响的贡献值不大,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厂界各点位昼、夜均能满足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新增固体废物主要由锅炉灰渣及裹胁其中的脱硫盐、每3年更换的脱销废催化剂、废机油、生活垃圾等组成,固体废物新增50184.81t/a。
项目运营后,新增一般固体废物50172.81 t/a。
1、锅炉灰渣
项目运营后,新增锅炉灰渣年产生量约49166.715吨,其中炉渣41202.651吨、飞灰7764.064吨,同时烟气脱硫产生纯量MgSO4 973.56t,锅炉灰渣裹胁脱硫MgSO4全部提供给当地建材生产厂综合利用,保证项目产生的灰渣全部进行综合利用。
由于炉渣中含有一定量的细灰、其颗粒较细易随风起尘而影响环境空气,但项目采用湿法清灰,易随风起尘的能力明显减少;脱硫硫酸镁为溶解性盐,其裹胁于灰渣中不会随风起尘。另外,灰渣属弱碱性物资,并含有少量氟化物、可溶性硫酸盐等,其水溶物(淋溶水)下渗会对灰渣堆存区域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如使其PH、氟化物和硫酸盐增加。本工程建成后,采用灰渣棚临时贮存灰渣,地面采用混凝土防渗,且采取封闭结
构,正常情况下灰渣存于渣库中,由相关综合利用单位直接利用,不存在固废露天堆放
问题,因此在厂区不会产生固废堆存扬尘或淋溶水污染环境等现象发生。即只要加强管
理,在运输过程中注意防止扬尘,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害性的影响。
2、烟气脱硝废催化剂
项目SCR脱硝塔每3年左右更换一次脱硝催化剂约 50m3共约30.0t/a,收集后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
本项目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稀土基新型高效无毒烟气脱硝催化剂。该稀土基脱硝催化剂以钛基陶瓷为第一载体、钛锆复合金属氧化物为第二载体,其的活性成分是由镧、铈、钇等稀土元素氧化物和其他过渡金属氧化物组成,无五氧化二钒成分,还针对钒基脱硝催化剂的各项性能进行了优化。具有无毒、高效、适用温度范围宽,抗中毒能力强、强度高、失活后可再生,无二次污染,不产生危废,无需进行危废处理,可资源化利用等显著优点。根据《国际危险废物名录(2018版)》HW50废催化剂,环境治理工程只有烟气脱硝产生的废钛矾系催化剂为代码772-007-50危险废物。稀土基脱硝催化剂的活性成分是由镧、铈、钇等稀土元素氧化物和其他过渡金属氧化物,不含钛矾元素,故为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害性的影响。
3、生活垃圾
项目新增职工生活垃圾2.535t/a,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理。垃圾桶采用生活中常见的带盖塑料桶,既可避免雨水对垃圾的淋溶又可减少异味对周围空气的影响,同时由于定时清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主要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按照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对照,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树脂及废机油。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废树脂属于“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危险废物类别为HW14有机树脂类废物,废物代码900-015-13,危险特性 T;废机油属于“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7-08,危险特性 T.I。
项目废树脂及废机油产生量均为1.0t/a。收集后暂存于位于厂内现有锅炉房除渣间2楼、约80m2的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2、临时储存设施
本工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公司位于厂内现有锅炉房除渣间2楼、约80m2的危废间临时储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该危废间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地面进行了防渗处理、并设置了导流沟,墙裙设置了围堰,配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其选址、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满足 GB18597、GBZ1和GBZ2的有关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收集采用封闭加仑桶收集、并按要求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贮存区域之间设置了挡墙间隔,按照 GB18597 附录A设置标志;
公司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建立了危险废物贮存的台帐制度,储存、转移和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最终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目前,公司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已通过环保自主验收。
总之,项目在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项目所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在严格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项目涉及危险物资仅为作为脱销还原剂的尿素在炉膛内加热分解生产氨及设备润滑用的机油(机油及废机油的供应储存和处置由原系统控制管理)。
项目采用尿素为还原剂进行脱销。尿素自身无毒,只有当尿素分解生产氨时产生毒性。由于尿素中氨分子的化学键,即使尿素溶液被加热到106℃也不会有氨气蒸发出来;尿素分解为氨和二氧化碳的过程必须在温度高于130℃才开始,分解效率的峰值温度为380°C。
项目氨气为尿素在炉膛内加热分解产生的,即产生即参加反应,反应时间约0.5s。本项目在线量氨气量以SNCR氨逃逸浓度8.0mg/m3为准,间隔以锅炉炉膛至SCR塔段的烟道,时间约为30.0s,在线量最大(项目后全厂锅炉最大运行负荷时)4.70×10-5t。
项目运营涉及的危险物资最大存在量及存在位置详见表6-26。
表6-26 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资储存情况
序号 |
名称 |
最大存在量 |
存在位置 |
1 |
氨气 |
4.70×10-5t |
锅炉炉膛至SCR塔段的烟道 |
2 |
机油 |
1.00t |
项目本期设备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表B.1-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项目涉及危险物资仅为作为脱销还原剂的尿素在炉膛内加热分解生产氨及设备润滑用的机油。
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 B 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 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
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 Q;
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 Q<1 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当 Q≥1 时,将 Q 值划分为:
(1)1≤Q<10;(2)10≤Q<100;(3)Q≥100。
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尿素在炉膛内加热分解产生的氨气及设备润滑用的机油,根据 HJ169-20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 B,氨气的临界量为5.0t、矿物油为2500t。
经计算,项目 Q = 0.000409<1,风险潜势为Ⅰ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表(表2-11)之规定,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项目为简单评价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简单分析工作无明确评价范围,仅需给出项目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通过现场踏查可知,本项目周边以城市公用设施用地为主,厂址无滑坡、泥石流、沼泽、流沙等不利地质条件,也无洪水、内涝隐患。所在地不是经规划确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是自然保护区或县级以上政府批准的需特殊保护地区,也不是严重缺水区、重要湿地等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及人口密集区。根据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对环境敏感区的界定原则,该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的“敏感区”。
项目厂区周边环境敏感分布情况详见表2-23及图2-3所示。
6.6.1.4 风险物资识别
1、氨的物化特性及危险性、毒性
(1)物理化学性质
氨为无色、有刺激性臭味的气体。分子式NH3,分子量17.03,相对密度0.771g/L,沸点-33.35℃,蒸气相对密度0.597,熔点-77.7℃,自燃点651℃,蒸气压力1013.08kPa(25.7℃)。氨在20℃水中溶解度34%,25℃时,在无水乙醇中溶解度10%,在甲醇中溶解度16%,溶于氯仿、乙醚,它是许多元素和化合物的良好溶剂。氨和空气混合物达到上述浓度范围遇明火会燃烧和爆炸,如有油类或其它可燃性物质存在,则危险性更高。与硫酸或其它强无机酸反应放热,混合物可达到沸腾。不能与下列物质共存:乙醛、丙烯醛、硼、卤素、环氧乙烷、次氯酸、硝酸、汞、氯化银、硫、锑、双氧水等。易于液化,液化时放出大量的热,液氨在温度变化时,体积变化系数很大。
(2)危险特征
氨为第2.3类有毒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浓度为15.7%~27.4%,最大爆炸压力0.580Mpa;氨易燃,燃点651℃;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3)毒性特征
氨属低毒类物资。
急性毒性:LD50350mg/kg(大鼠经口);LC501390mg/m3,4小时(大鼠吸入)。
刺激性:家兔经眼100ppm,重度刺激。
亚急性慢性毒性:大鼠,20mg/m3,24小时/天,84天,或5~6小时/天,7个月,出现神经系统功能紊乱,血胆碱酯酶活性抑制等。
致突变性:微生物致突变性:大肠杆菌1500ppm(3小时)。细胞遗传学分析:大鼠吸入19800µg/m3,16周。
2、润滑油
(1)物理化学性质
润滑油为淡黄色粘稠液体,相对密度0.851g/L,沸点-252.8℃、闪点212℃、自燃点300~350℃,饱和蒸气压为(kpa)0.13/145.8℃。溶于苯、乙醇、乙醚、氯仿、丙酮等多数有机物。
(2)危险特征
润滑油的引燃温度为300~350℃,火灾危险类别为丙B类;是可燃液体,遇明火、高热可燃,燃烧分解产物为CO、CO2等有毒有害气体;
(3)毒性特征
具有刺激作用,中毒途径为吸入、食入、经皮肤吸收;急性吸入,可出现乏力、头晕、头痛、恶心,严重者可引起油脂性肺炎。慢接触者,暴露部位可发生油性痤疮和接触型皮炎。可引发神经衰弱综合症,呼吸道和眼刺激症状及慢性油脂性肺炎。
6.6.1.5 生产系统分项识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规定的辨识依据和方法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企业单元风险性识别结果详见表6-27所示。
表6-27 单元风险性识别
工艺单元名称 |
名称 |
危险 物资 |
相态 |
压力 MPa |
温度 ℃ |
最大储量(t) |
临界量 (t) |
辨识结果 |
生产工艺系统 |
燃煤 锅炉 |
氨 |
气态 |
0.1 |
130 |
4.7×10-5 |
5.0 |
非重大 危险源 |
生产工艺系统 |
热源厂设备 |
润滑油 |
液态 |
常压 |
环境 温度 |
1.0 |
2500 |
6.6.1.6 氨向环境转移的途径及影响分析
1、向环境转移的途径
一般情况下,正常运行时锅炉炉膛、烟道处于负压状态,烟气时不会泄漏至炉膛、烟道外的;只有当锅炉引风机发生故障,出现临时停机而鼓风机正常运行时,锅炉炉膛、烟道出现正压时,可能出现在线氨气泄漏情形发生。由于锅炉引风、鼓风机为联动控制,锅炉引风机一旦出现事故停机、系统可在30s内停止燃煤、尿素等原料的投入,即该情况发生可在30s内得到控制,因此实际最大泄漏量为47.0g。由氨的危险性可知,爆炸极限浓度为15.7%~27.4%,上述泄漏量远不能形成爆炸极限浓度,最大极限只能使人嗅到氨水气味,本次风险评价事故确定为脱硝装置至除尘器段的烟道中氨气泄露,从而引发局部的环境空气污染。
2、环境风险事故成因分析
环境风险事故成因主要有:①管理不善,生产运行过程中没有按照有关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管理制度不完善等;②设备故障,主要来自设备制造缺陷和施工问题;③工艺设计不合理,流程落后、设计参数选择不当及没有对引起事故发生的边界进行计算等。
3、氨气泄漏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以系统发生发生事故一次泄露最大量47.0g,30s内全部弥散至锅炉房内,锅炉房内的氨气最大浓度为0.156mg/m3,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 -氨在环境中1小时最大浓度0.2mg/m3的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推荐模式中(面源)估算模式计算氨气泄漏对大气环境影响程度。计算过程及结果详见表6-28。
表6-28 氨气泄漏对大气环境影响程度
污染物 |
项目后全厂372MW |
|
泄漏源强(g/s) |
1.567 |
|
面源尺寸(m) |
95×55 |
|
面源高度(m) |
34.0 |
|
评价标准(mg/m3)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 200 |
|
计算结果 |
最大落地浓度mg/m3 |
0.18228 |
最大落地浓度距源心的距离m |
143 |
|
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 |
91.14 |
|
占标率10%处距源心的距离m |
2250 |
|
占标率100%处距源心的距离m |
—— |
由上表可知:项目后全厂372MW锅炉氨气同时发生泄漏,其最大落地浓度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 ,氨在环境中1小时最大浓度0.2mg/m3的限值要求。总之,项目发生氨气泄漏事故所持续的时间较短,对周边环境影响有限。
1、向环境转移的途径
(1)根据项目物质危险性识别、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以及事故资料统计,项目润滑油对环境的影响途径主要是润滑油在设备轴承、调速系统和油压装置等设备密封装置不严落入地面,车间地面防渗较差渗入地下造成地下水污染;
(2)事故状态下消防废水随地表径流进入地表水体,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
2、环境风险事故成因分析
环境风险事故成因主要有:①管理不善,生产运行过程中没有按照有关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管理制度不完善等;②设备故障,主要来自设备制造缺陷和施工问题;③工程设计不完善或施工不合理,未能满足防渗生要求。
3、润滑油泄漏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润滑油泄漏落入地面,一般情况下在车间地面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时,润滑油泄漏基本不会对地下水产生污染;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时,只有润滑油长时间、大量泄漏的情况下,会对对地下水产生污染。但后一种情形基本不会产生。
当厂内发生火灾事故并产生消防废水,消防废水沿地势进入地表水体,将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经分析事故状态下泄漏及消防废水进入地表水体后,会导致伊通河干流水体造成暂时污染,但水质仍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V类标准要求。
1、氨气泄漏应急措施
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使其始终保持完好状态。一旦发生氨气泄漏应首先立刻切断尿素向炉膛内的喷入,迅速监测引风机,使之尽快启动运行;要喷雾状水,以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云的流向;禁止进入氨气可能汇集的受限空间;强化锅炉房内通风换气,迅速将室内氨的浓度降下来;厂区相关人员开展现场医疗救护及中毒、受伤人员抢救和护送等工作。
2、润滑油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1)泄漏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设备轴承、调速系统的密封措施;定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封堵;对储油桶加强管理,严禁使用强度低、质量不合格的容器橙装;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规定,对储油库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并设置不低于0.3m的围堰。
(2)火灾事故风险防措施
储油桶应放置在库房内,防止阳光直射。储油桶设置呼吸孔、防治气体膨胀,并留有足够的膨胀余量;储存间内禁止一切明火;油库内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干粉灭火器、消防沙和灭火药剂等,值班人员应经过培训,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熟知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方法;油库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不得使用水进行灭火。
项目建成后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国家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公司与政府联动的环境-安全风险应急预案。
公司应急预案主要内容详见下表。
6-29 本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序号 |
项目 |
内容及要求 |
1 |
环境风险评估 |
详细说明危险源类型、数量、分布及其对环境的风险后果,分析现有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差距,明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
2 |
应急计划区 |
生产区、污水处理设施区、仓储区。 |
3 |
组织机构与责任 |
明确应急组织体系,设立以公司法人为组长的公司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办公室、应急救援组、环境风险源控制组、人员救护组、环境监测组、安全疏散组、安全警戒组等,明确各级组织的成员、职责。规定应急状态下的通讯、通告方式和交通保障、管理等事项。可充分利用现代化的通信设施,如手机、固定电话、广播、电视等 |
4 |
预防和预警 |
提出风险放的预防措施,明确预警条件和预警措施。 |
5 |
应急处置 |
按造突发环境事故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明确应急响应的分级及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制定应急程序;由专业人员对环境分析事故现场进行应急监测,对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均所造成的环境危害后果进行评估,提出明确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救援措施、人员物资调动等程序。 |
6 |
应急设施 设备与材料 |
办公区:防火灾事故的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主要为消防器材、消防服 等;防有毒有害物质外溢、扩散,主要是水或低压蒸汽幕、喷淋设备、防 烟尘服和烧伤急救所用的一些药品、器材。项目区:烧伤人员急救所用的 一些药品、器材。 |
7 |
应急环境监测及事 故后评估 |
由专业人员对环境风险事故现场进行应急监测,对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等 所造成的环境危害后果进行评估,吸取经验教训免再次发生事故,为指挥 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
8 |
应急防护措施消除 泄漏措施及需使用 器材 |
事故现场:控制事故发展,防止扩大、蔓延及连锁反应;清除现场事故源, 降低危害;相应的设施器材配备。临近地区:划分火灾区域,控制和消除 环境污染的措施及相应的设备配备 |
9 |
应急终止 |
应急终止条件、应急终止程序、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
10 |
后期处置 |
明确善后处置主要内容,对事故(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恢复生产措施; |
11 |
保障措施 |
明确提出应急通讯和信息、应急装备、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应急队伍、应急经费、技术保障等措施。 |
12 |
人员培训 与演习 |
应急计划制定后,平时安排事故出路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并进行事故应急处理演习;对工厂工人进行安全卫生教育。 |
13 |
公众教育 信息发布 |
对工厂临近地区公众开展环境风险事故预防教育、应急知识培训,并定期发布相关信息。 |
14 |
记录和报告 |
设应急事故专门记录,建立档案和报告制度,设专门部门负责管理。 |
15 |
附件 |
准备并形成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处理有关的附件材料。 |
通过以上分析,项目涉及危险物资仅为作为脱销还原剂的尿素在炉膛内加热分解生产氨和设备润滑用的机油,环境风险事故概率较低,项目风险潜势为Ⅰ级、评价等级为简单评价。
项目所涉及的风险物质构不成重大风险源,向环境转移的途径主要为泄漏,产生对大气及地表水的影响,经分析其影响有限。项目采取的预防泄露措施有效。
表6-30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评价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称 |
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嘉润热力热源厂二期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中科大街以西,航空街以南区域的即有厂区内 |
|||
地理坐标 |
经度 |
E125°24′27.3″ |
纬度 |
N44°00′17.8″ |
主要危险物质 及分布 |
根据 HJ169-20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 B,本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脱销还原剂的尿素在炉膛内加热分解生产氨和设备润滑用的机油。尿素在炉膛内加热分解产生的氨气,分布于炉膛及烟道内,机油主要分布于热源厂生产车间及储油库内。 |
|||
环境影响途径及 危害后果(大气、 地表水、地下水 等) |
1、对环境影响途径 氨气:锅炉引风机发生故障,出现临时停机而鼓风机正常运行时,锅炉炉膛、烟道出现正压时,氨气泄漏进入环境空气,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 机油:设备轴承、调速系统和油压装置等设备密封装置不严落入地面,车间地面防渗较差渗入地下造成地下水污染;事故状态下消防废水随地表径流进入地表水体,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 2、危害后果 氨气:氨气发生泄漏,其最大落地浓度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中氨在环境中1小时最大浓度0.2mg/m3的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有限。 机油:一般情况下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时,机油泄漏基本不会对地 下水产生污染;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时,只有润滑油长时间、大量泄漏的情况下,会对对地下水产生污染。但后一种情形基本不会产生;当厂内发生火灾事故并产生消防废水,消防废水沿地势进入地表水体将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一定不良影响。 |
|||
风险防范措施 要求 |
1、氨气泄漏:应首先立刻切断尿素向炉膛内的喷入,迅速监测引风机,使之尽快启动运行;要喷雾状水,以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云的流向;禁止进入氨气可能汇集的受限空间;强化锅炉房内通风换气,迅速将室内氨的浓度降下来;厂区相关人员开展现场医疗救护及中毒、受伤人员抢救和护送等工作。 2、机油:加强设备轴承、调速系统的密封措施;定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封堵;对储油桶加强管理,严禁使用强度低、质量不合格的容器橙装;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规定,对储油库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并设置不低于0.3m的围堰;油库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不得使用水进行灭火。 |
|||
填表说明(列出项 目相关信息及评 价说明): |
|
企业运输主要包括内部运输和外部运输,内部运输主要物品煤,采用皮带运输方式;外部运输采用汽车运输方式,运送的物品主要有煤。
1、道路扬尘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用煤、氧化镁、尿素以及灰渣均采用汽车运输。本项目完成运营后,年新增燃煤量142277.16t,脱硫用氧化镁605.00t,尿素480.0t;产生灰渣量49166.71t、脱硫硫酸镁盐973.56t(裹胁在炉渣中)。年新增总运输量为193502.43t/a、1144.98t/d。
按每辆车每次运30t计算,在煤、氧化镁、尿素和灰渣等的运输过程中平均每天将增加车辆约38辆次,即工程将导致该地公路新增车流量约5辆.次/h(运输时间以8小时计),项目运输途中会经过居民等环境敏感点,在干燥天气车辆运输将产生大量的扬尘,对道路两侧会产生严重的扬尘污染,对沿线分布的居民点影响较大。为减轻物料运输对沿线居民点的影响,工程应采取相应降尘措施。
根据道路路面条件状况,本项目厂址外道路路况较好,均为水泥路面,积尘相对较少,其扬尘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周围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的限值。所以影响不大。
另外,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若不采取密封或覆盖措施,遇大风天气或颠簸路段则会产生二次扬尘,因此企业应严格采取运输途中的覆盖及密闭措施,轮胎车体要定期清洗,避免产生二次扬尘。
2、道路运输交通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输车辆均为大型车,其产生的交通噪声较小型车辆大。预测情况如下:
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用《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培训教材》中推荐的公路交通噪声预测模式,其模式如下:
式中:Li —重型车距行驶路面中心7.5m处的平均辐射噪声声级,dB(A);
Qi —车流量,辆/h;
Vi —车辆平均行驶速度,km/h;
T —平均小时数,h;
R —预测点距路面中心距离,m;
K —车流密度修正系数;
a —地面吸收、衰减因子;
△S—附加衰减,含筑路面性质、坡度、屏障影响。
经计算,运输引发的公路交通噪声对公路两侧的噪声贡献值见表6-31。
表6-31 公路运输交通噪声贡献值 单位:dB(A)
噪声源 |
预测点距路肩距离(m) |
|||||
10 |
25 |
50 |
100 |
150 |
200 |
|
运输车辆 |
57.4 |
55.3 |
53.2 |
49.3 |
46.2 |
43.1 |
由表6-26可见,在10m处噪声贡献值即可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为减轻交通噪声对道路两侧居民的影响,应将汽车运输安排在白天进行,汽车行驶到有居民路段时应减速慢行。
可以预见,由公路运输造成的交通噪声影响甚为有限。因此,本次评价认为,由于本项目带来的交通噪声影响有限,对周边及沿线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水处理废水、主厂房杂用废水、工业废水、化学废水、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循环排污水以及生活废水等。
项目运行后的生产废水主要为水处理废水、锅炉排污水及脱硫废水。本项目采取灰、渣混除的湿法除灰渣系统。废水收集后用于系统除灰渣。
废水回用流程见图7-1。
图7-1 废水回用流程图
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的如厕、盥洗废水,该部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后最终排入伊通河。
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量为56万吨/日,于2000年12月投产运行;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二级处理39万吨/日,污水再利用10万吨/日,于2007年3月开工,2007年8月二级处理部分通水,污水再利用部分2007年底通水。
工程污水处理采用泥龄24天改良型的A/A/O工艺,设计进水水质:COD为450mg/l、SS为350mg/l;设计出水水质为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污水深度处理工艺方案为污水在混合池中混合后,经小孔眼网络反应池和斜板沉淀池进入V型滤池,再在清水池中加氯消毒;污泥处理采用直接浓缩脱水后,外运卫生填埋。
本项目排放污水量为2.4t/d、405.6t/a,约占目前处理能力95万m3/d的0.000253%。
综上所述,项目废水经北湖科技开发区污水管网汇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最终排入伊通河,是能够确保实现的。
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厂区采用分区防渗。
1、本项目对产生的废水进行合理的治理和综合利用,以先进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可能污染物产生;
2、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可能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废水/物料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
3、管线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铺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以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4、场区燃料、灰渣储存场所要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78599-2001)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扬散处理。
6、项目厂区采用分区防渗措施
重点防渗区:为废水收集池,要求企业加强对重点污染区地面的防渗工作,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
一般防渗区:厂址区内可能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但危害性或风险程度相对较低的建筑区。主要包括污水收集管线、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锅炉房、储渣间、消防水池等。防渗措施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 的防渗技术要求。
简单防渗区:厂区内除上述以外的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区域。如绿化区、办公楼、生活服务楼等。简单防渗区仅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即可。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对潜水层、承压水层的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锅炉房运行中产生的主要烟气污染物为烟尘、SO2、NOx。本期工程环境空气污染防治的基本目标是使锅炉房内供热锅炉排放烟气中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并达到“重点区域超低排放要求”标准控制限值,同时全厂排放的SO2、NOx污染物满足地方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将锅炉房对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控制在最小。此外,在选择环境保护措施时尽量做到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
工程烟气中烟尘原始排放浓度为6101.78mg/Nm3,本项目锅炉烟气排放控制要求达到超低排放限值标准,烟尘排放浓度为≤10.0 mg/Nm3。
工程为控制烟尘的排放,中需采用除尘效率不低于99.8%的除尘器。从目前国内外的除尘设备来看,除尘效率在99.8%以上的除尘器主要为布袋除尘器和静电除尘器。
1、布袋式除尘器
袋除尘器是一种干式除尘装置,它利用有机纤维或无机纤维编织物制作的袋式过滤元件将含尘气体中固体颗粒物滤出的除尘设备。它适用于捕集细小、干燥、非纤维性粉尘。当含尘气体进入布袋除尘器,颗粒大、比重大的粉尘,由于重力的作用沉降下来,落入灰斗,含有较细小粉尘的气体在通过滤料时,粉尘被阻留,使气体得到净化。
2、静电除尘器
静电除尘器是含有粉尘颗粒的气体,在接有高压直流电源的阴极线(又称电晕极)和接地的阳极板之间所形成的高压电场通过时,由于阴极发生电晕放电、气体被电离,此时,带负电的气体离子,在电场力的作用下,向阳板运动,在运动中与粉尘颗粒相碰,则使尘粒荷以负电,荷电后的尘粒在电场力的作用下,亦向阳极运动,到达阳极后,放出所带的电子,尘粒则沉积于阳极板上,而得到净化的气体排出防尘器外的一种除尘设备。
两种除尘器具体的技术、经济比较详见表7-1。
表7-1 布袋除尘器及静电除尘器的技术、经济比较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布袋除尘器 |
静电除尘器 |
1 |
除尘效率 |
可达99.95% |
可达99.90% |
2 |
理论排放浓度 |
≤10.0mg/m3 |
≤10.0mg/m3 |
3 |
优点 |
性能稳定可靠,对负荷变化适应性好,运行管理简便,特别适宜捕集细微而干燥的粉尘,所收干尘便于处理和回收利用。能实现不停机检修。除尘器占地面积较小,并能按场地要求作专门设计。自动化程度较高,对除尘系统所有设备均有检测报警功能,对操作人员要求较低。 |
能捕集1μm以下的细微粉尘,但从经济方面考虑,一般控制一个合理的除尘效率。处理烟气量大,可用于高温(可高达500℃)、高压和高湿(相对湿度可达100%)的场合,能连续运转,并能实现自动化。 |
4 |
缺点 |
用于净化含有油雾、水雾计粘结性强的粉尘对滤料有相应的要求,净化有爆炸危险或带有火花的含尘气体时需要防爆措施。用于处理相对湿度的含尘气体时,需要采取保温措施(特别是冬天),以免因结露而造成“糊袋”。当用于净化有腐蚀性气体时,需要选用适宜的耐腐蚀滤料,用于处理高温烟气需要采取降温措施,将烟温降到滤袋长期运转所能承受的温度以下,并尽可能采用耐高温的滤料。 |
设备庞大,需高压变电和整流设备,投资较高。制造、安装和管理的技术水平要求较高。除尘效率受粉尘比电阻影响大,一般对比电阻小于104Ω.cm或大于1010~1011 Ω.cm的粉尘,若不采取一定措施,除尘效率将受到影响。对初始浓度大于30g/cm3的含尘气体需设备预处理装置。不具备离线检修功能,一旦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带病运行,或者只能停炉检修。 |
5 |
可靠性 |
①能长期保证<10mg/m3的粉尘排放浓度。不受入口粉尘浓度、比电阻的影响。②主要配套件--滤料的使用寿命达30000h以上。③主要配套件--电磁脉冲的使用寿命达100万次以上。④所有运转设备均设检测报警装置,能在第一时间发现故障并报警。⑤主要维护工作--滤袋更换仅需两人就能执行⑥利用离线功能实现检修、维护,不影响锅炉的正常运行⑦在北方严寒条件下,对除尘器压缩空气喷吹系统及本体采用严格的加温、保温措施,可以避免结露。 |
①投运初期可保持正常运行,并达到预期的除尘效率。但受入口烟气状况的影响。②运行一段时间后,电极可能发生变形,引起电场变化,除尘效率因而降低。③维护、检修只能在停炉后才能实现。 |
6 |
检修与维护 |
布袋除尘器一旦发生故障,能及时从控制系统获得报警及指示。故障仓室能单独离线(锅炉保持正常运行)进行维护检修。故障检修均在机外执行,无须进入除尘器内部。日常维护中对破损滤袋能进行封闭措施(滤袋破损率在5%以下时)以便进一步减少日常工作。 |
电除尘器由于不具备离线检修功能,一旦发生故障,必须停炉检修,否则只能带病运行。检修时员工需进入除尘器内部,工作环境恶劣。除尘器内部装置损坏程度及位置完全依靠人力完成检查工作,检修劳动强度大。 |
7 |
占地面积 |
较小 |
较大(布袋除尘器的3倍) |
8 |
运行业绩及 可靠性 |
国内外各行业运行业绩较多, 可靠性较高。 |
电力行业运行业绩较多, 可靠性较高。 |
9 |
初期投资 |
较低 |
高(布袋除尘器的1.5倍) |
10 |
维护费用 |
相当 |
交高(布袋除尘器的2.0倍) |
从表7-1可以看出:
(1)布袋除尘器可以满足日趋严格的环境保护要求。目前世界上一些工业发达国家在锅炉除尘方面应用袋式除尘器相当多,锅炉应用袋式除尘器成为一项成熟的技术而推广。目前除尘器滤袋使用寿命也很长,一般都超过2年,有的甚至达到6年以上。
(2)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高,设备占地小(相对于四电场以上静电除尘器),运行成本低。尤其是近年来,由于制造技术发展,滤袋腐蚀、磨损等问题均得到有效地解决,为袋式除尘器的应用提供了有力保证。
(3)布袋除尘器有不受粉尘比电阻影响、不受负荷影响的性能特点。
(4)布袋除尘器的运行、故障及异常诊断均可采用自动化监控管理,使其操作简便。
(5)同样的处理效率,布袋除尘器相对静电除尘器投资和运行费用均较小。
(6)根据工程经验,如果进入布袋除尘器的烟气温度在140℃,不仅能确保除尘效率,也能保证布袋及系统的正常运行。本工程除尘器入口的烟气温度预计为120℃左右,因此除尘器效率及除尘器系统的正常运行是有保证的。
综上,本工程采用布袋除尘器是可行的。本工程采用除尘效率99.8%的布袋除尘器除尘+湿法脱硫50%的附加除尘效率,除尘前烟尘浓度为6101.78mg/m3,除尘后烟尘排放浓度为9.15mg/m3,满足超低排放限值烟尘排放浓度≤10.0 mg/Nm3要求。
烟气脱硫过程中,一般以脱硫效率ηSO2表示脱硫效果的好坏,其对热源厂SO2的排放有较大的影响。本工程锅炉房燃煤采用内蒙古通辽市茫牛海地方煤矿产的低硫煤,其低位发热量为17790kJ/kg,则合收到基灰分31.07%、挥发分23.24%、全硫0.26%。
本项目燃煤属低硫煤(硫分<0.5%),通过工程分析可知,项目SO2的产生浓度为440.46mg/m3,远大于超低排放控制限值SO2≤35mg/Nm3的要求。
锅炉烟气在不同脱硫效率下SO2的排放情况详见表7-2。
表7-2 不同脱硫效率SO2排放情况一览表
处理前 (mg/Nm3) |
处理后 (mg/Nm3) |
脱硫效率 (%) |
国家标准 (mg/Nm3) |
占国家标准 (%) |
440.46 |
440.46 |
0 |
35 |
1258.46 |
220.23 |
50 |
629.23 |
||
110.13 |
75 |
314.66 |
||
66.07 |
85 |
188.77 |
||
44.05 |
90 |
125.85 |
||
33.00 |
92.5 |
0.943 |
||
22.02 |
95 |
0.629 |
由于本项目燃煤属特低硫煤,烟气中的SO2浓度较低,当脱硫效率为92.5%时,SO2的排放浓度33.03mg/m3,便可满足排放控制要求。鉴于如此,并给企业留有一定的余地,本次评价建议脱硫效率取92.5%。
湿法脱硫为目前使用范围广的脱硫方法,占脱硫总量的80%以上。湿法脱硫根据脱硫的原料不同又可分为石灰石/石灰法、氨法、钠碱法、双碱法、金属氧化物法等。其中石灰石/石灰法及金属氧化物中的氧化镁法使用较为普遍。
1、湿法脱硫工艺
1)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
湿法脱硫技术,特别是石灰石-石膏工艺,是较成熟且广泛应用的烟气脱硫技术。石灰石/石灰-石膏法脱硫技术是用石灰石、生石灰或消石灰的乳浊液为吸收剂吸收烟气中的SO2,脱硫工艺中有强制氧化和自然氧化之分。吸收塔型主要有喷淋塔、液注塔、填料塔和鼓泡塔。
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流程详见下图所示。
石灰石/石灰-石膏法脱硫技术适应性强,对煤种变化、负荷变化、脱硫率变化均具有较强的适应性;从技术经济综合考虑,特别适用于大容量机组(200MW及以上机组)、燃用煤种含硫量≥1%的新建或改造电厂;石灰石/石灰-石膏法脱硫技术可去除烟气中的硫氧化物、HCL、HF、颗粒物和重金属(如汞)。石灰石/石灰-石膏法的Ca/S摩尔比在1.02-1.03之间、脱硫效率在90%-99%,对经除尘后烟气中的颗粒物的去除率在50%左右。
由于该工艺技术成熟,运用广泛,目前国家有相应技术规范,但国家环保总局在脱硫技术指导文件中明确指出该种方法适用于大型电站锅炉的脱硫除尘器,中小锅炉运用存在规模不经济等问题。脱硫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包括重金属、SS等,脱硫废水处理不当会对水环境产生污染;固体废物脱硫渣一般可综合利用或堆存处置,若处置不当也会对外环境造成污染。
该工艺的优点主要是:
A、脱硫效率高,在Ca/S比小于1.1的时候,脱硫效率可高达 90%以上;
B、吸收剂利用率高,可达到90%;
C、吸收剂资源广泛,价格低廉;
D、适用于高硫燃料,尤其适用于大容量电站锅炉的烟气处理;
E、副产品为石膏,高品位石膏可用于建筑材料。
该工艺的缺点是:
A、系统复杂,占地面积大;
B、造价高,一次性投资大;
C、运行问题较多——由于副产品CaSO4易沉积和粘结,所以,容易造成系统积垢,堵塞和磨损;
D、运行费用高,高液/气比所带来的电、水循环和耗量非常大;
E、副产品处理问题——目前,世界上对该副产品处理存在问题。
F、由于该工艺技术成熟,运用广泛,目前国家有相应技术规范,但原国家环保总局在脱硫技术指导文件中明确指出该种方法适用于大型电站锅炉的脱硫除尘器,中小锅炉运用存在规模不经济等问题。
2)氧化镁法脱硫工艺
氧化镁脱硫技术是利用氢氧化镁作为脱硫剂吸收烟气中的二氧化硫,生成亚硫酸镁,并通入空气将亚硫酸镁生成溶解度更大的硫酸镁。氢氧化镁作脱硫剂具有反应活性大、脱硫效率高、液气比小等优点,因此具有综合投资低,运行费用低等特点。氧化镁吸收SO2的湿法脱硫方式是目前适合于中、小型锅炉烟气脱硫技术最为成熟的脱硫方式之一。综合氢氧化镁脱硫法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A、氧化镁原料取得容易。我国拥有丰富的氧化镁资源,储量约为160亿吨,占全世界的80%左右,环渤海湾的山东、辽宁地区以及山西都有丰富的产量。
B、MgO工艺也是技术成熟的脱硫工艺。
C、MgO法脱硫效率达到90﹪~98﹪,因为MgO活性强,实例表明在相同操作条件下,MgO作为吸收剂比用CaCO3作为吸收剂时吸附效率高。
D、脱除等量的SO2消耗的MgO量仅为CaCO3的40﹪.
E、MgO法脱硫循环液呈溶液状,不易结垢,不会堵塞。
F、脱硫后溶液,处理后可直接排放,无二次污染。
G、脱硫设备简单,操作简单,成本低。
氧化镁法湿法脱硫工艺示意详见下所示图。
为确定合理可行的脱硫系统,对石灰石-石膏工艺和氧化镁法湿法烟气脱硫技术进行比较,结果见表7-3。
表7-3 两种湿法脱硫方案的比较结果
项目 |
湿法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技术 |
氧化镁湿法烟气脱硫技术 |
脱硫效率% |
90~95 |
90~98 |
技术可行性 |
可行 |
可行 |
占地面积 |
较大 |
较少 |
投资 |
150元/kW |
石灰石-石膏法的60% |
运行费用 |
0.04元/kWh |
0.02元/kWh |
二次释放SO2的危险 |
较小 |
较小 |
系统运行的可靠性 |
CaSO4易沉积和粘结,容易造成系统积垢、堵塞和磨损,影响安全运行 |
MgO法脱硫循环液呈溶液状,不易结垢,不会堵塞,不影响安全运行 |
副产品的处置 |
石膏品质低,处置困难 |
MgSO4可做复合肥填料 |
运行业绩 |
各种规模机组均有运行,运行业绩较多,比较成熟,是目前主流技术 |
国内多家电厂应用实例,业绩较多,更多用于小吨位的锅炉 |
.........
由之前论述及上表可以看出,两种脱硫方案从技术角度看,技术上均基本可行。但采用湿式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系统的机组较多,但系统繁琐,有不易处理的石膏产生,适应于大型锅炉使用;氧化镁湿法烟气脱硫技术在我国是可行的且较为合理,特别是类似本项目规模的中小型锅炉。
故本项目采用氧化镁湿法烟气脱硫技术是可行的。
1、NOx形成机理
锅炉中燃煤燃烧过程中,NOx的形成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有机地结合在煤中的氮化物在高温火焰中发生热分解,并进一步氧化而生成NOx,即燃料型NOx;二是供燃烧用的空气中的氮在高温状态与燃烧空气中的氧发生化合反应而生成NOx,即热力型NOx。
NOx的生成量与锅炉的容量、结构、燃烧设备、煤种、炉内温度水平和氧量、运行方式等有关。研究表明,燃烧温度低于1500℃时几乎观察不到热力型NOx的生成,由于层燃锅炉的燃烧温度一般在950~1200℃之间,因此可有效抑制热力型NOx的生成。因此,层燃炉锅炉燃烧产生的NOx主要为燃料型NOx。
2、影响NOx排放的因素分析
燃烧过程中NOx的控制是根据燃烧过程中NOx的生成机理,通过改进燃烧技术来降低燃烧过程中NOx的生成与排放,主要途径有:一是降低燃料周围的氧浓度,包括减小炉内过剩空气系数;减小一次风量及挥发分燃烬前燃料与二次风的掺混。二是在氧浓度较低的条件下,维持足够的停留时间,抑制燃料中的氮生成NOx,同时已生成的NOx
被还原分解。三是在空气过剩的条件下,降低燃烧温度,以减少热力型NOx的生成。
目前控制NOx 排放的技术主要有前端低氮燃烧控制技术以及末端治理措施。
1、低氮燃烧技术
低氮燃烧技术是通过合理配置炉内流场、温度场及物料分布以改变 NOx的生成环境,从而降低炉膛出口NOx排放的技术。应用较多的低氮燃烧技术包括低NOx燃烧器、空气分级燃烧、燃料分级燃烧等技术。
低氮燃烧技术不需要任何脱硝剂,投资和运行费用低,使用简单、维护方便、无二次污染等,但其 NOx 减排效率因燃烧方式、煤种、炉型和锅炉容量差别较大。
目前,低氮燃烧技术主要应用于循环流化床锅炉、煤粉炉以及燃气、燃油锅炉,该项技术在燃煤层然锅炉尚没用成功应用实例。
2、末端治理措施
末端治理措施主要有SNCR、SCR、SNCR+SCR混合型三种脱销工艺,三种脱销工艺的技术经济特点比较详见下表。
表7-4 三种脱硝工艺技术经济特点比较
序号 |
主要技术 |
SCR |
SNCR |
SNCR+SCR |
1 |
还原剂 |
氨水或尿素 |
氨水或尿素 |
氨水或尿素 |
2 |
反应温度 |
320~400℃ |
850~1250℃ |
前端:850~1250℃ 后端:320~400℃ |
3 |
催化剂 |
不含TiO2,V2 O5,WO3 成分,为稀土制品。 |
不需要催化剂 |
后段加装少量催化剂 (成分同前) |
4 |
脱销效率 |
70~90% |
大型机组25%~40%,小型机组配合LNB、OFA技术可达80% |
40~90% |
5 |
SO2/SO3 |
会导致SO2 /SO3氧化 |
不会导致SO2 /SO3氧化 |
SO2 /SO3氧化较SCR低 |
6 |
氨逃逸 |
3~5ppm |
3~5ppm |
3~5ppm |
7 |
对空气预 热器影响 |
催化剂中的Mn、Fe等多种金属会对SO2的氧化起催化作用,SO2 /SO3 氧化率较高,而NH3与SO3 易形成NH4HSO4造成堵塞或腐蚀 |
不会因催化剂导致SO2/SO3的氧化,造成堵塞或腐蚀的机会为三者最低 |
SO2/SO3氧化率较SCR低,造成堵塞或腐蚀的机会较SCR低 |
8 |
系统压力 损失 |
催化剂会造成较大的压力损失(>100mmH 2O) |
没有压力损失 |
催化剂用量较SCR小,产生的压力损失相对较低(<40-60mmH2O) |
9 |
燃料的 影响 |
高灰分会磨耗催化剂,碱金属氧化物会使催化剂钝化 |
无影响 |
影响与SCR相同 |
10 |
锅炉的 影响 |
受省煤器出口烟气温度的影响 |
受炉膛内烟气流速、温度分布及NOx分布的影响(需做计算机模拟分析) |
与SNCR/系统影响相 同(需做计算机模拟分析) |
11 |
占地面积 |
大,(需增加大型催化剂反应器和供氨或尿素系统) |
小,(锅炉无需增加催化剂反应器) |
较小,(需增加小型催化剂反应器,无需增设供氨或尿素系统) |
12 |
使用业绩 |
多数大型机组 成功运转经验 |
多数大型机组 成功运转经验 |
多数大型机组 成功运转经验 |
13 |
投资 |
较高 |
较低 |
适中 |
14 |
运行费用 |
较低 |
较高 |
适中 |
15 |
维修费 |
较高 |
较低 |
适中 |
本项目采用往层燃式燃煤锅炉为区域用户供热,一般NOx产生浓度为300mg/m3左右,为保证烟气中NOx排放浓度满足≤50mg/m3限值要求,项目NOX的去除效率要达到83.5%以上方可满足要求,能够达到83.5%以上NOX去除效率的主要技术有SCR和SNCR+SCR。通过对两种技术的对比分析,项目拟采用SNCR+SCR工艺控制烟气中NOx的排放浓度,即能满足环保要求,达标排放,也能节省运行成本。
1、SNCR脱硝工艺
SNCR脱硝技术主要工艺参数及使用效果见表7-5。
表7-5 SNCR脱硝技术主要工艺参数及使用效果
项目 |
主要工艺参数及使用效果 |
温度区间 |
采用尿素时温度区间:850℃~1150℃; 采用液氨和氨水时温度区间:850℃~1050℃。 |
还原剂类型 |
尿素、氨水和液氨 |
氨氮摩尔比 |
煤粉炉 1.0~1.4;循环流化床锅炉:1.3~1.8 |
还原剂停留时间 |
宜大于 0.5s |
脱硝效率(%) |
循环流化床锅炉:60%~80%;中小型煤粉炉:30%~50%; 层燃炉:30%~40%。 |
氨逃逸浓度(mg/m3) |
≤8 |
CFB 锅炉NOx排放浓度(mg/m3) |
锅炉出口NOx控制较好的机组,最低可以控制在50以下 |
煤粉炉NOx排放浓度(mg/m3) |
100~300 |
2、SCR脱硝工艺
SCR脱硝技术主要工艺参数及使用效果见表7-6。
表7-6 SCR 脱硝技术主要工艺参数及使用效果
项目 |
单位 |
主要工艺参数及使用效果 |
|
入口烟气温度 |
℃ |
一般在 320~420 之间 |
|
入口烟气温度 |
mg/m3 |
一般在 320~420 之间,根据实际烟气参数确定 |
|
氨氮摩尔比 |
/ |
由脱硝效率和氨逃逸浓度确定,小于 1 |
|
反应器入口烟气参数的偏差数值 |
/ |
速度相对偏差≤±15%;温度相对偏差≤±15℃;氨氮摩尔比相对偏差≤±5%;烟气入射角度≤±10° |
|
催 化 剂
|
种类 |
|
根据烟气中灰的特性进行确定 |
层数(用量) |
m3 |
根据反应器尺寸、脱硝效率、催化剂种类及性能进行确定 |
|
空间速度 |
h-1 |
2500~3000 |
|
烟气速度 |
m/s |
4~6 |
|
催化剂节距 |
/ |
根据烟气中灰的特性进行确定 |
|
脱硝效率 |
% |
50%以上,最高可达 90%以上 |
|
NOx 排放浓度 |
mg/m3 |
根据催化剂层数变化,可控制排放浓度变化,排放浓度可以控制在50mg/m3以下。 |
|
氨逃逸浓度 |
mg/m3 |
≤2.5 |
|
SO2/SO3转化率 |
% |
燃煤硫分低于 1.5%,硫转化率宜低于 1.0%;燃煤硫分高于1.5%,硫转化率宜低于 0.75%。 |
|
阻力 |
Pa |
<1000 |
3、脱硝工艺的对比分析
(1)影响SNCR脱硝效率的因素
A.反应温度:在SNCR工艺中最重要的是炉膛上还原剂喷入点选定,即温度窗口的
选择。有效温度窗口常发生在900~1100℃之间。
B.停留时间:反应物在反应器中停留时间越长,反应越彻底,NOx脱除效率越好。氨和尿素需要0.3~0.4s以上的停留时间才能有效脱出NOx。
C.混合程度:使氨或尿素溶液均匀分散,还原剂被特殊设计的喷嘴雾化为小液滴,喷嘴可控制液滴的粒径及粒径分布。a、改进雾化喷嘴设计;b、选择合适雾化压力;c、增大喷入液滴的动量或增加喷嘴数量。
D.NH3/NOx摩尔比:NH3/NOx一般控制在1.0~2.0之间,最大不超过2.5。当NH3/NOx
比小于2.0,NOx的脱除效率随着NH3/NOx比增加显著增加,当NH3/NOx大于2.0后,NOx脱除效率增加就很少。
E.还原剂类型:常用的为尿素、氨或氨水,氨水有效温度最宽,为700~1000℃,尿素温度窗口最窄,除了900℃最佳脱硝高峰外,其他温度脱硝效果曲线陡降。
F.燃料类型: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SNCR脱硝效率,实践证明使用煤做燃料时,SNCR脱硝效率最高,使用垃圾、木材时略低,使用天然气脱除效率最低。
G.锅炉类型:常用锅炉类型有层燃炉、循环流化床锅炉、煤粉炉。循环流化床锅炉SNCR脱硝效率最高,与循环流化床锅炉的温度和物料循环的影响有关,循环流化床锅炉床温在850~950之间,正好与SNCR最佳反应温度范围接近,从炉膛尾部到除尘器中温度都适用于SNCR反应,从而延长了还原剂和NOx反应时间,大大提高脱硝效率。
(2)SCR可能产生的问题
A.氨泄漏:指未反应的氨排出系统,造成二次污染,采用合理的设计通常可以将氨的泄漏量控制在3ppm以内。
B.燃用高硫煤时,烟气中部分SO2将被氧化生成SO3,这部分SO3以及烟气中原有的SO3将与NH3进一步反应生成氨盐,从而造成催化剂中毒或堵塞,具体反应方程式为:
2SO2 +O2 =2SO3
2NH3 +SO3 +H2O=(NH4 )2 SO4
NH3 +SO3 +H2O=NH4HSO4
拟建项目混合燃料硫分0.08%,属于低硫燃料,可有效控制或减少氨盐生成。
C.过量的NH3可能和O2反应生成N2O,N2O是造成温室效应的气体之一。
2NH3 +2O2 =N2O+3H2O
SCR工艺可能带来的问题可通过选择合适的催化剂、控制合理的反应温度、调节理想的化学计量比等方法使之危害降到最低。
(3)SNCR+SCR脱硝工艺优点
A.催化剂用量少
SCR工艺使用脱硝催化剂,大大降低反应温度并提高脱硝效率,但由于催化剂昂贵,一般占SCR工艺总投资1/3左右,且需定期更换,运行费用高。
SNCR+SCR工艺使用催化剂少,与SCR工艺相比,节约运行成本。
B.比SCR反应塔体积小,空间适应性强
SNCR不用催化剂,降低SCR工艺中烟气通过对锅炉烟道、扩展烟道、省煤器或空气预热器等反应器空间要求,大大缩短了反应器上游烟道长度。SNCR+SCR催化剂层数少,与SCR工艺相比节省了空间与钢构,节省了投资且不受场地限制。
C.脱硝系统阻力小
与SCR工艺相比,采用催化剂层数少,所以SNCR+SCR反应器体积小,其前部烟道较短,因此系统压降大大减小,减少了引风机工作量,降低了运行成本。
D.可以方便地使用尿素作为脱硝还原剂
液氨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SNCR工艺可通过直接将尿素溶液喷入炉膛,直接利用锅炉的高温,将尿素分解为氨,从而省去热解装置,既方便又安全。
E.不存在由煤种引起的催化剂大量失效的压力
采用SCR工艺需对煤种质量控制严格,既然如此在脱硝工艺运行中,也出现由于使用煤种不当造成催化剂失效的事故,产生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而采用SNCR+SCR
混合工艺使用催化剂少,减少了由煤种引起催化剂大量失效压力。
基于以上分析,SNCR工艺层然炉脱硝效率在30%~40%之间,SCR脱硝技术通过调节催化剂层数控制排放浓度。因此,采用SNCR+SCR组合脱销工艺是本项目最佳选择方案,技术上是可行的。
4、本项目脱硝系统
(1)SNCR脱硝工艺系统
SNCR脱硝工艺系统由还原剂溶液制备储存、尿素稀释加压系统、溶液喷射雾化系统和自动控制系统组成。SNCR脱硝工艺具体基本流程详见图7-2所示。
SNCR脱硝系统设计反应温度为871~1038℃,烟气在反应温度区间停留时间大于0.5s;以反应区间内NH3/NOx分布均匀,避免造成局部过高的氨逃逸浓度优化还原剂喷枪的位置和还原剂雾化效果;脱硝过程中氨逃逸浓度小于8mg/m3;氨与NO x 摩尔比可按1.1~1.5;可用率不小于98%。
图7-2 SNCR脱硝部分工艺基本流程图
(2)SCR脱硝工艺系统
SCR脱硝工艺系统由氨保存设备单元、氨流量控制单元、稀释空气、催化剂反应器单元、氨气注入器单元、烟道单元所组成,经由上述单元使SCR系统能稳定且安全操作,达到所需效果。SCR脱硝部分工艺基本流程详见图7-3所示。
图7-3 SCR脱硝工艺部分基本流程图
作为本项目SNCR+SCR脱硝系统,采取前段SNCR脱硝系统安装在锅炉本体,还原剂尿素在进炉膛处注入;后段SCR脱硝催化塔则安装在省煤器和空预器之间。NH3还原NOx的反应是放热反应,会有热量释放。由于SNCR工艺层然炉脱硝效率在30%~40%之间,因而后段SCR脱硝催化塔仅作为SNCR脱硝系统的补充。本项目SCR脱硝催化塔进口烟气中NOx的体积浓度一般仅为0.01~0.02%,所以反应释放热量很少。适当增加SNCR脱硝系统氨逃逸量并将氧过剩量维持在2~4%,NOx还原反应就会进行得很充分,反应温度也会维持在所需范围之内,而无需在SCR进口处另行补加氨水为此与烟气中NOx发生反应的量。
在NOx控制技术中,催化剂起着决定性作用。早期SCR催化剂用铂这样的贵金属制作催化剂,70年代后期,日本研究人员使用含有钒、钛、钨的碱金属来制作催化剂,因此费用明显降低。目前我国已研制出了具有自主知 识产权的稀土基新型高效无毒烟气脱硝催化的稀土基新型高效无毒烟气脱硝催化剂,并已成功实现产业化;该产品以稀土为主要活性组分,具有无毒、高效、适用温度范分,具有无毒、高效、适用温度范围宽,抗中毒能力强高、失活后可再生,无二次污染,不产生危废,无需进行危废处理,可资源化利用等显著优点,完全可以替代目前国内普遍在用的含毒性成份的钒钛 系催化剂。
经专家鉴定,该技术“填补了国内外烟气无毒脱硝催化剂技术的空白,技术性能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并具有我国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打破了我国脱硝催化剂关键技术长期依赖国外技术的不利局面,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氨逃逸的成因
SNCR法是把含有NHx基的还原剂,喷入炉膛温度为850~1100℃区域,该还原剂迅速热分解为NH3,并与NOx进行SNCR反应生成N2和H2O。该法脱硝效率在30~40%不等,脱硝效率的低下将会直接影响氨逃逸的产生。
当温度小于900℃时,氨逃逸随着温度的降低迅速增大;当温度大于900℃后,氨逃逸则迅速减少,并随着温度的增大逐步趋于最低水平。
若在氨喷入量与烟气工况条件未能实时匹配的情况下,如氨氮摩尔比增大或喷射不均等均会造成氨逃逸增加。此类影响可归为自动控制水平不够,未能根据实际工况条件进行匹配氨喷入量等。
2、氨逃逸的控制
(1)选择最佳脱硝温度窗
SNCR脱硝的最佳的反应温度窗口在950~1030℃。因此,建议在安装点安装温度监控,当监控温度离开最佳的反应温度窗,应结合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在不同位置加装喷氨喷头与温度监控,以便根据实际将温度场分布划分为几个区域,安装与每个区域对应的一个或一组尿素喷嘴,通过所测量得到的温度分布,在各尿素喷嘴间进行切换。通过该方法可以保证即使在烟气温度变化很快的情况下,也可以控制将尿素喷射到特定的区域。
(2)精细化自动控制
控制氨逃逸的另一关键措施是精细化自动控制,它能够让喷氨量实时与烟气工况相匹配,使得氨逃逸水平降到最低(小于8ppm)。
项目在烟气进入除尘器的烟道上设置氨逃逸在线监测仪,随时监控氨在烟气中的浓度水平,及时反馈至控制系统,调节尿素溶液的喷入量,使其喷氨量实时与烟气工况相匹配,从而做到氨逃逸水平降到最低。
为及时了解和监测燃煤锅炉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效果及排放情况,本工程在除尘器进、出口设置常规烟气采样孔,以测定除尘效率;同时在烟道上安装烟气自动连续监测装置,监测烟气中的SO2、NOx、烟尘排放浓度以及烟气的温度、流速、O2含量、压力、湿度等参数,烟气自动连续监测装置并于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连网。
本工程锅炉房燃煤锅炉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详见表7-7。
表7-7 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表
污染物 |
治理措施 |
项目 |
单位 |
标准限值 |
治理效果 |
|
治理前 |
治理后 |
|||||
SO2 |
120m烟囱,采用湿式氧化镁法炉外脱硫,脱硫率92.5%, |
排放量 |
t/a |
|
561.28 |
42.05 |
排放浓度 |
mg/m3 |
35 |
440.46 |
33.00 |
||
NOx |
120m烟囱,采用SNCR+SCR组合工艺脱硝技术,控制NOx的排放 |
排放量 |
t/a |
|
382.29 |
63.08 |
排放浓度 |
mg/m3 |
50 |
300.00 |
49.50 |
||
烟尘 |
120.0m烟囱,除尘效率为99.8%的布袋除尘器+50%附带除尘效率的湿式脱硫 |
排放量 |
t/a |
|
7775.45 |
11.66 |
排放浓度 |
mg/m3 |
10 |
6101.78 |
9.15 |
煤和炉渣,绝大多数呈大小不一的块状,只有少量呈粉沙状。在春、秋、冬季节大风天气时,容易引起扬尘。
本工程贮煤场、临时贮渣仓污染主要是炉渣贮存时产生的污染及炉渣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为此应采取一定的措施,以减少炉渣扬尘对环境带来的污染。
1、建设封闭式贮煤棚(本项目依托既有)、灰渣贮仓,堆取煤、清运灰渣均在封闭贮煤棚、灰渣贮仓内完成;并在贮煤场设置自动洒水喷淋装置、定期进行喷淋增湿,灰渣采用湿式清渣,可有效控制煤场、灰渣的扬尘产生。
2、本项目原煤破碎系统采用环锤式破碎机,破碎系统位于封闭式干煤棚内,破碎过程为减少破碎粉尘排放,本期新增布袋除尘器设施,该部粉尘经新增布袋除尘器净化后排放量可忽略之。
3、利用汽车运送煤、炉渣时,应在装运前再次喷洒水保证一定的湿度,同时采用自动翻斗车卸运煤和炉渣减少运输及装卸时产生的扬尘。
4、在运输过程中应控制车速,以免因风速和振动过大造成粉尘对道路两旁的污染。同事应尽量避免在大风天运输。
5、在厂界周围设置TSP监测点,定期监测空气质量,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为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应采用如下噪声控制措施:
1、总平面布置上,在工艺合理的前提下,优化布置,充分考虑重点噪声源的均匀、合理布置。
2、进行采购设备招标时,尽可能选择噪声较低的同性能设备,对重点噪声源严格控制,并向设备制造厂家提出噪声控制要求,从源头减少和控制高噪声的产生。
3、对鼓风机进口安装消声器,同时对整个机组加盖隔声罩,并采取减振措施,使之(距声源1m处)噪声值控制在90dB(A)以内。
4、对引风机整个机组加盖隔声罩,并采取减振措施,使之(距声源1m处)噪声值控制在90dB(A)以内。
5、对各种水泵及其它噪声较大设备,均应采取配隔音罩或其它必要的消音措施,使之(距声源1m处)噪声值控制在85dB(A)以内。
6、为控制噪声影响,高噪声设备(风机、泵类及破碎机)应置于厂房内。厂房的隔声量一般为10~30 dB(A)。
7、在人员活动较频繁的声源车间,应结合车间环境,适当置吸声壁面、隔声障壁等。
8、设备安装及土建施工中,重点设备均应采取减震、防振措施,现场严格监督管理,提高安装质量,从声源上控制施工时的噪声水平。
9、尽量避免夜间运输煤炭、氧化镁、灰渣等,减少运输过程中车辆鸣笛。
10、为减少厂区内的粉尘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且美化环境,应尽可能的对厂区进行绿化,因地制宜选择树种,以达到防尘、降噪、美化环境的目的。
综上所述,通过采取上述防振、降噪措施后,本工程的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较大影响,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本项目固废物主要来自于锅炉房燃煤锅炉产生的灰渣及裹胁其中的脱硫硫酸镁、脱销废催化剂、废树脂和废机油、以及生活垃圾等。
1、锅炉灰渣
锅炉灰渣是锅炉房排除的主要固体废物。锅炉房灰渣主要由SiO2、Al2O3和Fe2O3、CaO等组成,与黏土接近。目前其综合利用途径主要应用在以下行业:
(1)水泥工业:主要用作水泥混合材料、粉煤灰超细水泥、C3S-C4A3S型粉煤灰水泥、粉煤灰配料生产硅酸盐水泥等。
(2)用于制作粉煤灰砂浆:粉煤灰砂浆系用粉煤灰取代或部分取代传统建筑砂浆中某些组分或改善其某种性能的砂浆。
(3)在筑路材料中的应用:灰渣在筑路材料中主要用于代矿粉作为沥青混合材料中的填料、粉煤灰三渣混合料、粉煤灰路堤。
(4)灰渣在墙体材料上的应用:用于制作烧结粉煤灰砖和粉煤灰砌块。
2、脱硫硫酸镁
硫酸镁溶于水后可与轻烧粉反应形成硫氧镁水泥。硫氧镁水泥具有较好的防火性、保温性、耐久性和环保性,应用在防火门芯板、外墙保温板、硅质改性保温板、防火板等诸多领域;用于制革、炸药、肥料、造纸、瓷器、印染料、铅酸蓄电池等工业,可以用作浴盐。
项目锅炉灰渣裹胁脱硫MgSO4全部提供给当地建材生产厂综合利用,可保证产生的灰渣全部进行综合利用;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方案是可行的。
3、脱销废催化剂
项目所采用的稀土基脱硝催化剂的活性成分是由镧、铈、钇等稀土元素氧化物和其他过渡金属氧化物,不含钛矾元素, 属一般固体废物。稀土基脱硝催化剂可再生多次重复使用,收集后暂存厂内废品库内,再交生产厂家回收再生利用。
4、废树脂和废机油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树脂及废机油。废树脂属于“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危险废物类别为HW14有机树脂类废物,废物代码900-015-13,危险特性 T;废机油属于“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7-08,危险特性 T.I。
项目废树脂及废机油产生量均为1.0t/a。收集后暂存于位于厂内现有锅炉房除渣间2楼、约80m2的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5、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综上分析,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全部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其处理处置方案是可行的。
为防治施工期的扬尘污染,为此将采取如下措施:
1、施工场地应定期洒水,大风天气则要增加洒水量和洒水次数,必要时对散装粒料加以遮盖;
2、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或限速行驶,以减轻扬尘的产生。施工场地内的运输通道要及时清扫、冲洗;
3、运输散装易于产生扬尘物品时,应使用密闭罐车,并避免露天堆放。装卸时因采用密闭仓储、气动卸料,以减少扬尘的产生;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统一围栏、挡风屏,高度不低于2.5m,以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天气预报4级风以上天气应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
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该部分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SS,本工程需收集施工废水,并且采用沉淀池进行澄清处理,尽可能循环使用或作为场地抑尘洒水用水。多余上清液可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道,剩余干物质由专人负责定期清运,进行填埋处理。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遵照《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尽量减少在夜间及午间作业的;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尽可能使噪声较大的设备远离场界;
3、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采用低噪声和先进设备。
通过对评价区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和影响分析,进行厂区生态恢复工作,使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形成良性循环。
1、加强项目运行中的环保监督
(1)本工程建成后,应加强运行管理,保证脱硝和除尘设施正常运行,控制污染物
的排放,减少事故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认真落实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2、厂区水土保持及生态建设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做好施工组织工作,尽量减少开挖扰动面积;做好土石方挖填平衡,不可随意乱倒乱弃,以免加剧水土流失;对于开挖的基槽土,必须设临时堆土场堆存,临时堆土场要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设置围堰、排水明沟、沉沙池等临时防护措施;厂区在施工后期就应开始布设植物措施,进行生态恢复工作。
本工程建成后,水土保持工程设施和部分植物措施也随之完成。运行中应不断完善植物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加强工程措施的养护和植物措施的抚育工作,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有助于生态环境建设步伐的加快。
项目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情况汇总详见表7-8。
表7-8 项目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情况汇总表
项目 |
内容 |
效果 |
||
处理前排放 |
处理后排放 |
达标情况 |
||
环境空气污染控制措施 |
既有筛分机、环锤式破碎机上方加装除尘率99.0%的布袋除尘器及15m高排气筒 |
≤2000mg/m3 |
20mg/m3 |
达标 |
项目后共用一座120m高、 出口内径4.2m的砼烟囱 |
|
|
达标 |
|
采用除尘效率≥99.8%的 布袋除尘器+附加除尘效率50%的湿法脱硫除尘净化 |
6101.78mg/m3 |
9.15mg/m3 |
达标 |
|
采用湿式氧化镁法炉外脱硫技术消减SO2的排放 |
440.46mg/m3 |
33.00mg/m3 |
达标 |
|
采用SNCR+SCR法脱硝技术 控制NOx的排放 |
300.00mg/m3 |
49.50mg/m3 |
达标 |
|
污水 处理措施 |
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汇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
COD 250 mg/l NH3-N 25 mg/l |
COD 50 mg/l NH3-N 5 mg/l |
合理处置 |
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
主要声源设备加装隔声罩、 安装在室内,并采取减振措施 |
可降噪30 dB(A)以上 |
达标 |
|
设隔声值班室和控制室 |
可实现10~30 dB(A)的减噪量 |
|||
“以新带老”措施 |
对现有锅炉采用SNCR法脱硝技术该着,控制NOx排放 |
263mg/m3 |
50.0mg/m3 |
达标 |
在既有筛分机、环锤式破碎机上方加装除尘率99.0%的布袋除尘器及20m高排气筒 |
≤2000mg/m3 |
20mg/m3 |
达标 |
本章通过对该项目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以及环境损失 的分析,对该项目的环境经济损益状况作简要分析。
环保投资得到落实后,可减轻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1、本项目采用技术上比较成熟的高效布袋+湿式脱硫,其除尘效率高, 运转稳定,而且设备价格也比较合理,除尘器投入运行,可使烟气中的烟尘去除率达到99.85%,烟尘排放浓度可控制在10mg/m3以内;采用氧化镁湿法工艺,可使烟气中的 二氧化硫去除率达到92.5%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可控制在35mg/m3以内;采用SNCR+SCR脱硝装置,使烟气中的氮氧化物去除率稳定在83.5%以上,排放的烟气中的氮氧化物浓度可控制在50mg/m3以内。
2、废水处理设施的落实,可使本工程所排放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得到处理,各类 废水均最大限度的得以回收利用。
3、采取降噪措施后能明显减轻对厂区周围的影响。
4、灰渣分除系统的应用,可很好地保护锅炉灰、渣的活性,便于其综合利用率。具 有显著的环境和经济、社会效益。
表 8-1 本项目环境效益量化一览表 单位:t/a
污染因素 |
污染物 |
产生量 |
排放量 |
消减(回用)量 |
备注 |
废气 |
SO2 |
561.28 |
42.05 |
519.23 |
有组织排放 |
NOX |
382.29 |
63.08 |
319.21 |
||
烟粉尘 |
7775.45 |
11.66 |
7763.79 |
||
废水 |
工业废水 |
27445.6 |
|
27445.6 |
循环利用 |
固废 |
灰渣 |
49166.71 |
0.0 |
49166.71 |
综合利用 |
脱硫硫酸镁 |
973.56 |
0.0 |
973.56 |
||
脱销废催化剂 |
15.0 |
0.0 |
15.0 |
再生回用 |
|
废树脂 |
1.0 |
0.0 |
1.0 |
安全处置 |
|
废机油 |
1.0 |
0.0 |
1.0 |
本项目的建设,使区域实现大型集中锅炉供热替代分散小型锅炉房供热,可有效降
低原煤消耗。
采用集中供热,锅炉热效率可由分散采暖小锅炉供热的平均热效率60%提高到83%。
以本项目新增303.8万m2供热面积,炉热效率为83%,年耗煤量142277.16t;较之分散采暖小锅炉供热的平均热效率60%,年可节约原煤51467.4t,折合标准煤31276.83t,节能效果明显。
2、区域污染物减排分析
在集中供热与分散小锅炉供热均采用同种煤种、均能满足污染排放要求,情况同等情况下,仅以燃煤量核算,集中供热与分散小锅炉供热各污染物排放情况详见表8-2。
表8-2 集中供热与采用分散小锅炉供热各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污染物 |
集中供热 |
分散式供热 |
集中与分散式供热 污染物排放的差值 |
烟气量(Nm3/a) |
1274300000 |
1751730915.80 |
-477430915.8 |
CO2(t/a) |
232569.10 |
321708.01 |
-200391.09 |
SO2(t/a) |
42.05 |
203.31 |
-161.26 |
NOx(t/a) |
63.08 |
341.59 |
-278.51 |
烟尘(t/a) |
11.66 |
47.54 |
-35.88 |
注:煤燃烧1吨标准煤大约产生2.6885319吨二氧化碳
从上表总可以看出,采用集中供热替代分散采暖小锅炉供热,仅以燃煤量核算,集中供热与分散小锅炉供热减少污染物SO2年排放量161.26t/a、NOx排放量278.51t/a、烟尘年排放量35.88t/a,对改善区域大气环境有利。
4、环境损益分析
目前国家尚未对环境损益的评价形成明确规定,本环评仅对采取集中供热与采取分散小锅炉供热燃用原煤排放的温室气体CO2进行分析。
根据专家预测:每排放1.0t二氧化碳,将造成的环境损失60.4万元人民币。即每燃烧1吨标准煤将造成的环境损失147.5万元人民币。
采用集中供热较采取分散式供热燃年可节约原煤总量51467.4t,折合标准煤31276.83t,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84088.76t/a。即采用集中供热较采取分散供热可因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减少环境损失507.90亿元。
通过以上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可有效减少区域燃煤的消耗量、节能效果明显,同时项目也可明显降低区域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
拟建工程的建设有利于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是不言而喻的:
一方面工程建设将给当地的工业发展注入活力;另一方面工程建设必然要求有大量
的服务、配套性行业同时发展壮大,如建筑、运输、服务性第三产业等。因此,发展与
电厂配 套、服务性行业是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带来的最直接的影响。拟建工程建设的物质需求如 建筑材料等由当地提供,可带动地方建材行业的迅速发展;工程建设期间局域范围内人口 的增加,致使蔬菜、水果、副食的需求量增加,有利于个体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周围农村 地区蔬菜种植、乡镇企业的发展。
工程投产后,为项目区域实现大范围集中供热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同时也为城市规划提供了充足的硬件条件,改善投资环境。
同时,建设项目投产后,将极大的推动当地污染治理产业化的发展,具有良好的经济效 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体现了国家节能增效、环保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政策,而且可以 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所以本工程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由于环保投资不仅减少了 SO2、NOx、烟尘、废水及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相应地 减少了排污费;将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给建材厂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本项目的建成,能使投资方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企业的经济发展,同时对发 展当地工农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本项目具有 良好的经济,从经济效益角度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本项目环保投资主要为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工程。经分析项目环保投资为2730.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14100.29万元的19.36%。详见表8-3。
表8-3 运营期环境保护投资估算
投资项目 |
环保措施 |
投资金额(万元) |
废水治理 |
脱硫废水收集处置系统 |
20.00 |
废气治理 |
燃煤破碎筛分系统设施效率≥99.0%的布袋除尘净化系统 |
30.00 |
锅炉烟气2套除尘效率≥99.8%的布袋除尘净化系统 |
600.0 |
|
2套氧化镁湿法脱硫系统 |
1000.0 |
|
2套SNCR+SCR烟气脱硝系统(含氨逃逸在线监测系统) |
500.0 |
|
锅炉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 |
50.0 |
|
“以新带老”原有锅炉2套SNCR+SCR烟气脱硝系统 (含氨逃逸在线监测系统) |
500.0 |
|
噪声治理 |
消声器、减振基础、吸声材料等 |
30.0 |
合计 |
2730.0 |
环境管理与监测是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环保措施得以贯彻执行的必要保证。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特点,该工程在施工期及运行期都需要制定必要的环境保护管理与监测计划。设立环境保护机构,负责对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进行环境管理和监督。保障工程各时期环保措施的落实,使项目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实施,将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为了做好生产全过程的环境保护工作,减轻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设置有专职的环境管理机构,其职责是制定公司的环保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统筹管理公司内部环保治理工作;负责与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取得联系;负责项目的环评报批、环保验收等。
公司设置有专职环保人员,落实正常生产中的环保措施,回馈污染治理设备的运行
情况。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阶段的具体情况,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均由公司环境管理
机构承担,各阶段职能见表9-1。
表9-1 公司环境管理机构各阶段主要管理职责
阶段 |
主要职责 |
设计阶段 |
监督设计单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到施工图设计中。 |
施工期 |
⑴按环评报告规定的环保措施和建议制订施工期环境保护实施计划和管理办法; ⑵监督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和纠正施工中对环保不利的行为。 ⑶负责施工中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 ⑷组织实施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在施工结束后,组织全面检查工程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运行期 |
⑴积极贯彻执行各项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 ⑵编制全厂性的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⑶负责执行和监督厂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时将监测数据汇总、存档,并建立完备的环境保护档案; ⑷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进行分析和研究,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⑸协同上级环保部门进行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⑹申请排污许可证。 |
1、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经理负责制,明确每名工作人员的责任范围及工作权限。
2、要加强环保宣传,提高全体员工的清洁生产意识,加强职业技术培训,提高环境管理人员和污水站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以适应现代化生产管理的需要。
3、加强对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严防火灾爆炸风险事故发生。
4、环保设施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管理,严格监督检查环保设施的运行效果,严防超标排放现象发生。
5、加强监测数据的统计管理,对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排放口进行编号张贴明确的指示标志,同时对每个排污口及排气筒建立档案,明确每个排污口及排气筒的监测规范、监测频率,记录每次监测结果。
6、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及三废排放管理制度;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的环境管理,并与当地环保部门确立污染源、排放口、总量控制指标等工作。
7、建立日常环境管理台账,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如下:
环境管理台账应按生产设施进行填报,内容主要包括基本信息、污染治理措施运行
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其他环境管理信息等内容。其中,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生产设施、治理设施的名称、工艺等的各项排污单位基本信息的实际情况及与污染物排
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污染治理设施台账主要包括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数据记录要求
以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按照自行监测管理要求实施。
①生产运行情况
记录生产设施名称、参数、运行状态、投料量和产品产量。
②原辅材料信息
记录原辅材料名称、购买量、出库量、库存量等。
③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记录废气治理设施型号、运行参数、污染物排放情况。
④废水环保设施运行记录要求
废水环保设施台账应包括所有环保设施的运行参数等。
⑤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记录要求
记录监测期间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危险废物还应详细记录其具体去向。
8、排污许可证规范化管理
根据《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评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环评[2018]11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 48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等要求,“在名录规定的时限后建成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 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因此,本项目应在项目建成后排放污染物之前进行排污许可证的申请。
排污单位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同时向核发环保部门提交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按照排放口和生产设施或者车间申请的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
(二)自行监测方案;
(三)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
(四)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
(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或者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
(七)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还应当提供纳污范围、纳污排污单位名单、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
(八)本办法实施后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污单位存在通过污染物排放等量或
者减量替代削减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情况的,且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完成变更的相关材料;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废气排放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措施信息详见表9-2。
表9-2 废气排放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措施信息表
生产设施 |
污染物种类 |
排放 形式 |
污染治理 措施工艺 |
排放口类型 |
排放信息 |
|||||
高 (m) |
内径(m) |
许可排放速率 kg/h |
许可排放浓度 mg/m3 |
许可排放量t/a |
实际排放量t/a |
|||||
1 |
锅炉烟气 |
SO2 |
有组织 |
SNCR+SCR脱硝 高效布袋除尘器+氧化镁湿法脱硫装置(高效除雾器)组合工艺净化烟气 |
120 |
4.2 |
—— |
200 |
254.86 |
42.05 |
2 |
NOx |
—— |
200 |
254.86 |
63.08 |
|||||
3 |
烟尘 |
—— |
30 |
38.23 |
11.66 |
|||||
4 |
汞 |
—— |
0.05 |
0.063 |
0.0011 |
|||||
5 |
氨 |
240 |
|
3380.0 |
0.383 |
|||||
6 |
上煤系统 |
粉尘 |
高效布袋除尘器 |
20 |
0.5 |
|
120 |
|
0.073 |
注:①许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为各污染物排放标准;②许可排放排放量为许可排放浓度×风量或许可排放速率×年运行小时数。
纳管废水排放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措施信息详见表9-3。
表9-3 废水排放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措施信息表
生产 设施 |
污染物种类 |
排放 去向 |
排放 规律 |
污染治理 措施工艺 |
排放信息 |
|||
许可排放 浓度mg/L |
许可排放量(t/a) |
实际排放量(t/a ) |
||||||
生活 污水 |
COD、BOD、氨氮、SS |
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 |
连续 |
经防渗化粪池排入 污水管网汇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置 |
COD |
500 |
0.2028 |
0.1014 |
BOD |
300 |
0.1217 |
0.0608 |
|||||
氨氮 |
45 |
0.0183 |
0.0101 |
|||||
SS |
400 |
0.1622 |
0.1014 |
注:①污水许可排放浓度为企业排污口排放浓度;②许可排放排放量为许可排放浓度×废水排放量;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排放及污染治理措施信息详见表9-4。
表9-4 项目固体废物的产生、储存及处置情况表
序号 |
固废名称 |
产生量 |
固废类别 |
处置措施 |
排放量 |
1 |
炉渣 |
41402.651 |
一般工业固废 |
收集于灰渣库内。外运作建材原料利用 |
0.0 |
2 |
截留飞灰 |
7764.064 |
一般工业固废 |
0.0 |
|
3 |
脱硫硫酸镁 |
973.56 |
一般工业固废 |
0.0 |
|
4 |
脱销废催化剂 |
30.0 |
一般工业固废 |
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再生 |
0.0 |
5 |
废树脂 |
1.0 |
危险废物HW14 900-015-13 |
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再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0.0 |
6 |
废机油 |
1.0 |
危险废物HW08 900-217-08 |
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再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0.0 |
7 |
生活垃圾 |
2.535 |
|
由市政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
2.535 |
根据国家目前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结合本项目污染物的外排特征及其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确定本项目的总量控制因子为:SO2、NOx、颗粒物共3种。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指标详见表9-5。
表9-5 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一览表 单位:t/a
项目 |
本项目完成后 总排放量 |
达标 排放量 |
总量控制 建议指标 |
|
废气 |
SO2 |
42.05/54.75 |
254.86/331.76 |
100.0/150.0 |
NOx |
63.08/82.11 |
254.86/331.76 |
100.0/150.0 |
|
烟尘 |
11.66/15.18 |
38.23/49.77 |
15.0/20.0 |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可通过区域调剂获得。
工程环境监测是污染源监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掌握排污和排污趋势的手段。其目的在于掌握公司排放的废水、锅炉烟气、噪声及灰渣等是否符合环境标准以及供热厂周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监督生产安全运行和配合环境管理工作的改进,并为控制污染和保护环境提供科学依据。
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项目排污特点及该厂实际情况,需建立健全各项监测制度并保证其实施。各类监测项目所涉及到的样品从采集、保存、前处理、分析测试和数据处理统一按现行国家和环境保护部等部委颁布的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要求设置监测计划,并按计划定期进行监测。鉴于企业实际情况,企业监测拟全部委托经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社会检测机构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安装在线连续监测装置,并且必须与当地、省环保管理部门联网。
9.4.1.1 污染源监测项目和频次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纲》(HJ942-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及“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 号)等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属于市控重点监测对象。
表 9-6 废气监测频次要求
排污单位级别 |
主要排放口 |
其他排放口的监测 指标 |
|
主要监测指标 |
其他监测指标 |
||
重点排污点位 |
月-季度 |
半年-年 |
半年-年 |
非重点排污点位 |
半年-年 |
年 |
年 |
钢铁、水泥、焦化、石油加工、有色金属冶炼、采矿业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较重的污染源,无组织废气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其他涉无组织废气排放的污染源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监测。 |
表9-7 废水监测频次要求
排污单位级别 |
主要监测指标 |
其他监测指标 |
重点排污点位 |
月-季度 |
半年-年 |
非重点排污点位 |
半年-年 |
年 |
根据上述要求,本项目营运期监测计划如下:
1、锅炉烟气的监测
SO2、NOx、烟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监测周期为每年一次(以和连续监测装置的监测结果对照,考察其运行状态)、脱硫效率每个运行周期监测一次、锅炉大修后测定除尘器除尘效率。
烟道气监测可根据企业的能力由企业自身进行,也可委托经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社会检测机构进行。
对锅炉烟气进行连续监测系统监控,并对测试数据进行分析,发现超标问题及时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在每次大修后,进行除尘、脱硫、脱硝效率监测。
2、脱硝系统运行参数监测
根据《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的要求,脱硝系统催化剂
参数应每2个月监测一次,其中积灰情况可根据机组运行情况,结合锅炉大修停炉等时期
进行分析。分析可委托有分析能力的单位进行。
3、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
厂界大气污染物:颗粒物监控每年一次,运行期进行。厂界大气污染物颗粒物可经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社会检测机构进行。
4、厂区总排放口
监测周期根据监测项目的不同,其监测频率分为:pH、SS、COD、氨氮每旬一次;
BOD5、总砷、氨氮、氯离子、排水量每月一次;石油类、挥发酚每季一次。
如发生事故,需外排生产污水时可在厂排污口取样监测。
5、厂界噪声监测
噪声监测对象主要为厂界。厂界噪声监测沿厂界每50~100m 选取一个测点,设在界外1~2m 处,其中至少在距电厂主要噪声源最近之处设两个监测点,布点时应避开外界噪声源。监测频率为每年1 次(在冬季进行),监测时间分为昼间和夜间,昼间测量一般选在08∶00~22∶00,夜间一般选在22∶00~05∶00,监测应在高于全厂75%运行负荷以及无雨和风力小于5m/s 的气象条件下进行。
厂区主要噪声设备监测每年1 次,监测应在高于全厂75%运行负荷以及无雨和风力
小于5m/s 的气象条件下进行。
本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监测计划见表9-8。
表9-8 环境质量监测计划表(采暖期进行)
监测阶段 |
监测 要素 |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率 |
监督机构 |
运营期 |
环境 空气 |
奥利匹克中心、孙家染坊 |
SO2、NO2、PM10、PM2.5、TSP、 NH3、汞及其化合物 |
1次/年 |
省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例行检查,不定时抽查 |
声环境 |
奋进乡管委会 |
Leq(A) |
1 天/年,1 天 2 次(昼间、夜 间) |
对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按照本环评所提污染源监测计划认真落实,确保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定期监测,以便及时了解项目周围环境的情况。
综上所述,要认真落实本项目所提的环境管理要求和监测计划,确保及时了解掌握周围环境的情况。
编制监测报告的目的是使环保部门了解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控制计划中没有预见的不利环境影响,及时修订监测计划。监测机构结束每次监测工作后,,及时整理监测数据,以报表的形式写出监控报告,呈交给建设单位,并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部门,并逐级上报。以便厂内各级管理部门和地方环保部门及时了解全厂排污情况及各环保治理措施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排污口的技术要求
(1)排污口设置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文件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
(2)污水排放采样点设置应按《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设置工业场地总排口。
(3)各废气净化装置排气筒设置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的采样口,除尘器前后及脱硫后均预留永久监测口。
2、排污口立标管理
项目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致-排放口(源)》(GB15562.1-1996)中规定对排放口设置标示。标示如下: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企业尹建立环评公开信息机制,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1、公开环境影响报告编制信息
根据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的工程基本情况、拟定选址选线、周边主要保护目标的位置和距离、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公众参与的途经方式等。
2、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其中对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还应一并公开公众参与情况说明。报批过程中,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一步修改,应及时公开最后版本。
3、公开建设项目开工前的信息
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开工日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环境监理单位、工程基本情况、实际选址选线、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清单和实施计划、由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负责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清单和实施计划等,并确保上述信息在整个施工期内均处于公开状态。
4、公开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信息
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中期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进展情况、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施工期环境监理情况、施工期环境监测结果等。
5、公开建设项目建成后的信息
建设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执行情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对主要因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应当定期向社会特别是周边社区公开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D4430 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根据《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评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环评[2018]11 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 48 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等,企业或者其他经营者按照国家规定,在实施期限内申请排污许可证。
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本项目为“三十九、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6、热力生产和供应/单台或者合计出力20 吨/小时(14 兆瓦)及以上的锅炉(不含电热锅炉)”的项目,属于实施重点管理的行业。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 48 号)第二十四条“在名录规定的时限后建成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因此,本项目应在项目排放污染物之前进行排污许可证的申请。
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令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和规定进行企业自主对项目竣工进行环保验收。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要求详见表9-9。
表9-9 “三同时”环境保护验收一览表
序号 |
环保措施 |
治理效果及验收标准 |
|
1 |
废水 |
水处理浓水、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等生产废水一并排入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收用于脱硫脱硝、锅炉熄火、清渣 |
全部回用 |
2 |
废气 |
采用一座高120m,出口内径4.2m的 烟囱排放烟气 |
≥120m |
燃煤破碎、筛分机增设除尘效率≥99.0%的布袋除尘器1套,处理后的粉尘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
满足《大气综合污染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 |
||
对本项目锅炉及既有项目锅炉“以新带老”燃煤烟气采用SNCR+SCR脱硝工艺+除尘效率≥99.8%的高效布袋除尘器+氧化镁湿法脱硫装置(高效除雾器)组合工艺进行净化,控制锅炉烟气中SO2、NOx、烟尘的排放量,安装烟气连续监测装置 |
烟尘综合除尘效率≥99.85%、脱硫率≥92.5%、脱销率≥83.5%;控制SO2排放浓度≤35mg/m3、NOx排放浓度≤50mg/m3、烟尘排放浓度≤10mg/m3;使锅炉排放的烟气污染物满足超低排放浓度限值。 |
||
装设氨逃逸在线监测反馈控制系统 |
氨逃逸浓度≤3.0mg/m3,排放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
||
煤棚封闭,煤棚内设置干雾及喷淋 降尘系统 |
满足环保要求 |
||
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总量 |
烟尘排放量≤11.66t/a |
||
SO2排放量≤42.05t/a |
|||
NOx排放量≤63.08t/a |
|||
3 |
噪声 |
噪声污染防治工程,主要声源设备 加装隔声罩、并采取减振措施 |
厂界处可以达到3类标准要求 |
4 |
固体废物 |
灰渣、脱硫硫酸镁外卖综合利用;脱销废催化剂收集后交生产厂家进行再生利用;废树脂、废机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 |
5 |
地下水 |
一般防渗区包括渣棚、储料棚、各类废水收集池及废水排放管道等地下或半地下的污染物存贮建筑。 |
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 |
简单防渗区包括厂区其它建筑、道路、办公区、配电装置区等 |
一般硬化处理 |
||
6 |
环境管理 |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环境监理报告;设兼职环境管理人员1人 |
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建设项目(二期)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中科大街以西,航空街以南区域的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厂区内,具体地理坐标为E125°24′27.3″、N44°00′17.8″。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厂区总占地53222.0m2,项目主要在既有厂区内占地4970m2、建设面积7387m2的本期供热锅炉房1座,安装2台116MW链条炉排热水锅炉及附属系统,并对现有锅炉进行脱销改造,满足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供热区域内热负荷缺口303.8万m2的供热需要。
本项目完成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供热总面积将达到388.1万m2,供热总负荷将达到266.267MW。其中本期项目新增303.8万m2供热面积,新增供热负荷194.565 MW。
项目总投资14100.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30.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9.36%。项目规划2022年10月建成运行。
1、地表水
根据长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长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9年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报告》中相关数据,新立城大坝断面的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标准,水质类别为Ⅱ类;新立城水库中心断面的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标准,水质类别为Ⅲ类;杨家崴子大桥断面的主要超标项目有: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年均值依次超标1.82倍、0.93倍和0.50倍;保龙桥断面的主要超标项目有:氨氮和化学需氧量,年均值依次超标1.71倍和0.10倍;靠山大桥断面的主要超标项目有:氨氮、化学需氧量和总磷,年均值依次超标1.60倍、0.17倍和0.13倍。从污染物沿程变化情况看,新立城大坝和水库中心断面水质较好,各项污染物浓度较低;到保龙桥断面和杨家崴子大桥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均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到靠山大桥断面,各主要污染物沿程几乎没有消减。从监测结果看,伊通河的水质与上年度相比无明显变化,仍为劣Ⅴ类水质。
分析原因,一是由于历史原因,伊通河水质污染严重,治理需要过程;二是伊通河沿岸乡镇排放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给伊通河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污染,三是由于伊通河
流量小,受到污染后,水体自净能力很差。
为此,长春市人民政府于 2016年8月颁布《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清洁水体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长府发﹝2016﹞年18号),编制《长春市水体达标方案》。报告提出了2016-2020年涵盖工业污染源治理、城镇生活源截污、面源控污、内源清除、生态建设、监管能力建设等多方面的水质改善策略研究。
补充监测结果表明,评价监测期间除长春北郊污水处理厂下断面总磷超标0.175倍外,伊通河长春北郊污水处理厂上、下监测断面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中Ⅴ类标准,说明通过治理该河段水质已得到大大改善。
2、环境空气
根据数据分析可知,2019全年,长春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可吸附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年均值浓度分别为:38µg/m3、64µg/ m3、11mg/m3和34µg/m3;一氧化碳(CO)的年24小时平均低95百分位数为1300µg/m3,臭氧(O3)的年日 最大8小时平均低90百分位数为134µg/m3;除细颗粒物(PM2.5)外其他各项因子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年平均二级标准的要求,项目区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补充监测表明,氨的一次值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附录 D 中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汞的一次浓度均在检出值以下,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附录A中推荐的标准限值。
3、声环境
根据2019年12月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北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之数据,项目厂界的东、南、西、北厂界的各个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噪声值在51.0~54.0dB(A)、夜间噪声值在38.0~ 40.0dB(A),均能分别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
1、采用除尘率不低于99.8效布袋除尘器+湿法脱硫附加50%除尘效率去除烟气中的烟尘污染物;
2、采用炉外湿式氧化镁法脱硫系统,脱硫效率不低于92.5%,控制锅炉烟气中的SO2
排放浓度≤35.0mg/m3以内;
3、项目锅炉采用SNCR选择性非催化炉内喷尿素还原+SCR炉外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组合工艺控制NOX的排放。前端SNCR脱硝系统可使NOX生成量减少30~40%,后端SCR脱硝系统作为SNCR脱硝系统的补充,使整个脱硝系统脱销效率不低于83.5%,控制锅炉烟气中的NOX排放浓度≤50mg/m3;同时,对既有2台75MW热水锅炉进行SNCR选择性非催化炉内喷尿素还原+SCR炉外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工艺进行脱硝技术改造,控制既有2台75MW热水锅炉NOX排放浓度≤50mg/m3。
4、在烟囱上安装烟气自动连续监测装置,监测烟气中的烟尘、SO2、NOx排放浓度,以便了解锅炉房内燃煤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采取以上措施后,通过既有120.0m高、直径4.2m烟囱排放的锅炉烟气中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并达到“重点区域超低排放要求”标准控制限值。
本工程生产厂区排水包括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根据其水质情况分别回用于锅炉房脱硫脱硝、锅炉房清扫以及除灰渣系统,生产废水全部会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市区排水管网汇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限值后统一排放至伊通河。
工程降低噪声从设备选型着手,向制造厂家提出设备噪声限值和要求;其次根据不同声源采取不同措施,如安装消声器、加装隔音罩等;第三合理优化布置,将主要噪声设备均布置在室内,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了集中隔声控制室;四是重点设备均应采取减震、防振措施,提高安装质量,从声源上控制施工时的噪声水平;通过对厂区进行绿化,达到降噪、减轻对环境敏感点影响的目的。
项目建成运营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锅炉炉渣、除尘截留飞灰、脱硫硫酸镁、脱销废催化剂以及废树脂、废机油和生活垃圾。项目共产生固体废物50174.81t,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50170.275t、危险废物2.0t、生活垃圾2.535t。
项目运营后,新增锅炉灰渣年产生量约49166.715吨,其中炉渣41202.651吨、飞灰7764.064吨,同时烟气脱硫产生纯量MgSO4 973.56t,锅炉灰渣裹胁脱硫MgSO4全部提供
给当地建材生产厂综合利用。
项目SCR脱硝塔采用稀土基新型高效无毒烟气脱硝催化剂,SCR脱硝塔一般每3年左右更换一次脱硝催化剂,每次共约30.0t/a,收集后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树脂属于“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危险废物类别为HW14有机树脂类废物,废物代码900-015-13,危险特性 T;废机油属于“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7-08,危险特性 T.I。项目废树脂及废机油产生量均为1.0t/a。收集后暂存于位于厂内现有锅炉房除渣间2楼、约80m2的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项目运行后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35t/a,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项目建设点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中科大街以西、航空街以南区域的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院内。厂址所在评价范围内无文物古迹、风景名胜、无自然保护区和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敏感因素,占地为既有厂区内。为优先开发区域。
项目址位于长春市的东北部,当地主导风向的下风向;项目建设必定会对周边区域的大气环境造成一些影响,但该项目为民生工程必须存在。项目燃煤锅炉排放烟气污染物浓度执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并达到“重点区域超低排放要求”标准控制限值;通过预测,排放的烟气污染可满足各环境敏感点处的环境质量要求,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项目完成后可明显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减轻区域污染的排放总量,区域环境效益明显。
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通过现状监测和预测,项目厂界及保护目标的噪声值均满足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址位置、厂区平面布置合理。
该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规定的鼓励类中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11、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北湖科技开发区分区规划及长春新区奋进乡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区域为公用事
业供热用地,故项目符合区域规划要求。
根据《长春市供热专项规划修编》(2013-2020)及《嘉润热力特许经营权区域范围图示》(2013-2020年)供热规划,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规划采用扩建的区域供热热锅炉房,该供热锅炉房预期总容量为420MW。本项目为规划中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的集中供热锅炉房建设的一部分。故目符合区域供热规划要求。
项目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为优先开发区域。符合全国及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及“三线一单”要求。
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装机方案为2×116MW 热水锅炉,为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故本项目符合《吉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第三章/第一节/专栏1清洁空气工程/三、燃煤锅炉治理工程/3.燃煤小锅炉撤并工程“建设热电联产机组或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提高城市热网覆盖率,逐步对现存供热小锅炉实施撤并改造......”要求。
项目处于长春市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热源厂烟气污染物扩散的主要区域较密集人员居住区较少,通过预测,烟气污染物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不会带来较大的影响,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项目锅炉烟气净化采用除尘效率≥99.5%的布袋除尘器、氧化镁法炉外脱硫塔脱硫、SNCR+SCR组合烟气脱硝等工艺技术进行净化,有着较高的环保水平,属大型燃煤锅炉(房)集中供热项目;故项目符合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相关环境管理及《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 年)》中清洁燃煤集中供暖发展路线要求。
项目建成后,产生的“三废”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进行净化处理,确保满足排放要求。故项目与国发〔2013〕37号及发改能源[2014]506号相符。
1、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锅炉烟气采用SNCR选择性非催化炉内喷尿素还原+SCR炉外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组合工艺控制NOX的排放,采用除尘效率不低于99.8%的布袋式除尘器+湿式氧化镁附加除尘及湿式氧化镁法脱硫,排放的烟气中各项污染因子以超低排放标准要求进行
控制、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通过预测可知:
本项目新增污染源燃煤供热锅炉排放烟气中SO2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5.5564ug/m3,占标率为0.1.1113%;NOx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8.3344ug/m3,占标率为3.3338%;PM10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1.5405ug/m3,占标率为0.3423%;NH3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0.0507ug/m3,占标率为0.0253%;汞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0.0001ug/m3,占标率为0.0474%。各项主要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且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可见项目新增污染源在正常工况情况下,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评价区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项目后全厂污染源燃煤供热锅炉排放烟气中SO2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6.8384ug/m3,占标率为1.3677%;NOx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10.2572ug/m3,占标率为4.1029%;PM10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1.8961ug/m3,占标率为0.4213%;NH3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0.0321ug/m3,占标率为0.0310%;汞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0.0002ug/m3,占标率为0.0588%。各项主要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也均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且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也均小于10%。总体而言,项目后总污染源在正常工况情况下,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评价区的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另外,项目SNCR+SCR脱硝工艺氨逃逸率按3.0mg/m3设计,项目氧化镁湿法脱硫具有90%的附带去除效率。正常工况下锅炉排放的烟气中氨的排放浓度约为0.30mg/m3、排放速率为 0.132/h、排放量为 0.383t/a,即使正常工况下锅炉烟气中氨排放浓度也仅为1.5 mg/m3、排放速率为0.625kg/h,对比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浓度标准值 1.5mg/m3,120m 高排气筒排放速率240.0kg/h),脱硝装置出口的少量氨逃逸不会对大气造成氨污染。
通过预测结果可见,项目在正常工况情况下,总体而言,项目前、后新增及总污染源在正常工况情况下,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评价区的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收集后全部回用于锅炉清灰渣,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城区市政污水管网汇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限值后最终排放至伊通河。
由于其水污染物排放量极其有限,对伊通河水环境质量影响极小。
3、噪声影响
项目在采取有效防噪降噪措施后, 工程的噪声对厂界及周围敏感点环境噪声影响的贡献值不大,厂界各点位昼、夜均能满足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弃物的影响
项目运营后,燃煤锅炉新增灰渣及脱硫MgSO4全部提供给当地建材生产厂综合利用,SCR脱硝塔每3年左右更换的脱硝催化剂收集后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树脂及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党委处置;新增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在严格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在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设计煤种锅炉烟气中SO2、NOx和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33.0g/m3、49.5g/m3和9.15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并达到“重点区域超低排放要求”标准控制限值;
生产废水经厂内收集后全部回用于清灰渣,项目生活污水经城区排水管网汇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后排放;厂界昼、夜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限制标准要求。
根据项目建成运行后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分析,本项目实际排放污染物SO2、 NOX、烟尘排放量分别为42.05t/a、63.08t/a、11.66t/a,项目前后排放的烟气中大气污染物SO2、NOx及烟尘均获得大幅消减,其中SO2消减量为519.23t/a、消减率为92.50%,NOx消减量为319.21t/a、消减率为83.5%,烟尘减量为7763.85t/a、消减率为99.85%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SO2 100.0t/a、NOx 100.0t/a、烟尘15.0t/a。
项目以上污染物排放总量可通过区域调剂获得。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嘉润热力热源厂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截止目前未接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1、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就业机会,提高当地民众的经济收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2、项目在设计过程中,从工艺技术、设备造型、污染物治理等多方面进行了优化设计,在生产过程中,将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控制污染物外排,可降低拟建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综上所述,该项目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该项目是可行的。综上所述,该项目有较高的经济效益,且装置产生的“三废”得到有效控制,真正做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统一。
公司设有环境管理机构,受分管经理直接领导,同时也接受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环境管理机构的基本任务是负责组织、落实、监督本企业的环保工作。为切实搞好污水、废气的达标排放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
-2017)的要求,制定了废气、废水等污染物监测计划。
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建设项目(二期)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中科大街以西、航空街以南区域的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院内。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符合行业规范条件;选址符合长春高新北区规划要求,不涉及环境敏感区,选址可行;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均基本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该项目采取的生产工艺为国内先进的工艺,在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本评价确定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情况下,各类均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后,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体、声环境、地下水体及土壤质量可控制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内,对环境影响较小;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因此,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建设单位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本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建设项目(二期)
环境影响报告书
(公示版)
长春众创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1月
目 录
4.3.4 运营期噪声污染源及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 68 -
4.3.5 运营期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分析与处置措施 - 69 -
4.3.6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及“三本帐”核算 - 71 -
6.6.4 风险物质向环境转移的途径及影响分析 - 124 -
8.1.2 集中供热替代分散小锅炉供热产生的环境效益 - 152 -
附图:
1、图1-1 北湖科技开发区分区规划图.
2、图1-2 长春新区奋进乡土地利用规划图
3、图1-3 供热规划图
4、图2-1 项目址在长春市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上的位置
5、图 2-2 项目址在长春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图上的位置
6、图2-3 大气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点分布图
7、图4-1 项目地理位置及地表水监测点位布设图
8、图4-2 项目相对地理位置及其周边环境关系
9、图4-3 项目周边环境关系及噪声监测点位布设图
10、图4-4 项目厂区平面布置图
11、图5-3 项目区域水文地质图
附件:
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表
2、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
3、市建委项目批复意见
4、供热建设经营协议
5、煤质检测报告
6、炉渣处置协议
7、一期项目环评批复
8、一期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9、一期项目排污许可证
10、企业营业执照
根据《嘉润热力特许经营权区域范围图示》(2013-2020年)中规划热源以集中供热锅炉房为主,2020年区域内供热面积将已达到约500万m2。
随着长春市城区不断发展扩大,长春市周边企业不断扩大,区域内企业不断新增,各种科技、装备产业园区的壮大,使得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的供热面积大幅增加。根据《嘉润热力特许经营权区域范围图示》(2013-2020年)供热规划,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供热分区内共110.8万m2建筑面积找不到替代热源。缓解供热量的供需矛盾、改善开发区各企业的供暖状况,已成为目前迫在眉睫急需解决的问题。特别是集中供热工程的不配套,影响了投资开发商的积极性。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现有2台70MW热水锅炉,于2017年建成,目前供热面积约为175.3万m2。近期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长春市国家级开发区集中供气供热的问题正在有序推进,经过多次协调和探讨、完善和调整了《长春市供热专项规划修编(2013-2020)》,明确指出积极开发多种能源供热用以保障开发区供热需求。其中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规划采用区域锅炉房供热,扩建1座区域锅炉房以满足规划发展供热需求。项目本期建设的热源即为规划中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的集中供热锅炉房中的一部分,建设后将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供热区域内所有用户进行供热,并补充热负荷缺口。
根据国务院第 682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9.1)及生态环境部令部令第1号《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的规定,本项目属“三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2.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中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65吨/小时(不含〕以上”,拟建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于 2020年7月委托长春众创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接受委托后,长春众创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工程场址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详尽的实地勘查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
在评价工作阶段,长春众创环境科技咨询有限公司同建设单位多次就项目建设内容及特点进行了沟通,根据周边区域状况制定了项目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方案,并对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进行了监测。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日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材料在公司网站(http://jljrrljtyx.cn.gongxuku.com),公示期 10 天;在环评报告书初稿完成后,于2021年1月6日在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jljrrljtyx.cn.gongxuku.com)上进行了第二次信息公示,期间在《长春市晚报》连续2次刊登项目信息公告。
在完成上述工作后,环评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所规定的原则、方法、内容及要求,并结合产业政策、项目污染特点、环境质量现状、环境影响预测等材料编制完成了《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建设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本)》。
在本《报告书》编制过程中,编制单位得到了长春市、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及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深表谢意!
1、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项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规定的鼓励类中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11、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因此,该项目是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1.3.1.1 区域规划符合性
项目建设点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中科大街以西、航空街以南区域的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院内。
根据北湖科技开发区分区规划及长春新区奋进乡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区域为公用事业供热用地(详见图1-1及图1-2所示),故项目符合区域规划要求。
1.3.1.2 区域供热规划
《长春市供热专项规划修编》(2013-2020)明确指出积极开发多种能源供热用以保
障开发区供热需求,其中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规划采用区域锅炉房供热,扩建1座区域
锅炉房以满足规划发展供热需求。
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即为依据《长春市供热专项规划》及《嘉润热力特许经营权区域范围图示》(2013-2020年)(详见图1-3所示)所设立的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区域供热锅炉房,该供热锅炉房预期总容量为420MW,目前装机为140MW(2ⅹ70MW)。
根据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要求,提早谋划并实施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二期工程扩建项目,有效满足区域锅炉房供热规划区域未来城市发展建设需要(详见附件: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本项目的批复)。项目本期新增2台116MW热水锅炉,为规划中高新二厂的集中供热锅炉房中的一部分,本项目建成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供热锅炉房总容量将达到372MW,并补充热负荷缺口。
故本项目建设符合区域供热规划要求。
1、项目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相符性
(1)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
根据国务院国发[2010]46 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我国国土空间分为以下主体功能区:按开发形式,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按开发内容,分为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主厂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按层级,分为国家和省级两个层面。
本项目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为优先开发区域。不属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的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符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
(2)吉林省主体功能区划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主体功能区划的通知(吉政发[2013]13号)》和《吉林省主体功能区划》,本项目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属于长吉图经济区重点开发区域,项目建设符合吉林省主体功能区划。
吉林省重点开发区域名录(摘录)见表 1-1。
表1-1 吉林省重点开发区域名录(摘录)
重点开发区域 |
范围 |
辖区面积(km2) |
比重(% |
|
长吉图经济区 (国家级) |
长春市朝阳区、宽城区、二道区、南关区、绿园区,吉林市船营区、昌邑区、龙潭区、丰满区,延吉,龙井, 图们,珲春,松原市宁江区 |
21613.66 |
11.31 |
|
其他重点开发的城镇()区域、市城区 |
双阳区城区、奢岭、山河、双营…… |
2、与环境保护规划符合性
(1)《吉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吉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第三章第一节 分源施策改善空气质量:“加强煤烟型污染治理。全面启动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实施燃煤小锅炉撤并改造,快推进燃煤小锅炉煤改气、煤改电、煤改生物质步伐,建设热电联产机组或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工业园区内建设集中热源,全部淘汰热网覆盖范围内现有分散式燃煤锅炉。”专栏1 清洁空气工程/三、燃煤锅炉治理工程/3.燃煤小锅炉撤并工程“建设热电联产机组或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提高城市热网覆盖率,逐步对现存供热小锅炉实施撤并改造......。”
本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装机方案为2×116MW 热水锅炉,为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故本项目符合《吉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
(2)环境保护规划与环境功能区划
从厂址区域主导风向看,热源厂处于长春市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热源厂烟气污染物扩散的主要区域较密集人员居住区较少,通过预测,烟气污染物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不会带来较大的影响,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与《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 年)》相符性
国家十部委联合下发的〔2017〕2100号《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
年)》:“清洁取暖是指利用天然气、电、地热、生物质、太阳能、工业余热、清洁化燃煤(超低排放)、核能等清洁化能源,通过高效用能系统实现低排放、低能耗的取暖方式,包含以降低污染物排放和能源消耗为目标的取暖全过程,涉及清洁热源、高效输配管网(热网)、节能建筑(热用户)等环节”。规划中“三、推进策略/(一)因地制宜选择供暖热源/5.清洁燃煤集中供暖/专栏13.清洁燃煤集中供暖发展路线及适用条件/大型燃煤锅炉(房):适合作为集中供热的调峰热源,与热电联产机组联合运行。在大热网覆盖不到、供热面积有限的区域(如小型县城、中心镇、工矿区等),也可作为基础热源。重点提升燃煤锅炉环保水平,逐步淘汰环保水平落后、能耗高的层燃型锅炉。”
本项目为建设2台116MW(165蒸吨)热水锅炉及其烟气净化系统,锅炉烟气净化
采用除尘效率≥99.8%的布袋除尘器、氧化镁法炉外脱硫塔脱硫、SNCR+SCR烟气脱硝等工艺技术进行净化,有着较高的环保水平,属大型燃煤锅炉(房)集中供热项目;故项目符合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相关环境管理及《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 年)》中清洁燃煤集中供暖发展路线要求。
3、与相关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的符合性
(1)与大气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
国发〔2013〕37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多污染物排放,(一)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中指出:“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三、加快企业技术改造,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八)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要求:“加强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柴油机(车)排放净化、环境监测,以及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方面的技术研发,推进技术成果转化应用”。
本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装机方案为2×116MW 热水锅炉,项目址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该项目建成后,产生的“三废”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进行净化处理,烟气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湿法脱硫”除尘系统处理、氮氧化物通过SNCR+SCR消减、SO2采用氧化镁湿法脱硫净化,确保满足排放要求。故项目与国发〔2013〕37号及发改能源[2014]506号相符。
(2)与水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
国发〔2015〕17号《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
本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项目运行过程中排放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收集后排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故本项目于国发〔2015〕17号相符。
(3)与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符合性分析
国发〔2016〕31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主要为锅炉灰渣、收尘灰等。其中锅炉灰渣作下游厂家生产原料,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收运处置。
故本项目与国发〔2016〕31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相符。
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具体见表 1-2。
表 1-2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判定结果
内容 |
符合性分析 |
判定结果 |
生态保护红线 |
吉林省生态保护红线尚未划定。项目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不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
符合要求 |
资源利用上线 |
本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项目消耗主要能源为煤炭、水、电资源,其中水、电均由市政供给,煤炭由企业在市场上自行采购提供,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
符合要求 |
环境质量底线 |
2019年,长春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306天,优良率达83.8%,三级轻度污染以上天数59 天,其中出现5天五级重度污染以上天气。与去年相比,优良天数减少16天,优良天数比例下降了6.6个百分点。除细颗粒物(PM2.5)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年平均二级标准的要求。
|
项目针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采用“高效布袋除尘器+湿法脱硫”除尘系统处理、氮氧化物通过SNCR+SCR技术消减、SO2采用氧化镁湿法脱硫净化处置,处理后排放的锅炉燃煤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并达到《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中“重点区域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超低排放要求”,经预测项目对大气环境影响较为有限。 项目不取用地下水,排水进入市政管网,在做好防渗的前提下,不会对地下水造成影响;噪声满足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综合来看,环境质量基本符合要求。 |
负面清单 |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发改委令 29号),项目为鼓励类中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11、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为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项目。 本项目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用地为城市公用设施用地,项目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 |
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符合产业政策;
|
1、项目与国家、地方产业政策、规划相符性问题;
2、拟建项目属于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生产中重点关注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等环境要素的污染及治理情况。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燃煤锅炉产生的烟气污染SO2、NOX烟尘等污染因子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后高空排放;拟建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循环冷却水排污、软水装置尾排水、车间及设备保洁污水、生活污水等,循环冷却系统排污、车间及设备保洁污水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城市污水管网汇入长春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要求后排入伊通河河;固废全部得到妥善处置。
3、排污总量的问题,项目属于高能耗企业,其排放废气中各项因子的总量或者考核指标的落实情况。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锅炉烟气大气污染物SO2、NOX、烟尘的下风向预测浓度值均低于浓度标准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等废气其下风向预测浓度也小于地面浓度标准限值,且根据评价区的现状监测结果可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较好。因此,项目正常情况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循环冷却水排污、软水装置尾排水、车间及设备保洁污水、生活污水等,循环冷却系统排污、车间及设备保洁污水全部回收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城市污水管网汇入长春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要求后排入伊通河;对周围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3、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在做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可以有效地防止建设工程对厂区附近地下水造成污染,项目运营对周围地下水影响较小。
4、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成投产后,通过对厂界进行厂界绿化,合理布置噪声设备,使产噪设备尽量远离厂界等措施,各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固体废物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锅炉灰渣及裹胁其中脱硫盐、生活垃圾。锅炉灰渣及裹胁其中脱硫盐属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全部提供给相关企业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在采取以上处理措施后的固废物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符合行业规范条件;选址符合长春高新北区规划要求,不涉及环境敏感区,选址可行;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均基本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该项目采取的生产工艺为国内先进的工艺,在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本评价确定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情况下,各类均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后,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体、声环境、地下水体及土壤质量可控制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内,对环境影响较小;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建设单位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建设项目(二期)的建设是可行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正);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修订);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环境防治法》(2019 年1月1日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订)》(2016年7月2日);
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16年修订);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
12、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
1、HJ2.1—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2、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
3、HJ2.3—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
4、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5、HJ610—201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
6、HJ169-20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7、HJ964-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
8、HJ/T393-2007《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
9、DL/T5196-2004《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设计技术规程》;
10、HJ/T179-2005《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石灰石石灰-石膏法》;
11、HJ562-2010《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
12、HJ563-2010《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
13、HJ884-2018《污染源远强核算技术指南 准则》;
14、HJ991-2018《污染源远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
15、GB/T15190-2014《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16、《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7年43号);
17、《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18、《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
19、《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
20、《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
1、《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00】38号);
2、国务院国发〔2013〕37号《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年9月12日);
3、国务院国发〔2015〕17号《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4月2日);
4、国务院国发〔2016〕31号《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5月28日);
5、国务院国发〔2018〕22号《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6.27);
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国家环保局【2001】19号文);
7、《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1号,2018.4.28);
8、《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
9、《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48号,2018年10月16日);
10、《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13】103号);
11、环发[2014]197号《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考核管理暂行办法》;
12、环境保护部环办【2014】30号《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准入的通知》;
13、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7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2012年7月13日);
14、环境保护部环发[2012]98号《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2012年8月7日;
15、环境保护部环发[2014]197 号《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16、环境保护部环办环评[2017]84号《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
17、环境保护部环发[2003]60 号《关于贯彻落实<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若干意见》;
18、环发[2009]130 号《关于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19、环保部 [2017]43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
20、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1号《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
2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第 9 号令,2019 年 9 月 20 日);
2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23、发展改革委令 2013 年第 19 号《粉煤灰综合利用管理办法》;
24、国家十部委联合下发 发改能源〔2017〕2100号《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 年)》(2017.12.5)。
1、吉政发[2013]13号《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2、《吉林省环境保护条例》(2001年1月修改施行);
3、《吉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07月01日);
4、吉政发[2013]31《吉林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3.12.24);
5、吉政办发[2015]72《吉林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201.12.29);
6、吉政发〔2016〕22号《吉林省洁净水体行动计划(2016-2020年)》(2016.5.23);
7、吉政发〔2016〕23号《吉林省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2020年)》(2016.5.23)
8、吉政发〔2016〕40号《吉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2016.11.28);
9、吉政[2018]15号《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10、DB22/388—2004《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
11、长府办发[2017]23号《长春市“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2、长府发[2016]14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13、长府发[2016]18号《长春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清洁水体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14、长府发[2017]5 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2017 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15、长府办发[2018]40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
16、长府办发[2018]41 号《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市规划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
17、《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治空气污染的通知》(长府通告[2005]12号);
18、《长春市人们政府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长府通告〔2017〕5号);
19、《长春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2017年修订)》;
20、《长春市供热专项规划修编(2013-2020)》;
21、《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分区规划(2018~2030)》;
22、《长春新区奋进乡土地利用规划(2011~2020)》。
1、《长春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备案表》,编号: ;
2、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编制的《长春高新北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5月);
3、长春市环境保护局长环建[2015]20号《关于长春高新北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2015年6月3日);
4、长春市北华电力科技设计有限公司及吉林省北华电力科技设计研究院编制的《嘉润热力热源厂二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20年 06月);
5、《长春高新北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6、现有工程排污许可证及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通过调查掌握本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工程特点及其污染特征,分析论述本项目所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措施的先进性、可行性、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可靠性和建成投产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当地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制定进一步防治污染的对策措施,提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给出项目建设可行性的明确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环保措施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通过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拟达到如下目的:
1、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工程建设的可行性,并对本工程的总图布置的合理性进行分析,为工程的布局提供必要的环保方面的科学依据。
2、通过对建设项目周边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环境的调查研究,针对本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和营运各阶段,预测对环境的影响,提出相应的优化环境和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
3、将环境保护措施、建议和评价结论反馈于工程设计与施工,为优化工程设计提供科学依据,以减少或减缓由于工程建设而导致的对周围环境的负面影响。
4、为该建设项目的施工期、营运期的环境管理,以及周边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及环境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遵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环保法规和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和成果,结合建设项目与当地的自然环境特征,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努力做到评价结论正确,污染防治措施具体可行,使评价结果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优化环保设计提供依据和指导。
突出环境影响评价的源头预防作用,坚持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遵循以下原则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1、依法评价
贯彻执行我国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政策和规划等,优化项目建设,服务环境管理。
2、科学评价
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方法,科学分析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
3、突出重点
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内容及其特点,明确与环境要素间的作用效应关系,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审查意见,充分利用符合时效的数据资料及成果,对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予以重点分析和评价。
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主要环境影响因素有:
(1)施工期场地平整、建材运输、施工作业产生的施工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以及施工设备、运输车连排放的尾气、噪声对大气;
(2)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对伊通河地表水体的影响;
(3)项目运营期锅炉烟气污染物对空气质量产生的影响;
(4)项目运营期各种设备噪声对厂区周边声环境质量造成影响;
(5)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燃煤灰渣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1、施工期环境影响识别
施工期环境影响识别详见表2-1。
表2-1 施工期环境影响识别
环境要素 |
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 |
主要影响因素 |
环境空气 |
土方开挖、场地平整、建材运输、存放和使用 |
扬尘 |
燃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尾气排放 |
SO2、NOX、HC等 |
|
水环境 |
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放 |
COD、BOD、SS、氨氮等 |
声环境 |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产生噪声 |
施工噪声 |
固体废物 |
施工作业、施工人员 |
施工垃圾、生活垃圾 |
2、运营期环境影响识别
运营期环境影响识别详见表2-2。
表2-2 运营期环境影响识别
环境要素 |
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 |
主要影响因素 |
环境空气 |
锅炉运行 |
粉尘、烟尘、SO2、NO2、Hg、氨 |
水环境 |
生产和工作人员等产生的各类污水 |
PH、COD、BOD5、SS、氨氮 |
声环境 |
破碎机、锅炉本体、泵类、风机、空压机等 |
各类机械噪声 |
固体废物 |
生产及工作人员 |
燃煤灰渣及生活垃圾 |
3、评价因子筛选
根据对项目工程情况的分析,本项目评价因子识别与筛选见表2-3
表2-3 评价因子识别与筛选
项目 |
评价因子 |
|
大气环境 |
现状评价 |
PM10、PM2.5、SO2、NO2、CO、臭氧、氨、汞; |
影响评价 |
PM10、SO2、NO2、Hg、NH3 |
|
地表水环境 |
现状评价 |
pH、COD、BOD5、氨氮、总氮、总磷、挥发酚、石油类 |
影响评价 |
COD、氨氮 |
|
声环境 |
现状评价 |
LeqdB(A) |
影响评价 |
||
固体废物 |
影响评价 |
燃煤灰渣及裹胁其中的脱硫盐、生活垃圾 |
环境风险 |
影响评价 |
氨、危险化学品 |
结合本项目特点、周围环境状况,确定本次评价工作内容见表2-4。
表2-4 评价内容
序号 |
评价专题 |
主要内容 |
1 |
总论 |
评价等级、评价标准、环境保护目标 |
2 |
区域环境现状调查、 监测与评价 |
自然环境、区域生态环境、区域发展规划、环保基础设施 建设的调查;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的监测与评价 |
3 |
锅炉房现状 |
分析锅炉房产排污的现状以及现存在的环境问题 |
4 |
工程分析 |
分析项目各生产工序环境因素、治理措施、排污情况 |
5 |
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 |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运营期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影响分析,固体废物处置影响分析 |
6 |
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论证 |
主要针对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控制措施进行论证 |
7 |
污染物排放 总量控制分析 |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评述工程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给出工程污染物排放总量及控制方案 |
8 |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
分析环保投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
9 |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
提出管理方案、监测制度及“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
10 |
评价结论与建议 |
给出总体评价的结论,提出最大限度减少污染建议 |
根据拟建工程特点和性质,并考虑到拟建址周围的环境现有状况,确定本次评价工作以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为重点,同时兼顾地表水、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和企业现状等各环境要素的评价。
项目在施工期、运行期均有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由于项目施工期较短,对周围环境可能造成长期影响的主要是项目生产运行期。因此,本评价重点针对项目的运行期进行评价。
项目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中科大街以西、航空街以南区域,不涉及环境敏感区,根据《长春市规划区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图》,该区域环境空气为二类功能区,具体详见图2-1所示。
项目位于伊通河流域,根据《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划》,伊通河“四化桥至万金塔公路桥,为伊通河长春市、农安县、德惠市农业用水区”,水质目标为Ⅴ水体,地表水为Ⅴ类水功能区。
根据区域地下水用途,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为Ⅲ类功能区。
根据《北湖科技开发区分区规划(2018~2030)》及项目址位于《长春新区奋进乡控制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2019.8)》,项目址位于规划的供热用地区域,不在居住用地范围内,根据长春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图规定,项目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详见图2-2。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关于各要素环境影响评价等级的划分原则,经对工程的初步分析和建设址周围环境状况的调查,确定各环境要素的评价等级及范围如下:
1、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有关规定,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按照影响类型、排放方式、排放量或影响情况、受纳水体环境现状、水环境保护目标等综合确定。本项目属于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
项目生产水排水量是锅炉排污水和脱硫废水,该部废水回用于除渣熄火、降尘增湿、清灰渣用水。本项目新增生活污水排放量为2.4t/d、405.6t/a,经城市污水管网汇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污染物满足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要求后最终排入伊通河,项目废水为间接排放。
由《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2.3-2018) 5.2评价等级确定/5.2.2水污染影响型建设项目根据排放方式和排放量划分评价等级/5.2.2.2 间接排放建设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B。
2、评价范围
仅对依托设施的可行性进行评价。
由《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附录A可知,本项目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Ⅳ类”,详见表2-5所示。
表2-5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分类表
环评类别 行业类别 |
报告书 |
报告表 |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 |
|
报告书 |
报告表 |
|||
U 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 |
||||
142、热力生产和工艺工程 |
燃煤、燃油锅炉总容量65t/h(不含)以上 |
其他 |
Ⅳ类 |
Ⅳ类 |
根据《导则》4总则/4.1一般性原则“....... 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故本项目可不进行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1、评价等级
根据工程分析结果选择SO2、NOx、PM10、NH3作为主要污染物,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规定,分别计算每一种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Pi(第i个污染物),及第i个污染物的地面浓度达标准限值10%时所对应的最远距离D10%,其中Pi定义为:
式中: Pi-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Ci-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第i个污染物的最大地面浓度,mg/m3;
C0i-第i个污染物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mg/m3;
C0i一般选用GB3095中1小时平均取样时间的二级标准的浓度限值。
评价工作等级的判定依据见表2-6,主要污染源估算数值及估算参数见表2-7。
根据之前采用《导则》推荐模式(AERSCREEN)对本项目新增污染源预测估算结果及评价工作等级的判定依据表,确定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详见表2-8。
表2-6 大气评价工作等级
评价工作等级 |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
一级评价 |
Pmax≧10% |
二级评价 |
1%≦Pmax<10% |
三级评价 |
Pmax<1% |
表2-7 估算模式参数取值一览表(点源)
参数名称 |
单位 |
烟囱 |
||||
PM10 |
SO2 |
NOx |
NH3 |
Hg |
||
烟气流量 |
Nm3/h |
584119.15/938612.56 |
||||
污染物排放速率 |
kg/h |
4.011 /6.444 |
14.467 /23.241 |
21.700 /34.860 |
0.132 /0.211 |
0.00037 /0.00060 |
烟囱几何高度 |
m |
120 |
||||
烟囱出口内径 |
m |
4.20 |
||||
评价标准 |
μg/m3 |
450 |
500 |
250 |
200 |
0.3 |
烟囱出口处的烟气温度 |
℃ |
60 |
||||
烟囱出口处的环境温度 |
℃ |
38.0/-36.5 |
||||
城市/乡村选项 |
- |
城市环境 |
注:本项目/项目后全厂,烟气流量为以空气过量系数2.2计算值;
表2-8 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
污染源 名称 |
污染源主 要污染物 |
下风向最大浓度(ug/m3) |
最大浓度处距源中心的距离(m) |
评价标准(ug/m3) |
最大地面 浓度占标率(%) |
D10% (m) |
评价 等级 |
本项目新 增污染源 |
PM10 |
1.5405 |
155 |
450.0 |
0.3423 |
/ |
三级 |
SO2 |
5.5564 |
500.0 |
1.1113 |
|
二级 |
||
NOx |
8.3344 |
250.0 |
3.3338 |
/ |
二级 |
||
Hg |
0.0001 |
0.30 |
0.0474 |
/ |
三级 |
||
NH3 |
0.0507 |
200.0 |
0.0253 |
/ |
三级 |
||
项目后全厂污染源总计 |
PM10 |
1.8961 |
1160 |
450.0 |
0.4213 |
/ |
三级 |
SO2 |
6.8384 |
500.0 |
1.3677 |
|
二级 |
||
NOx |
10.2572 |
250.0 |
4.1029 |
/ |
二级 |
||
Hg |
0.0002 |
0.30 |
0.0588 |
/ |
三级 |
||
NH3 |
0.0621 |
200.0 |
0.0310 |
/ |
三级 |
2、评价范围
项目后全厂污染源总计大气污染物D10%最大值为500m,评价等级为二级,确定本项目大气评价范围为以锅炉房烟囱为中心,边长5.0km的矩形区域。详见图2-3所示。
1、评价等级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3类声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的3类标准,噪声主要为运营期设备噪声,根据建设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有一定程度的增加(<3dB(A)),受影响人口不发生明显变化。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对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的原则,本工程声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定为三级。
2、评价范围
环境噪声评价的范围确定为项目厂界至厂界外1.0处。
1、评价等级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964-2018)附录A“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分类”可知,项目为“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燃煤锅炉总容量65t/h(不含)以上的热力生产工程”,土壤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类别为“III类”。
项目占地5.3222hm2大于5.0hm2,占地规模为中型。由现场调查可知,项目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内,项目址周边有少量位于开发区规划内的已征尚未建设的农田地。由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表3-污染影响型敏感程度分级表(表2-9所示),项目土壤环境敏感程度为不敏感。
表2-9 污染性敏感程度分级表
敏感程度 |
判断依据 |
敏感 |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耕地、园地、牧草地、饮用水源或居民区、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
较敏感 |
建设项目周边存在其他土壤环境敏感目标的。 |
不敏感 |
其他情况 |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试行)》(HJ 964-2018)表4-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详见表2-10所示),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表2-10 污染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占地规模 评价工作等级
敏感程度 |
Ⅰ类 |
Ⅱ类 |
Ⅲ类 |
||||||
大 |
中 |
小 |
大 |
中 |
小 |
大 |
中 |
小 |
|
敏感 |
—级 |
—级 |
一级 |
二级 |
二级 |
二级 |
三级 |
三级 |
三级 |
较敏感 |
—级 |
—级 |
二级 |
二级 |
二级 |
三级 |
三级 |
三级 |
— |
不敏感 |
—级 |
二级 |
二级 |
二级 |
三级 |
三级 |
三级 |
— |
— |
注:“—”表示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 |
1、风险潜势的判定
项目涉及危险物资为脱销还原剂尿素在炉膛内加热分解生产氨及设备润滑用机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表B.1-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与脱销还原剂的尿素在炉膛内加热分解生产氨及设备润滑用的机油量,依据《导则》附录C计算危险物质数量与临界量比值的比值 Q。
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 Q;
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 Q<1 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 Ⅰ。
当 Q≥1 时,将 Q 值划分为:(1)1≤Q<10;(2)10≤Q<100;(3)Q≥100。
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尿素在炉膛内加热分解产生的氨气及设备润滑用的机油,根据 HJ169-20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 B,氨气的临界量为5.0t、矿物油为2500t。
经计算,本项目 Q = 0.000409<1,环境风险潜势为 Ⅰ 级。
2、项目评价等级的确定
由《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表2-11),本项目Q<1环境风险潜势为Ⅰ,故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等级为简单评价。
表2-11 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环境风险潜势 |
Ⅳ、Ⅳ+ |
Ⅲ |
Ⅱ |
Ⅰ |
评价工作等级 |
一 |
二 |
三 |
简单评价* |
*是指对于详细评价工作内容而言,在描述危险物资、环境影响途径、环境危害后果、风险防范措施等方面给出定性的说明。将附录A |
评价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简单分析工作无明确评价范围,仅需给出项目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本项目占地5.3222hm2全部为既有占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本项目属“位于原厂界(或永久用地)范围内的工业类改扩建项目”,故项目仅做生态影响分析即可。
1、地表水环境
项目位于伊通河流域,根据《吉林省地表水功能区划》,伊通河“四化桥至万金塔公路桥,为伊通河长春市、农安县、德惠市农业用水区”,故该段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水质标准;具体详见表2-12。
表2-1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限值
标准名称 |
项目 |
Ⅴ类标准限值 |
单位 |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PH |
6--9 |
无量纲 |
COD |
40.0 |
mg/l |
|
BOD5 |
10.0 |
||
NH3-N |
2.0 |
||
TN |
2.0 |
||
TP |
0.4 |
||
挥发酚 |
0.1 |
||
石油类 |
1.0 |
2、环境空气
项目区为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故环境空气质量基本因子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Hg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附录A参考浓度限值;NH3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 其他污染物空气浓度参考限值。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具体限值详见表2-13。
表2-1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标准名称 |
污染物 名称 |
各项污染物浓度限值 |
单位 |
||
小时平均 |
24小时平均 |
年平均 |
|||
GB3095-201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及附录A参考浓度限值 |
SO2 |
500 |
150 |
60 |
ug/m3 |
NO2 |
200 |
80 |
40 |
||
TSP |
/ |
300 |
200 |
||
PM10 |
/ |
150 |
70 |
||
PM2.5 |
|
|
35 |
||
CO |
|
|
4000 |
||
O3 |
|
|
160 |
||
Hg |
|
|
0.05 |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 |
氨 |
200 |
|
|
3、声环境
根据环境功能区划项目评价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故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详见表2-14。
表2-14 声环境质量标准
标准 |
类别 |
昼间 |
夜间 |
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 |
3类 |
65 |
55 |
1、废气
(1)施工期粉尘
施工期粉尘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表2-1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摘录
污染物 |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监控点 |
浓度(mg/m3) |
|
TSP |
无组织排放源上风向设参照点,下风向设监控点(监控点与参照点浓度差值) |
1.0 |
(2)运行期锅炉烟气
根据《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 [2018]15 号)要求 “长春、吉林、四平等空气质量未达标地区新建项目涉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VOC) 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根据要求项目燃煤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具体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详见表2-16所示
表2-16 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单位:mg/m3
污染物项目 |
单位 |
特别排放限值 |
污染物排放 监控位置 |
标准来源 |
|
燃煤 |
燃气 |
||||
颗粒物 |
mg/m³ |
30 |
20 |
烟囱或烟道 |
锅炉大气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SO2 |
mg/m³ |
200 |
50 |
||
NOx |
mg/m³ |
200 |
150 |
||
汞及其化合物 |
mg/m³ |
0.05 |
- |
烟囱排放口 |
|
烟气黑度(格林曼黑度,级) |
≤1 |
根据《吉林省区域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技术方案》、《长春高质量发展“四大板块”总体方案》、《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中“重点区域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超低排放要求”以及国家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高的要求。建设单位本着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控制环境污染的意愿,立足长远,为今后区域全面实施稍低排放要求做好准备。拟建项目的燃煤锅炉排放的烟气参照《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中“重点区域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超低排放要求”进行设计控制。具体控制值详见表2-17所示。
表2-17 项目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控制限值
污染物项目 |
单位 |
排放限值 |
污染物排放 监控位置 |
标准来源 |
颗粒物 |
mg/m³ |
10 |
烟囱或烟道 |
《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要求; |
SO2 |
mg/m³ |
35 |
||
NOx |
mg/m³ |
50 |
||
汞及其化合物 |
mg/m³ |
0.05 |
烟囱排放口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
烟气黑度(格林曼黑度,级) |
≤1 |
项目运行粉尘颗粒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控置浓度限值;详见表2-18所示。
表2-18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 2中颗粒物控置浓度限值
污染物 |
监控点 |
浓度mg/m³ |
排放速率kg/h |
颗粒物 |
15m高排气筒 |
120 |
3.5 |
厂界外浓度最高点 |
1.0 |
|
(3)氨逃逸
根据《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中工艺设计一般规定6.1.1要求,烟气脱硝装置出口氨逃逸浓度应控制在8.0mg/m3以下;同时《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剂还原法》(HJ562-2010)中工艺设计一般规定6.1.4要求,氨逃逸质量浓易小于2.5mg/m3以下之规定。综合考虑,拟建项目SNCR+SCR脱硝工艺氨逃逸按3.0mg/m3控制。
氨排放控制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详见表2-19。
表2-19 氨排放执行标准
污染物 |
监控点 |
浓度mg/m3 |
速率kg/h |
氨 |
120m排气筒 |
|
200.0 |
无组织排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1.5 |
|
2、废水
项目外排的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城市污水管网汇入长春北郊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污染物满足GB18918-2002《城
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要求后最终排入伊通河。
排放标准详见表2-20。
表2-20 污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pH除外)
污染物 |
pH |
CODcr |
BOD5 |
氨氮 |
SS |
标准来源 |
标准值 |
6~9 |
500 |
300 |
- |
400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
6~9 |
50 |
10 |
5(8)※ |
10 |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 |
※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噪声
项目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故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详见表2-21。
表2-21 噪声排放标准
标准 |
类别 |
标准值dB(A) |
|
昼间 |
夜间 |
||
GB12348-2008 |
3类 |
65 |
55 |
项目施工期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中标准,详见表2-22。
表2-22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dB(A)
昼 间 |
夜 间 |
70 |
55 |
4、固体废物
通过类比调查项目炉渣属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故本项目固体废物-炉渣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Ⅰ类处置场标准执行。
项目址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中科大街以西、航空街以南区域。项目址东侧为地铁8号线及中科大街、南侧为开发区规划内已征未建的农业旱植地、西侧隔85m空地为北湖科技开发区奋进乡管委会、北侧为航空路,厂界外1.0k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
项目厂区周边环境敏感分布情况详见表2-23及图2-3。
表2-23 项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项目 |
环境保护目标 |
相对厂址方位及距厂界 距离/m |
规模 |
功能 区划 |
保护要求 |
||||
地 表 水 |
伊通河 |
SW 5400m |
小河 |
Ⅴ类 |
保护其水质满足GB3838-2002《地表 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Ⅴ类标准要求 |
||||
声 环境 |
厂界周边 |
厂界外1.0m |
|
3类 |
保护声环境质量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要求 |
||||
地下水 |
厂区附近浅层地下水 |
Ⅲ类 |
保护区域地下水满足GB14848-2017《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要求。 |
||||||
生态环境 |
项目占地影响范围内的生态环境 |
|
保护项目占地范围内的陆生生态环境 |
||||||
环境空气 |
保护对象 名称 |
坐标/ |
保护 对象 |
保护 内容 |
环境 功能区 |
相对厂址方位 |
相对厂界距离/m |
||
E/°′″ |
N/°′″ |
||||||||
1.耿家店 |
125°25′55″ |
44°00′14.5″ |
当地 居民 |
保护环境空气质量满足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要求 |
二类区 |
E |
1600 |
||
2.大毛家窝堡 |
125°25′59″ |
43°59′10.6″ |
ES |
2600 |
|||||
3.兴隆丽景城 |
125°27′33″ |
43°58′7.6″ |
ES |
5600 |
|||||
4.蔚蓝北府 |
125°24′55″ |
43°59′15″ |
ESS |
1850 |
|||||
5.奥体玉园 |
125°24′33″ |
43°59′13.6″ |
S |
1770 |
|||||
6.澳海澜郡 |
125°24′42″ |
43°59′2.0″ |
S |
2100 |
|||||
7.新星宇之悦 |
125°24′41″ |
43°58′51″ |
S |
2400 |
|||||
8.君悦豪庭 |
125°24′55″ |
43°58′18″ |
S |
3470 |
|||||
9.长春市十一高中北湖学校 |
125°24′34″ |
43°58′9.0″ |
S |
3850 |
|||||
10.科苑小区 |
125°24′39″ |
43°58′1.0″ |
S |
4050 |
|||||
11.北湖春天 |
125°24′44″ |
43°57′50 |
S |
4400 |
|||||
12.长春工业大学 |
125°23′6.0″ |
43°59′38.5″ |
WS |
1800 |
|||||
13.领秀蓝泊湖 |
125°23′23″ |
43°59′13.6″ |
SSW |
4500 |
|||||
14.北湖科技园 |
125°22′59″ |
43°59′14.0″ |
WSW |
2500 |
|||||
15.长春北湖科技园 |
125°23′23″ |
43°59′3.7″ |
WS |
2400 |
|||||
16.中天北湾新城 |
125°23′42″ |
43°58′19.5″ |
WSS |
4100 |
|||||
17.长春高新明达学校 |
125°23′24″ |
43°58′19.5″ |
WSS |
3950 |
|||||
18.吉大英才学校 |
125°22′32″ |
43°59′32.5″ |
WSW |
2700 |
|||||
19.一间堡 |
125°20′59″ |
44°00′5.6″ |
W |
4400 |
|||||
20.吕家窝堡 |
125°21′16″ |
44°00′47″ |
WNW |
4500 |
|||||
21.小西屯 |
125°25′33″ |
44°02′34.5″ |
NNE |
3700 |
|||||
22.李菜园子 |
125°25′50″ |
44°01′34.5″ |
NE |
2800 |
|||||
23.东西张家 |
125°26′21″ |
44°01′45″ |
NE |
3300 |
|||||
24.南岗子屯 |
125°27′25″ |
44°01′47.5″ |
NE |
4500 |
|||||
25.孙家染坊 |
125°26′9.5″ |
44°00′58.0″ |
ENE |
1600 |
|||||
26.大三家子 |
125°27′47″ |
44°00′52.8″ |
ENE |
4200 |
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当地的环境污染现状,控制污染的重点为大气污染,确保该工程投入运行后,该区域工业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将有较大幅度的削减。
本次评价拟定的污染控制目标,按各环境要素分别确定为:
1、大气:控制本项目锅炉排放的烟尘、SO2、NOX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使其达到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保证烟囱高度达到相应标准要求,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使其满足区域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2、地表水:控制生活污水的排放,使其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使受纳水体伊通河Ⅴ类水体功能不受影响。
3、噪声:控制各生产工序产生的噪声源强,使其符合《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标准,厂界噪声符合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合理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落实对各类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避免二次污染,使其对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路下图所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体分为三个阶段。的一阶段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为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第二阶段为正式工作阶段,其主要工作为进一步做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其主要工作为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各种资料、数据,给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具体评价工作程序详见图1。
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原《长春高新北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建设项目(一期)》由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长春市生态环境局于2015年6月3日以长环建[2015]20号文对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
项目获批后,于2015年9月开工建设,至2017年末完成全部建设。企业分别于2018年12月及2019年12月对1#、2#锅炉进行了自主验收。
项目安装2台70MW高温热水锅炉,供热面积为175.3万m2。
既有工程的组成情况详见表3-1。
表3-1 既有工程的组成情况表
项目名称 |
环评期间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情况 |
|
建设规模 |
新建2台70MW燃煤热水锅炉 (1开1备)供暖面积84.3万m2 |
新建2台70MW燃煤热水锅炉 (1开1备)供暖面积84.3万m2 |
|
主体工程 |
新建1座面积11656.2m2的锅炉房,内设2台70MW燃煤热水锅炉 (链条炉,1开1备)及其配套设施 |
新建1座面积11656.2m2的锅炉房,内设2台70MW燃煤热水锅炉 (链条炉,1开1备)及其配套设施 |
|
辅助工程 |
锅炉辅助间 |
建设占地1664.5m2、面积4909.3 m2 |
建设占地1664.5m2、面积4909.3 m2 |
烟囱 |
新建高120m,内径4.2m烟囱一座 |
新建高120m,内径4.2m烟囱一座 |
|
热网工程 |
建设热网2ⅹ7.657km,9座换热站 |
建设热网2ⅹ7.657km,9座换热站 |
|
配套工程 |
干煤棚 |
占地面积7128m2、高9m |
占地面积7128m2、高9m |
渣库 |
占地面积206.4m2 |
占地面积206.4m2 |
|
卸灰仓 |
占地面积211.2m2 |
占地面积211.2m2 |
|
公共工程 |
水源及供水 系统 |
市政自来水作为水源,新建软化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35t/h |
市政自来水作为水源,新建软化水处理装置,处理能力35t/h |
排水 |
接入污水管网,汇入区域污水处理厂 |
接入污水管网,汇入区域污水处理厂 |
|
供热 |
由项目自身提供 |
由项目自身提供 |
|
供电 |
接入航空街市政线路 |
接入航空街市政线路 |
|
环保工程 |
烟气除尘 系统 |
采用“布袋除尘器+双碱法”,综合效率99.85% |
采用“布袋除尘器+镁法” |
烟气脱硫 系统 |
双碱法脱硫,脱硫效率80% |
湿式脱硫(镁法),脱硫效率80% |
|
烟囱 |
新建高120m,内径4.2m烟囱一座 |
新建高120m,内径4.2m烟囱一座 |
|
在线监测 系统 |
安装在线监测系统 |
位于锅炉烟囱句地面2.5m处安装 有1套在线监测系统,系统并按要求与当地环保局联网 |
现有厂区主要建(构)筑物详见表3-2。
表3-2 供热厂现有主要建(构)筑物一览表
建筑物名称 |
建筑物占地 (m2) |
建筑物面积 (m2) |
结构形式 |
层数 |
净高(m) |
备注 |
干煤棚 |
7310.00 |
7310.00 |
轻钢排架 |
1 |
13.5 |
一期 |
转运站及制备间 |
198.00 |
682.00 |
框架 |
5 |
18.8 |
一期 |
一期锅炉房 |
3640.00 |
7424.40 |
混凝土框架 |
4 |
30.8 |
一期 |
地中衡 |
76.00 |
|
|
|
|
一期 |
热力站及消防泵房 |
201.40 |
402.80 |
砌体结构 |
2 |
5.1 |
一期 |
消防水池 |
151.3 |
|
砌体 |
1 |
|
一期 |
脱硫泵间 |
84.70 |
84.70 |
砌体 |
1 |
3.6 |
一期 |
脱硫水池 |
236.20 |
|
砌体 |
1 |
|
一期 |
烟囱 |
102.00 |
|
砼 |
|
120.0 |
一期 |
烟道 |
54.40 |
|
砖混 |
|
|
一期 |
柴油发电机房 |
135.7 |
135.7 |
砖混 |
1 |
3.6 |
一期 |
一级输煤栈桥 |
258.10 |
|
钢架结构 |
|
|
一期 |
二级输煤栈桥 |
143.20 |
|
钢架结构 |
|
|
一期 |
门卫及磅房 |
41.80 |
41.8 |
砌体 |
1 |
3.6 |
一期 |
合计 |
12632.8 |
16081.4 |
|
|
|
|
锅炉房内现安装有2台70MW高温热水锅炉,供热厂总供热能力为140MW,向规划中的175.3万m2长春高新北区公建设施建筑物以及居民区冬季采暖供热。
项目供热采取二次网间接供热方式,配套建有一次供热管网2×7.657千米,设置9座换热站。
目前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嘉润热力热源厂主要煤源来自主要煤源来自内蒙古通辽市茫牛海地方煤矿产的低硫二类烟煤。根据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入厂煤质检验报告:收到基低位发热量18850kj/kg,具体详见下表。
表3-3 煤质分析报告
序号 |
项目 |
符号 |
含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全水分 |
Mt |
13.2 |
% |
煤质检验报告中 部分数据 |
2 |
收到基挥发分 |
Ad |
35.67 |
% |
|
3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
Qnet,ar |
18.85 |
MJ/kg |
|
4 |
收到基灰分 |
Aar |
29.11 |
% |
|
5 |
收到基硫 |
Sar |
0.28 |
% |
|
6 |
焦渣特征 |
CRC |
2.0 |
|
经调查,该锅炉房(2019~2020年)供热期实际耗煤量约为40513.8t。
嘉润热力热源厂(一期)现有主要生产设备详见表3-4所示,主体设备-热水锅炉的性能技术参数详见表3-5所示。
表3-4 项目锅炉房现有主要生产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及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热水锅炉 |
DHL70-1.6/130/70-AⅡ |
台 |
2 |
|
2 |
引风机 |
CHY1-1ND,右旋90° |
台 |
2 |
|
3 |
鼓风机 |
G6-60-12 N14D,右旋90° |
台 |
2 |
|
4 |
脉冲布袋除尘器 |
烟气处理量Q=240000m3/h |
台 |
2 |
|
5 |
脱硫塔 |
烟气处理量Q=240000m3/h |
台 |
2 |
|
6 |
热网循环泵 |
SLOW350-380C Q=1180m3/h H=17.8mH2O |
台 |
2 |
1用1备 |
7 |
热网循环泵 |
SLOW500-520B Q=2484m3/h H=17mH2O |
台 |
1 |
|
8 |
热网补水泵 |
SLS80-160 Q=50m3/h H=32mH2O |
台 |
2 |
1用1备 |
9 |
软化水泵 |
SLS80-160 Q=50m3/h H=32mH2O |
台 |
2 |
1用1备 |
10 |
除氧水泵 |
SLS80-160 Q=50m3/h H=32mH2O |
台 |
2 |
1用1备 |
11 |
冷却循环水泵 |
SLS50-125 Q=12.5m3/h H=20mH2O |
台 |
2 |
1用1备 |
12 |
全自动软水器 |
30t/h |
台 |
1 |
|
13 |
过滤式除氧器 |
30t/h |
台 |
1 |
|
14 |
旋流除污器 |
RY-XLY-900 |
台 |
1 |
|
15 |
生水箱 |
V=60m3 |
台 |
1 |
|
16 |
软化水箱 |
V=60m3 |
台 |
1 |
|
17 |
除氧水箱 |
V=60m3 |
台 |
1 |
|
18 |
生产水泵 |
SLS100-200 Q=100m3/h H=50mH2O |
台 |
2 |
1用1备 |
19 |
生活水泵 |
SLS50-200A Q=11.7m3/h H=40mH2O |
台 |
2 |
1用1备 |
20 |
排污泵 |
60W(Ⅱ)30-10-2.2 |
台 |
2 |
1用1备 |
21 |
受煤坑排污泵 |
50YW12-7 |
台 |
1 |
|
22 |
高倾角皮带运输机 |
DJ型大倾角,B=650,L=71m |
台 |
1 |
|
23 |
平皮带输煤机 |
DTⅡ(A), B=650,L=21m |
台 |
1 |
|
24 |
斜皮带输煤机 |
DTⅡ(A), B=650,L=87.4m |
台 |
1 |
|
25 |
波动筛煤机 |
BS-100,生产能力100t/h |
台 |
1 |
|
26 |
环锤破碎机 |
PCH-1010,生产能力100t/h |
台 |
1 |
|
27 |
K型往复给料机 |
K2型,能力100t/h |
台 |
2 |
|
28 |
煤仓 |
V=240m3 |
台 |
1 |
|
29 |
电动组合犁式卸料器 |
DLS650 |
台 |
3 |
2用1备 |
30 |
1#重型板链除渣机 |
YBL-910 L=14.7m 排渣量12t/h,α=22° |
台 |
1 |
|
31 |
2#重型板链除渣机 |
YBL-1010 L=45.4m 排渣量15t/h,α=22° |
台 |
1 |
|
32 |
除渣平皮带运输机 |
DTⅡ(A), B=500,L=11.9m |
台 |
1 |
|
33 |
渣场 |
V=130m3 |
台 |
1 |
|
34 |
电动鄂式闸门 |
800×800 |
台 |
4 |
|
35 |
双侧电动犁式卸料器 |
|
台 |
3 |
|
36 |
放灰阀 |
DN250 |
台 |
18 |
|
37 |
1#密封刮板除灰机 |
L=10.8m,输送量5.0t/h |
台 |
2 |
|
38 |
2#密封刮板除灰机 |
L=10.3m,输送量5.0t/h |
台 |
1 |
|
39 |
单轴粉尘加湿机 |
DSZ-50,输送量5.0t/h |
台 |
1 |
|
40 |
喷洒水泵 |
SLS65-250B Q=21.6m3/h H=60mH2O |
台 |
1 |
|
表3-5 主体设备-热水锅炉的性能技术参数表
锅炉型号 |
DHL70-1.6/130/70-AⅡ |
台数 |
2 |
额定功率 |
70MW |
额定工作压力 |
1.6MPa |
额定供热温度 |
130℃ |
额定回水温度 |
70℃ |
设计煤种 |
II类烟煤 |
燃烧方式 |
层燃 |
设计循化水流量 |
997t/h |
设计排烟温度 |
148℃ |
炉排有效面积 |
93.0m2 |
设计效率 |
82.0% |
锅炉房供热主要生产系统包括热力系统、水处理系统、上煤系统、燃烧系统、除渣系统,生产工艺流程见框图4-1。
燃煤由汽运运至厂区内煤棚,输煤系统的筛煤机控制上煤不大于30mm颗粒状(筛分下大于30mm的原煤在经破碎机破碎后返回筛煤机),经给煤机将煤送至锅炉燃烧,转换至热能,将水加热成为130℃高温热水送至热网,高温热水经热网中与用热户换热器进行热交换,换热后的高温水回到主干管送回锅炉再加热。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厂区生活污水经厂区管网排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燃煤产生的大气污染物经布袋除尘器+湿法脱硫(脱硫废水分别采用经悬浆分离器塔内循环和塔外经800m3沉淀循环方式)后的烟气通过120m、岀口直径4.2m的混凝土烟囱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锅炉灰渣,全部用于当地生产建材原料。
1、给水
项目供水水源来自于市政管线,供热厂主要有锅炉用水、除渣用水、除尘器用水、煤场降尘用水及生活用水。总用水量为162787t/d,其中循环水量为159525 t/d,循环率为98.0 %,新鲜用水量为3262.0t/d。
2、排水
项目锅炉房所排放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主要有化学处理废水、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生产废水产生量为72.0t/h,回收后用于锅炉清渣、烟气脱硫,不外排。
生活污水为职工生活设施卫生间、职工食堂等产生的污水,废水排放量1.60t/d,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后排入伊通河。主要污染因子有pH、SS、CODCr、BOD5、氨氮、动植物油等。
3、供电
供热锅炉房变电所内设有1台1500 KVA的干式变压器用于生产供电。电源由变电所引入。
供热锅炉房职工定员为40人,年生产天数为169天,生产制度为每天三班制。
项目用水为自来水,生产用水主要有锅炉用水、冷却用水、脱硫用水、除渣用水、煤场降尘用水。总用水量为162829t/d,其中循环水量为159525 t/d,循环率为97.98%,新鲜用水量为3304.0t/d。
热源厂现有用水量平衡情况详见框图3-1。
框图3-1 热源厂现有用水量平衡图
现有锅炉房所排放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主要有化学处理废水、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以及辅机冷却废水,废水产生量为72.0t/d。该部废水中化学处理废水直接回收后用于脱硫用水,锅炉排污水收集后由于除渣熄火用水、飞灰调湿用水,辅机冷却废水则用于煤场降尘用水,脱硫废水直接排入渣坑用于除渣熄火;总之,生产废水收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为职工生活设施卫生间、职工食堂、盥洗的等产生的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汇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后排入伊通河。主要污染因子有pH、SS、CODCr、BOD5、氨氮、动植物油等。
项目现有废水排放情况见表3-6。
表3-6 锅炉房现有废水排放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
废水排放量 (t/d) |
主要污染因子 |
排放 方式 |
治理措施及去向 |
生活 污水 |
3.20 |
pH、SS、CODCr、BOD5、氨氮、 动植物油 |
连续 |
经总排口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经高新北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伊通河。 |
1、输煤粉尘
项目输煤系统虽然配置了波动筛煤机和环锤破碎机控制上煤粒径,但是由于目前原煤基本上为年产30万吨以上的大矿生产,这些煤矿基本为机采煤,大块煤极少,原设置的筛煤机和破碎机基本属于闲置,未运行。故项目该部未建设粉尘净化设施。
2、锅炉烟气
锅炉房所排放的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等。项目锅炉房内现建有2台70MW的热水锅炉,锅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氧化镁湿法脱硫装置净化处理后,经高度为120m、出口直径为4.2m的烟囱排入环境空气。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设计指标详见表3-7。
表3-7 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设计指标一览表
名称及型号 |
设计风量 |
风机型号 |
除尘效率 (%) |
脱硫效率 (%) |
烟囱高度 (m) |
热水锅炉 DHL70-1.6/130/70-AⅡ |
引风机: 300000m3/h |
CHY1-1ND |
—— |
—— |
120 |
布袋除尘器 |
240000m3/h |
|
99.85 |
—— |
|
脱硫塔 |
240000m3/h |
|
|
80.0 |
根据2019年12月18~19日吉林省世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北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建设项目(一期)》验收监测报告之数据(详见表3-8所示)。
表3-8 锅炉烟气验收监测报告
监测频次 |
监测 点位 |
烟尘 |
二氧化硫 |
氮氧化物 |
标干 烟气 流量 |
含氧量 |
烟气 黑度 |
||||||
实测 浓度 |
折算 浓度 |
排放 速率 |
实测 浓度 |
折算 浓度 |
排放 速率 |
实测 浓度 |
折算 浓度 |
排放 速率 |
|||||
mg/m3 |
mg/m3 |
kg/h |
mg/m3 |
mg/m3 |
kg/h |
mg/m3 |
mg/m3 |
kg/h |
m3/h |
% |
级 |
||
12.18 第1次 |
烟囱出口 |
17.3 |
21.6 |
3.524 |
129 |
161 |
26.277 |
208 |
260 |
42.368 |
203694 |
11.4 |
<1 |
12.18 第2次 |
17.6 |
23.0 |
3.548 |
136 |
177 |
27.416 |
213 |
278 |
42.938 |
201587 |
11.8 |
<1 |
|
12.18 第3次 |
16.3 |
20.8 |
3.325 |
126 |
161 |
25.700 |
198 |
253 |
40.386 |
203972 |
11.6 |
<1 |
|
12.19 第1次 |
16.5 |
22.2 |
3.379 |
128 |
173 |
26.212 |
189 |
255 |
38.704 |
204783 |
12.1 |
<1 |
|
12.19 第2次 |
16.8 |
23.4 |
3.427 |
119 |
166 |
24.273 |
193 |
269 |
39.367 |
203974 |
12.4 |
<1 |
|
12.19 第3次 |
17.2 |
21.7 |
3.520 |
133 |
168 |
27.216 |
208 |
263 |
42.563 |
204632 |
11.5 |
<1 |
|
平均值 |
16.95 |
22.12 |
3.454 |
128.5 |
167.67 |
26.18 |
201.5 |
263 |
41.054 |
203774 |
11.8 |
<1 |
项目锅炉烟气的标准干烟气平均排放量为203774Nm3/h,排放烟气中烟尘平均排放浓度值为22.12mg/m3、SO2平均排放浓度值为167.67mg/m3、NOx平均排放浓度值为263.0mg/m3,平均排放速率则分别为烟尘3.454kg/h、SO2为26.18kg/h、NOx为41.054kg/h,烟囱出口烟气黑度为1级;烟气中各项污染物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同时烟气中除NOx外的各项污染物也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锅炉烟气中NOx属超标排放。
本次环评现有锅炉燃煤烟气污染物排放及情况核算采取:
(1)因项目验收期间,未对锅炉烟气进口污染源强情况进行监测,故本环评烟气量及SO2、NOx、烟尘产生量,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和表3-3之煤质分析报告,按理论计算获得;
(2)SO2、NOx、烟尘排放量根据2019年12月18~19日吉林省世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北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建设项目(一期)》验收监测报告之数据计算。
项目锅炉房目前年实际耗煤量约为40513.8t,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计算9.431Nm3/kg.煤,锅炉房年烟气排放总量为3.821×108m3。
锅炉烟气污染物处置效率及排放情况分别详见表3-9及表3-10所示。
表3-9 锅炉烟气污染物处置效率
污染物 |
产生浓度(mg/m3) |
排放浓度(mg/m3) |
处置效率(%) |
烟尘 |
6652.12 |
22.12 |
99.67 |
SO2 |
475.03 |
167.67 |
64.70 |
NOx |
311.74 |
263.00 |
15.63 |
表3-10 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物 |
浓度(mg/m3) |
排放速率(kg/h) |
排放量合计(t/a) |
烟气量 |
|
203774Nm3 |
3.821×108Nm3 |
烟尘 |
22.12 |
3.454 |
8.452 |
SO2 |
167.67 |
26.18 |
64.067 |
NOx |
263.00 |
41.054 |
100.492 |
3、无组织废气
根据2019年12月18~19日吉林省世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司《长春高新北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建设项目(一期)》验收监测报告之数据(详见表3-10所示)。
表3-10 厂界无组织废气颗粒物监测结果 单位:mg/m3
检测点位 |
检测日期 |
检测项目 |
检测结果 |
||
第一次 |
第二次 |
第三次 |
|||
项目上风向15m1# |
12.18 |
颗粒物 |
0.088 |
0.092 |
0.075 |
12.19 |
颗粒物 |
0.072 |
0.081 |
0.073 |
|
项目下风向10m2# |
12.18 |
颗粒物 |
0.108 |
0.110 |
0.105 |
12.19 |
颗粒物 |
0.102 |
0.111 |
0.108 |
|
项目下风向10m3# |
12.18 |
颗粒物 |
0.099 |
0.097 |
0.099 |
12.19 |
颗粒物 |
0.101 |
0.103 |
0.107 |
|
项目下风向10m4# |
12.18 |
颗粒物 |
0.092 |
0.096 |
0.101 |
12.19 |
颗粒物 |
0.089 |
0.094 |
0.093 |
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无组织废气排放最大浓度为0.111mg/m3,监控点与对照点浓度最大差值为0.039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控制标准要求。(颗粒物:1.0mg/m3)
建设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锅炉房、水泵间、引风机室等,噪声较大的设备有鼓风机、引风机、循环水泵等设备,经调查,这类设备噪声范围约为85~100 dB(A)。
建设项目主要设备均布置在室内,厂房进行封闭,不同声源采取不同措施,如锅炉房鼓风机、引风机、水泵等,采用隔声、减震等综合措施。在噪声较大的地方设置集中隔声控制室,采用双层隔声门窗,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少开门窗。
现状监测表明:目前锅炉房周边厂界噪声值昼间在51.0 dB(A)~54.0 dB(A)之间,夜间在38.0dB(A)~40.0dB(A)之间,厂界监测点噪声值均达到了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建设项目供热厂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锅炉灰渣和生活垃圾。
灰渣年产生量约16000.0t,灰渣全部外售当地建材厂用于制作建材原料,保证供热厂生产灰渣全部进行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年产生量约为3.2t,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污染物中涉及的总量控制污染物为建设项目供热厂废水中的CODCr、氨氮和废气中的SO2、NOx、烟尘等,锅炉房年运行169天,厂区废水总排口废水排放量为270.4t/a,CODCr排放总量为0.014t/a、氨氮:0.002t /a;根据验收检测数据,项目锅炉房烟气排放总量为3.821×108Nm3 /a,烟尘排放量为8.452t/a、SO2排放量为64.067t/a、NOx排放量为100.492 t/a。
现有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情况详见表3-11。
表3-11 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情况
类别 |
污染物 |
单位 |
总量控制指标* |
环评报告中总量 |
实际排放量 |
废气 |
烟尘 |
t/a |
4.33 |
4.33 |
8.452 |
SO2 |
t/a |
28.31 |
46.02 |
64.067 |
|
NOx |
t/a |
35.39 |
142.13 |
100.492 |
|
废水 |
CODCr |
t/a |
—— |
0.014 |
0.014 |
氨氮 |
t/a |
—— |
0.002 |
0.002 |
*注:总量控制指标为既有项目排污许可证(91220101563947361P001Y)中确定值。
长春高新北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建设项目在其建设之初时即按环境保护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并按要求分别于2018年12月和2019年12月,对项目建设的1#、2#锅炉分别进行了自主验收。
现有工程根据《长春高新北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长春市环境保护局长环建 [2015] 20号《关于长春高新北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意见,积极配合设计部门按照环境保护“三同时”要求建设了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详见表3-12所示。
表3-12 建设项目建设中落实环评批复意见情况
序号 |
环评批复意见 |
落实环评批复意见情况 |
二 |
项目概况 |
|
1 |
选址位于高新北区中科大街以西、航空街以南(详见报告书)占地面积53222m2,建筑面积32970.4m2,拟安装2台70MW燃煤热水锅炉(链条炉),敷设一次供热管网2×7.657km。设置9座换热站,配套建设烟气处理系统,煤场、渣场等设施。预计供热面积84.3万m2。总投资9983.02万元。 |
工程位于高新北区中科大街以西、航空街以南区域,项目占地面积53222m2,建筑面积32970.4m2,拟安装2台70MW燃煤热水锅炉(链条炉),敷设一次供热管网2×7.657km。设置9座换热站,配套建设烟气处理系统,煤场、渣场等设施。市级供热面积85.0万m2。 |
三 |
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特别是着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
|
2 |
使用符合要求的设备和燃煤,落实节能减排要求,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
项目运行过程中采用低硫煤为原料,选择符合国家要求的各类设备,从源头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
3 |
加强施工阶段环境管理,采取有效防治扬尘措施,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落实消声减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防治噪声影响。 |
施工期落实各项环境管理措施,未发生扬尘及噪声扰民情况 |
4 |
锅炉排放的各类大气污染物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限值要求,经120米高烟囱排放。 |
采取有效大气污染,经检测锅炉排放的各类大气污染物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 |
5 |
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6 |
采取有效消声,隔声和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
经检测项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
7 |
严格落实堆场扬尘防治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
项目采取封闭式堆场,有效防治扬尘污染。 |
8 |
妥善处理处置产生的固体废物。 |
|
四 |
项目的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时,向我局申报验收。 |
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均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进行环保自主验收。 |
一、存在的环境问题
1、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
通过现状监测表明:现有项目锅炉烟气的标准干烟气平均排放量为203774Nm3/h,排放烟气中烟尘平均排放浓度值为22.12mg/m3、SO2平均排放浓度值为167.67mg/m3、NOx平均排放浓度值为263.0mg/m3,平均排放速率则分别为烟尘3.454kg/h、SO2为26.18kg/h、NOx为41.054kg/h,烟囱出口烟气黑度为1级;烟气中各项污染物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现有工程排污许可证(91220101563947361P001Y)中确定值要求。
根据《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 [2018]15号)“长春、吉林、四平等空气质量未达标地区新建项目涉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VOCs) 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根据要求项目燃煤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即烟气中烟尘排放浓度≤30 mg/m3,SO2排放浓度≤200mg/m3,NOx排放浓度≤200mg/m3。
由表3-8可知,项目锅炉排放烟气中NOx污染物的排放浓度为263mg/m3,不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锅炉烟气中NOx属超标排放。
2、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
由表3-11可知,项目锅炉房烟气排放总量为3.821×108Nm3 /a,烟尘排放量为8.452t/a、
SO2排放量为64.067t/a、NOx排放量为100.492 t/a;排污许可证(91220101563947361P001Y)中确定的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烟尘4.33t/a、SO2 28.31t/a、NOx35.39 t/a,项目烟尘、SO2均未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属超量排放。
二、“以新带老”措施
1、锅炉烟气净化
根据《吉林省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政发 [2018]15 号)要求,项目燃煤锅炉烟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即烟尘排放浓度≤30 mg/m3,SO2排放浓度≤200mg/m3,NOx排放浓度≤200mg/m3,项目锅炉烟气中NOx属超标排放。
根据《长春高质量发展“四大板块”总体方案》及国家三部委《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中“重点区域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超低排放要求”以及国家对环境保护越来越高的要求。建设单位本着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满足总量控制指标要求,立足长远,对现有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实际情况采取“以新带老”措施,使其污染物排放满足“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超低排放要求”。
采用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炉内脱硝技术(SNCR)+炉外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技术(SCR),使NOX生成量减少83.5%以上。使现有锅炉排放的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50mg/m3以内,与新建锅炉烟气排放情况相同。
以新建锅炉房锅炉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控制在50mg/m3计算,届时既有锅炉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降至19.105t/a,与现排放情况消减81.387t/a。
2、污染物排放总量
(1)加强烟气脱硫的运行实际效果,使其脱硫效率达到92.6%以上,控制烟气中SO2排放浓度≤35mg/m3,确保满足超低排放要求及总量指标完成;届时既有锅炉烟气中氮氧化物排放量降至13.374t/a,与现排放情况消减50.639t/a
(2)重新调整烟尘总量控制指标,使其合理规范。
项目名称: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建设项目(二期)
建设性质:扩建
总 投 资:项目总投资13647.93万元,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
建设地点:项目建设点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中科大街以西,航空街以南区域的即有厂区内,具体地理坐标为E125°24′27.3″、N44°00′17.8″。项目厂区总占地53222.0m2,项目厂址东侧为轻轨8号线及中科大街、南侧为开发区规划内已征未建的农业旱植地、西侧约隔85m空地为北湖科技开发区奋进乡管委会、北侧为航空路,厂界外1.0km范围内除西侧85m处的北湖科技开发区奋进乡管委会外、无其他无环境敏感点。
详见图4-1、图4-2项目地理位置图和图4-3项目与外环境关系图。
依据对外供热负荷情况及当前锅炉房存在的环保问题,本工程将对现有锅炉进行脱销改造,新安装2台116MW链条炉排热水锅炉及附属设施;满足长春北湖科技科发区嘉润热力热源厂(供热二厂)供热区域内热负荷缺口303.8万m2的供热需要。
本项目建设完成后,嘉润热力热源厂供热总面积将达到388.1万m2,供热总负荷将达到266.267MW。其中本期项目新增303.8万m2供热面积,新增194.565 MW。
根据供热规划经营协议,项目供热范围为:绕城高速以北、102国道以西、京哈高铁以东的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区域以内(简称“绕城外区域”)。工程主要承担该区域内未来城市发展建设新增面积供热以及区域供热调峰运行需要。
项目主要在既有厂区内占地4303.3m2、建设面积7149.2m2的本期供热锅炉房1座,安装
2台116MW链条炉排热水锅炉及附属系统,并对现有锅炉进行脱销改造;拟新增的管网工程
及换热站因尚未确定,其不在本项目之内。具体详见表4-1。
表4-1 项目组成
名称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
主体 工程 |
热源部分:在现有锅炉房东侧建设占地4303.3m2、建筑面积7149.2m2的锅炉房1座,安装2台116MW链条高温热水锅炉及其与之配套的燃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的附属设施。 |
|
辅助工程 |
热网补水 系统 |
补水系统已于一期工程全部建成。热网补水量按锅炉房热源小时循环水量的1.0%确定50m3/h。补水系统采用除氧软化水,化学水处理间来的软化水由软水泵送入出力30t/h的常温过滤式除氧器除氧后,由补水泵补到热网循环回水母管上。热网定压采用补给水泵变频定压方式。热网补水选择2台补水泵,一用一备。在锅炉的回水母管上,连接一条自来水管,供锅炉上水、煮炉时使用。水处理能力能够满足热负荷发展要求,水处理系统无需改造。 |
输煤系统 |
热源输煤系统采用三段式:受煤坑至转运站为第一段输煤,皮带采用大倾角上煤皮带,倾角30°。转运站至主厂房输煤间第为第二段输煤系统,采用斜皮带,倾角15.5°。给煤间处为第三段输煤,采用平皮带。项目运营后锅炉房小时最大燃煤量新增为48.95t,按《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中5.2.10规定,本输煤系统采用双路带式输送机运煤。其驱动装置设置备用驱动装置。输煤系统由固定筛、地下煤斗、给煤机、大倾角输送机、斜皮带输煤机、带式输送机、除铁器组成。输煤系统按三班工作制,输煤系统采用双路带式输送机运煤。输煤系统输送量能力为100t/h。 上煤系统土建部分由一期工程完成建设,本次工程利用建成栈桥剩余空间建设另一条皮带。 |
|
燃烧系统 |
给煤系统:原煤用装载机推至受煤坑,由皮带机送向各炉前可供单台锅炉8小时的燃烧煤量的320m3钢煤仓。原煤经溜煤管、煤闸门落入炉前小煤斗中,由炉排运入锅炉炉膛。 |
|
送风系统:每台炉设一台鼓风机,安装在锅炉间底层后部,鼓风机取风自锅炉间室内及室外两处,采用变频风机进行调整锅炉的进风量。经鼓风机至锅炉,分两路进入炉排底部风室,通过炉排进入锅炉参与燃烧。 |
||
烟气系统:烟气从炉膛出口经过热器、省煤器、空气预热器进入SCR脱硝塔,然后通过烟道进入布袋式除尘器,再经由吸风机进入氧化镁湿法脱硫塔净化,最终烟气通过高120m,出口内径为4.2m的钢筋混凝土烟囱排至大气。 |
||
除灰渣 系统 |
除灰系统:除灰采用浓相气力输灰系统,布袋除尘器的每个灰斗下配1台仓式泵,通过封闭的管道将灰通过加湿器送至出渣室渣机。整个系统配置由浓相气力输送泵系统、空气压缩机供气系统、输灰管道及控制系统组成。 除渣系统:炉渣采用湿式降温、机械式输送方式。 |
|
热力系统 |
工程与热力管网工程分界线为厂区围墙外1米,供热一次网供热设计温度为130/70℃,供热设计压力为1.6MPa。本工程循环水泵按锅炉房作为热源时的最大供热能力选择,一期锅炉房最大供热能力为140MW,最大循环水量为2000m3/h,选择2台水泵,1用1备;二期锅炉房最大供热能力为232MW,最大循环水量3325m3/h,增加2台循环水泵,共计4台水泵,3用1备运行方式。满足本期新增供热循环要求。 |
|
储运 工程 |
燃料储备 系统 |
依托一期已建成的占地面7310㎡(长109.76m、宽66.6m,堆高5m,可贮煤约0.9137万吨)的封闭干煤棚,可满足项目后锅炉房最大日耗煤1839.23吨约5天的用量要求。 |
灰渣仓 |
设220m3灰渣仓2座,可满足2台锅炉1天的最大排灰渣量389.374t需要。 工程不设临时灰渣场,日产日清;灰、渣定期外运至协议单位进行综合利用。 |
|
脱硫及脱硝剂的储存 |
项目脱硫剂及脱硝剂分别为袋装氧化镁粉和尿素。脱硫及脱硝剂的储存分别储存于脱硫间及脱销剂制备间内的库房内。 |
|
“以新带老”工程 |
原有锅炉 脱硝改造 |
采用SNCR+SCR脱硝工艺,设计脱硝效率不低于83.5%; 控制NOX排放浓度≤50mg/m3。 |
公用 工程 |
给水 |
项目供水:采用市政自来水进行供水,项目供水管网已于一期工程全部建成,满足本项目用水的需求。 软水系统:项目在原锅炉房化水间新增处理能力30t/h的全自动软水器、常温过滤式除氧器各1套,以满足项目本期新增最大循环水补充33.25t/h的需要。 |
排水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汇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后最终排入伊通河; 全厂雨水均采用暗沟排水,接入市政雨水管网; 以上工程已于一期工程全部建成,满足本项目的需求,无需另行建设。 |
|
供电 |
项目生产用电为二级负荷,电源由临近变电站及开发区变电所提供两路10kv供电线路为本项目供电。 |
|
环保 工程 |
锅炉烟气
|
脱销措施:采用SNCR+SCR脱硝工艺,设计脱硝效率不低于83.5%;催化剂类型为稀土基新型高效无毒烟气脱硝催化剂,选型应符合HJ563-2010《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和HJ562-2010《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剂还原法》相关要求;尿素作为吸收剂;设1套SNCR脱硝装置和1台SCR脱硝催化塔。控制NOX排放浓度≤50mg/m3。 脱硫措施:采用氧化镁湿法脱硫塔进行烟气脱硫,脱硫塔的脱硫效率最高可达95%(本项目控制≥92.5%)控制SO2排放浓度≤35mg/m3; 除尘措施:采用除尘率≥99.8%的布袋除尘器+湿法脱硫50%附加除尘效率,综合去除效率大于98.5%,控制项目锅炉烟气中烟尘排放浓度≤10mg/m3; 在线监测:在每台锅炉脱硫塔后烟道上安装烟气联系监测系统(CEMS),监测SO 2 、NO x 、烟尘、氨等污染物浓度,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
燃料储存 及输送系统粉尘防治 |
燃料采用篷布遮盖运输;依托已建成占地面7310m2(长109.76m、宽66.6m,堆高5m,可贮煤约0.9137万吨)的封闭干煤棚;环锤破碎机、波动筛煤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选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净化;输送皮带采用全封闭式。 |
|
噪声 |
项目选用符合噪声限值要求的低噪音设备,并对引风机、鼓风机及各类水泵设备上加装消音、隔音装置; 在厂区总平面布置中,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
|
固体废物 |
锅炉灰渣:收集后,外售作为建材生产原料,可实现综合利用; 脱硫硫酸镁:裹挟于锅炉灰渣中,收集后与其一并外售作为建材生产原料;脱硝催化剂:催化剂3年更换一次约30.0t。采用稀土基新型高效无毒烟气脱硝催化剂,由生产厂家回收再生处理; 废包装物:根据其性质分别交供货厂家回收;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工程供热采用2台SHL116-1.6/130/70-AII链条炉排热水锅炉,其主要设备及环保设施详见表4-2,项目后锅炉房的主要工艺设备详见表4-3。
表4-2 项目后主要设备及环保设施表
项目 |
单位 |
方案 |
||
锅炉 |
种类 |
|
SHL116-1.6/130/70-AIID热水锅炉 |
|
功率 |
MW |
2×116 |
||
烟 气 治 理 设 施 |
烟囱 |
形式 |
|
砼 |
高度 |
m |
120 |
||
出口直径 |
m |
4.2 |
||
烟气 除尘措施 |
种类 |
|
布袋除尘器 |
|
效率 |
% |
99.85 |
||
控制浓度 |
mg/m3 |
控制浓度≤10mg/m3 |
||
SO2 控制措施 |
方式 |
|
氧化镁湿法脱硫系统(一机一塔) |
|
效率 |
% |
≥92.5 |
||
控制浓度 |
mg/m3 |
控制浓度≤35mg/m3 |
||
NOX 控制措施 |
方式 |
|
SNCR+SCR脱硝工艺 |
|
效率 |
% |
≥83.5% |
||
控制浓度 |
mg/m3 |
控制浓度≤50mg/m3 |
||
NH3 |
方式 |
|
氧化镁湿法脱硫系统附加消减率 |
|
效率 |
% |
90 |
||
控制浓度 |
mg/m3 |
≤0.8 |
||
废水处理设施 |
种类 |
|
生活污水 |
|
处理方式 |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汇入区域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污染物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后,最终排入伊通河。 |
||
处理量m3/d |
|
2.4m3/d |
||
排水去向 |
|
经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伊通河。 |
||
灰渣处理方式 |
种类 |
除灰采用浓相气力输灰系统,布袋除尘器的每个灰斗下配1台仓式泵,通过封闭的管道将灰通过加湿器送至除渣室渣机;炉渣采用湿式降温、机械式输送方式。灰渣一并送入灰渣仓。 |
||
煤场设施 |
种类 |
依托一期已建成的占地面7310m2的封闭干煤棚;在锤式破碎机、波动筛煤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选用袋式除尘器进行净化 |
||
灰渣的综合利用 |
种类 |
本项目新增灰渣产生量49166.71t/a、裹胁灰渣中的溶解性脱硫盐MgSO4 973.56t/a,全部用于建筑材料的生产。 |
表4-3 本项目新增主要工艺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功率 (kW)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一 |
输煤系统 |
|||||
1.1 |
高倾角 皮带输送机 |
B-650mm L=71m α=30° |
22 |
台 |
1 |
|
1.2 |
斜皮带输送机 |
B-650mm L=87.4mα=18° |
22 |
台 |
1 |
|
1.3 |
1#平皮带输送机 |
B-650mm L=90m α=0° |
22 |
台 |
1 |
|
1.4 |
2#平皮带输送机 |
B-650mm L=48m α=0° |
22 |
台 |
1 |
|
1.5 |
波动筛煤机 |
BS-100 生产能力100t/h |
40 |
台 |
1 |
|
1.6 |
环锤破碎机 |
PCH-1010 生产能力100t/h |
110 |
台 |
1 |
|
1.7 |
K型往复给料机 |
K2 能力100t/h |
4 |
台 |
2 |
|
1.8 |
除铁器 |
RCYD-6 |
3 |
台 |
1 |
|
1.9 |
皮带秤 |
LCS-17A V=220V |
0.025 |
台 |
1 |
|
1.10 |
电动犁式卸料器 |
DT1102F11 |
0.55 |
台 |
8 |
|
1.11 |
双侧卸料器漏斗 |
|
|
台 |
8 |
|
二 |
热力系统 |
|||||
2.1 |
热水锅炉 |
SHL116-1.6/130/70-AIID |
15 |
台 |
2 |
新建 |
2.2 |
热网循环泵 |
Q=1818m3/h,H=18M |
132 |
台 |
2 |
新建 |
2.3 |
鼓风机 |
Q=220210m3/h H=2500Pa |
315 |
台 |
3 |
新建 |
2.4 |
引风机 |
Q=380000m3/h H=5543Pa |
715 |
台 |
3 |
新建 |
三 |
烟气净化系统 |
|||||
3.1.1 |
脉冲布袋 除尘器 |
处理风量380000m3/h 过滤面积710m2 |
|
台 |
3 |
新建 |
3.1.2 |
星型卸灰阀 |
|
2.2 |
台 |
24 |
新建 |
3.1.3 |
螺旋输送机 |
LX-200 长度12m |
3.0 |
台 |
12 |
新建 |
3.2.1 |
脱硫塔 |
DST-160-00, Ф7000×26000 |
|
台 |
2 |
新建 |
3.2.2 |
氧化风机 |
Q=12m3/min P=63.7kPa |
22 |
台 |
2 |
新建 |
3.2.3 |
1#脱硫循环泵 |
Q=325m3/h H=28mH20 |
75 |
台 |
2 |
新建 |
3.2.4 |
2#脱硫循环泵 |
Q=325m3/h H=28mH20 |
75 |
台 |
2 |
新建 |
3.2.5 |
3#脱硫循环泵 |
Q=325m3/h H=28mH20 |
75 |
台 |
2 |
新建 |
3.2.6 |
渣浆泵 |
Q=25m3/h H=30mH20 |
15 |
台 |
4 |
2用2备 |
3.2.7 |
加药泵 |
Q=40m3/h H=20mH20 |
7.5 |
台 |
4 |
2用2备 |
3.2.8 |
苛化罐 (配搅拌机) |
Ф2500×2000 10m3 |
2.2 |
台 |
2 |
新建 |
3.2.9 |
立式潜水排渣泵 |
Q=50m3/h H=30mH20 |
7.5 |
台 |
2 |
新建 |
3.2.10 |
立式潜水回流泵 |
Q=50m3/h H=30mH20 |
7.5 |
台 |
2 |
新建 |
3.2.11 |
旋流脱水罐 |
Ф1500×3000 |
|
台 |
2 |
新建 |
3.2.12 |
除雾器 |
|
|
台 |
2 |
新建 |
3.3.1 |
脱硝系统尿素 溶液制备系统 |
|
|
套 |
1 |
新建 |
3.3.2 |
脱硝系统尿素溶液喷射控制系统 |
|
|
套 |
4 |
新建。其中2套为“以新带老”工程 |
3.3.3 |
SCR脱硝催化塔 |
|
|
台 |
4 |
|
四 |
除渣系统 |
|||||
4.1 |
一级板链除渣机 |
B=1210mm,处理渣量Q=18t/h,L=15.5m |
11 |
台 |
2 |
新建 |
4.2 |
二级板链除渣机 |
B=1210mm,处理渣量Q=18t/h,L=62m |
37 |
台 |
2 |
新建 |
五 |
排污系统 |
|||||
5.1 |
污水泵 |
50WQ/DD24243-2.2 Q=20m3/h H=15mH20 |
2.2 |
台 |
1 |
新建 |
5.2 |
污水泵 |
50WQ/DD24243-2.2 Q=20m3/h H=15mH20 |
2.2 |
台 |
1 |
项目选择的链条热水锅炉参数如下:
型号:SHL116-1.6/130/70-AIID 额定功率:116 MW
额定工作压力:1.6MPa 额定进出水温度:130/70℃
设计煤种:II类烟煤 排烟温度:140℃
设计效率:83.56%
鼓风机:Q=220210m3/h H=2500Pa
引风机:Q=380000m3/h H=5543Pa
项目后企业主要建筑物情况详见表4-4。
表4-4 项目后企业主要建筑物一览表
建筑物名称 |
建筑物占地 (m2) |
建筑物面积 (m2) |
结构形式 |
层数 |
净高(m) |
备注 |
干煤棚 |
7310.00 |
7310.00 |
轻钢排架 |
1 |
13.5 |
一期 |
转运站及制备间 |
198.00 |
682.00 |
框架 |
5 |
18.8 |
一期 |
一期锅炉房 |
3640.00 |
7424.40 |
混凝土框架 |
4 |
30.8 |
一期 |
二锅炉房 |
4303.30 |
7149.20 |
混凝土框架 |
4 |
38.6 |
本期新建 |
地中衡 |
76.00 |
|
|
|
|
一期 |
热力站及消防泵房 |
201.40 |
402.80 |
砌体结构 |
2 |
5.1 |
一期 |
消防水池 |
151.3 |
|
砌体 |
1 |
|
一期 |
脱硫泵间 |
84.70 |
84.70 |
砌体 |
1 |
3.6 |
一期 |
脱硫水池 |
236.20 |
|
砌体 |
1 |
|
一期 |
烟囱 |
102.00 |
|
砼 |
|
120.0 |
一期 |
烟道 |
54.40 |
|
砖混 |
|
|
一期 |
柴油发电机房 |
135.7 |
135.7 |
砖混 |
1 |
3.6 |
一期 |
一级输煤栈桥 |
258.10 |
|
钢架结构 |
|
|
一期 |
二级输煤栈桥 |
143.20 |
|
钢架结构 |
|
|
一期 |
门卫及磅房 |
41.80 |
41.8 |
砌体 |
1 |
3.6 |
一期 |
合计 |
16936.10 |
20203.60 |
|
|
|
|
项目锅炉所需燃料为二类烟煤,主要煤源来自内蒙古通辽市茫牛海地方煤矿产的低硫煤。
所需燃料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购进,由煤矿直接采用汽车运输到热源厂贮煤场。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入厂煤质检验报告,项目煤质主要特性指标详见表4-5。
项目 |
单位 |
设计煤种 |
项目 |
单位 |
设计煤种 |
全水分Mt |
% |
15.6 |
水分Mar |
% |
15.60 |
干燥基灰份Ad |
% |
36.81 |
收到基灰份Aad |
% |
31.07 |
干燥基全硫St |
% |
0.31 |
收到基硫Sar |
% |
0.26 |
干燥无灰基挥发Vdaf |
% |
43.73 |
收到基挥发份Vad |
% |
23.24 |
收到基低位发热Qnet,ar |
kJ/kg |
17790.00 |
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 |
kJ/kg |
17790.00 |
焦渣特性CRC |
|
2 |
焦渣特性CRC |
|
2 |
本期工程锅炉房规模为2台116MW热水锅炉,热源最终规模为2台70MW及2台116MW热水锅炉,运煤系统按热源建设规模设计,燃用内蒙古通辽市茫牛海地方煤矿产的低硫煤,其低位发热量为17790kJ/kg(4254kcal/kg),计算煤量如下表:
名称 |
单位 |
一期 2×70MW |
单台 116MW炉 |
二期2×116MW |
两期合计 |
最大小时耗煤量 |
t |
29.6863 |
24.4742 |
48.9484 |
78.6347 |
最大日耗煤量 |
t |
712.4702 |
563.3800 |
1126.7600 |
1839.2302 |
锅炉实际耗煤量 |
t |
42928.4527 |
71138.5787 |
142277.1574 |
185205.6074 |
注:最大日耗煤量按照24小时计算;
2、氧化镁
锅炉房脱硫剂氧化镁含量大于90%,粒径不大于325目。采用公路汽运至锅炉房。
项目脱硫Mg/S为1.05(氧化镁含量大于90%),项目本期所需氧化镁量约为605.0t/a。项目氧化镁消耗量详见表4-7。
消耗时段 |
最大消耗 |
平均消耗 |
||
一期工程 |
二期工程 |
一期工程 |
二期工程 |
|
脱硫剂小时消耗量(t/h) |
0.126 |
0.208 |
0.0547 |
0.1790 |
脱硫剂日消耗量(t/d) |
2.52 |
4.16 |
1.095 |
3.58 |
脱硫剂年消耗量(t/a) |
185.0 |
605.0 |
185.0 |
605.0 |
注:1)锅炉日均利用时间为20h,2)年利用时间为3380h。
3、尿素
锅炉脱销氨氮摩尔比0.8~1.0,氨逃逸量:<10ppm。平均还原1.0t氮氧化物许消耗还原剂-尿素1.4~1.5t。项目年消耗尿素625.0t/a,其中本期约480.0t,“以新带老”一期工程脱销新增145.0t/a。
表4-8 项目尿素消耗情况表
消耗时段 |
最大消耗 |
平均消耗 |
||
一期工程 |
本期工程 |
一期工程 |
本期工程 |
|
尿素小时消耗量(t/h) |
0.102 |
0.165 |
0.043 |
0.142 |
尿素日消耗量(t/d) |
2.028 |
3.295 |
0.858 |
2.840 |
尿素年消耗量(t/a) |
145.0 |
480.0 |
145.0 |
480.0 |
注:1)锅炉日均利用时间为20h,2)年利用时间为3380h。
1、锅炉燃煤采用大吨位自卸汽车运输,并利用社会运力运煤,厂内不设专用运煤汽车。本期工程增加全年汽车运煤量为142277.16吨,增加最大日运煤量为841.88吨。工程建成后4台机组全年汽车年运煤量为185205.61吨,最大日运煤量为1095.89吨。厂内设贮煤场,在厂区运输路段专设地恒,以计量进厂煤量。
另外,本项目新增运入脱硫氧化镁605.0t,尿素625.0t(其中本项目480t、以新带老145t);运出灰渣量49166.71t及裹胁灰渣之中的脱硫MgSO4盐973.56t。
2、运输方式:运入原煤及辅料、运出锅炉灰渣等主要采用汽车运输,运输工具由社会运输力量解决。
3、厂内运输工具:轮式铲车、叉车等。
本期工程建成后,项目定员本着机构和人员配备精简、高效原则,按原组织机构不变的原则,本项目新增加员工,全厂员工40名。
运行人员:锅炉、出渣、电气按三班运行,人员按四班配备;上煤系统按二班运行,人员按三班配备;管理及其他人员正常配备。全年运行169天。
工程建设期计划为2年,具体建设进度如下:
1、勘察设计、设备订货等前期工作:2020年12月~2021年1月 计1个月;
2、生产厂房土建施工建设:2021年3月~2021年10月 计8个月
3、设备安装及生产调试:2021年11月~2022年6月 计8个月。
项目后热源厂锅炉只在采暖供热时运行,年运行小时数为3380h(日均20小时)。
锅炉房的主要工艺流程为燃煤经推土机及轮式装载机铲装,首先经派代运输机送入筛分破碎室,筛煤机控制上煤不大于30mm颗粒状(筛分下大于30mm的原煤在经破碎机破碎后返回筛煤机),再由皮带输送机进入锅炉煤仓,燃煤经溜煤管落入炉前加煤斗送入炉膛内燃烧,烟气首先在炉膛内经喷入的尿素进行SNCR脱销,锅膛出口的烟气流经过热器、省煤器、SCR脱硝催化装置、一二次风空气预热器,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尘净化后的烟气再进入氧化镁湿法脱硫塔脱硫,脱硫后的烟气通过120m高、出口直径4.2m的混凝土排放至大气。
除尘器截留下来的除尘灰经螺旋输送与脱硫塔塔底经吸收液排出泵排除的硫酸镁一并落入锅炉排渣室,灰水经溢流口至沉淀池中沉淀。刮板机中的炉渣、除尘灰以及裹挟其中的硫酸镁送至端侧布置的皮带机,与锅炉间出来的灰渣一并送至渣仓贮存,定期外运。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后全部回用,无废水排入市政排水管网。
锅炉房运行的主要工艺系统包括:输煤系统、燃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供排水系统、除灰渣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以及热力循环系统。锅炉房运行时的工艺流程系统详见框图4-1。
1、输煤系统
燃料由汽车运入已于一期工程配套建成厂区既有干煤棚内。干煤棚占地面7310m2,堆煤高度5.0m,可贮煤约0.9137万吨,可满足全厂最大热负荷1839.23t/d用煤量约6天用量。
输煤系统由地下煤斗、波动筛煤机、环锤式破碎机、给煤机、大倾角输送机、斜皮带输煤机、带式输送机、除铁器组成。
输煤系统采用三段式:受煤坑至转运站为第一段输煤,皮带采用大倾角上煤皮带,倾角30°。转运站至主厂房输煤间第为第二段输煤系统,采用斜皮带,倾角15.5°。给煤间处为第三段输煤,采用平皮带。本输煤系统采用双路带式输送机运煤。
根据热负荷计算,项目运营后锅炉房小时最大燃煤量新增为48.95t,本期日最大耗煤量约为1126.76t,按照三班运煤工作制,输煤系统输煤量按照100t/h计算,运煤系统运行时间约为11.5h,满足《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08)要求。
输煤破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除尘率不低于99.0%的布袋除尘器净化,净化后的废气经20m高的排气筒排放。
框图4-1 锅炉房供热生产工艺流程及排污节点示意图
2、燃烧系统
燃烧系统由给煤、送风、除灰渣、烟气净化和排烟等几部分组成。
(1) 给煤
每台116MW热水锅炉前设有效容积320m3钢煤仓1个,可供单台锅炉8小时的燃烧煤量。原煤经溜煤管、煤闸门落入炉前小煤斗中,由炉排运入锅炉炉膛。炉排的减速机采用无级变速,能按要求随时调节炉排的运行速度以调节进入炉膛的给煤量。
(2)送风
每台炉设一台鼓风机,安装在锅炉间底层后部,鼓风机取风自锅炉间室内及室外两处,采用变频风机进行调整锅炉的进风量,防止因取风而使锅炉间内温度过低。经鼓风机至锅炉,分两路进入炉排底部风室,通过炉排进入锅炉参与燃烧。本期工程配套增加2台鼓风机。
(3)除灰渣系统
项目建设2座220m3灰渣仓,可满足2台锅炉1天的最大排灰渣量389.374t需要。
除灰采用浓相气力输灰系统,布袋除尘器的每个灰斗下配1台仓式泵,通过封闭的管道将除尘灰通过加湿器送至锅炉排渣室,经除渣机与炉渣一并送至厂房端侧的渣仓内贮存。整个系统配置由浓相气力输送泵系统、空气压缩机供气系统、输灰管道及控制系统组成。
炉渣采用湿式降温、机械式输送方式。锅炉排出的炉渣通过现有横向布置的重型板链式联合除渣机送至厂房端侧的渣仓内贮存,定期外运。
3、烟气净化及排烟系统
项目锅炉烟气采用SNCR+SCR工艺进行脱硝,脱硝剂为尿素。尿素首先喷入炉膛,在炉膛内受热分解产生NH4+与锅炉产生的部分NOx发生氧化还原反应,进入SCR脱硝装置后未反应的NH4+及NOx在催化剂作用下进一步发生氧化还原反应,起到脱硝作用;脱销后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净化,除尘后的烟气再进入氧化镁湿法脱硫塔,脱硫后的烟气通过120m高、
出口直径4.2m的混凝土排放至大气。
(1)脱硝系统
根据项目既有工程验收检测报告,锅炉出口烟气中的NOx的浓度在253~269mg/m3,保守起见以锅炉出口烟气中的NOx的浓度300mg/m3计,为进一步使 NOx的排放浓度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控制排放浓度≤50mg/m3),采用SNCR+SCR 脱硝工艺进行脱硝,设计脱硝效率在83.5%以上,脱硝还原剂采用尿素,可控制烟囱出口烟气中的 NOx低于50mg/m3,满足排放标准及控制要求。
(2)除尘系统
项目采用布袋除尘,采用正压浓相气力输灰系统除灰,布袋除尘器的每个灰斗下配1台仓式泵,通过封闭的管道将除尘灰通过加湿器送至锅炉排渣室。
(3)脱硫系统
项目采用氧化镁湿法脱硫工艺,锅炉按照1炉1塔,设置1套脱硫系统。脱硫系统主要由氧化镁浆液制备系统、烟气系统、SO2吸收系统、事故排放及浆液返回系统、工艺水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等组成。
锅炉除尘后烟气经增压风机升压通过烟气系统进入吸收塔,氧化镁粉经加水消化制成10~15%浓度的浆液用乳液泵打入脱硫塔下部贮液槽中。塔内烟气自下而上流动,与吸收塔上部喷淋层喷淋下来的氧化镁浆液逆向接触洗涤,烟气中的SO2与氧化镁浆液发生化学反应,生成亚硫酸镁,汇于吸收塔下部的浆池。浆池中搅拌器连续运转,同时氧化风机向浆池送入空气,进行强制氧化,使微容于水、且不稳定的亚硫酸镁氧化尘稳定、有很高可溶性的硫酸镁。经多次循环的脱硫浆液pH下降、亚硫酸镁、硫酸镁含量逐渐增加,脱硫能力逐渐降低。最终当pH只下降到一定程度时,进行补充脱硫剂;脱硫能力逐渐降低的混合浆液在其浓度达到一定设定值时,为了避免溶液饱和,塔底定期自动外排5%左右的脱硫废水,废水旋浆分离器底流出经沉淀池沉淀去除部分灰渣,澄清液泵送进入飞灰管道调湿器对飞灰加湿,之后一并送至锅炉排渣室。项目脱硫系统设计脱硫效率大于92.5%。
另外,项目氧化镁湿法脱硫具有一定附加除尘效率,本项目确定为50%计。
4、给排水系统
(1)给水系统
项目供水采用市政自来水进行供水,由于项目厂区内已经敷设供水管网,本扩建工程供水管网已于一期工程全部建成,满足本项目用水的需求。
(2)排水系统
项目废水主要有由化学水处理废水、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组成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回收后全部用于脱硫脱硝、灰渣熄火、飞灰调湿、输煤降尘以及地面洒水降尘等,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全厂雨水均采用暗沟排水,接入市政雨水管网。以上工程已于一期工程全部建成,满足本项目的需求,无需另行建设。
5、化学水处理系统
现有锅炉房设有一套独立的全自动软化水装置,水处理设备能力为30t/h。除氧采用适合热水锅炉水质标准要求的常温过滤式除氧器对系统补水进行除氧。
水处理能力能够满足项目后锅炉房补水总量30t/h的要求,该系统无需改造。
6、热力循环系统
工程与热力管网工程分界线为厂区围墙外1米,供热一次网供热设计温度为130/70℃,供热设计压力为1.6MPa。厂区内一次管网在一期工程建设时已经建成。
热网补水量按锅炉房热源小时循环水量的1%确定50m3/h。补水系统采用除氧软化水,化学水处理间来的软化水由软化水泵送入1台出力为30t/h的常温过滤式除氧器除氧后,由补水泵补到热网循环水泵的回水母管上。热网定压采用补给水泵变频定压方式。在锅炉的回水母管上,连接一条自来水管,供锅炉上水、煮炉时使用。水处理能力能够满足热负荷发展要求,水处理系统无需改造。
本期工程依托现有热源厂热力循环系统,新增2台循环泵,实现3用1备,能够满足新增供热面积303.8万m2的供热要求。
根据对燃煤热水锅炉供热工艺过程的分析,燃煤热水锅炉供热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污染物的主要生产环节如下:
1、燃煤存储、输送过程
燃煤输送过程中,转运站、皮带机上煤表面处,均有粉煤灰散落和飞扬。
2、燃烧过程
燃煤热水锅炉正常运行时的燃烧过程主要包括燃煤的破碎、燃煤在锅炉内的燃烧及炉内脱硝以及燃烧后产生的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净化后、由引风机引至脱硫塔进行脱硫处理,再通过烟囱排入环境空气。在该过程中将产生烟气污染物、工业废水、灰渣,转动机械噪声等。
3、化学水处理过程
化学水处理过程主要是为燃煤锅炉的正常运行提供水质合格的工业补充水。在该过程中,主要有一定的含SS和盐类的废水产生。
4、燃煤、氧化镁、灰渣运输过程
燃煤、氧化镁、尿素、灰渣等均采用汽车运输,在其运输过程中会产生扬尘及噪声。
5、热网循环过程
在该过程中,厂内的供热循环热水泵的运行将产生噪声。
1、废气污染物
烟气污染物存在于供热锅炉原煤燃烧产生的烟气中,主要的烟气污染物为SO2、NOx、烟尘、汞化合物及脱销逃逸的NH3等。
2、废水污染物
废水主要有主厂房冲洗废水、输煤系统排水、化学处理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生活污水等。其中:
主厂房冲洗废水中的主要污染因子为SS、石油类;
输煤系统排水中的主要污染因子为SS、挥发酚;
化学处理系统排污水中的主要污染因子为SS、盐类;
锅炉排污水中的主要污染因子为SS;
生活污水中的主要污染因子为SS、BOD、COD等。
3、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两类:一是锅炉灰渣及脱硫析出盐,二为职工生活垃圾。
4、噪声
项目锅炉房的主要机械设备运转的噪声范围约为80~105dB(A)。主要噪声源为各类风机和水泵等机械。
5、建设期污染因素分析
项目建设期影响主要来自建设施工时建筑材料装卸时产生的粉尘、施工机械引起的噪声、由于土石方挖填引起的水土流失,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生活污水。
锅炉房运行中的污染环节及因素详见表4-9。
表4-9 锅炉房运行中的污染环节及因素一览表
序号 |
生产过程 |
污染环节 |
污染因素 |
污染物 |
1 |
燃煤存储、 输送过程 |
储煤场及输煤系统 |
扬尘 |
TSP |
输煤系统冲洗 |
冲洗废水 |
SS、挥发酚 |
||
2 |
燃烧过程 |
燃煤锅炉风机 |
声 |
噪声 |
锅炉燃烧 |
烟气 |
SO2、NOx、烟尘、 NH3、汞及其化合物 |
||
固废 |
灰渣 |
|||
锅炉排污 |
排污废水 |
SS、COD |
||
锅炉清洗 |
清洗废水 |
PH、SS |
||
3 |
脱硫过程 |
脱硫装置 |
废水、噪声 |
SS、Cl-、pH、盐类、金属、噪声 |
4 |
脱硝过程 |
脱硝装置 |
逃逸气体、噪声 |
氨气、噪声 |
5 |
化学水处理过程 |
化学水处理系统 |
废水、噪声 |
SS、Cl 、pH、盐类、金属、SS、 |
6 |
除灰渣及贮存过程 |
除渣间 |
噪声 |
噪声 |
7 |
运输过程 |
车辆行驶 |
扬尘、声 |
TSP、噪声 |
8 |
职工生活 |
正常生产生活 |
污水固废 |
COD、NH3-N、生活垃圾 |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尾气等。
1、扬尘
运输车辆行驶带起路面扬尘、风吹物料堆场扬尘及施工作业扬尘是施工现场主要扬尘来源。参考《辽宁省城区建筑施工扬尘排放量计算方法》。计算方式如下:
式中:W—施工工地扬尘排放量,t;
WB—基本排放量,t;
WK—可控排放量,t;
A—建筑面积,104m2;
B—基本排放量排放系数,t/104m2 ·月,取 4.8;
P11、P12、P13、P14、P15—各项控制扬尘措施所对应的一次扬尘可控排放量排污系数,t/104m2 ·月; P11道路硬化与管理,P12边界围挡,P13裸露地面覆盖,P14易扬尘物料覆盖,P15 定期喷洒抑制剂;
P2—控制运输车辆扬尘所对应二次扬尘可控排放量系数,t/104m2 ·月,取1.55;
T—施工期,月;
土建工程施工期总计1年,扣除冬歇期共计7个月,总建筑面积为7387m2。
本项目建设期间扬尘预测排放量43.97t,按照每天施工时间10h计,扬尘排放速率约为0.0058kg/s,排放浓度为 0.624mg/m3。企业施工期在做好控制扬尘措施的情况下,扬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规定的周界无组织浓度最高点1.0mg/m3限值要求。
2、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尾气
各类运输车辆,燃油推土机等施工机械将产生废气,主要特征污染物为 CO、NOx,THC。施工机械及施工车辆尾气将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影响,但这种污染源较分散,且为流动性,影响是短期的、局部的,当施工结束后,相应污染消失,不会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1、生活污水
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冲厕废水、厨房炊事及盥洗废水。
项目施工期总计15个月,实际施工天数450天。进场施工人员平均为 30人,施工人员生活用水按照30L/人·d 计,用水总量为405.0m3,排水量按照用水量的 85%计为344.25m3。该部废水中污染物浓度一般为:COD 300~500mg/L、BOD5 200~300mg/L、SS250mg/L、NH3-N 35~60 mg/L,污水浓度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该部废水
依托现有厂区设施收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
2、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有运输汽车清洗污水,主要成分是悬浮物,SS含量约为500~1000mg/L;来自建材、模板的清洗及供水系统的漏水产生量与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关系较大,此类污水中主要成分是悬浮物。
施工现场建造沉淀池、隔油池等污水临时处理设施,经沉淀、隔油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回用冲洗用水或用于场地抑尘洒水,不外排。
施工期应对水泥、黄沙、石灰类的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工程中抛洒的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安装小流量设备和器具以减少施工期间的用水量,另外建议用雨水进行冲洗作业。
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运输车辆噪声以及内部装修噪声。施工机械噪声包括推土机、装载机、振捣棒、吊车、升降机等,多为点生源;施工作业噪声主要指一些零星敲打声、建材装卸的撞击声、施工人员的吆喝声等,多为瞬间噪声;运输车辆噪声为移动声源,属交通噪声。各施工阶段主要产噪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及其噪声声级值详见表4-10和表4-11。
表4-10 不同施工阶段主要噪声源强声级值 单位:dB(A)
施工阶段 |
声源 |
声源源强 |
施工阶段 |
声源 |
声源源强 |
土石方 阶段 |
挖掘机 |
78~85 |
装修、安装阶段 |
电锯 |
70~80 |
冲击机 |
90 |
电锤 |
70~80 |
||
空压机 |
75~80 |
手工钻 |
70~80 |
||
打桩机 |
85~95 |
无齿锯 |
70~80 |
||
卷扬机 |
70~80 |
多功能木工刨 |
70~80 |
||
压缩机 |
85~95 |
云石机 |
80~85 |
||
结构阶段 |
混凝土输送泵 |
80~90 |
角向磨光机 |
90~95 |
|
振捣棒 |
85~90 |
|
|
||
电锯 |
90~95 |
|
|
||
电焊机 |
85~92 |
|
|
||
空压机 |
85~90 |
|
|
表4-11 运输车辆噪声声级值 单位:dB(A)
施工阶段 |
运输内容 |
车辆类型 |
声源源强 |
基础工程 |
弃土外运 |
大型载重车 |
84~89 |
主体工程 |
钢筋、商品混凝土 |
混凝土罐车、载重车 |
80~85 |
装饰工程 |
各种装修材料及设备 |
轻型载重卡车 |
75~80 |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产生的弃土、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1、弃土
项目建设期场地平整、基础开挖过程中土石方产生总量为2.05万m3,其中挖方总量1.24万m3、回填总量为0.81万m3,形成弃土0.43万m3,全部用于北湖科技开发区低洼地的平整。
2、施工阶段建筑垃圾
施工建筑垃圾产生系数为20~50kg/m2,工程总建筑面积7387m2,施工建筑垃圾产生量以30.0kg/m2计,产生量约220t左右,全部送至市政管理部门指定位置集中填埋。
3、施工阶段生活垃圾
项目建设过程中施工人员平均为30人,依照我国生活污染物排放系数,生活垃圾排放系数取0.5kg/人·d,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0kg/d。以施工期共15个月(土建+安装)计,项目施工期共产生生活垃圾6.75t。项目采取集中堆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通过项目工程分析,项目运营后锅炉房燃煤锅炉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是项目后的重点污染源,也是主要环境问题。主要污染物来自供热锅炉燃煤产生的烟气中SO2、NOx、烟尘、汞及化合物、氨等。为保证所排烟气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减轻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工程采取如下防治与控制措施:
1、为控制烟尘的排放量及排放浓度,拟采用除尘效率不低于99.8%的布袋式除尘器进行除尘,同时氧化镁湿法脱硫附加50%的除尘效率,综合除尘效率99.85%,除尘后的烟气进入脱硫系统,脱硫后的烟气通过高度为120m、出口直径为4.2m的烟囱排放,保证烟气中颗粒物控制在10.0mg/m3以下,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并达到“重点区域超低排放要求”标准控制限值。
2、为降低SO2的排放量,工程拟采用炉外氧化镁湿法烟气脱硫工艺,控制SO2的排放量及排放浓度。根据项目采用的燃煤为0.26%含硫率的低硫质煤,以及对同类建设单位现有锅炉脱硫率的监测校订结果,分析确定该工艺脱硫效率按92.5%计算,控制SO2排放浓度在35.0mg/m3以下,同时对氨及汞具有90%的附带去除效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并达到“重点区域超低排放要求”标准控制限值。
3、为控制NOX的排放,工程采用SNCR+SCR 组合脱硝工艺进行脱硝,同时对既有2台70MW 进行脱硝技术改造,设计脱硝效率在83.5%以上,脱硝还原剂采用尿素,可控制烟囱出口烟气中的 NOx低于 50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并达到“重点区域超低排放要求”标准控制限值。
4、燃煤在筛分、破碎及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煤尘,采用适量喷水降尘措施控制粉尘的产生。依托既有破碎间对筛煤机、破碎机之上设置的能力为10000m3/h、除尘效率≥99.0%的布袋除尘器,燃煤筛分、破碎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5、无组织排放废气的排放源主要是燃煤在存储及在装卸、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煤尘,本项目依托一期已建成的占地面7310m2(长109.76m、宽66.6m,堆高5.0m,可贮煤约0.9137万吨)的封闭干煤棚,以无组织排放的粉尘绝大多数落入干煤棚,仅有少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入环境。
表4-12 锅炉房废气排放情况一览表
序号 |
污染源名称 |
特征 污染物 |
排气筒(m) |
排放规律 |
排放去向 |
|
高度 |
出口内径 |
|||||
1 |
锅炉烟气 |
烟尘、S02 NOx、NH3、汞 |
120 |
4.2 |
连续 |
环境空气 |
2 |
筛分、破碎粉尘 |
PM10 |
20 |
0.5 |
间断 |
环境空气 |
3 |
燃煤存储、装卸、输送 无组织排放废气 |
TSP |
- |
- |
间断 |
环境空气 |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采用《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所述方法计算,源强核算参数参考值详见本指南附录表B。
烟气量采取如下方法进行近似计算:
式中:Vs——实际烟气产生量,Nm3/kg.煤;
——燃料的收到基低位发热值,KJ/ kg;
Vo— 理论空气需要量,Nm3/kg.煤;4.7433 Nm3/kg.煤。
α— 过剩空气系数。由《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6-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基准含氧量为9.0%;根据《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锅炉》(HJ991-2018)附录C:“ 过量空气系数,燃料燃烧时实际空气供给量与理论空气需要量之比值,燃煤锅炉、燃油锅炉及燃气锅炉的规定过量空气系数分别为 1.75、1.2,对应基准氧含量分别为9%、3.5%”。即项目锅炉过剩空气系数取α=1.75。
经计算,标准状态下项目烟气产生量为8.9564Nm3/kg.煤。
2、燃煤烟尘量计算
式中:EA — 核算段内颗粒物(烟尘)排放量,t;
R—核算段内锅炉燃料耗量,t;
Aar—收到基灰份的质量分数,%;
— 锅炉烟气带出灰份额,%;取17.5;
—综合除尘效率,%;取99.5;
—飞灰中可燃物含量,%;取0.5。
3、SO2排放量计算
燃煤产生的SO2排放量采用下式计算:
式中:—核算段内SO2排放量, t;
R—核算段内锅炉燃料耗量,t;
ar—燃煤收到基全硫含量,%;0.26;89
— 锅炉机械不完全燃烧热损失,%;取8.0;
—烟气脱硫装置的脱硫效率,%;取92.5;
K—燃煤中硫燃烧后氧化成SO2的份额,取0.825。
4、NOX的排放
根据HJ991-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氮氧化物排放量采用锅炉生产商提供的氮氧化物控制保证浓度值或类比同类锅炉氮氧化物浓度值按式(5)计算”。
式中:—核算段内NOX排放量, t;
—锅炉炉膛出口氮氧化物质量浓度,mg/m3;;
Q—核算段内标态干烟气排放量,t;
—脱硝效率,%;
由HJ991-2018《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 锅炉》附录B中表B4-锅炉炉膛出口NOX浓度范围:层燃炉质量浓度范围/100~600 mg/m3;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 ?第十分册》层燃锅炉NOx的产污系数为2.94kg/t煤,据此则算项目NOx产生浓度为328.26mg/m3。
另外,根据项目既有工程验收检测报告,锅炉出口烟气中NOx的浓度在253~269mg/m3,
保守起见以锅炉出口烟气中的NOx的浓度300mg/m3计。为使NOx的排放浓度满足排放标准的要求(控制排放浓度≤50mg/m3),采用SNCR+SCR 脱硝工艺进行脱硝。SNCR烟气脱硝技术NOx的去除率一般在30~40%,该部控制NOx去除率35%较宜(即可有效降低NOx排放浓度,又可有效控制氨逃逸浓度);后段的SCR脱硝催化塔作为SNCR脱硝系统的补充,在其脱硝效率达到74.4%(终合脱硝效率84.5%)即可满足NOx低于50mg/m3排放控制要求;运行中适当增加SNCR.脱硝系统氨逃逸量并将氧过剩量维持在2~4%,NOx.还原反应就会进行得很充分,而无需在SCR进口处另行补加氨水为此与烟气中NOx发生反应的量。
5、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
式中:—核算段内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量(以汞计), t;
R—核算段内锅炉燃料耗量,t;
—收到基汞含量,ug/g;
— 汞的协同脱除效率,%。
我国燃煤中汞含量一般在0.03~0.52mg/kg、平均为0.20mg/kg。根据中国科学院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张静静、郑娜、周秋红等5人撰写的《内蒙古自治区原煤中汞含量分布及燃煤大气汞排放量估算》中数据,项目使用的吉林省的辽源、通化、长春地区和内蒙古通辽市等地方煤矿生产的II类烟煤中汞含量约在0.020~0.630 mg/kg之间、平均值为0.120 mg/kg。
一般情况下,燃料中的汞燃烧过程中56.3~69.7%随烟气排放,23.1~26.9%进入飞灰,仅有2.0%进入灰渣。而烟气中的汞主要集中在亚微米级的细粉尘上。一般而言,静电除尘器可脱除30.0%的汞、布袋除尘器可脱除70.0%的汞、湿法脱硫装置可脱除90.0%的汞。
故本项目选取燃料中的汞有63.0%进入烟气,汞的综合协同脱除效率以90.0%计。
6、氨的排放
根据《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中工艺设计一般规定6.1.1要求,烟气脱硝装置出口氨逃逸浓度应控制在8.0mg/m3以下;同时《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剂还原法》(HJ562-2010)中工艺设计一般规定6.1.4则要
求,氨逃逸质量浓易小于2.5mg/m3以下之规定。综合考虑拟建项目SNCR+SCR脱硝工艺氨逃逸浓度按3.0mg/m3设计。
一般情况下,未反应的氨气主要与烟气中的 SO3及飞灰在低温下发生固化反应。项目锅炉烟气脱硫采用氧化镁湿法脱硫工艺,根据德国运行经验判断湿法脱硫工艺对氨具有90%的附带去除效率,届时项目锅炉烟囱中氨的最大排放浓度约0.3mg/m3。
7、环境空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1)依据
本项目锅炉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参照执行《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中“重点区域新建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超低排放要求”标准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限值。
(2)浓度限值要求
①SO2 排放浓度限值:Cso2≤ 35mg/m3;
②NOx 排放浓度限值:CNOX ≤50 mg/m3;
③烟尘 排放浓度限值:C烟尘≤ 10 mg/m3;
④汞及其化合物排放浓度限值: C汞≤ 0.05mg/m3;
⑤NH3 排放浓度限值:C氨≤0.8mg/m3
综上,经计算项目运行后锅炉房在最大供热负荷运行时,烟气经净化后标准状态下燃煤锅炉烟气排放状况详见表4-13。
表4-13 项目后燃煤锅炉烟气排放状况表
项目 |
符号 |
单位 |
数值 |
||||
本项目 |
全厂 |
||||||
烟囱 |
几何高度 |
H |
m |
120 |
120 |
||
出口内径 |
D |
m |
4.2 |
4.2 |
|||
烟气排放状况 (脱硫塔出口) |
烟气总量 |
V |
ⅹ109Nm3/a |
1.2743 |
1.6588 |
||
最大运行负荷烟气量 |
Vs |
Nm3/h |
438401.45 |
704283.83 |
|||
空气过剩系数 |
a |
|
1.75 |
1.75 |
|||
综合除尘效率 |
ηc |
% |
99.85 |
99.85 |
|||
SO2去除效率 |
ηs |
% |
92.5 |
92.5 |
|||
NOX去除效率 |
ηN |
% |
83.5 |
83.5 |
|||
NH3去除效率 |
ηa |
% |
90 |
90 |
|||
Hg去除效率 |
ηg |
% |
90 |
90 |
|||
烟囱出口参数 |
烟气温度 |
ts |
℃ |
80 |
80 |
||
污染物 排放 情况 |
SO2 |
脱硫前 |
产生浓度 |
Cso2 |
mg/m3 |
440.46 |
440.46 |
产生量 |
Mso2 |
kg/h |
193.10 |
310.21 |
|||
t/a |
561.28 |
730.64 |
|||||
脱硫后 |
排放浓度 |
Cso2 |
mg/m3 |
33.00 |
33.00 |
||
排放量 |
Mso2 |
kg/h |
14.467 |
23.241 |
|||
t/a |
42.05 |
54.74 |
|||||
NOx |
产生 情况 |
产生浓度 |
CNOX |
mg/m3 |
300 |
300 |
|
产生量 |
MNOX |
kg/h |
131.52 |
211.29 |
|||
t/a |
382.29 |
497.64 |
|||||
排放 情况 |
排放浓度 |
CNOX |
mg/m3 |
49.5 |
49.5 |
||
排放量 |
MNOX |
kg/h |
21.70 |
34.86 |
|||
t/a |
63.078 |
82.111 |
|||||
烟尘 |
除尘前 |
产生浓度 |
CA |
mg/m3 |
6101.78 |
6101.78 |
|
产生量 |
MA |
kg/h |
2675.13 |
4297.54 |
|||
t/a |
7775.45 |
10121.49 |
|||||
除尘后 |
排放浓度 |
CA |
mg/m3 |
9.15 |
9.15 |
||
排放量 |
MA |
kg/h |
4.011 |
6.444 |
|||
t/a |
11.66 |
15.18 |
|||||
NH3 |
产生 情况 |
产生浓度 |
C氨 |
mg/m3 |
3.00 |
3.00 |
|
产生量 |
M氨 |
kg/h |
1.315 |
2.113 |
|||
t/a |
3.83 |
4.98 |
|||||
排放 情况 |
排放浓度 |
C氨 |
mg/m3 |
0.30 |
0.30 |
||
排放量 |
M氨 |
kg/h |
0.132 |
0.211 |
|||
t/a |
0.383 |
0.498 |
|||||
汞 |
烟气 净化 前 |
产生浓度 |
C汞 |
mg/m3 |
0.0085 |
0.0085 |
|
产生量 |
M汞 |
kg/h |
0.00370 |
0.00595 |
|||
t/a |
0.01076 |
0.01400 |
|||||
烟气 净化 后 |
排放浓度 |
C汞 |
mg/m3 |
0.00085 |
0.00085 |
||
排放量 |
M汞 |
kg/h |
0.00037 |
0.00060 |
|||
t/a |
0.00108 |
0.00141 |
备注:以空气过剩系数2.2计时,11.935 Nm3/kg.煤;
3、原煤储运、灰渣清运过程产生的扬尘
项目运营过程中用煤量较大,煤在贮存、破碎、运输过程中将产生二次扬尘,为了防止贮煤场及破碎、输煤系统起尘,项目依托一期已建成的占地面7310m2封闭干煤棚储运煤炭,从干煤棚到皮带输送系统进行封闭,棚内设置喷水降尘装置对贮煤场定时进行喷淋洒水、提高原煤的含水率,可有效遏制二次扬尘对外环境的影响。
同时依托既有上煤间,对筛煤机、破碎机之上设置能力为的10000m3/h、除尘效率≥99.0%的布袋除尘器,燃煤筛煤、破碎产生的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
经除尘后粉尘排放浓度为20mg/m3,排放速率为0.2kg/h,本项目燃煤量为142277.1574t/a,
年输煤时间约1450h,排放量仅为0.290t/a。粉尘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及排气筒高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要求,因其排放速率、排放浓度及排
放量均较小,其对环境的影响很小;另外,目前原煤基本上为大矿机采煤,大块煤极少,筛煤机和破碎机基本属于闲置,属备用系统。故该部扬尘在此予以忽略之。
锅炉排出的炉渣经冷渣机降温后落入锅炉除渣室横向布置的重型板链联合除渣机的水槽中,除尘器捕集下来的细灰经脱硫塔排出的脱硫废水调湿后落入锅炉除渣室刮板除渣机中,炉渣与飞灰一并经重型板链联合除渣机送至厂房端侧渣仓贮存;除灰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该部由于采用湿法除灰渣、无粉尘产生。
1、用水情况分析
(1)锅炉补水
通过对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可知,由锅炉、循环泵、除污器、补水定压泵、二次网换热器等设备,通过管道连接构成一次网供热系统。
热水锅炉的供回水均采用母管制,热网回水经除污器后由循环水泵送至锅炉系统加热,然后供出。本工程锅炉热网供水温度130℃、回水温度70℃,供水压力为1.3MPa,新增供热
194.565MW,循环水量2800t/h、56000 t/d;锅炉循环系统补充水由除氧水箱供给,补水率按
1.0%计取,本项目锅炉补水量为28.0t/h、560.0t/d。
项目后全厂供热总负荷将达到266.267MW,总循环水量4150t/h、83000 t/d,则项目后全厂锅炉补水总量则为41.5t/h、830.0t/d。
(2)熄火、除渣补充水
湿法除灰渣,灰水经溢流口至沉淀池中沉淀循环使用。根据对目前热源厂运行情况的类比分析,本项目除灰渣系统熄火、除渣补充水为1.0t/h,即20.0t/d;全厂除灰渣系统熄火、除渣补充水则为2.0t/h,即40.0t/d。该部用水全部为锅炉排污水。
(3)脱硫、脱销用水
①脱销用水
项目脱销首先将还原剂固体尿素溶解制备成浓度为50%的尿素溶液,经输送泵输送至稀释模块与稀释水混合稀释为浓度10%左右的尿素溶液喷入炉内进行脱硝。本项目平均小时尿素消耗量为142kg,则脱销用水量1.42m3/h、28.40m3/d;项目后全厂平均小时尿素消耗量为185.0kg,则脱销用水量1.85m3/h、37.00m3/d。
②脱硫用水
以本企业目前脱硫实际情况及同类企业类比,一般情况下,未经脱硫塔除雾器(GGH装置)去湿 “烟气脱白”的锅炉湿烟气一般约为饱和状态,经脱硫塔除雾器(GGH装置)去湿进行“烟气脱白”后的锅炉烟气的湿含量在70%左右,即20.3g/Nm3左右。
本项目进入脱硫塔的实际平均烟气总量为502384.35Nm3/h(以空气过剩系数2.2计,其中燃料煤及助燃空气带入的水蒸气量为6750.95 Nm3/h,则合为5.43t),最终排放的烟气带走的水分为10.20t/h、204.00m3/d,其中脱硫液带入水分4.77t/h、95.40m3/d;项目后全厂进入脱硫塔的实际平均烟气总量为653973.05Nm3/h(其中燃料煤及助燃空气带入的水蒸气量为6750.95 Nm3/h,则合为7.06t),最终排放的烟气带走的水分为13.28t/h、265.60m3/d,其中脱硫液带入水分6.22t/h、124.40m3/d。
项目脱硫氧化镁乳液循环液气比(吸收剂浆液喷淋量与单位时间内脱硫吸收塔入口的标准状态湿烟气体积流量之比)为2.2~2.7L/m3。则本项目氧化镁乳液循环量为1150.0m3/h左右,项目后全厂氧化镁乳液循环量为1497.0m3/h左右;随着脱硫过程的进行脱硫液中硫酸镁在不断积累,pH值不断下降,应及时排除。根据同类企业类比,本项目该部排除脱硫废水约为1.0 m3/h、20.0 m3/d左右;项目后全厂该部排除脱硫废水约为1.4 m3/h、28.0 m3/d左右。
合计本项目脱销脱硫用水为5.77m3/h、115.4m3/d;项目后全厂脱销脱硫用水为7.62m3/h、152.4m3/d。该部用水由回收化学处理浓水+新鲜水组成。
(4)飞灰调湿
除灰采用浓相气力输灰系统,布袋除尘器的每个灰斗下配1台仓式泵,通过封闭的管道将灰通过加湿器送至渣机。通过类比分析,本项目飞灰调湿需水量为1.0t/h,即20.0t/d;项目后全厂飞灰调湿需水量则为1.5t/h,即30.0t/d。该部有水由脱硫废水+锅炉排污水组成。
(5)辅机冷却补水
主要针对管网循环泵的冷却。根据对目前热源厂的类比分析,本项目循环泵冷却补水量为1.0t/h,即20.0t/d;项目后全厂循环泵冷却补水量则为1.60t/h、32.0t/d。
(6)输煤降尘用水
为了防止贮煤场及输煤系统起尘,项目对贮煤场及输煤系统定时进行喷淋洒水。根据对目前同类热源厂的类比分析,本项目该系统冲洗水为1.0t/h、12.0t/d;项目后全厂输煤及地面喷洒降尘用水则为1.5 t/h、19.5t/d。该部用水由辅机冷却废水+锅炉排污水组成。
(7)地面降尘用水
为更好减轻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定时对生产车间地面进行洒水,该用水为辅机冷却排污水,即3.5t/d;项目后全厂地面降尘用水则为5.6t/d。该部用水由辅机冷却废水+锅炉排污水组成。
(8)二次网补水
根据设计,本期项目二次网循环水量为13200m3/h、264000m3/d(以20小时/天循环计),二次网循环损失按2.0%计,本项目二次网补水量为264m3/h、5280.0m3/d;
项目后全厂二次网循环水量为20500 m3/h、410000m3/d(以20小时/天循环计),则全厂二次网补水量则为410 m3/h、8200 m3/d。
(9)生活用水
本项目新增定员30人,人居用水定额100l/d.人计,本项目新增生活用水量3.0t/d;项目后全厂生活用水量7.0t/d。
2、排水分析
供热厂的生产废水主要有化学水处理废水、锅炉排污水,生活用水排放废水。
(1)化学水处理废水
该部水处理系统仅主要为去除原水中的SS及盐,产水率一般为85%。本项目废水产生量为102.0t/d;全厂则为152.0 t/d。该部废水属清洁废水,除约有5.0%左右损耗外,其余全
部回收用于脱氮、脱硫系统用水,不外排。
(2)锅炉排污水
锅炉排污水一般约为锅炉热网循环水量的0.075%,则本项目该部废水产生量为42.0t/d;
项目后全厂该部废水产生总量为62.0 t/d。该部废水回收用于灰渣调湿、输煤降尘等,不外排。
(3)辅机冷却废水
本项目辅机冷却水用量为20.0t/d,每天约有3.5t/d辅机冷却废水排放;项目后全厂该部废水产生总量为5.6t/d。该部废水回收用于对生产车间地面进行洒水降尘等,不外排。
(4)脱硫废水
项目烟气脱硫采取氧化镁湿法脱硫工艺,运行中氧化镁脱硫液不断补充循环进行喷淋吸收。该部用水为化学水处理废水及新鲜水组成,产生硫酸镁溶液经脱硫塔排出泵排入锅炉排
渣坑用于灰渣熄火、除渣有水,本项目产生量约为20.0 t/d、项目后全厂产生量约为28.0 t/d。
⑤生活废水
生活废水产污系数以0.8计,该部废水排放量为2.4t/d。废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汇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经处理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后,最终排放至伊通河。
本项目及项目后全厂水平衡情况详见表4-14及框图4-4。
表 3-17 全厂水平衡一览表(单位:m3/a )
序号 |
用水环节 |
新鲜水 用量 |
纯水 使用量 |
循环 用水量 |
消耗量 |
排放量 |
去向 |
|
1 |
化学水处理 |
115258.0 /171366.0 |
|
|
861.9 /1284.4 |
16376.1 /24403.6 |
全部用于 脱硫脱硝 |
|
软化 水 |
锅炉 补水 |
|
94640.0 /140270.0 |
9464000.0 /14072000.0 |
87542.0 /129792.0 |
7098.0 /10478.0 |
用于灰渣熄火、飞灰调湿及输煤和地面降尘 |
|
辅机 冷却 |
|
3380.0 /5408.0 |
|
2788.5 /4461.6 |
591.5 /946.4 |
|||
2 |
熄火灰渣 |
|
|
3380.0 /6760.0 |
3380.0 /6760.0 |
/ |
|
|
3 |
脱硫脱销 |
3126.5 /1352.0 |
|
16376.1 /24403.6 |
16122.6 /21023.6 |
3380.0 /4732.0 |
全部用于 灰渣调湿 |
|
4 |
飞灰调湿 |
|
|
6760.0 /5070.0 |
6760.0 /5070.0 |
/ |
|
|
5 |
输煤降尘 |
|
|
2028.0 /3312.4 |
2028.0 /3312.4 |
/ |
|
|
6 |
地面降尘 |
|
|
591.5 /1014.0 |
591.5 /1014.0 |
/ |
|
|
7 |
二次网补水 |
892320.0 /1385800.0 |
|
44616000 /69290000 |
892320.0 /1385800.0 |
|
|
|
8 |
生活用水 |
507.0 /1183.0 |
|
|
101.4 /236.6 |
405.6 /946.4 |
城市污 水管网 |
|
合计 |
1011211.5 /1559701.0 |
98020.0 /145678.0 |
54109135.6 /83402560.0 |
1012495.9 /1558754.6 |
405.6 /946.4 |
|
由上图表可知,本项目新鲜水总用量为1011211.5m3/a、项目后全厂新鲜水总用量则为1559701.0m3/a,其中软化水本项目总用量98020.0m3/a、项目后全厂总用量145678.0m3/a;本项目循环水用量54109135.6m3/a、项目后全厂循环水用量83402560.0m3/a。
通过对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可知,锅炉房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由化学水处理废水、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组成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项目废水产生总量为164.8 t/d、27851.2 t/a。其中生产废水产生量为162.4t/d、27445.6t/a,
该部废水回收全部用于烟气的脱硫脱硝、灰渣熄火、飞灰调湿、输煤及地面洒水降尘等,不外排;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t/d、405.6t/a,产生浓度一般为COD250mg/l、BOD150 mg/l 、NH3-N 25.0mg/l左右,主要为职工的如厕、盥洗废水,该部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生活污水年产生量为405.6吨,其中水污染物COD:101.4kg /a,BOD:60.84kg/a、氨氮:10.14 kg/a;该部废水经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伊通河的水污染物COD:20.27 kg /a,BOD:4.05 kg/a、氨氮:2.03 kg/a。
1、本项目噪声污染源分析
本工程主要噪声源来自锅炉房、除尘间、脱硫间、水泵间、引风机室等,噪声较大的设备有鼓风机、引风机、循环水泵等设备噪声,经类比调查,这类设备噪声值如表4-15。
表4-15 主要设备噪声值
噪声源 |
数量 |
噪声值(dB(A)) |
布置位置 |
环锤式破碎机 |
1 |
95 |
厂区封闭干煤棚内 |
波动筛煤机 |
1 |
95 |
厂区封闭干煤棚内 |
鼓风机 |
2 |
90-105 |
锅炉房南部锅炉间 |
引风机 |
2 |
90-100 |
锅炉房中除尘间 |
空压机 |
2 |
105 |
锅炉房中部除尘间 |
脱硫增氧风机 |
2 |
90-100 |
锅炉房北侧脱硫间 |
水泵 |
8 |
85 |
锅炉房中部补水间及北侧脱硫间 |
2、拟采取的防治措施
本工程对主要设备均布置在室内,厂房进行封闭,还向制造厂家提出设备噪声限值和要求;其次根据不同声源采取不同措施,如除对锅炉房鼓风机、引风机、水泵等,拟采用消音、隔声、减震等综合措施外,将其集中布置隔声控制间内,采用双层隔声门窗。
另外,本项目年新增燃煤量142277.16t,脱硫用氧化镁605.00t,尿素480.0t;产生灰渣量49166.71t、脱硫硫酸镁盐973.56t(裹胁在炉渣中)。年新增总运输量为193502.43t/a、1144.98t/d。按每辆车每次运30t计算,在煤、氧化镁、尿素和灰渣等的运输过程中平均每天将增加车辆约38辆次,为避免对周围居民产生影响,本环评建议应在每天9:00至12:00及14:00至17:00之间运输,且在运输过程中禁止鸣笛,车速不得超过30km/h。
经过采取以上环保措施,项目不会对周边的声环境产生危害性影响。
拟建工程项目全部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锅炉炉渣和生活垃圾。
1、炉渣产生量
式中:Nz—炉渣产生量,t/a; 0.291t/t煤
Bg—耗煤量,t;
Aar—煤的灰份,%;
—炉渣占燃料灰分的份额, 82.5;
—燃煤受到基低位发热量,KJ/kg;
—锅炉机械未完全的热损失%;8.0
2、飞灰产生量
式中:Nfh— 烟气飞灰产生量,kg/kg煤;0.05457t/t煤
C0 — 除尘前烟尘产生浓度,mg/Nm3;
CP — 除尘后烟尘排放浓度,mg/Nm3;
VS — 锅炉实际烟气量;
— 锅炉烟气带出飞灰烟道沉降份额,取0.5;
按锅炉燃用煤种收到基含灰量31.07%计算,灰渣排放量详见表4-16。
表4-16 锅炉房灰渣排放量表
名称 |
单 位 |
炉渣产生量 |
飞灰产生量 |
备注 |
最大小时灰渣量 |
t |
14.244/22.885 |
2.671/4.291 |
按最大供热负荷计算 |
最大日灰渣量 |
t |
327.887/553.216 |
61.487/100.366 |
按最大供热负荷计算 |
年实际灰渣量 |
t |
41402.651/53894.830 |
7764.064/10160.670 |
按全年总供热量计算 |
备注:本项目/项目后全厂
3、脱硫硫酸镁
项目年消减SO2量为519.23t、项目后全厂消减SO2量为675.90t,根据以下方程计算:
2SO2 +2 MgO+O2 = 2MgSO4
本项目年可获得纯量MgSO4973.56t、项目后全厂可获得1267.31t,MgSO4易溶于水,经结晶裹胁于灰渣中而随之排出。
综上,本项目锅炉房燃煤锅炉灰渣年产生总量约49166.71吨/项目后全厂锅炉灰渣年产生量为64055.50,其中炉渣41202.65吨/53894.83吨、飞灰7764.06吨/10160.67吨,同时烟气脱硫产生纯量MgSO4 973.56t/1267.31t。锅炉灰渣裹胁脱硫MgSO4全部提供给当地建材生产厂综合利用,保证供热厂产生的灰渣全部进行综合利用。
4、脱销废催化剂
项目SCR脱硝塔每3年左右更换一次脱硝催化剂约 50m3共约30.0t/a。
项目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稀土基新型高效无毒烟气脱硝催化剂。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HW50废催化剂,环境治理工程只有烟气脱硝产生的废钛矾系催化剂为代码772-007-50危险废物。稀土基脱硝催化剂的活性成分是由镧、铈、钇等稀土元素氧化物和其他过渡金属氧化物,不含钛矾元素,为一般固体废物。
5、废离子交换树脂
项目化学水处理离子交换树脂须定期更换,类比公司现有工程,本项目年产生废离子交换树脂约1.0t。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离子交换废树脂属于“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危险废物类别为HW14有机树脂类废物,废物代码900-015-13,危险特性 T。
该部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暂存于位于厂内现有锅炉房除渣间2楼、约80m2的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6、废机油
项目生产过程中须对设备维护,其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量约为1.0t/a。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该部废机油属于“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7-08,危险特性 T.I。
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位于厂内现有锅炉房除渣间2楼、约80m2的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7、生活垃圾
项目运行后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5.00kg/d,2.535t/a,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4-17。
表4-17 项目固体废物的产生、储存及处置情况表
序号 |
固废名称 |
产生量 |
固废类别 |
储存场所 |
处置措施 |
1 |
炉渣 |
41402.651 |
一般工业固废 |
查库 |
外运作制做建材原料利用 |
2 |
截留飞灰 |
7764.064 |
一般工业固废 |
灰库 |
|
3 |
脱硫硫酸镁 |
973.56 |
一般工业固废 |
查库 |
|
4 |
脱销废催化剂 |
30.0 |
一般工业固废 |
仓库 |
分别统一交由厂家回收 |
5 |
废离子交换树脂 |
1.0 |
危险废物HW14 900-015-13 |
危废库临时储存 |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6 |
废机油 |
1.0 |
危险废物HW08 900-217-08 |
危废库临时储存 |
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7 |
生活垃圾 |
2.535 |
|
垃圾箱 |
由市政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
合计 |
50174.81 |
|
|
|
4.3.1.9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
综上,项目后锅炉房各类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4-18。
表4-18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表
污染源 |
排放量 |
主要 污染 物 |
污染物产生量 |
拟采取的处理方法及效率 |
污染物排放 |
|||
浓度 (mg/m3) |
折纯量(t/a) |
浓度mg/m3 |
折纯量 t/a |
|||||
锅炉 烟气 |
1.2743×109m3/a |
烟尘 |
6101.78 |
7775.45 |
布袋除尘+湿法脱硫,综合除尘效率99.85%,氧化镁湿法脱硫效率92.5%;SNCR法脱销效率83.5%,湿法脱硫汞、氨附带去除效率90%。 |
9.15 |
11.66 |
|
SO2 |
440.46 |
561.28 |
33.00 |
42.05 |
||||
NOx |
300.00 |
382.29 |
49.50 |
63.08 |
||||
氨 |
3.00 |
3.83 |
0.30 |
0.383 |
||||
汞 |
0.0085 |
0.0108 |
0.00085 |
0.0011 |
||||
废水 |
生活 污水 |
405.6m3/a |
COD |
250 |
0.101 |
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经高新北区污水厂处理后排入伊通河。 |
50 |
0.0203 |
BOD5 |
150 |
0.061 |
10 |
0.0041 |
||||
NH3-N |
25 |
0.010 |
5 |
0.0020 |
||||
噪声 |
风机 、 泵 |
— |
设备 噪声 |
设备声级值 85~100dB(A) |
封闭车间、减振措施。厂界噪声低于GB12348中3类标准 |
厂界外声压级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
||
固体废物 |
锅炉 |
灰渣 |
49166.715t/a |
外卖做 筑路材料 |
0.0t/a |
|||
脱硫 |
硫酸镁 |
973.56t/a |
||||||
脱销 |
废催 化剂 |
30.0 |
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再生 |
0.0t/a |
||||
化学水处理 |
废树脂 |
1.0 |
危废库临时储存,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0.0t/a |
||||
设备运维 |
废机油 |
1.0 |
0.0t/a |
|||||
职工生活 |
生活 垃圾 |
2.535t/a |
运往城市垃圾 处理场 |
0.0t/a |
4.3.1.10 项目建设“三本帐”核算
根据2019年12月18~19日吉林省世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北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建设项目(一期)》验收监测报告之数据,项目既有项目锅炉烟气的标准干烟气平均排放量为203774Nm3/h,排放烟气中烟尘平均排放浓度值为22.12mg/m3、SO2平均排放浓度值为167.67mg/m3、NOx平均排放浓度值为263.0mg/m3,烟囱出口烟气黑度为1级;烟气中各项污染物除NOx外的各项污染物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项目既有锅炉烟气中NOx属超标排放。
由于新安装的安装2台116MW与既有2台70MW锅炉共用一根排气筒。根据《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第4.6条“不同时段建设的锅炉,若采用混合方式排放烟气,且选择的监控位置只能监测混合烟气中大气污染物浓度,应执行各时段限值最严格的排放限值。”故公司现有的2台70MW锅炉与新建设的2台116MW燃煤热水锅炉的排放标准均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项目完成后污染物排放“三本账”情况详见表4-19。
表4-19 污染物排放“三本帐”核算 单位: t/a(烟气量为108Nm3)
污染源 |
现有工程 排放量 |
拟建项目 |
“以新带老” 消减量 |
排放 总量 |
排放 增减量 |
|||
产生量 |
削减量 |
排放量 |
||||||
废 水 |
废水量 |
540.8 |
405.6 |
0.0 |
405.6 |
0.0 |
946.4 |
+405.6 |
COD |
0.028 |
0.1014 |
0.0811 |
0.0203 |
0.0 |
0.0483 |
+0.0203 |
|
NH3-N |
0.004 |
0.0101 |
0.0081 |
0.0020 |
0.0 |
0.0060 |
+0.0020 |
|
废 气 |
烟气量 |
3.821 |
12.743 |
0.0 |
12.743 |
+0.024 |
16.588 |
+12.767 |
烟尘 |
8.452 |
7775.45 |
7763.79 |
11.66 |
4.932 |
15.18 |
+6.728 |
|
SO2 |
64.067 |
561.28 |
519.23 |
42.05 |
51.377 |
54.74 |
-9.372 |
|
NOx |
100.492 |
382.29 |
319.21 |
63.08 |
82.462 |
81.11 |
-19.382 |
|
固 体 废 物 |
锅炉灰渣 |
0.0 |
49166.71 |
49166.71 |
0.0 |
0.0 |
0.0 |
0.0 |
脱硫 硫酸镁 |
0.0 |
973.56 |
973.56 |
0.0 |
0.0 |
0.0 |
0.0 |
|
废脱硝 催化剂 |
0.0 |
30.0 |
30.0 |
0.0 |
0.0 |
0.0 |
0.0 |
|
废树脂 |
0.0 |
1.0 |
1.0 |
0.0 |
0.0 |
0.0 |
0.0 |
|
废机油 |
0.0 |
1.0 |
1.0 |
0.0 |
0.0 |
0.0 |
0.0 |
|
生活垃圾 |
3.380 |
2.535 |
|
2.535 |
0.0 |
5.915 |
+2.535 |
1、总平面布置
厂区总平面布置依据国家现行的防火规范、建筑设计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布局合理、紧凑,厂内管线短捷,运输合理为原则进行设计。
一期厂房在整个厂区的西侧,由南向北以此布置煤仓间、锅炉间、引风除尘间、烟道、烟囱、脱硫池、干煤棚,上煤栈桥在厂区最西侧,一期已经建成。
根据厂区的地形、地貌及外部条件,本期主厂房设在厂区的东南部预留扩建位置,自南向北布置,煤仓间、锅炉间、布袋除尘器引风脱硫间、烟道、烟囱。主厂房运行层布置集中控制室;渣仓位于除尘器两侧;厂区的北部为干煤棚。
供热指挥中心及停车场设在厂区东北角。消防水池及泵房设置在干煤棚北侧。厂区的北侧分别设出口及临时出入口,厂区内主干道路宽为9米和8米,为环形通道,东西两侧以道路相连接,将厂区分成东西两部分。由于受地域限制,项目在厂区北侧比邻航空路侧在东西各设1个出入口,西侧为主出入口为人流物流混用,东侧为运煤出入口;两处出口与厂区外主要干道相连通,整个厂区交通便捷、顺畅。
厂区总平面布置详见厂区总平面布置详见图4-4。
2、竖向布置
(1)主要建筑物设计标高的确定
根据地质报告的数据显示,厂区的地形条件,地势坡度相对较平缓。厂区内道路的设计标高可结合厂区周边主干道路标高确定。相对标高以新建主厂房一层室内地面标高作为零米标高,绝对标高由规划部门、设计单位、业主及施工单位现场确定。
(2)厂区排水
整个厂区内地势相对较平缓。可顺其地势坡度组织厂区内排水。场地雨水采取有组织排水方式,雨水通过有组织排放排向道路,然后汇集到路边集中井,再由排水管网排出厂外至市政排水管网。
由图4-3拟建项目平面布置与周边环境关系概况图及图4-4厂区平面布置图可知:项目厂址东侧为轻轨8号线及中科大街、南侧为开发区规划内已征未建的农业旱植地、西侧约隔85m空地为北湖科技开发区奋进乡管委会、北侧为航空路,厂界外1.0km范围内除西侧85m处的北湖科技开发区奋进乡管委会外、无其他无环境敏感点。
项目以储煤棚为无组织排放源,采用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推荐模式计算项目大气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表明没有超标点,项目储煤棚边界可不设大气防护距离。
由此可以看出,项目虽然与周边敏感点距离较远,项目大气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表明没有超标点,但项目运营对周边敏感点产生一定影响是必然的。因此必须采取严格的污染防范措施,以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为此,项目采取湿清灰渣、封闭保温储灰渣仓;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将噪声较大的设备布置在厂房中间、并进行封闭等隔声减噪措施。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预计对周边各环境敏感点的噪声及无组织扬尘的影响,可达到可接受的程度,处置措施是可行的,厂区布置也是合理的。
目前,高新热源二厂(嘉润热力热源厂)供热区内,本公司是唯一一家集中供热企业。区内目前仅有部分单位采用生产用气余热或燃气锅炉、电锅炉自行供热。
本项目主要针对该该供热区域内未来城市发展建设新增面积及其区域调峰进行供热,项目建设无替代消减源存在。
项目建设点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中科大街以西,航空街以南区域的即有厂区内,具体地理坐标为E125°24′27.3″、N44°00′17.8″。详见图4-1拟建项目地理位置图及图4-2项目位置及大气、地表水现状监测点位布设图。
长春市位于北半球中纬度地带,欧亚大陆的中国东北大平原的腹地,其地理坐标为东经“124°18~127°07”、北纬“43°05~45°15”,是我国北方重要城市,吉林省省会所在地。长春市西北与松原市毗邻,西南和四平市相连,东南与吉林市相依,东北同黑龙江省接壤,是东北地区天然地理中心、东北亚区域性中心城市、“一带一路”北线通道重要枢纽节点城市、哈长城市群核心城市之一。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西起伊通河、宽城区兰家乡,东至102国道、干雾海河、经开北区、九台卡伦镇,南起宽达路、经开北区,北至长德快一路、长德开发区。全区辖1个街道办事处、1个乡、7个社区、9个村,规划用地面积87.27km2。
长春市地处天山——兴安地槽褶皱区,吉黑褶皱系松辽拗陷的东北边缘。属东部山区和西部平原的过渡带,区内除东南部有小面积低山丘陵分布外,伊通河纵贯期间。长春市地形东南高西北低,跨越山区、平原两部分。东南部为丘陵。主要地貌类型有低山丘陵、坡状台地和冲击平原,局部有火山锥体。长春地形地貌图见图5-1。
1、低山丘陵
分布于市区东南部,属大黑山脉的一部分,呈东北西南走向,海拔在250-350m之间,相对高位为50-100m;东部的大顶子山海拔407m,组成的岩石有花岗岩、安山岩、侏罗系砂岩、泥岩等,其中花岗岩分布面积最广,表层风华严重,呈浑圆状。
2、波状台地
城区台地面约占总面积的70%,地表微波起伏,海拔在200-230m 之间,最高245m,高出伊通河一级阶地10-20m;浅谷谷坡漫长,区域内有80%的地面坡在10 度以下。波状台地主要由中更新统冲积洪积层组成,主要岩性为黄土状粉质粘土,局部分布有粘土厚度10-30m;基岩低洼处分布有下更新统砂砾石层,厚度0-5m。
图5-1 项目区域地形地貌图
3、冲积平原
主要为伊通河冲积形成的宽阔的带状平原,面积约为30%,地势低平,海拔大多都在200m 左右;河两岸的低洼部分,汛期常被洪水淹没,为属河漫滩部分,多由粗砂或细砂组成;在河漫摊两侧,有宽窄不等的高漫滩或一级阶地,宽带在4-5km2间;一级阶地高出河床3m左右,冲积物厚10m左右;二级阶地面积较小,大部分平原上的沟谷系统成为城市自然排水通道。河谷冲积平原主要岩性为全新统冲积层,上部为粘性土,下部为砂砾石,厚度5-15m。
4、火山锥体
台地平原西部与松辽分水岭连接,属第四纪更新世末期沿断裂带呈地垒式隆起,有火山活动,在长春西南大屯、范家屯一带,火山堆体突起都在波状平原之上,由玄武岩构成。
长春市属天山-兴安地槽褶皱区、吉黑褶皱系的松辽平原拗陷的东部边缘,主要地层有石炭-二叠系、侏罗系、白垩系和第四系。
1、全新统人工堆积层(Q4a1)
人工杂填土层:杂色、黑色,稍湿,主要由粘性土和建筑垃圾组成,结构松散,密
度不均,部分地段为人工路面结构层。厚度1-3m。
2、中更新统冲积洪积层(Q2a1+p1)
①粉质粘土层:褐黄色,可塑,可偏硬塑状态,中等压缩性,厚度稍有光滑、干强
度中等,韧性中等,底部呈2-4m。
②粉质粘土层:褐黄色,可偏软塑,稍光滑,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含少量氧化
铁,中等压缩性,厚度2-3m。
③粉质粘土层:褐黄色,可塑~可偏硬塑,较光滑,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含黑
色锰质结核,中等压缩性,厚度3-5m。
④粉质粘土层:褐黄色,硬塑,较光滑,干强度中等,韧性中等,含黑色锰质结核,含量自上而下逐渐增加,中等压缩性,厚度3-5m。
⑤粘土层:褐黄色,硬塑~坚硬,光滑、干强度高,韧性高,中等压缩性,含少量
锰质结核,厚度5-10m。
3、下更新统冰水堆积层(Q1fgl)
粗砂层:褐黄色,褐灰色,饱和状态,颗粒主要由石英、长石组成,呈次棱角状,
有一定磨圆,级配一般,自上而下颗粒逐渐变粗,强度增加,中密~密实状态,泥质弱
胶结,底部见有薄层砾石。厚度0-5m。
4、白垩系下统青山口组(K1qn)
全风化泥岩:紫红色,粘性土状,硬塑~坚硬状,遇水易软化,易崩解,较易钻进,岩芯破碎。局部夹有细砂岩层。
长春市地质构造图见图5-2。
图5-2 项目区域地质构造图
1、含水层
(1)松散岩类孔隙水
河谷阶地冲积砂砾石孔隙水:分布于伊通河河谷阶地区,含水层由冲积砂砾石组成,
上部多为粉质粘土、粘土,下部为砂砾石,在胡家桥一带砂砾石最厚达5.1m,薄处只有0.5-1.0m,为长春市主要可采含水层;富水性以古河道部位最好,单井涌水量可达1000 m3/d 以上,其余地段依次降低,为500-1000m3/d,100-500 m3/d,小于100m3/d;
地下水位埋深一般1.5-13.0m;波状台地冰水沉积砂砾石孔隙水:分布于伊通河西岸工农广场-宋家洼子-罗家窝铺一线,上部为黄土状粉质粘土,厚10-20m,其下为厚0.8-3.2m
的冰水沉积砂砾石,地下水位埋深一般4.0-18.0;富水性中等,水位降深5m 时,单井涌水量100-500m3/d。
波状台地冲洪积黄土状土孔隙水:分布于河谷阶地两侧的坡状台地之上,含水层由
黄土状粉质粘土组成,地下水位埋深2.0-7.5m;富水性较差,单井涌水量小于100m3/d,多在5-50m3/d 之间。
(2)碎屑岩类孔隙裂隙水
孔隙裂隙水主要分布于白垩系下统砂岩及粉砂质泥岩地层中,富水性为100-500m3/d;单井涌水量多在200-300m3/d;水化学类型为H- NC 型,矿化度0.4-0.5mg/1。pH值8.0左右。
其中在断裂带赋存有构造裂隙水,见于北东向断裂带中,主要有西合堡断裂带、四
间房断裂带、开元堡断裂带和南湖-兴隆沟断裂带,断裂走向40-55 度,倾向多变,倾角
较陡,长度5-25km,断裂带宽100-1500m,裂隙发育深度40-70m,最大可达120m,是区内主要控水构造。断裂带构造裂隙水富水性一般为500-1000m3/d;最大可达3000m3/d以上,地下水动水位埋深一般为30m 左右,静水位埋深小,局部可自流。
2、地下水循环条件
(1)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
①河谷冲积平原砂砾石孔隙水
河谷阶地冲积砂砾石孔隙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和侧向径流补给,与河水水力密切联系,天然状态下河流排泄地下水。
②波状台地冰水堆积砂砾石孔隙水
台地冰水沉积砂砾石孔隙水,多数属于孔隙承压水,主要接受上覆黄土状土孔隙水下渗和侧向径流补给,天然状态下向下游径流排泄或人工开采排泄。
③波状台地冲洪积黄土状土孔隙水台地冲洪积黄土状土孔隙水,表现为孔隙潜水,主要接受大气降水和侧向径流补给,向下游径流排泄或下渗补给深层地下水。
(2)碎屑岩类孔隙裂隙水
该层地下水主要接受上覆黄土状土孔隙水、砂砾石层孔隙承压水、河谷阶地砂砾石孔隙水的越流补给和侧向径流补给,富水性为100-500m3/d;单井涌水量多在200-300m3/d。
3、地下水动态特征
(1)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水
河谷阶地冲积砂砾石孔隙水动态类型可分为入渗-径流、蒸发型,入渗、径流-径流、蒸发型。
台地冰水沉积砂砾石孔隙水动态类型可分为径流-径流型,入渗、径流-径流、开采型。
台地冲洪积黄土状土孔隙水可分为入渗-径流、蒸发型。
(2)白垩系层间孔隙裂隙水
地下水动态类型可分为径流-径流,径流-径流、开采型。
4、地下水化学特征
第四系松散岩类孔隙潜水水化学类型以HCO3-Ca 型为主,矿化度0.4-0.5mg/1。pH值7.0-7.5,
局部污染地段矿化度可达1.0g/l 以上。
白垩系层间孔隙裂隙承压水水化学类型以HCO3-NaCa 型为主,矿化度多小于0.5mg/1,pH 值8.0 左右。
断裂带构造裂隙水水化学类型以HCO3-CaMg 型为主,矿化度0.5mg/1 左右。pH 值7.0-8.5;局部污染地段pH 值达9.5 左右,矿化度可达1.0g/1 以上。
项目区域水文地质图详见图5-3。
长春市气候介于东部山地湿润区与西部平原半干旱区之间的过渡带,属温带大陆性半湿润季风气候类型,季节变化明显,冬季寒冷漫长、干冷、多逆温,夏季湿热多雨,春季干旱多风,秋季凉爽短促。
长春市多年均气温 4.3~4.9℃,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16.9~-18.9℃,极端最低温度–40.8℃,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2.4~22.7℃,极端最高气温38℃;年平均日照时数2600~2700h,年均气压986.8hpa,年均湿度65%,无霜期142天。冬季多辐射逆温天气,逆温天数占总天数的 86%。年均降水量597.2mm,主要集中于7~9 月;年均蒸发1620mm。最大冻土深度1.69mm,封冻期为11 月~翌年4月上旬。
长春市每年日照时数为2600h,日照率为60%。年平均气压为986.8mPa,冬高夏低,最高可达1001.7mPa,最低为972.4mPa。
年平均降水量为571.6-705.9mm,主要集中在7-8 月;最大积雪深度可达30cm,最大冻土深度可达1.69mm,封冻期为11 月下旬,解冻期为3 月下旬。
本区主导风向为S-SSW-SW发生频率之和为 40.28%,其中西南风 SW,年平均发生频率为 17.06%;南风 S 及西南南风 SSW,年平均发生频率分别为 11.67%和 11.55%;静风年发生频率为 8%。
本区多年平均风速3.2m/s,春季最大为4.46m/s,夏季最小为3.12m/s,每年14 时的风速最大,为4.66m/s,02 时的风速最小为3.2m/s。
本区大气以中性D类稳定度为主占58.5%,其次是E 类稳定度出现频率占22%。
1、伊通河
项目所在区域的河流主要为伊通河,伊通河属松花江水系、伊通河支流。该河发源于伊通县磨盘山屯、板石屯之山腰水泡,经古伊通边门入长春城,再由长春城东向北,汇入新凯河抵农安,再经依勒门河注入松花江,长达200km,为长春历史上的第一大河。长春市境内伊通河集水面积5412.8km2,占全市总面积的26.58%。河床宽15-30m,枯水期平均河宽15m,坡度0.24‰,多年平均流量4.0×108m3。按农安水文站水文资料,年平均流量12.19m3/s,枯水期平均流量4.55m3/s,平水期平均流量9.15m3/s,丰水期平均流量43.0m3/s。
2、新凯河
新凯河是为伊通河最大的支流。该河发源于公主岭市大黑山,流经长春市西郊和农安县南部,于华家乡新凯河村附近汇入伊通河,全长127km,流域面积2419km2,年平均流量为1.10m3/s,河道坡降为 0.41‰,弯曲系数为 0.20。新凯河上游河段地处丘陵地带,冲沟发育,中下游为台地和平原;中上游河底质为黄粘土,下游为淤泥,河水含沙量较大,水面除特大洪水跑滩外一般不超过 10m,枯水期可窄到2m左右。年平均流量为 0.90m3/s,最大年平均流量为4.14m3/s,最小年平均流量为0.17m3 /s,丰水期(7、8 月)平均流量为 3.00m3/s,平水期(4、5、6、9、10 月)平均流量为 0.58m3/s,枯水期(1、2、3、11、12 月)平均流量为0.38m3/s,2月份流量最小,平均值为0.17m3 /s。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中6.6.3水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应优先采用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统一发布的水环境状况信息。本项目地表水评价等级为三级 B,优先采用长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9年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报告》中相关数据。
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 2011 )22 号)的要求,地表水水质目标达标情况,依据吉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所涉“十三五”国省控江河断面和湖库点位设置及水质目标表的通知》( 吉环办字(2016) 70 号文件)的年度水质目标要求进行评价。河流水质状况评价结果详见表5-1。
其中,松花江村、镇江口、饮马河大桥、刘珍屯、靠山南楼、新立城大坝、砖瓦窑桥和靠山大桥八个国家考核断面的数据为国家采测分离数据,粪大肠菌群未监测。(采测分离是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采测分离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 (2017) 76号)的要求,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考核断面实行采测分离,由国家总站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现场行统解码,解码后再共享给各断面所在地进行使用和报告编写)。
表5-1 2019年河流水质状况评价结果统计表
河流 名称 |
断面名称 |
水质类别 |
本年度 水质状况 |
主要污染指标 (年均值超标倍数) |
|
本年度 |
上年度 |
||||
第二 松花江 |
松花江村 |
Ⅲ |
Ⅲ |
良好 |
—— |
乌金屯大桥 |
Ⅳ |
Ⅲ |
良好 |
—— |
|
大坡江桥 |
Ⅲ |
Ⅳ |
良好 |
—— |
|
镇江口 |
Ⅲ |
Ⅲ |
良好 |
—— |
|
伊通河 |
新立城水库中心 |
Ⅲ |
Ⅲ |
良好 |
—— |
新立城大坝 |
Ⅲ |
Ⅲ |
优 |
—— |
|
杨家崴子大桥 |
劣Ⅴ |
劣Ⅴ |
重度污染 |
氨氮(1.82)、TP(0.93)、COD(0.50) |
|
保龙桥 |
劣Ⅴ |
劣Ⅴ |
氨氮(1.71)、COD(0.10) |
||
靠山大桥 |
劣Ⅴ |
劣Ⅴ |
氨氮(1.60)、TP(0.13)、COD(0.17 |
||
雾开河 |
纪家桥 |
Ⅴ |
劣Ⅴ |
中度污染 |
氨氮(0.04)、TP(0.68)、COD(0.05) |
十三家子大桥 |
劣Ⅴ |
劣Ⅴ |
重度污染 |
氨氮(1.60)、TP(0.13)、COD(0.17) |
|
新凯河 |
顺山堡 |
劣Ⅴ |
劣Ⅴ |
重度污染 |
氨氮(5.07)、TP(1.19)、COD(0.33) |
华家桥 |
劣Ⅴ |
劣Ⅴ |
氨氮(4.30)、TP(3.19)、CODmn(0.14) |
||
干雾 海河 |
七一水库 |
Ⅳ |
劣Ⅴ |
中度污染 |
氨氮(0.07)、TP(0.43)、COD(0.03) |
双山子大桥 |
劣Ⅴ |
劣Ⅴ |
重度污染 |
氨氮(1.21)、TP(0.62)、COD(0.02) |
|
拉林河 |
怀家沙场 |
Ⅲ |
Ⅲ |
良好 |
—— |
牛头山大桥 |
Ⅲ |
Ⅳ |
—— |
||
卡岔河 |
韩家桥 |
Ⅳ |
Ⅴ |
轻度污染 |
COD(0.06) |
龙家亮子 |
Ⅴ |
劣Ⅴ |
中度污染 |
氨氨(0.95)、TP(0.07)、COD(0.12) |
|
翁克河 |
丁家窝堡 |
Ⅳ |
Ⅴ |
轻度污染 |
COD(0.48), BOD5(0.19)、CODmn(0.20) |
①第二松花江长春段
本年度,松花江村断面、乌金屯大桥断面、大坡江桥断面和镇江口断面的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标准,水质类别为Ⅲ类。
从监测结果看,第二松花江长春段水质状况与去年相比无明显变化,仍为Ⅲ类水质。
第二松花江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水质类别为:大坡江桥断面和乌金屯大桥断面均为Ⅲ类。与上年度相比,本年度第二松花江长春段各断面的粪大肠菌群污染状况有所减轻。
②伊通河
本年度,新立城大坝断面的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标准,水质类别为Ⅱ类;新立城水库中心断面的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标准,水质类别为Ⅲ类;杨家崴子大桥断面的主要超标项目有: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年均值依次超标1.82倍、0.93倍和0.50倍;保龙桥断面的主要超标项目有:氨氮和化学需氧量,年均值依次超标1.71倍和0.10倍;靠山大桥断面的主要超标
项目有:氨氮、化学需氧量和总磷,年均值依次超标1.60倍、0.17倍和0.13倍。
从污染物沿程变化情况看,新立城大坝和水库中心断面水质较好,各项污染物浓度较低;到保龙桥断面和杨家崴子大桥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均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到靠山大桥断面,各主要污染物沿程几乎没有消减。分析原因,一是由于历史原因,伊通河水质污染严重,治理需要过程;二是伊通河沿岸乡镇排放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给伊通河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污染,三是由于伊通河流量小,受到污染后,水体自净能力很差。
从监测结果看,伊通河的水质与上年度相比无明显变化,仍为劣Ⅴ类水质。
伊通河各断面粪大肠菌群单独评价的水质类别分别为:新立城水库中心断面为Ⅰ类;杨家崴子断面为劣Ⅴ类;保龙桥断面为Ⅳ类。与上年度相比,各断面粪大肠菌群的污染状况无明显变化。
③雾开河
本年度,按照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纪家桥断面超标的项目有:总磷、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年均值依次超标:0.68倍、0.05倍和0.04倍;十三家子大桥断面超标的项目有: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年均值依次超标2.23倍、1.15倍和0.13倍。
由监测结果看,雾开河的水质与上年度相比无明显变化,仍为劣Ⅴ类水质。
雾开河粪大肠菌群监测结果单独评价的水质类别为:纪家桥断面为劣Ⅴ类;十三家子大桥断面为Ⅳ类。与上年度相比,雾开河粪大肠菌群的污染状况有所加重。
④新凯河
本年度,按照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顺山堡断面超标的项目有: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年均值依次超标:5.07倍、1.19倍和0.33倍;华家桥断面超标的项目有:氨氮、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年均值依次超标:4.30倍、3.19倍和0.14倍。
从监测结果看,新凯河的水质与上年度相比无明显变化,仍为劣Ⅴ类水质。
新凯河粪大肠菌群监测结果单独评价的水质类别为:顺山堡断面为劣Ⅴ类;华家桥断面为Ⅲ类。与上年度相比,新凯河粪大肠菌群的污染状况明显加重。
⑤干雾海河
本年度,按照国家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七一水库断面超标的项目有:总磷、氨氮和化学需氧量,年均值依次超标0.43倍、0.07倍和0.03倍;双山子大桥断面超标的项目有: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年均值依次超标1.21倍、0.62倍和0.02倍。
从监测结果看,干雾海河的水质与上年度相比有所好转,为Ⅴ类水质。
干雾海河粪大肠菌群监测结果单独评价的水质类别为:七一水库断面与双山子大桥断面均为Ⅲ类。与上年度相比,干雾海河粪大肠菌群的污染状况明显减轻。
为了进一步了解项目区域地表水水质现状,根据评价区域内河流走向和水域特点,在区
域地表水评价区范围内布设监测断面,对项目区域地表水水质现状进行监测、评价。
1、监测断面布
根据评价区域内河流走向和水域特点,在区域地表水评价区范围内纳污河段布设监测3个断面。监测断面布设情况详见表5-2及图4-1。
表5-2 地表水环境监测
序号 |
河流名称 |
断面名称 |
监测断面布设目的 |
1# |
伊通河 |
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排放口 上游1500m(绕城高速桥) |
了解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出水入伊通河前伊通河水质现状 |
2# |
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排放口 下游1500m |
了解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出水入伊通河后伊通河下游水质现状 |
2、监测项目
根据纳污水体水质状况,拟确定监测项目为监测项目共选择 pH、COD、BOD5、氨氮、总氮、总磷、挥发酚、石油类,共八项污染因子。
3、监测时间及频率
此次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现状补充监测由吉林省世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9月11日至13日,共3天每日随机采样一次进行检测。
4、监测结果
地表水水质补充监测结果,详见表5-3。
表5-3 地表水监测结果
断面 项目 |
1# |
2# |
||||
9.11 |
9.12 |
9.13 |
9.11 |
9.12 |
9.13 |
|
PH |
6.72 |
6.91 |
6.88 |
6.27 |
6.34 |
6.29 |
COD |
8.0 |
9.0 |
10.0 |
10.0 |
12.0 |
11.0 |
BOD5 |
2.1 |
2.3 |
2.1 |
2.4 |
2.5 |
2.3 |
NH3-N |
1.44 |
1.34 |
1.36 |
1.51 |
1.43 |
1.56 |
总氮 |
1.91 |
1.88 |
1.84 |
1.63 |
1.64 |
1.71 |
总磷 |
0.40 |
0.39 |
0.40 |
0.39 |
0.47 |
0.47 |
挥发酚 |
0.0003L |
0.0003L |
0.0003L |
0.0003L |
0.0003L |
0.0003L |
石油类 |
0.01L |
0.01L |
0.01L |
0.01L |
0.01L |
0.01L |
注:pH—无量纲,其余—mg/L。
4、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采用单项水质参数评价模式-水因子指数法,其模式如下:
①一般水因子的指数法:
式中:Sij-评价因子i的水质指数,大于1表明该水质因子超标;
Cij-评价因子i在j点实测统计代表值,mg/L;
Csj-评价因子i的水质评价标准限值,mg/L。
② pH值水质指数:
≤
>
式中:-pH值的指数,大于1表明该水质因子超标;
-pH实测代表统计值;
、-分别地表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下限和上限。
当水质参数的标准指数大于1时,表明该水质参数超过了规定的水质标准,水体已经被该水质参数所表征的污染物所污染。
5、评价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限值,标准限值详见表2-16。
6、评价结果
根据地表水水质监测结果,对上述2个评价断面监测数据进行统计、整理、评价,评价结果列于表5-4。
表5-4 地表水评价区水质评价结果Sij
断面 项目 |
1# |
2# |
||||
9.11 |
9.12 |
9.13 |
9.11 |
9.12 |
9.13 |
|
PH |
0.28 |
0.09 |
0.12 |
0.73 |
0.66 |
0.71 |
COD |
0.2 |
0.225 |
0.25 |
0.25 |
0.30 |
0.275 |
BOD5 |
0.21 |
0.23 |
0.21 |
0.24 |
0.25 |
0.23 |
NH3-N |
0.72 |
0.67 |
0.68 |
0.755 |
0.715 |
0.78 |
总氮 |
0.955 |
0.94 |
0.92 |
0.815 |
0.82 |
0.855 |
总磷 |
1.0 |
0.975 |
1.0 |
0.975 |
1.175 |
1.175 |
挥发酚 |
— |
— |
— |
— |
— |
— |
石油类 |
— |
— |
— |
— |
— |
— |
监测结果表明,评价监测期间除长春北郊污水处理厂下断面总磷超标0.175倍外,伊通河长春北郊污水处理厂上、下监测断面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说明通过治理该河段水质已得到大大改善。
长春市人民政府于2016年8月颁布《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清洁水体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长府发﹝2016﹞年18号),并编制《长春市水体达标方案》。新凯河主要治理措施如下:
1、工业点源污染防治
加强涉水企业环境监管。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和监测频次,严控企业超标排放。确保流域内西部、西郊污水处理厂全年稳定运行,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
2、城镇生活源污染治理
新凯河:加强3个控制单元内所涉乡镇(街道)的污水处理厂(站)及污水管网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小型污水集中处理系统,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进一步强化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的截流和收集工作,加快实施对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的雨污分流改造。各控制单元内不具备改造条件的,应采取增加截流倍数、调蓄等措施防止污水外溢。强化污泥安全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
3、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优化养殖空间布局,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定工作,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落实农业部《关于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农科教发〔2015〕1号)要求,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4、种植面源污染治理
各控制单元应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积极开展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大力推广土壤诊断、植物营养诊断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大力推广有机肥和平衡施用氮磷钾肥及微量元素肥料。新建高标准农田、土地开发整理等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要利用现有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入户率要达到9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
5、农村生活源污染治理
各控制单元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综合考虑村庄布局、人口规模、地形条件、现有治理设施等因素,统筹规划布局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各控制单元内所有村屯生活垃圾实施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
6、水垃圾处理设施。
控制单元内所有村屯生活垃圾实施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
7、水生态修复工程
根据自然条件、污水排放、农田退水分布特征,各控制单元合理布设人工湿地。
对生活排水、农田退水、污水处理厂排水进行进一步净化。修建河道护坡工程,修建生态护岸、河岸植被等措施,实现其截流截污作用。
8、河道治理工程
各控制单元应完成辖区内河流段底泥的疏挖以及对河道两旁垃圾的清理,减少底泥中污染物向水体的释放以及垃圾对水质产生的污染,有效减少内源污染,有利于改善河流水质。加强日常对河道垃圾的清理,并定期垃圾治理,达到长效管理。
9、国家和省要求实施的重点项目清单
新凯河流域重点工程项目包括:西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污泥处理处置工程、西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根据长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9年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19年,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共监测天数为365天,有效监测天数为365天。其中,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306天,优良率达83.8%,三级轻度污染以上天数59 天,其中出现5天五级重度污染以上天气。与去年相比,优良天数减少16天,优良天数比例下降了6.6个百分点。
2019全年,长春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可吸附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年均值浓度分别为:38µg/m3、64µg/ m3、11mg/ m3和34µg/m3;一氧化碳(CO)的年24小时平均低95百分位数为1300µg/m3,臭氧(O3)的年日 最大8小时平均低90百分位数为134µg/m3;除细颗粒物(PM2.5)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年平均二级标准的要求,为不达标区。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标详见表5-5所示。
表 5-5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标
污染物 |
年评价指标 |
现状浓度/ μg/m3 |
标准值 /μg/m3 |
占标率 /% |
达标情况 |
SO2 |
年平均质量浓度 |
11 |
60 |
18.33 |
达标 |
NO2 |
34 |
40 |
85.00 |
达标 |
|
PM10 |
64 |
70 |
91.23 |
达标 |
|
PM2.5 |
38 |
35 |
1.09 |
不达标 |
|
CO |
24小时平均 第95百分位数 |
1300 |
4000 |
32.50 |
达标 |
O3 |
8小时平均 第90百分位数 |
134 |
160 |
83.75 |
达标 |
1、监测点位布设
根据《导则》要求,本次评价共布设2个补充监测采样点。补充监测的点位布设、监测因子及时段详见表5-6和图4-2。
表5-6 补充监测的点位布设、监测因子及时段
序 号 |
监测点 名称 |
监测点坐标/m |
监测因子 |
监测 时段 |
相对厂址方向 |
相对厂界距离/m |
|
1# |
拟建址 |
125°24′27.3″ |
44°00′17.8″ |
氨、汞 TSP |
2020.09 |
|
|
2# |
孙家染坊 |
125°26′37.3″ |
43°01′7.3″ |
EN |
3000 |
2、监测单位及频次
由吉林省世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于2020年9月11日至17日和12月1日至7日进行连续采样检测,监测一次小时均值。
3、监测分析方法
按相关规定的监测分析方法进行监测。
4、现状评价
(1)评价标准
氨一次值浓度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附录 D 中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汞一次值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附录A中推荐值的6倍0.3ug/m3的标准限值;TSP一次值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日均标准值的3倍限值。具体标准值详见表2-18。
(2)评价方法
采用占标率法,以列表的方式给出各监测点大气污染物的不同取值时间的质量浓度变化范围,计算并列表给出各取值时间最大质量浓度值占相应标准质量浓度限值的百分比和超标率,并评价达标情况。其数学表达式如下:
Imax=Cmax/Coi×100%
式中:Imax—i污染物的最大浓度占标率;
Ci —i污染物各取值时间最大质量浓度值,mg/m3;
Coi —i污染物的环境质量标准,mg/m3。
污染物浓度占标率若≥100%,表明该项指标超过了相应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不能满足使用功能要求。污染物的浓度占标率若<100%,表明能满足使用功能要求。
5、监测结果及评价结果
根据监测报告,统计出浓度范围、超标率及最大百分比,计算结果见表5-7。
表5-7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结果表
监测点 |
取值时间 |
项目 |
氨 |
汞 |
TSP |
1# |
小时 均值 |
评价标准(mg/m3) |
0.2 |
6×0.0003 |
0.9 |
监测浓度范围(mg/m3) |
0.03~0.05 |
未检出 |
0.122~0.141 |
||
最大浓度占标率(%) |
25.00 |
/ |
15.67 |
||
超标率(%) |
/ |
/ |
/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
2# |
小时 均值 |
评价标准(mg/m3) |
0.2 |
6×0.0003 |
0.9 |
监测浓度范围(mg/m3) |
未检出 |
未检出 |
0.096~0.110 |
||
最大浓度占标率(%) |
/ |
/ |
12.22 |
||
超标率(%) |
/ |
/ |
/ |
||
达标情况 |
达标 |
达标 |
达标 |
由监测与评价结果可以看出:各监测点氨的一次值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附录 D 中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汞的一次浓度均在检出值以下,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附录A中推荐的标准限值。说明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中补充因子质量满足标准限值要求。
本次声环境质量评价采用2019年12月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北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之数据。
1、监测点的布设
验收期间厂界的东、南、西、北各部设了1个监测点为。详见表5-8及图4-3。
表5-8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点布置表
序号 |
监测点名称 |
声功能区 |
布设目的 |
1# |
厂界东侧 1m |
3类 |
了解项目地声环境质量 |
2# |
厂界东侧 1m |
3类 |
|
3# |
厂界南侧 1m |
3类 |
|
4# |
厂界南侧 1m |
3类 |
2、 监测因子
连续等效声级Leq(A)。
3、监测单位及监测时间
监测时间:2019月12月18~19日两天,昼、夜各一次。
监测单位:吉林省世翔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监测方法
本次噪声评价进行了昼、夜间噪声监测,测试时间为 10min,仪器采样周期为1次/s。
5、评价标准
项目厂界东侧、南侧、西侧和北侧的各点位均执行3类标准。
6、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
声现状监测汇总及评价结果见下表。
表5-9 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结果表 单位:dB(A)
监测日期 |
12月18日 |
12月19日 |
标准限值 |
达标分析 |
|||
监测点位 |
昼 |
夜 |
昼 |
夜 |
昼 |
夜 |
|
1# |
54 |
39 |
53 |
38 |
65 |
55 |
达标 |
2# |
52 |
39 |
52 |
38 |
65 |
55 |
达标 |
3# |
53 |
40 |
51 |
39 |
65 |
55 |
达标 |
4# |
53 |
38 |
54 |
39 |
65 |
55 |
达标 |
从表5-9可看出项目所在区域的各个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噪声值在51.0~54.0dB(A)、夜间噪声值在38.0~ 40.0dB(A),均能分别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
项目所在地为已经建成并运行多年的工业园区,周边多为生产企业,仅有量待征耕地。项目区域植被类型、结构简单,区域野生动物主要为鼠、昆虫、麻雀等小型动物,无国家重点保护动的植物。
根据引用数据分析可知,长春市环境空气中除细颗粒物PM2.5外其余PM10、SO2、NO2的年均值浓度以及CO的年24小时平均低95百分位数、O3的年日最大8小时平均低90百分位数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年平均二级标准的要求,项目环境空气质量为不达标区。
根据引用数据分析可知,项目区域的主要河流伊通河已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主要表现为有机污染,其主要原因,是由于伊通河接纳了城区的大部分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所致。长春市人民政府已于2016年8月颁布了《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清洁水体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长府发﹝2016﹞年18号),编制《长春市水体达标方案》。报告提出了2016-2020年涵盖工业污染源治理、城镇生活源截污、面源控污、内源清除、生态建设、监管能力建设等多方面的水质改善策略。
项目厂界昼间和夜间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区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主要包括施工场地的清理、地基的平整、土石方的挖掘、物料的运输和堆存等环节,均可能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影响因素有:
1、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及生活污水对环境的影响;
2、施工期产生的扬尘、施工动力机械排放的尾气对大气环境的产生不利影响;
3、施工期各种施工机械均可产生较强烈的噪声。这些施工机构噪声属非连续性间歇排放,且多为裸露声源,其噪声排放将对周边声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4、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弃土及生活垃圾,如处置不妥将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5、施工过程中未采取水土保持、植被保护等预防及治理措施,导致施工期间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内动植物生活环境遭到破坏。
施工期污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盥洗废水,土石方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清洗污水及构筑物施工阶段来自建材、模板的清洗废水。
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COD 300~500mg/L、BOD5 200~300mg/L、SS250mg/L、NH3-N 35~60 mg/L,污水浓度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
施工废水:施工废水中的运输汽车清洗污水其主要成分是SS及少量油污,一般SS的含量约为500~1000mg/L;来自建材、模板的清洗废水产生量与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关系较大,此类污水中主要成分是悬浮物,SS的含量可高达5000~10000mg/L。
1、施工废水
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其主要污染物为SS,本工程需收集施工废水,并且采用沉淀池进行澄清处理,施工污水经初步沉淀处理(沉淀时间不少于2小时),尽可能循环使用或作为场地浇洒抑尘用水。多余上清液潵泼于工程区内及周边,剩
余干物质由专人负责定期清运,进行填埋处理,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减小。
2、生活污水
该部废水收集后排入北湖科技开发区污水管网,汇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后排入伊通河。
综上所述,项目施工废水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其污染程度将得到有效控制,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扬尘包括土方挖掘扬尘、建筑材料的现场搬运及堆放扬尘、施工垃圾的清理及堆放扬尘、运输车辆行驶现场道路扬尘,其中运输车辆行驶现场道路扬尘是项目施工期扬尘的主要来源,约占施工扬尘总量的60.0%左右。
由于施工期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施工季节、土质及天气因素有较大关系,是一个复杂、较难定量的问题。因此,本评价采取类比方法对其负荷进行预测,表6-1为北京市环境科学院对5个北京市不同施工的建筑工地的扬尘进行的测试结果,测定风速为2.4m/s。
表6-1 施工工地扬尘测试情况 单位μg/m3
工地编号 |
TSP |
||||
工地上风向 |
工地内 |
工地下风向 |
|||
50m |
50m |
100m |
150m |
||
1 |
328.0 |
759.0 |
502.0 |
367.0 |
336.0 |
2 |
325.0 |
618.0 |
472.0 |
356.0 |
332.0 |
3 |
311.0 |
596.0 |
434.0 |
372.0 |
309.0 |
4 |
303.0 |
409.0 |
383.0 |
326.0 |
274.0 |
5 |
316.7 |
595.0 |
486.0 |
390.0 |
322.0 |
.......
从表6-1可知:施工工地内的TSP浓度最高,工地下风向TSP浓度逐渐下降,工地上风向的TSP浓度较低。
项目施工期扬尘对周边敏感目标均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当敏感点处于工地下风向时TSP浓度可达336.0~502.0μg/m3,对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TSP0.3mg/m3)超标0.12~0.67倍;当敏感点位于建设项目上风向时TSP仅超标0.01 ~0.09倍。但是,由于本地区多年平均风速为3.2m/s、且空气湿度较低,施工工地扬尘强度、影响范围集成度相对类比对象要高。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中科大街以西、航空街以南区域的即有热源厂区内,项目厂界10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因此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为减少和避免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要求施工单位对散料场实施覆盖,并在保证正常施工需要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施工现场物料的存放量;施工现场周边设置不低于2.5m高的围栏、挡风屏等措施,以降低施工场地风速,减少起尘量及扬尘的扩散范围;强化施工场地洒水,增加施工现场湿度,降低扬尘强度;在大风天气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等。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减少扬尘产生量约60%以上,届时上、下风向100m范围的粉尘浓度为130.4~156.0μg/m3之间,对照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限值(TSP0.3mg/m3),均能够满足标准限值要求。且施工扬尘的影响是随着施工结束而终止,因此施工方应尽可能加快施工进度,缩短工期,从而缩短施工扬尘的影响时间。
机械废气主要来自载重汽车、柴油动力机械等燃油机械,主要污染物有非甲烷总烃CO、NOX等。由于施工机械多为大型机械,单车排放系数较大,在施工机械较集中的时段,施工区空气中的NOX可能会有超标,但多数情况下各施工机械较分散、不同时使用,其污染程度相对较轻。根据类似工程(挖掘平整阶段,施工机械有载重汽车、柴油发动机、挖掘机等,施工区域地形开阔)监测,在距离现场50m处,CO、NO2的1小时平均浓度分别为0.2mg/m3和0.13mg/m3,日平均浓度分别为0.13mg/m3 和0.062mg/m3,可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项目施工安装阶段各种装修材料及粘合剂含有大量挥发性成份,如挥发的油漆、从化学品罐逸出的气体;在设备、管道焊接产生的烟气。上述有害气体会造成局部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焊接烟气超标。这些气体具有毒性,但其排放量不大,影响范围较小,主要集中在施工场所附近区域,对外环境的影响一般较小。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运输车辆噪声以及内部装修产生的噪声。各施工阶段主要产噪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及其噪声声级值详见表4-10和表4-11所示。
施工噪声源可视为点声源。根据点声源噪声衰减模式,可估算出施工期间距声源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采取如上模式计算施工期距施工机械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和各种施工机械的达标【昼间≤70 dB(A)、夜间≤55dB(A)】距离,详见表6-2和表6-3。
表6-2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不同距离处噪声值 单位:dB(A)
序号 |
机械名称 |
源强 |
10 ( m ) |
20 ( m ) |
40 ( m ) |
60 (m ) |
80 ( m) |
100 (m) |
150 (m) |
1 |
挖掘机 |
85 |
65 |
59 |
53 |
49.4 |
46.9 |
45 |
41.5 |
2 |
冲击机 |
90 |
70 |
64 |
58 |
54.4 |
51.9 |
50 |
46.5 |
3 |
空压机 |
80 |
60 |
54 |
48 |
44.4 |
41.9 |
40 |
36.5 |
4 |
卷扬机 |
80 |
60 |
54 |
48 |
44.4 |
41.9 |
40 |
36.5 |
5 |
混凝土输送泵 |
95 |
75 |
69 |
63 |
59.4 |
56.9 |
55 |
51.6 |
6 |
振捣棒 |
90 |
70 |
64 |
58 |
54.4 |
51.9 |
50 |
46.5 |
7 |
电焊机 |
92 |
72 |
66 |
60 |
56.4 |
53.9 |
52 |
48.5 |
8 |
空压机 |
90 |
70 |
64 |
58 |
54.4 |
51.9 |
50 |
46.5 |
9 |
电锤 |
80 |
60 |
54 |
48 |
44.4 |
41.9 |
40 |
36.5 |
10 |
手工钻 |
80 |
60 |
54 |
48 |
44.4 |
41.9 |
40 |
36.5 |
11 |
无齿锯 |
80 |
60 |
54 |
48 |
44.4 |
41.9 |
40 |
36.5 |
12 |
角向磨光机 |
95 |
75 |
69 |
63 |
59.4 |
56.9 |
55 |
51.6 |
表6-3 各种施工机械的达标距离 单位:m
序号 |
机械名称 |
昼间达标距离 |
夜间达标距离 |
1 |
挖掘机 |
5.6 |
31 |
2 |
冲击机 |
10 |
56.23 |
3 |
空压机 |
3.16 |
17.8 |
4 |
卷扬机 |
3.16 |
17.8 |
5 |
混凝土输送泵 |
17.8 |
100 |
6 |
振捣棒 |
10 |
56.23 |
7 |
电焊机 |
12.6 |
70.8 |
8 |
空压机 |
10 |
56.23 |
9 |
电锤 |
3.16 |
17.8 |
10 |
手工钻 |
3.16 |
17.8 |
11 |
无齿锯 |
3.16 |
17.8 |
12 |
角向磨光机 |
17.8 |
100 |
由表6-2、表6-3可知:项目施工期主要噪声源在没有任何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类机械噪声昼间达标距离为3~18m,夜间达标距离为18~100m之间,即施工期噪声昼间影响距离在20m以内,夜间影响距离在100m以内。
噪声扰民是施工期最严重的污染因素,由表6-2、表6-3可知,施工期单个机械噪声对100m范围以内环境有影响,实际中由于噪声影响是多个噪声源共轭形成的影响,因此实际影响范围要比单个机械影响要大一些。一般情况下场界噪声很难满足排放要求。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厂界外1.0k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因此,项目建设对周边的声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
虽然影响不大,但也要求建设单位应首先选择低噪声和先进设备、采用先进施工工艺,将噪声较大的设备尽量加大噪声源与受声点之间的距离,并采取一系列减噪、防振、隔声等措施,可将施工噪声及振动减小到最低程度,使昼间基本满足施工场界标准限值要求,但应避免夜间施工;同时采取严格的减噪隔声措施,将影响降至最低。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建筑垃圾包括建构筑物基础开挖产生的弃土、施工废弃物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等。施工期固体废物产生情况详见表6-4。
表6-4 施工期固体废物产生、处置情况一览表
序号 |
固废种类 |
固废组成 |
产生量 |
处置措施 |
|
1 |
弃土 |
新增建(构)筑物 |
基础开挖弃土 |
0.43万m3 |
送指定地点填埋 |
2 |
建筑垃圾 |
新增建(构)筑物 |
废混凝土、砖石及弃土 |
220.0t |
|
3 |
施工生活垃圾 |
主要为餐厨余物 |
36.0t |
交环卫部门处置 |
.........
项目施工期建筑垃圾产生量较少,可集中运至建设部门指定地点填埋,不可随意排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定首先向当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根据指定地点、运输路线、时间运行处置;同时,施工现场应设置专门生活垃圾箱,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在采取上述技术和管理措施后,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会对环境产生二次污染。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中科大街以西,航空街以南区域的即有厂区内。据调查,项目选址区域内野生植被较少,已无野生珍稀动植物。
工程施工过程中将进行土石方的填挖,同时有大量的施工机械及人员活动。如果不在施
工期间内采取相应生态保护措施,容易造成土壤的侵蚀及水土流失。
项目施工扰动占地面积4970m2,施工期水体流失预测情况如下:
1、预测时段的划分
根据本工程建设特点、施工方法及工期,该工程在建设期内由于施工以及临时工程占地将扰动土壤,引起水土流失,而工程运行期已经对上述责任区采取了水土保护措施,不再涉及水土流失问题,因此确定工程水土流失预测时段为工程施工期,施工期为1年。
2、预测方法
根据项目区域土壤侵蚀的背景资料和工程建设特点,水土流失预测将采用专家预测和经验公式法,确定原土地利用条件下的水土流失背景值;另一方面要通过相关的调查、分析,确定施工期和营运期再塑地貌的土壤侵蚀,按照计算公式如下:
W=F×A×P×T
式中:W—某一施工区水土流失量(t);
F—加速侵蚀面积(km2);
A—加速侵蚀系数,本工程A 值取3.5;
P—原生地貌土壤侵蚀模数(t/km2·a),长春市为1000t/km2·a。
T—侵蚀时间(a)。
3、预测结果及其分析
根据公式及施工占地情况,计算出本项目施工区水土流失背景值,计算得出:
Wb=0.00497×1000×1=4.97t
本项目水土流失主要是施工期间土石方阶段引起的,此时对地面扰动较大,水土流失表现为雨水冲溅和径流冲刷等。根据施工期的扰动面积和实际流失面积,将施工期扰动的面积新增水土流失量:
Wx=0.00497×3.5×1000×1=17.395t
通过对本项目施工期水土流失的预测结果可以看出,由于施工期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施工区原有地貌,使表层松散,抗水力侵蚀能力减弱,使土壤失去了原有的固土防风能力,从而增加了一定量的水土流失,在不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的情况下,施工期水土流失增量为:
W= Wx - Wb =12.425t。
考虑到施工期结束后,水土流失现象将逐渐消失,同时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对厂界周围修筑围挡,禁止在大雨和暴雨时进行土方工程施工,临时堆场应用苫布等进行遮盖,不会带来明显的水土流失及景观。
1、气象站基本信息
地面气象观测数据:采用2018年长春气象站(54161)全年逐时观测资料,为距离本项目最近气象站,距离本项目约25km。
高空气象探测数据:通过NOAA下载的2018年长春气象站(54161)全年逐日观测资料。
表6-5 气象观测数据信息
气象站 名称 |
气象站编号 |
气象站 等级 |
气象站坐标(度.分) |
相对距离/m |
海拔高度/m |
数据 年份 |
气象要素 |
|
经度 |
纬度 |
|||||||
长春国 家基准 气象站 |
54161 |
基本站 |
125.13 |
43.54 |
16000 |
236.8 |
2018 |
时间、风向、风速、干球温度、低云量、总云量 |
2、气象统计分析
本项目气象观测资料调查取自长春国家基准站气象站(54161)2018年的观测资料。该气象站位于长春市,地理坐标为东经125.13度,北纬43.54度,海拔高度236.8米。气象站始建于1949年,1949年正式进行气象观测。是距离评价区域最近的国家气象系统正规气象站,拥有长年连续规测资料,该站与本项目之间距离小于50km,并且气象站地理特征与本地区基本一致,因此采用长春气象站的资料符合导则要求。
(1)月均温度变化
2018 年全年平均温度为6.93℃。月平均气温最低为-15.55℃,出现于1月份,月平均气温最高为25.84℃,出现于7月份。长春市月均温度变化情况见表6-6 及图6-1。
(2)月均风速变化
长春市全年平均风速为2.70m/s。月平均风速最大为3.68m/s,出现于4月,月平均风速最小为2.09m/s,出现于8月份。长春市月均风速变化情况见表6-7及图6-2。
表6-6 长春市2018 年月均温度变化表
月份(月)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年平均 温度 |
温度(℃) |
-15.55 |
-12.15 |
-0.62 |
10.67 |
17.08 |
22.16 |
|
月份(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
温度(℃) |
25.84 |
22.17 |
15.87 |
5.08 |
-0.96 |
-10.64 |
6.93 |
图6-1 长春市2018 年温度月变化曲线
表6-7 长春市2018 年月均风速变化表
月份(月) |
1月 |
2月 |
3月 |
4月 |
5月 |
6月 |
年平均 风速 |
风速(m/s) |
2.49 |
2.54 |
3.12 |
3.68 |
3.03 |
2.74 |
|
月份(月) |
7月 |
8月 |
9月 |
10月 |
11月 |
12月 |
|
风速(m/s) |
2.57 |
2.09 |
2.27 |
2.50 |
2.59 |
2.77 |
2.70 |
图6-2 长春市2018 年风速月变化曲线
(3)季小时风速变化
长春市季小时风速变化情况详见表6-8 及图6-3。
表6-8 长春市2018 年季小时风速变化表
小时(h)/风速(m/s)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春季 |
2.55 |
2.53 |
2.59 |
2.65 |
2.63 |
2.77 |
3.17 |
3.72 |
夏季 |
1.88 |
1.80 |
1.78 |
1.93 |
1.94 |
2.3 |
2.53 |
2.78 |
秋季 |
1.93 |
2.00 |
2.03 |
2.06 |
2.03 |
2.13 |
2.31 |
2.76 |
冬季 |
2.16 |
2.17 |
2.25 |
2.34 |
2.25 |
2.23 |
2.17 |
2.32 |
小时(h)/风速(m/s)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15 |
16 |
春季 |
3.97 |
4.19 |
4.27 |
4.45 |
4.36 |
4.52 |
4.22 |
3.91 |
夏季 |
2.77 |
3.00 |
3.00 |
3.18 |
3.36 |
3.30 |
3.11 |
3.03 |
秋季 |
2.94 |
3.19 |
3.41 |
3.48 |
3.78 |
3.60 |
3.22 |
2.75 |
冬季 |
2.88 |
3.14 |
3.38 |
3.60 |
3.97 |
3.79 |
3.57 |
3.17 |
小时(h)/风速(m/s)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23 |
24 |
春季 |
3.63 |
3.08 |
2.76 |
2.49 |
2.52 |
2.56 |
2.54 |
2.52 |
夏季 |
2.90 |
2.67 |
2.28 |
2.04 |
1.88 |
1.90 |
1.92 |
1.88 |
秋季 |
2.19 |
1.96 |
1.80 |
1.88 |
1.85 |
1.78 |
1.87 |
1.91 |
冬季 |
2.55 |
2.18 |
2.03 |
2.05 |
1.97 |
1.98 |
2.00 |
2.27 |
图6-3 长春市2018 年各季风速日变化曲线
由图6-2、图6-3 和表6-7、表6-8可见,各季风速均呈现在9 时至17 时风速偏大、18 时至次日8 时风速相对偏小的特点。
春季平均风速最大,为4.52m/s;夏季平均风速最小,为1.78m/s。
(4)风频月、季变化
长春市风频月、季变化情况详见表6-9,风速变化情况详见图6-4,年、季风频变化情况详见图6-5。
由表6-9的统计结果和图6-5 得出,长春市全年SW-WSW-W风向频率之和为40.76%,即SW-WSW-W风向为长春市年主导风向。
表6-9 长春市2018年风频月、季变化情况表
风向\风频(%) |
N |
NNE |
NE |
ENE |
E |
ESE |
SE |
SSE |
|
1月 |
0.54 |
0.27 |
0.40 |
0.13 |
0.00 |
0.54 |
3.63 |
3.63 |
|
2月 |
3.57 |
2.23 |
2.53 |
1.93 |
3.42 |
3.27 |
3.42 |
3.57 |
|
3月 |
3.63 |
3.23 |
5.11 |
4.84 |
3.49 |
3.90 |
5.78 |
4.57 |
|
4月 |
7.22 |
4.58 |
5.14 |
5.56 |
2.08 |
3.19 |
2.92 |
3.89 |
|
5月 |
5.51 |
6.72 |
8.33 |
6.18 |
4.03 |
3.23 |
6.72 |
4.57 |
|
6月 |
1.11 |
1.94 |
1.53 |
1.94 |
1.53 |
3.19 |
6.81 |
5.28 |
|
7月 |
1.61 |
3.09 |
4.97 |
6.32 |
4.57 |
3.09 |
3.09 |
5.38 |
|
8月 |
4.84 |
5.91 |
6.85 |
12.10 |
4.78 |
3.90 |
4.97 |
2.42 |
|
9月 |
1.67 |
0.69 |
0.83 |
1.53 |
2.50 |
6.11 |
9.31 |
9.03 |
|
10月 |
2.82 |
1.48 |
0.94 |
0.54 |
0.81 |
1.21 |
2.82 |
5.24 |
|
11月 |
2.36 |
4.44 |
2.36 |
1.11 |
2.50 |
3.19 |
5.56 |
5.56 |
|
12月 |
0.54 |
0.54 |
2.15 |
1.08 |
0.00 |
0.13 |
1.48 |
2.69 |
|
春季 |
5.43 |
4.85 |
6.20 |
5.53 |
3.22 |
3.44 |
5.16 |
4.35 |
|
夏季 |
2.54 |
3.67 |
4.48 |
6.84 |
3.99 |
3.40 |
4.94 |
4.35 |
|
秋季 |
2.29 |
2.20 |
1.37 |
1.05 |
1.92 |
3.48 |
5.86 |
6.59 |
|
冬季 |
1.48 |
0.97 |
1.97 |
1.02 |
1.06 |
1.25 |
2.82 |
3.29 |
|
全年 |
2.95 |
2.93 |
3.45 |
3.63 |
2.56 |
290 |
4.70 |
4.65 |
|
风向\风频(%) |
S |
SSW |
SW |
WSW |
W |
WNW |
NW |
NNW |
C |
1月 |
5.24 |
6.45 |
19.49 |
27.15 |
16.40 |
6.45 |
3.09 |
2.28 |
4.30 |
2月 |
4.32 |
5.65 |
9.38 |
18.90 |
15.48 |
8.48 |
4.46 |
4.46 |
4.91 |
3月 |
5.51 |
5.78 |
10.75 |
15.19 |
8.33 |
6.72 |
5.91 |
4.17 |
3.09 |
4月 |
5.00 |
7.08 |
12.36 |
15.28 |
8.61 |
5.56 |
5.00 |
5.14 |
1.39 |
5月 |
9.68 |
6.45 |
8.60 |
13.84 |
4.70 |
3.36 |
3.36 |
4.57 |
0.13 |
6月 |
14.03 |
13.19 |
15.83 |
18.33 |
4.44 |
3.33 |
2.08 |
3.61 |
1.81 |
7月 |
9.95 |
11.02 |
16.80 |
18.15 |
4.03 |
1.61 |
0.94 |
2.82 |
2.55 |
8月 |
7.12 |
4.17 |
5.38 |
9.68 |
6.72 |
6.05 |
4.03 |
6.45 |
3.63 |
9月 |
13.61 |
7.92 |
9.58 |
13.61 |
10.00 |
5.83 |
3.61 |
2.08 |
2.08 |
10月 |
11.83 |
10.22 |
12.90 |
19.49 |
10.48 |
4.70 |
4.70 |
5.24 |
4.57 |
11月 |
8.33 |
7.92 |
14.03 |
19.72 |
11.53 |
5.14 |
2.50 |
1.11 |
2.64 |
12月 |
5.91 |
7.80 |
16.40 |
28.63 |
18.95 |
9.14 |
2.69 |
0.27 |
1.61 |
春季 |
6.75 |
6.43 |
10.55 |
14.76 |
7.20 |
5.21 |
4.76 |
4.62 |
1.54 |
夏季 |
10.33 |
9.42 |
12.64 |
15.35 |
5.07 |
3.67 |
2.36 |
4.30 |
2.67 |
秋季 |
11.26 |
8.70 |
12.18 |
17.63 |
10.67 |
5.22 |
3.62 |
2.84 |
3.11 |
冬季 |
5.19 |
6.67 |
15.28 |
25.09 |
16.99 |
8.01 |
3.38 |
2.27 |
3.56 |
全年 |
8.39 |
7.81 |
12.65 |
18.17 |
9.94 |
5.51 |
3.53 |
3.52 |
2.72 |
图6-4 风速玫瑰图
图6-5 风向玫瑰图
图6-6 长春市地区统计气象资料风向玫瑰图
根据本项目排污特点,预测因子选为烟尘(PM10)、SO2、NOx、汞、氨。
评价标准详见下表。
表6-10 预测因子评价标准 单位:μg/m3
污染物名称 |
功能区 |
小时平均/一次值 |
标准来源 |
PM10 |
二类限区 |
450.0(PM10无小时值标准,采用日均标准值150×3计算得出) |
GB 3095-2012 |
SO2 |
二类限区 |
500.0 |
|
NOx |
二类限区 |
250.0 |
|
Hg |
二类限区 |
0.3(Hg无小时值标准,采用年均标准值0.05×6计算得出) |
|
NH3 |
二类限区 |
200.0 |
HJ2.2-2018中附录D |
本项目预测的大气污染源仅为锅炉烟气排放之烟囱。燃煤锅炉烟囱烟气污染源预测计算清单详见表6-11所示。
表6-11 项目点源废气污染源排放参数一览表
排气筒编号 |
污染源名称 |
坐标(o) |
标高 (m) |
排气筒参数 |
污染物名称 |
排放 速率 (kg/h) |
||||
经度 |
纬度 |
高度 (m) |
内径 (m) |
流速 (m/s) |
温度 (℃) |
|||||
DA101 锅炉 烟囱 |
拟建项目新增污染源 |
125.40757835 |
44.004600005 |
204 |
120 |
4.2 |
11.72 |
60 |
PM10 |
4.011 |
SO2 |
14.467 |
|||||||||
NOX |
21.700 |
|||||||||
Hg |
0.00037 |
|||||||||
NH3 |
0.132 |
|||||||||
项目后全厂污染源总合计 |
125.40757835 |
44.004600005 |
204 |
120 |
4.2 |
18.83 |
60 |
PM10 |
6.444 |
|
SO2 |
23.241 |
|||||||||
NOX |
34.860 |
|||||||||
Hg |
0.00060 |
|||||||||
NH3 |
0.211 |
#备注:锅炉烟气实际排放速度以空气过剩系数2.2计算,单位煤炭燃烧烟气排放量为11.935Nm/kg.煤;本项目最大燃煤量为48.9484t,项目后全厂合计最大负荷燃煤量为78.6437t。
1、预测模式
根据项目情况及厂址地区环境状况,结合该地区污染气象特征,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导则中推荐的AERSCREEN估算模式进行计算。
2、估算模型参数
表6-12 估算模型参数表
参数 |
取值 |
|
城市农村/选项 |
城市/农村 |
城市 |
人口数(城市人口数) |
4451000 |
|
最高环境温度 |
38.0℃ |
|
最低环境温度 |
-36.5 ℃ |
|
土地利用类型 |
城市 |
|
区域湿度条件 |
中等湿度 |
|
是否考虑地形 |
考虑地形 |
是 |
地形数据分辨率(m) |
70 |
|
是否考虑岸线熏烟 |
考虑岸线熏烟 |
否 |
岸线距离/km |
/ |
|
岸线方向/o |
/ |
1、预测结果
采用估算模式计算出的本项目最大污染负荷情况下排放的烟气污染物预测结果详见表6-13、项目后全厂污染源合计排放的烟气污染物预测结果详见表6-14所示。
本项目新增及项目后全厂污染源所排放污染物Pmax和D10%预测估算结果统计一览表详见表6-15所示
表6-15 项目燃煤锅炉排放的各污染物Pmax和D10%预测和计算结果一览表
污染源名称 |
评价因子 |
评价标准(μg/m3) |
Cmax (μg/m3) |
Pmax (%) |
D10% (m) |
本项目新 增污染源 |
PM10 |
450.0 |
1.5405 |
0.3423 |
/ |
SO2 |
500.0 |
5.5564 |
1.1113 |
/ |
|
NOx |
250.0 |
8.3344 |
3.3338 |
/ |
|
Hg |
0.300 |
0.0001 |
0.0474 |
/ |
|
NH3 |
200.0 |
0.0507 |
0.0253 |
/ |
|
项目后全厂污染源总计 |
PM10 |
450.0 |
1.8961 |
0.4213 |
/ |
SO2 |
500.0 |
6.8384 |
1.3677 |
/ |
|
NOx |
250.0 |
10.2572 |
4.1029 |
/ |
|
Hg |
0.300 |
0.0002 |
0.0588 |
/ |
|
NH3 |
200.0 |
0.0621 |
0.0310 |
/ |
下风向距离(m) |
PM10 |
SO2 |
NOx |
汞 |
NH3 |
|||||
浓度μg/m³ |
占标率% |
浓度μg/m³ |
占标率% |
浓度μg/m³ |
占标率% |
浓度μg/m³ |
占标率% |
浓度μg/m³ |
占标率% |
|
50.0 |
0.3478 |
0.0773 |
1.2543 |
0.2509 |
1.8814 |
0.7526 |
0.0000 |
0.0107 |
0.0114 |
0.0057 |
100.0 |
1.2601 |
0.2800 |
4.5449 |
0.9090 |
6.8172 |
2.7269 |
0.0001 |
0.0387 |
0.0415 |
0.0207 |
200.0 |
1.4278 |
0.3173 |
5.1500 |
1.0300 |
7.7248 |
3.0899 |
0.0001 |
0.0439 |
0.0470 |
0.0235 |
300.0 |
1.1312 |
0.2514 |
4.0799 |
0.8160 |
6.1197 |
2.4479 |
0.0001 |
0.0348 |
0.0372 |
0.0186 |
400.0 |
1.2119 |
0.2693 |
4.3710 |
0.8742 |
6.5563 |
2.6225 |
0.0001 |
0.0373 |
0.0399 |
0.0199 |
500.0 |
1.2101 |
0.2689 |
4.3645 |
0.8729 |
6.5466 |
2.6186 |
0.0001 |
0.0372 |
0.0398 |
0.0199 |
600.0 |
1.1652 |
0.2589 |
4.2026 |
0.8405 |
6.3038 |
2.5215 |
0.0001 |
0.0358 |
0.0383 |
0.0192 |
700.0 |
1.0849 |
0.2411 |
3.9129 |
0.7826 |
5.8692 |
2.3477 |
0.0001 |
0.0334 |
0.0357 |
0.0179 |
800.0 |
1.1306 |
0.2512 |
4.0778 |
0.8156 |
6.1166 |
2.4466 |
0.0001 |
0.0348 |
0.0372 |
0.0186 |
900.0 |
1.1984 |
0.2663 |
4.3226 |
0.8645 |
6.4838 |
2.5935 |
0.0001 |
0.0369 |
0.0394 |
0.0197 |
1000.0 |
1.2331 |
0.2740 |
4.4476 |
0.8895 |
6.6712 |
2.6685 |
0.0001 |
0.0379 |
0.0406 |
0.0203 |
1200.0 |
1.2404 |
0.2756 |
4.4738 |
0.8948 |
6.7105 |
2.6842 |
0.0001 |
0.0381 |
0.0408 |
0.0204 |
1400.0 |
1.2043 |
0.2676 |
4.3436 |
0.8687 |
6.5152 |
2.6061 |
0.0001 |
0.0370 |
0.0396 |
0.0198 |
1600.0 |
1.1502 |
0.2556 |
4.1485 |
0.8297 |
6.2226 |
2.4890 |
0.0001 |
0.0354 |
0.0379 |
0.0189 |
1800.0 |
1.0901 |
0.2423 |
3.9319 |
0.7864 |
5.8977 |
2.3591 |
0.0001 |
0.0335 |
0.0359 |
0.0179 |
2000.0 |
1.0297 |
0.2288 |
3.7141 |
0.7428 |
5.5710 |
2.2284 |
0.0001 |
0.0317 |
0.0339 |
0.0169 |
2500.0 |
0.8911 |
0.1980 |
3.2141 |
0.6428 |
4.8210 |
1.9284 |
0.0001 |
0.0274 |
0.0293 |
0.0147 |
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 |
1.5405 |
0.3423 |
5.5564 |
1.1113 |
8.3344 |
3.3338 |
0.0001 |
0.0474 |
0.0507 |
0.0253 |
最大浓度出现距离(m) |
155.0 |
155.0 |
155.0 |
155.0 |
155.0 |
155.0 |
155.0 |
155.0 |
155.0 |
155.0 |
D10%最远距离(m) |
/ |
/ |
/ |
/ |
/ |
/ |
/ |
/ |
/ |
/ |
下风向距离(m) |
PM10 |
SO2 |
NOx |
汞 |
NH3 |
|||||
浓度μg/m³ |
占标率% |
浓度μg/m³ |
占标率% |
浓度μg/m³ |
占标率% |
浓度μg/m³ |
占标率% |
浓度μg/m³ |
占标率% |
|
50.0 |
0.3158 |
0.0702 |
1.1391 |
0.2278 |
1.7086 |
0.6834 |
0.0000 |
0.0098 |
0.0103 |
0.0052 |
100.0 |
1.3234 |
0.2941 |
4.7730 |
0.9546 |
7.1592 |
2.8637 |
0.0001 |
0.0411 |
0.0433 |
0.0217 |
200.0 |
1.6614 |
0.3692 |
5.9922 |
1.1984 |
8.9879 |
3.5952 |
0.0002 |
0.0516 |
0.0544 |
0.0272 |
300.0 |
1.3891 |
0.3087 |
5.0100 |
1.0020 |
7.5147 |
3.0059 |
0.0001 |
0.0431 |
0.0455 |
0.0227 |
400.0 |
1.4823 |
0.3294 |
5.3461 |
1.0692 |
8.0188 |
3.2075 |
0.0001 |
0.0460 |
0.0485 |
0.0243 |
500.0 |
1.5347 |
0.3410 |
5.5351 |
1.1070 |
8.3023 |
3.3209 |
0.0001 |
0.0476 |
0.0503 |
0.0251 |
600.0 |
1.4916 |
0.3315 |
5.3795 |
1.0759 |
8.0689 |
3.2276 |
0.0001 |
0.0463 |
0.0488 |
0.0244 |
700.0 |
1.5153 |
0.3367 |
5.4650 |
1.0930 |
8.1971 |
3.2789 |
0.0001 |
0.0470 |
0.0496 |
0.0248 |
800.0 |
1.6847 |
0.3744 |
6.0762 |
1.2152 |
9.1139 |
3.6456 |
0.0002 |
0.0523 |
0.0552 |
0.0276 |
900.0 |
1.8002 |
0.4000 |
6.4926 |
1.2985 |
9.7385 |
3.8954 |
0.0002 |
0.0559 |
0.0589 |
0.0295 |
1000.0 |
1.8644 |
0.4143 |
6.7242 |
1.3448 |
10.0859 |
4.0343 |
0.0002 |
0.0579 |
0.0610 |
0.0305 |
1200.0 |
1.8946 |
0.4210 |
6.8331 |
1.3666 |
10.2492 |
4.0997 |
0.0002 |
0.0588 |
0.0620 |
0.0310 |
1400.0 |
1.8537 |
0.4119 |
6.6854 |
1.3371 |
10.0277 |
4.0111 |
0.0002 |
0.0575 |
0.0607 |
0.0303 |
1600.0 |
1.7813 |
0.3958 |
6.4243 |
1.2849 |
9.6360 |
3.8544 |
0.0002 |
0.0553 |
0.0583 |
0.0292 |
1800.0 |
1.6967 |
0.3771 |
6.1195 |
1.2239 |
9.1789 |
3.6715 |
0.0002 |
0.0527 |
0.0556 |
0.0278 |
2000.0 |
1.6095 |
0.3577 |
5.8048 |
1.1610 |
8.7068 |
3.4827 |
0.0001 |
0.0500 |
0.0527 |
0.0264 |
2500.0 |
1.4039 |
0.3120 |
5.0633 |
1.0127 |
7.5946 |
3.0378 |
0.0001 |
0.0436 |
0.0460 |
0.0230 |
下风向最大地面浓度 |
1.8961 |
0.4213 |
6.8384 |
1.3677 |
10.2572 |
4.1029 |
0.0002 |
0.0588 |
0.0621 |
0.0310 |
最大浓度出现距离(m) |
1160.0 |
1160.0 |
1160.0 |
1160.0 |
1160.0 |
1160.0 |
1160.0 |
1160.0 |
1160.0 |
1160.0 |
D10%最远距离(m) |
/ |
/ |
/ |
/ |
/ |
/ |
/ |
/ |
/ |
/ |
2、评价等级的确定
(1)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等级按下表的分级判据进行划分
表6-16 评价等级判别表
评价工作等级 |
评价工作分级判据 |
一级评价 |
Pmax≧10% |
二级评价 |
1%≦Pmax<10% |
三级评价 |
Pmax<1% |
2)评价等级的确定
根据之前采用《导则》推荐模式(AERSCREEN)对项目后全厂污染源合计预测估算结果(详见表6-15)及评价工作等级的判定依据表(表6-16),确定本项目的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二级。
污染源主 要污染物 |
下风向最大浓度(ug/m3) |
最大浓度处距源中心的距离(m) |
评价标准(ug/m3) |
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 |
D10% (m) |
评价 等级 |
|
本项目新 增污染源 |
PM10 |
1.5405 |
155 |
450.0 |
0.3423 |
/ |
三级 |
SO2 |
5.5564 |
500.0 |
1.1113 |
|
二级 |
||
NOx |
8.3344 |
250.0 |
3.3338 |
/ |
二级 |
||
Hg |
0.0001 |
0.30 |
0.0474 |
/ |
三级 |
||
NH3 |
0.0507 |
200.0 |
0.0253 |
/ |
三级 |
||
项目后全厂污染源总计 |
PM10 |
1.8961 |
1160 |
450.0 |
0.4213 |
/ |
三级 |
SO2 |
6.8384 |
500.0 |
1.3677 |
|
二级 |
||
NOx |
10.2572 |
250.0 |
4.1029 |
/ |
二级 |
||
Hg |
0.0002 |
0.30 |
0.0588 |
/ |
三级 |
||
NH3 |
0.0621 |
200.0 |
0.0310 |
/ |
三级 |
(1)项目新增污染源
通过预测可知:项目新增污染源燃煤供热锅炉排放烟气中SO2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5.5564ug/m3,占标率为0.1.1113%;NOx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8.3344ug/m3,占标率为3.3338%;PM10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1.5405ug/m3,占标率为0.3423%;NH3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0.0507ug/m3,占标率为0.0253%;汞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0.0001ug/m3,占标率为0.0474%。各项主要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且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可见项目新增污染源在正常工况情况下,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评价区的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项目后总污染源
通过预测可知:项目后全厂污染源燃煤供热锅炉排放烟气中SO2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6.8384ug/m3,占标率为1.3677%;NOx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10.2572ug/m3,占标率为4.1029%;PM10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1.8961ug/m3,占标率为0.4213%;NH3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0.0321ug/m3,占标率为0.0310%;汞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0.0002ug/m3,占标率为0.0588%。各项主要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也均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且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也均小于10%。总体而言,项目后总污染源在正常工况情况下,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评价区的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有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设置的有关规定:对于项目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但厂界外大气污染物短期贡献浓度超过环境质量浓度限值的,可以自厂界向外设置一定范围的大气环境防护区域,以确保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外的污染物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标准。
本项目厂界外短期贡献浓度满足环境质量浓度限值,无超标点,因此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量见下表所示。
表6-18 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表
排放源 |
污染物 |
核算排放浓度 (mg/m3) |
核算排放速率 (kg/h) |
核算年排放量 (t/a) |
本项目锅炉 烟囱 |
烟尘 |
9.15 |
4.011 |
11.66 |
SO2 |
33.00 |
14.467 |
42.05 |
|
NOx |
49.50 |
21.70 |
63.08 |
|
Hg |
0.00085 |
0.0037 |
0.00108 |
|
NH3 |
0.3 |
0.132 |
0.383 |
|
项目后锅炉 烟囱 |
烟尘 |
9.15 |
6.444 |
15.18 |
SO2 |
33.00 |
23.241 |
54.74 |
|
NOx |
49.50 |
34.860 |
82.11 |
|
Hg |
0.00085 |
0.00060 |
0.00141 |
|
NH3 |
0.3 |
0.211 |
0.498 |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来自储煤棚及煤装卸、输送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输煤系统采用封闭输煤的方式,燃料由汽车运入已于一期工程配套建成7310m2厂区既有干煤棚内(无露天煤场),煤棚内设有喷淋压尘及布袋收尘装置。无组织排放的粉尘绝大多数落入干煤棚,仅有少量(不足20%)的粉尘通过煤棚缝隙以无组织形式排入环境。经过上述措施,煤棚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测点浓度可控制1.0mg/m3以下,能够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不会对周边产生明显影响。另外,锅炉房清灰、清渣采用湿法除灰渣、基本无粉尘产生。
根据《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HJ563-2010)中工艺设计一般规定6.1.1要求,烟气脱硝装置出口氨逃逸浓度应控制在 8.0mg/m3以下;同时《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 选择性催化剂还原法》(HJ562-2010)中工艺设计一般规定6.1.4要求,氨逃逸质量浓易小于2.5mg/m3以下之规定。综合考虑,拟建项目SNCR+SCR脱硝工艺氨逃逸率按3.0mg/m3设计。
项目采用氧化镁湿法脱硫,附带90%NH3去除效率。正常工况下本项目锅炉排放的烟气中氨的排放浓度约为0.30mg/m3、排放速率为 0.132kg/h、排放量为 0.383t/a。对比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浓度标准值 1.5mg/m3,120m高排气筒排放速率240.0kg/h),脱硝装置出口的少量氨逃逸不会对大气造成氨污染。
通过预测也表明,正常工况下项目新增污染源锅炉排放的烟气中NH3污染物的下风向轴线浓度的最大小时值为0.0507ug/m3,占标率为0.0253%。
非正常工况下,脱硝装置的出口氨逃逸浓度远大于3mg/m3时,以5倍于脱硝装置的出口氨逃逸浓度15mg/m3计,则锅炉烟气中氨的排放浓度1.5 mg/m3、排放速率0.660kg/h。对比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浓度标准值 1.5mg/m3,120m 高排气筒排放速率240.0kg/h),非工况下脱硝装置出口氨逃逸同样不会对大气造成明显的氨污染。由于项目采取在线自动监控、控制调节系统,以上假设的非工况几乎是不存在的。
综上所述,本脱硝工程的实施,不仅能削减 NOx排放量,而且不会对环境造成明显新的二次污染。但日常企业运行时仍应尽可能控制氨逃逸浓度小于3.0 mg/m3,并在线监控氨逃逸情况。在额定脱硝效率下,当氨逃逸浓度接近 3.0 mg/m3时,应对运行参数进行及时调整,控制因氨逃逸造成大气污染。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影响》(HJ-2.3-2018),水污染影响型三级B
评价可不进行水环境影响预测,仅对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以及依托
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可行性进行评价。
通过对拟建项目的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由化学水处理废水、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组成的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本项目产生总量为164.8 t/d、27851.2 t/a,其中生产废水产生量为162.4t/d、27445.6t/a,生活污水产生量为2.4t/d、405.6t/a。
项目生产废水回收后全部用于烟气的脱硫脱硝、灰渣熄火、飞灰调湿、输煤及地面洒水降尘等,不外排;生活污水中水污染物COD:101.4kg /a,BOD:60.84kg/a、氨氮:10.14 kg/a,该部废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北湖科技开发区污水管网汇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经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伊通河的水污染物COD:20.27 kg/a,BOD:4.05 kg/a、氨氮:2.03 kg/a。由于排放量级较小,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其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1、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有效性评价
本项目废水水质简单,污染物浓度低,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通过厂区污水管网汇入北湖科技开发区污水管网最终汇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
企业通过严格执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同时防止事故性排放,废水管道做好防渗措施。确保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中,项目建设不会对附近水体产生不利影响。
2、依托污水处理设施的环境可行性评价
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位于长春市宽城区团山街北环城路1065号,占地面积32公顷,主要对伊通河两岸排水区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进行处理,排水区域包括市中心排水区、南湖排水区、二道排水区、八里堡排水区和宋家排水区,服务区域约120km2,服务人口近150万人。
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采用一级平流沉淀处理,处理量为56万吨/日,总投资额为3.2亿元人民币,于2000年12月投产运行;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二级处理39万吨/日,污水再利用10万吨/日,投资额5.9亿元人民币,其中亚行贷款1.7亿元人民币,国家补助2.3亿元人民币,甲方自筹1.9亿元人民币,工程于2007年3月开工,2007年8月二级处理部分通水,污水再利用部分2007年底通水。
工程污水二级处理采用泥龄24天改良型的A/A/O工艺,设计进水水质:COD为450mg/l、SS为350mg/l;设计出水水质为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污水深度处理工艺方案为污水在混合池中混合后,经小孔眼网络反应池和斜板沉淀池进入V型滤池,再在清水池中加氯消毒;污泥处理采用直接浓缩脱水后,外运卫生填埋。
本项目排放污水量为2.4t/d、405.6t/a,约占目前处理能力95万m3/d的0.000253%;另外,项目排放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其水质能够满足北郊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要求。
综上所述,项目废水经北湖科技开发区污水管网汇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经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最终排入伊通河,是能够确保实现的。故本项目废水处理方案是可行的。
1、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
本项目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情况详见表6-19所示。
2、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
项目废水排放口的基本情况详见表6-20所示。
3、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详见表6-21所示
7、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
项目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详见表6-22 所示。
表6-19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序号 |
废水类别 |
污染物种类 |
排放去向 |
排放规律 |
污染治理设施 |
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设施是否符合要求 |
排放口类型 |
||
编号 |
名称 |
工艺 |
||||||||
1 |
生产废水 |
COD SS |
城市污水处理厂 |
连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 |
/ |
/ |
/ |
DW001 |
√是 □否 |
企业总排 |
2 |
生活污水 |
COD BOD5 氨氮 SS |
/ |
/ |
/ |
表6-20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序号 |
排放口编号 |
排放口地理坐标 |
废水排放量万t/a) |
排放去向 |
排放规律 |
间歇排放时段 |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
|||
经度 ° |
纬度 ° |
名称 |
污染物种类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浓度限值/(mg/L) |
||||||
1 |
DW001 |
125°24′27.3″ |
44°00′17.8″6 |
0.0406 |
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 |
连续排放,排放期间流量不稳定, |
全天 |
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 |
COD |
50 |
BOD5 |
10 |
|||||||||
SS |
10 |
|||||||||
氨氮 |
5 |
表6-21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序号 |
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种类 |
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及其他按规定商定的排放协议 |
|
名称 |
浓度限值(mg/L) |
|||
1 |
DW001 |
COD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500 |
2 |
BOD5 |
300 |
||
3 |
SS |
400 |
||
4 |
氨氮 |
/ |
表6-22 废水污染物排放信息表(本项目)
序号 |
排放口编号 |
污染物种类 |
排放浓度/(mg/L) |
日排放量/(t/d) |
年排放量/(t/a) |
1 |
DW001 |
COD |
250 |
6.0×10-4 |
0.1014 |
BOD |
150 |
3.6×10-4 |
0.0608 |
||
SS |
200 |
4.8×10-4 |
0.08112 |
||
氨氮 |
25 |
6.0×10-5 |
0.0101 |
||
全厂排放口合计 |
COD |
0.1014 |
|||
BOD5 |
0.0608 |
||||
SS |
0.08112 |
||||
NH3-N |
0.0101 |
项目高噪声设备不多,主要为鼓风机、引风机、各类水泵、空压机、破碎机、皮带运输机等等。其声压级在70~105dB(A)之间,且所有设备均置于生产厂房内。因此本环评采用整体声源模型对企业噪声进行预测。
基本思路是将锅炉房内整个集中的多个设备看作一个声源,称为整体声源。预先求得该整体声源的声功率级,然后计算该整体声源辐射的声能在向受声点传播过程中由各种因素引起的衰减,最后求得预测受声点的噪声级。受声点的预测声级按下式计算:
式中:LP —受声点的预测声压级;
LW —整体声源的声功率级;
∑Ai —声传播途径上各种因素引起声能量的总衰减量;
Ai — 第 i种因素造成的衰减量。
①整体声源声功率级的计算方法
使用上式进行预测计算的关键是求得整体声源的声功率级。可按 Stueber公式计算:
式中:LP —整体声源周围测量线上的声级平均值,dB;
a—空气吸收系数;
l—测量线总长,m;
h —传声器高度,m;
Sa —测量线所围成的面积,m2;
Sp—作为整体声源的房间的实际面积,m2;
D—测量线至厂房边界的平均距离,米。
以上几何参数参见下图:
Stueber 模型
以上计算方法中因子较多,计算复杂,在实际评估计算时按一定的条件可做适当简化。当D<<时,Sa≈SP≈S,则Stueber公式可简化为
在工程计算时,上述公式可进一步简化为
a
② ∑Ai 的计算方法
声波在传播过程中能量衰减的因素颇多。在预测时,为留有较大余地,以噪声对环境最不利的情况为前提,只考虑屏障衰减、距离衰减和空气吸收衰减,其他因素的衰减,如地面吸收、温度梯度、雨、雾等均作为预测计算的安全系数而不计。
a.距离衰减 Ad
Ad=10lg(2πr2)
其中 r 为受声点到整体声源中心的距离。
b.屏障衰减 Ab
其中 N 为菲涅尔系数。
其中(a+b)是同声源上端达到受声点的最短距离,(d+c)是声源和受声点的实际距离,λ为声波波长。详见下图所示。
δ=(a+b)-(d+c)
在任何频带上,屏障衰减在单绕射(即薄屏障)情况,衰减最大取 20dB;屏障衰减在双绕射(即厚屏障)情况,衰减最大取 25dB。
c.空气吸收衰减 Aa
空气对声波的衰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声波的频率和空气的相对湿度,而与空气的温度关系并不很大。Aa可直接查表获得。一般空气吸收衰减不忽略不计。
房子的隔声量由墙、门、窗等综合而成,一般在 10~25dB,如该面密闭不设门窗,隔声量取 25dB,如某一面密闭且内设辅房,其隔声量取 30dB。消声百叶窗的隔声量约10dB,双层中空玻璃窗隔声量取 25dB,框架结构楼层隔声量取 20~30dB。声屏衰减主要考虑办公及生活设施及厂区围墙衰减。综合考虑,本环评取 25dB。
从不利角度,本评价预测时仅考虑声源距离衰减和建筑的墙体、门、窗隔声的衰减,空气吸收衰减和附加衰减量作为安全系数不予考虑。
然后按如下公式计算出所有室内声源在围护结构处产生的i倍频带叠加声压级。
式中:Lpli—靠近围护结构处室内N个声源i倍频带的叠加声压级,dB;
Lplij—室内j声源i倍频带的声压级,dB。
根据对本项目工程分析,本工程主要噪声源来自锅炉房、除尘间、脱硫间、水泵间、
引风机室等,噪声较大的设备有鼓风机、引风机、循环水泵等设备噪声,经类比调查,
这类设备噪声值如表4-15。
本项目设备均安装在车间厂房内,同时、噪声源至场界间又有较多的厂房或围墙阻隔;项目对噪声源强较大的鼓风机、引风机、空压机、循环水泵等设备均采取了采用减震基础和柔性接头、进排气口加设消音接头等防振防噪措施,以减少震动对建筑物和管路系统的影响。
根据工业区环境功能划分,拟建项目处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2类区。目前项目建设点100m范围内多为居民等敏感点。
1、预测参数
该项目主要噪声源集中在生产车间内,将该车间确定为一整体声源预测其产生的影响。整体声源的基本参数见表6-23。
表6-23 整体声源的基本参数
编号 |
噪声源 |
面积 m2 |
平均声压级(dB) |
建筑物隔声 (dB) |
整体声源的 声功率级(dB) |
1 |
干煤棚 |
7310 |
37.41 |
25 |
76.05 |
2 |
锅炉间 |
1705 |
52.38 |
25 |
84.70 |
3 |
除尘间 |
1705 |
48.31 |
25 |
80.63 |
4 |
补水间 |
240 |
37.33 |
25 |
61.13 |
5 |
脱硫间 |
1056 |
42.91 |
25 |
73.15 |
*锅炉房仅考虑设备间面积
(2)预测结果与分析
在厂区平面与外环境关系图上,沿项目所在地整个厂界周边共布置4个噪声预测点,预测点位和现场监测点位同。各声源与四周厂界的距离见表6-24。
表6-24 各声源与厂界周边各预测点的距离 单位:m
编号 |
噪声源 |
1 |
2 |
3 |
4 |
1 |
干煤棚 |
105 |
130 |
12 |
30 |
2 |
锅炉间 |
90 |
22 |
78 |
185 |
3 |
除尘间 |
70 |
52 |
78 |
115 |
4 |
补水间 |
85 |
52 |
78 |
115 |
5 |
脱硫间 |
70 |
87 |
93 |
79 |
将项目主要生产单元声源作为整体声源考虑,按前述公式分别计算该项目完成后企业厂界及敏感点的噪声影响情况,中间房隔声量取25.0dB,围墙隔声量取20.0dB。其结果如表6-25。
表6-25 建设项目厂界处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 单位:(dB)A
预测点 噪声源 |
1 |
2 |
3 |
4 |
|
干煤棚 |
35.63 |
8.77 |
31.57 |
26.51 |
|
锅炉间 |
45.62 |
37.85 |
21.86 |
14.36 |
|
除尘间 |
43.72 |
21.31 |
22.79 |
14.42 |
|
补水间 |
2.54 |
6.81 |
/ |
/ |
|
脱硫间 |
36.25 |
9.36 |
8.78 |
10.20 |
|
噪声源贡献值 |
48.32 |
37.96 |
32.52 |
27.10 |
|
现状监测值 (背景值) |
昼间 |
54 |
52 |
53 |
53 |
夜间 |
39 |
39 |
40 |
38 |
|
叠加值 |
昼间 |
55.04 |
52.17 |
53.04 |
53.01 |
夜间 |
48.80 |
41.52 |
40.71 |
38.34 |
由以上预测计算结果可知,项目噪声源对厂界及各敏感点的贡献值较小,与项目背景值叠加,对背景值的影响极小。
可以认为本工程的噪声对厂界及周围敏感点环境噪声影响的贡献值不大,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厂界各点位昼、夜均能满足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新增固体废物主要由锅炉灰渣及裹胁其中的脱硫盐、每3年更换的脱销废催化剂、废机油、生活垃圾等组成,固体废物新增50184.81t/a。
项目运营后,新增一般固体废物50172.81 t/a。
1、锅炉灰渣
项目运营后,新增锅炉灰渣年产生量约49166.715吨,其中炉渣41202.651吨、飞灰7764.064吨,同时烟气脱硫产生纯量MgSO4 973.56t,锅炉灰渣裹胁脱硫MgSO4全部提供给当地建材生产厂综合利用,保证项目产生的灰渣全部进行综合利用。
由于炉渣中含有一定量的细灰、其颗粒较细易随风起尘而影响环境空气,但项目采用湿法清灰,易随风起尘的能力明显减少;脱硫硫酸镁为溶解性盐,其裹胁于灰渣中不会随风起尘。另外,灰渣属弱碱性物资,并含有少量氟化物、可溶性硫酸盐等,其水溶物(淋溶水)下渗会对灰渣堆存区域地下水产生不利影响,如使其PH、氟化物和硫酸盐增加。本工程建成后,采用灰渣棚临时贮存灰渣,地面采用混凝土防渗,且采取封闭结
构,正常情况下灰渣存于渣库中,由相关综合利用单位直接利用,不存在固废露天堆放
问题,因此在厂区不会产生固废堆存扬尘或淋溶水污染环境等现象发生。即只要加强管
理,在运输过程中注意防止扬尘,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害性的影响。
2、烟气脱硝废催化剂
项目SCR脱硝塔每3年左右更换一次脱硝催化剂约 50m3共约30.0t/a,收集后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
本项目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稀土基新型高效无毒烟气脱硝催化剂。该稀土基脱硝催化剂以钛基陶瓷为第一载体、钛锆复合金属氧化物为第二载体,其的活性成分是由镧、铈、钇等稀土元素氧化物和其他过渡金属氧化物组成,无五氧化二钒成分,还针对钒基脱硝催化剂的各项性能进行了优化。具有无毒、高效、适用温度范围宽,抗中毒能力强、强度高、失活后可再生,无二次污染,不产生危废,无需进行危废处理,可资源化利用等显著优点。根据《国际危险废物名录(2018版)》HW50废催化剂,环境治理工程只有烟气脱硝产生的废钛矾系催化剂为代码772-007-50危险废物。稀土基脱硝催化剂的活性成分是由镧、铈、钇等稀土元素氧化物和其他过渡金属氧化物,不含钛矾元素,故为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危害性的影响。
3、生活垃圾
项目新增职工生活垃圾2.535t/a,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时清运处理。垃圾桶采用生活中常见的带盖塑料桶,既可避免雨水对垃圾的淋溶又可减少异味对周围空气的影响,同时由于定时清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1、主要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按照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进行对照,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树脂及废机油。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废树脂属于“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危险废物类别为HW14有机树脂类废物,废物代码900-015-13,危险特性 T;废机油属于“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7-08,危险特性 T.I。
项目废树脂及废机油产生量均为1.0t/a。收集后暂存于位于厂内现有锅炉房除渣间2楼、约80m2的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2、临时储存设施
本工程产生的危险废物依托公司位于厂内现有锅炉房除渣间2楼、约80m2的危废间临时储存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该危废间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地面进行了防渗处理、并设置了导流沟,墙裙设置了围堰,配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其选址、设计、建设、运行管理应满足 GB18597、GBZ1和GBZ2的有关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机油收集采用封闭加仑桶收集、并按要求按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区贮存,贮存区域之间设置了挡墙间隔,按照 GB18597 附录A设置标志;
公司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要求,建立了危险废物贮存的台帐制度,储存、转移和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申报登记,最终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目前,公司危险废物临时储存设施已通过环保自主验收。
总之,项目在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项目所产生的各项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在严格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项目涉及危险物资仅为作为脱销还原剂的尿素在炉膛内加热分解生产氨及设备润滑用的机油(机油及废机油的供应储存和处置由原系统控制管理)。
项目采用尿素为还原剂进行脱销。尿素自身无毒,只有当尿素分解生产氨时产生毒性。由于尿素中氨分子的化学键,即使尿素溶液被加热到106℃也不会有氨气蒸发出来;尿素分解为氨和二氧化碳的过程必须在温度高于130℃才开始,分解效率的峰值温度为380°C。
项目氨气为尿素在炉膛内加热分解产生的,即产生即参加反应,反应时间约0.5s。本项目在线量氨气量以SNCR氨逃逸浓度8.0mg/m3为准,间隔以锅炉炉膛至SCR塔段的烟道,时间约为30.0s,在线量最大(项目后全厂锅炉最大运行负荷时)4.70×10-5t。
项目运营涉及的危险物资最大存在量及存在位置详见表6-26。
表6-26 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资储存情况
序号 |
名称 |
最大存在量 |
存在位置 |
1 |
氨气 |
4.70×10-5t |
锅炉炉膛至SCR塔段的烟道 |
2 |
机油 |
1.00t |
项目本期设备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B表B.1-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物质及临界量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项目涉及危险物资仅为作为脱销还原剂的尿素在炉膛内加热分解生产氨及设备润滑用的机油。
计算所涉及的每种危险物质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与其在附录 B 中对应临界量的比值 Q。在不同厂区的同一种物质,按其在厂界内的最大存在总量计算。
当只涉及一种危险物质时,计算该物质的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即为 Q;
当存在多种危险物质时,则计算物质总量与其临界量比值(Q):
式中: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最大存在总量,t;
Q1,Q2,...,Qn——每种危险物质的临界量,t。
当 Q<1 时,该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Ⅰ。
当 Q≥1 时,将 Q 值划分为:
(1)1≤Q<10;(2)10≤Q<100;(3)Q≥100。
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尿素在炉膛内加热分解产生的氨气及设备润滑用的机油,根据 HJ169-20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 B,氨气的临界量为5.0t、矿物油为2500t。
经计算,项目 Q = 0.000409<1,风险潜势为Ⅰ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依据表(表2-11)之规定,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项目为简单评价等级。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简单分析工作无明确评价范围,仅需给出项目周围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通过现场踏查可知,本项目周边以城市公用设施用地为主,厂址无滑坡、泥石流、沼泽、流沙等不利地质条件,也无洪水、内涝隐患。所在地不是经规划确定的饮用水源保护区,不是自然保护区或县级以上政府批准的需特殊保护地区,也不是严重缺水区、重要湿地等生态敏感与脆弱区及人口密集区。根据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对环境敏感区的界定原则,该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规定的“敏感区”。
项目厂区周边环境敏感分布情况详见表2-23及图2-3所示。
6.6.1.4 风险物资识别
1、氨的物化特性及危险性、毒性
(1)物理化学性质
氨为无色、有刺激性臭味的气体。分子式NH3,分子量17.03,相对密度0.771g/L,沸点-33.35℃,蒸气相对密度0.597,熔点-77.7℃,自燃点651℃,蒸气压力1013.08kPa(25.7℃)。氨在20℃水中溶解度34%,25℃时,在无水乙醇中溶解度10%,在甲醇中溶解度16%,溶于氯仿、乙醚,它是许多元素和化合物的良好溶剂。氨和空气混合物达到上述浓度范围遇明火会燃烧和爆炸,如有油类或其它可燃性物质存在,则危险性更高。与硫酸或其它强无机酸反应放热,混合物可达到沸腾。不能与下列物质共存:乙醛、丙烯醛、硼、卤素、环氧乙烷、次氯酸、硝酸、汞、氯化银、硫、锑、双氧水等。易于液化,液化时放出大量的热,液氨在温度变化时,体积变化系数很大。
(2)危险特征
氨为第2.3类有毒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极限浓度为15.7%~27.4%,最大爆炸压力0.580Mpa;氨易燃,燃点651℃;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
(3)毒性特征
氨属低毒类物资。
急性毒性:LD50350mg/kg(大鼠经口);LC501390mg/m3,4小时(大鼠吸入)。
刺激性:家兔经眼100ppm,重度刺激。
亚急性慢性毒性:大鼠,20mg/m3,24小时/天,84天,或5~6小时/天,7个月,出现神经系统功能紊乱,血胆碱酯酶活性抑制等。
致突变性:微生物致突变性:大肠杆菌1500ppm(3小时)。细胞遗传学分析:大鼠吸入19800µg/m3,16周。
2、润滑油
(1)物理化学性质
润滑油为淡黄色粘稠液体,相对密度0.851g/L,沸点-252.8℃、闪点212℃、自燃点300~350℃,饱和蒸气压为(kpa)0.13/145.8℃。溶于苯、乙醇、乙醚、氯仿、丙酮等多数有机物。
(2)危险特征
润滑油的引燃温度为300~350℃,火灾危险类别为丙B类;是可燃液体,遇明火、高热可燃,燃烧分解产物为CO、CO2等有毒有害气体;
(3)毒性特征
具有刺激作用,中毒途径为吸入、食入、经皮肤吸收;急性吸入,可出现乏力、头晕、头痛、恶心,严重者可引起油脂性肺炎。慢接触者,暴露部位可发生油性痤疮和接触型皮炎。可引发神经衰弱综合症,呼吸道和眼刺激症状及慢性油脂性肺炎。
6.6.1.5 生产系统分项识别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规定的辨识依据和方法并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本企业单元风险性识别结果详见表6-27所示。
表6-27 单元风险性识别
工艺单元名称 |
名称 |
危险 物资 |
相态 |
压力 MPa |
温度 ℃ |
最大储量(t) |
临界量 (t) |
辨识结果 |
生产工艺系统 |
燃煤 锅炉 |
氨 |
气态 |
0.1 |
130 |
4.7×10-5 |
5.0 |
非重大 危险源 |
生产工艺系统 |
热源厂设备 |
润滑油 |
液态 |
常压 |
环境 温度 |
1.0 |
2500 |
6.6.1.6 氨向环境转移的途径及影响分析
1、向环境转移的途径
一般情况下,正常运行时锅炉炉膛、烟道处于负压状态,烟气时不会泄漏至炉膛、烟道外的;只有当锅炉引风机发生故障,出现临时停机而鼓风机正常运行时,锅炉炉膛、烟道出现正压时,可能出现在线氨气泄漏情形发生。由于锅炉引风、鼓风机为联动控制,锅炉引风机一旦出现事故停机、系统可在30s内停止燃煤、尿素等原料的投入,即该情况发生可在30s内得到控制,因此实际最大泄漏量为47.0g。由氨的危险性可知,爆炸极限浓度为15.7%~27.4%,上述泄漏量远不能形成爆炸极限浓度,最大极限只能使人嗅到氨水气味,本次风险评价事故确定为脱硝装置至除尘器段的烟道中氨气泄露,从而引发局部的环境空气污染。
2、环境风险事故成因分析
环境风险事故成因主要有:①管理不善,生产运行过程中没有按照有关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管理制度不完善等;②设备故障,主要来自设备制造缺陷和施工问题;③工艺设计不合理,流程落后、设计参数选择不当及没有对引起事故发生的边界进行计算等。
3、氨气泄漏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以系统发生发生事故一次泄露最大量47.0g,30s内全部弥散至锅炉房内,锅炉房内的氨气最大浓度为0.156mg/m3,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 -氨在环境中1小时最大浓度0.2mg/m3的限值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
采用《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08)中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推荐模式中(面源)估算模式计算氨气泄漏对大气环境影响程度。计算过程及结果详见表6-28。
表6-28 氨气泄漏对大气环境影响程度
污染物 |
项目后全厂372MW |
|
泄漏源强(g/s) |
1.567 |
|
面源尺寸(m) |
95×55 |
|
面源高度(m) |
34.0 |
|
评价标准(mg/m3)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 200 |
|
计算结果 |
最大落地浓度mg/m3 |
0.18228 |
最大落地浓度距源心的距离m |
143 |
|
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 |
91.14 |
|
占标率10%处距源心的距离m |
2250 |
|
占标率100%处距源心的距离m |
—— |
由上表可知:项目后全厂372MW锅炉氨气同时发生泄漏,其最大落地浓度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 ,氨在环境中1小时最大浓度0.2mg/m3的限值要求。总之,项目发生氨气泄漏事故所持续的时间较短,对周边环境影响有限。
1、向环境转移的途径
(1)根据项目物质危险性识别、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以及事故资料统计,项目润滑油对环境的影响途径主要是润滑油在设备轴承、调速系统和油压装置等设备密封装置不严落入地面,车间地面防渗较差渗入地下造成地下水污染;
(2)事故状态下消防废水随地表径流进入地表水体,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
2、环境风险事故成因分析
环境风险事故成因主要有:①管理不善,生产运行过程中没有按照有关的工作程序开展工作,管理制度不完善等;②设备故障,主要来自设备制造缺陷和施工问题;③工程设计不完善或施工不合理,未能满足防渗生要求。
3、润滑油泄漏对环境的影响分析
润滑油泄漏落入地面,一般情况下在车间地面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时,润滑油泄漏基本不会对地下水产生污染;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时,只有润滑油长时间、大量泄漏的情况下,会对对地下水产生污染。但后一种情形基本不会产生。
当厂内发生火灾事故并产生消防废水,消防废水沿地势进入地表水体,将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经分析事故状态下泄漏及消防废水进入地表水体后,会导致伊通河干流水体造成暂时污染,但水质仍能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V类标准要求。
1、氨气泄漏应急措施
加强设备的维护管理,使其始终保持完好状态。一旦发生氨气泄漏应首先立刻切断尿素向炉膛内的喷入,迅速监测引风机,使之尽快启动运行;要喷雾状水,以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云的流向;禁止进入氨气可能汇集的受限空间;强化锅炉房内通风换气,迅速将室内氨的浓度降下来;厂区相关人员开展现场医疗救护及中毒、受伤人员抢救和护送等工作。
2、润滑油的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1)泄漏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设备轴承、调速系统的密封措施;定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封堵;对储油桶加强管理,严禁使用强度低、质量不合格的容器橙装;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规定,对储油库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并设置不低于0.3m的围堰。
(2)火灾事故风险防措施
储油桶应放置在库房内,防止阳光直射。储油桶设置呼吸孔、防治气体膨胀,并留有足够的膨胀余量;储存间内禁止一切明火;油库内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干粉灭火器、消防沙和灭火药剂等,值班人员应经过培训,除了具有一般消防知识之外,还应熟知事故的处理程序及方法;油库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不得使用水进行灭火。
项目建成后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国家相关导则和技术规范要求,制定公司与政府联动的环境-安全风险应急预案。
公司应急预案主要内容详见下表。
6-29 本项目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序号 |
项目 |
内容及要求 |
1 |
环境风险评估 |
详细说明危险源类型、数量、分布及其对环境的风险后果,分析现有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措施差距,明确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 |
2 |
应急计划区 |
生产区、污水处理设施区、仓储区。 |
3 |
组织机构与责任 |
明确应急组织体系,设立以公司法人为组长的公司环境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办公室、应急救援组、环境风险源控制组、人员救护组、环境监测组、安全疏散组、安全警戒组等,明确各级组织的成员、职责。规定应急状态下的通讯、通告方式和交通保障、管理等事项。可充分利用现代化的通信设施,如手机、固定电话、广播、电视等 |
4 |
预防和预警 |
提出风险放的预防措施,明确预警条件和预警措施。 |
5 |
应急处置 |
按造突发环境事故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明确应急响应的分级及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制定应急程序;由专业人员对环境分析事故现场进行应急监测,对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均所造成的环境危害后果进行评估,提出明确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救援措施、人员物资调动等程序。 |
6 |
应急设施 设备与材料 |
办公区:防火灾事故的应急设施、设备与材料,主要为消防器材、消防服 等;防有毒有害物质外溢、扩散,主要是水或低压蒸汽幕、喷淋设备、防 烟尘服和烧伤急救所用的一些药品、器材。项目区:烧伤人员急救所用的 一些药品、器材。 |
7 |
应急环境监测及事 故后评估 |
由专业人员对环境风险事故现场进行应急监测,对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等 所造成的环境危害后果进行评估,吸取经验教训免再次发生事故,为指挥 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
8 |
应急防护措施消除 泄漏措施及需使用 器材 |
事故现场:控制事故发展,防止扩大、蔓延及连锁反应;清除现场事故源, 降低危害;相应的设施器材配备。临近地区:划分火灾区域,控制和消除 环境污染的措施及相应的设备配备 |
9 |
应急终止 |
应急终止条件、应急终止程序、应急终止后的行动。 |
10 |
后期处置 |
明确善后处置主要内容,对事故(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恢复生产措施; |
11 |
保障措施 |
明确提出应急通讯和信息、应急装备、医疗卫生、交通运输、应急队伍、应急经费、技术保障等措施。 |
12 |
人员培训 与演习 |
应急计划制定后,平时安排事故出路人员进行相关知识培训并进行事故应急处理演习;对工厂工人进行安全卫生教育。 |
13 |
公众教育 信息发布 |
对工厂临近地区公众开展环境风险事故预防教育、应急知识培训,并定期发布相关信息。 |
14 |
记录和报告 |
设应急事故专门记录,建立档案和报告制度,设专门部门负责管理。 |
15 |
附件 |
准备并形成环境风险事故应急处理有关的附件材料。 |
通过以上分析,项目涉及危险物资仅为作为脱销还原剂的尿素在炉膛内加热分解生产氨和设备润滑用的机油,环境风险事故概率较低,项目风险潜势为Ⅰ级、评价等级为简单评价。
项目所涉及的风险物质构不成重大风险源,向环境转移的途径主要为泄漏,产生对大气及地表水的影响,经分析其影响有限。项目采取的预防泄露措施有效。
表6-30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简单评价分析内容表
建设项目名称 |
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嘉润热力热源厂二期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中科大街以西,航空街以南区域的即有厂区内 |
|||
地理坐标 |
经度 |
E125°24′27.3″ |
纬度 |
N44°00′17.8″ |
主要危险物质 及分布 |
根据 HJ169-2018《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附录 B,本项目主要危险物质为脱销还原剂的尿素在炉膛内加热分解生产氨和设备润滑用的机油。尿素在炉膛内加热分解产生的氨气,分布于炉膛及烟道内,机油主要分布于热源厂生产车间及储油库内。 |
|||
环境影响途径及 危害后果(大气、 地表水、地下水 等) |
1、对环境影响途径 氨气:锅炉引风机发生故障,出现临时停机而鼓风机正常运行时,锅炉炉膛、烟道出现正压时,氨气泄漏进入环境空气,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 机油:设备轴承、调速系统和油压装置等设备密封装置不严落入地面,车间地面防渗较差渗入地下造成地下水污染;事故状态下消防废水随地表径流进入地表水体,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 2、危害后果 氨气:氨气发生泄漏,其最大落地浓度均小于《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中附录D中氨在环境中1小时最大浓度0.2mg/m3的限值要求,对周边环境影响有限。 机油:一般情况下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时,机油泄漏基本不会对地 下水产生污染;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时,只有润滑油长时间、大量泄漏的情况下,会对对地下水产生污染。但后一种情形基本不会产生;当厂内发生火灾事故并产生消防废水,消防废水沿地势进入地表水体将对地表水环境造成一定不良影响。 |
|||
风险防范措施 要求 |
1、氨气泄漏:应首先立刻切断尿素向炉膛内的喷入,迅速监测引风机,使之尽快启动运行;要喷雾状水,以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云的流向;禁止进入氨气可能汇集的受限空间;强化锅炉房内通风换气,迅速将室内氨的浓度降下来;厂区相关人员开展现场医疗救护及中毒、受伤人员抢救和护送等工作。 2、机油:加强设备轴承、调速系统的密封措施;定期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封堵;对储油桶加强管理,严禁使用强度低、质量不合格的容器橙装;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相关规定,对储油库地面采取防渗措施,并设置不低于0.3m的围堰;油库一旦发生火灾事故,不得使用水进行灭火。 |
|||
填表说明(列出项 目相关信息及评 价说明): |
|
企业运输主要包括内部运输和外部运输,内部运输主要物品煤,采用皮带运输方式;外部运输采用汽车运输方式,运送的物品主要有煤。
1、道路扬尘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用煤、氧化镁、尿素以及灰渣均采用汽车运输。本项目完成运营后,年新增燃煤量142277.16t,脱硫用氧化镁605.00t,尿素480.0t;产生灰渣量49166.71t、脱硫硫酸镁盐973.56t(裹胁在炉渣中)。年新增总运输量为193502.43t/a、1144.98t/d。
按每辆车每次运30t计算,在煤、氧化镁、尿素和灰渣等的运输过程中平均每天将增加车辆约38辆次,即工程将导致该地公路新增车流量约5辆.次/h(运输时间以8小时计),项目运输途中会经过居民等环境敏感点,在干燥天气车辆运输将产生大量的扬尘,对道路两侧会产生严重的扬尘污染,对沿线分布的居民点影响较大。为减轻物料运输对沿线居民点的影响,工程应采取相应降尘措施。
根据道路路面条件状况,本项目厂址外道路路况较好,均为水泥路面,积尘相对较少,其扬尘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周围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的限值。所以影响不大。
另外,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若不采取密封或覆盖措施,遇大风天气或颠簸路段则会产生二次扬尘,因此企业应严格采取运输途中的覆盖及密闭措施,轮胎车体要定期清洗,避免产生二次扬尘。
2、道路运输交通噪声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输车辆均为大型车,其产生的交通噪声较小型车辆大。预测情况如下:
交通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用《中国环境影响评价培训教材》中推荐的公路交通噪声预测模式,其模式如下:
式中:Li —重型车距行驶路面中心7.5m处的平均辐射噪声声级,dB(A);
Qi —车流量,辆/h;
Vi —车辆平均行驶速度,km/h;
T —平均小时数,h;
R —预测点距路面中心距离,m;
K —车流密度修正系数;
a —地面吸收、衰减因子;
△S—附加衰减,含筑路面性质、坡度、屏障影响。
经计算,运输引发的公路交通噪声对公路两侧的噪声贡献值见表6-31。
表6-31 公路运输交通噪声贡献值 单位:dB(A)
噪声源 |
预测点距路肩距离(m) |
|||||
10 |
25 |
50 |
100 |
150 |
200 |
|
运输车辆 |
57.4 |
55.3 |
53.2 |
49.3 |
46.2 |
43.1 |
由表6-26可见,在10m处噪声贡献值即可达到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为减轻交通噪声对道路两侧居民的影响,应将汽车运输安排在白天进行,汽车行驶到有居民路段时应减速慢行。
可以预见,由公路运输造成的交通噪声影响甚为有限。因此,本次评价认为,由于本项目带来的交通噪声影响有限,对周边及沿线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水处理废水、主厂房杂用废水、工业废水、化学废水、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循环排污水以及生活废水等。
项目运行后的生产废水主要为水处理废水、锅炉排污水及脱硫废水。本项目采取灰、渣混除的湿法除灰渣系统。废水收集后用于系统除灰渣。
废水回用流程见图7-1。
图7-1 废水回用流程图
项目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的如厕、盥洗废水,该部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后最终排入伊通河。
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量为56万吨/日,于2000年12月投产运行;二期工程设计规模为二级处理39万吨/日,污水再利用10万吨/日,于2007年3月开工,2007年8月二级处理部分通水,污水再利用部分2007年底通水。
工程污水处理采用泥龄24天改良型的A/A/O工艺,设计进水水质:COD为450mg/l、SS为350mg/l;设计出水水质为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污水深度处理工艺方案为污水在混合池中混合后,经小孔眼网络反应池和斜板沉淀池进入V型滤池,再在清水池中加氯消毒;污泥处理采用直接浓缩脱水后,外运卫生填埋。
本项目排放污水量为2.4t/d、405.6t/a,约占目前处理能力95万m3/d的0.000253%。
综上所述,项目废水经北湖科技开发区污水管网汇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经处理后最终排入伊通河,是能够确保实现的。
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厂区采用分区防渗。
1、本项目对产生的废水进行合理的治理和综合利用,以先进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可能污染物产生;
2、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污水储存及处理构筑物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和降低可能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废水/物料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
3、管线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铺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以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可能造成的地下水污染。
4、场区燃料、灰渣储存场所要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78599-2001)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做到防渗漏、防雨淋、防扬散处理。
6、项目厂区采用分区防渗措施
重点防渗区:为废水收集池,要求企业加强对重点污染区地面的防渗工作,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
一般防渗区:厂址区内可能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但危害性或风险程度相对较低的建筑区。主要包括污水收集管线、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锅炉房、储渣间、消防水池等。防渗措施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K≤1×10-7cm/s 的防渗技术要求。
简单防渗区:厂区内除上述以外的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区域。如绿化区、办公楼、生活服务楼等。简单防渗区仅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即可。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对潜水层、承压水层的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锅炉房运行中产生的主要烟气污染物为烟尘、SO2、NOx。本期工程环境空气污染防治的基本目标是使锅炉房内供热锅炉排放烟气中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并达到“重点区域超低排放要求”标准控制限值,同时全厂排放的SO2、NOx污染物满足地方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将锅炉房对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控制在最小。此外,在选择环境保护措施时尽量做到技术先进和经济合理。
工程烟气中烟尘原始排放浓度为6101.78mg/Nm3,本项目锅炉烟气排放控制要求达到超低排放限值标准,烟尘排放浓度为≤10.0 mg/Nm3。
工程为控制烟尘的排放,中需采用除尘效率不低于99.8%的除尘器。从目前国内外的除尘设备来看,除尘效率在99.8%以上的除尘器主要为布袋除尘器和静电除尘器。
1、布袋式除尘器
袋除尘器是一种干式除尘装置,它利用有机纤维或无机纤维编织物制作的袋式过滤元件将含尘气体中固体颗粒物滤出的除尘设备。它适用于捕集细小、干燥、非纤维性粉尘。当含尘气体进入布袋除尘器,颗粒大、比重大的粉尘,由于重力的作用沉降下来,落入灰斗,含有较细小粉尘的气体在通过滤料时,粉尘被阻留,使气体得到净化。
2、静电除尘器
静电除尘器是含有粉尘颗粒的气体,在接有高压直流电源的阴极线(又称电晕极)和接地的阳极板之间所形成的高压电场通过时,由于阴极发生电晕放电、气体被电离,此时,带负电的气体离子,在电场力的作用下,向阳板运动,在运动中与粉尘颗粒相碰,则使尘粒荷以负电,荷电后的尘粒在电场力的作用下,亦向阳极运动,到达阳极后,放出所带的电子,尘粒则沉积于阳极板上,而得到净化的气体排出防尘器外的一种除尘设备。
两种除尘器具体的技术、经济比较详见表7-1。
表7-1 布袋除尘器及静电除尘器的技术、经济比较一览表
序号 |
项目 |
布袋除尘器 |
静电除尘器 |
1 |
除尘效率 |
可达99.95% |
可达99.90% |
2 |
理论排放浓度 |
≤10.0mg/m3 |
≤10.0mg/m3 |
3 |
优点 |
性能稳定可靠,对负荷变化适应性好,运行管理简便,特别适宜捕集细微而干燥的粉尘,所收干尘便于处理和回收利用。能实现不停机检修。除尘器占地面积较小,并能按场地要求作专门设计。自动化程度较高,对除尘系统所有设备均有检测报警功能,对操作人员要求较低。 |
能捕集1μm以下的细微粉尘,但从经济方面考虑,一般控制一个合理的除尘效率。处理烟气量大,可用于高温(可高达500℃)、高压和高湿(相对湿度可达100%)的场合,能连续运转,并能实现自动化。 |
4 |
缺点 |
用于净化含有油雾、水雾计粘结性强的粉尘对滤料有相应的要求,净化有爆炸危险或带有火花的含尘气体时需要防爆措施。用于处理相对湿度的含尘气体时,需要采取保温措施(特别是冬天),以免因结露而造成“糊袋”。当用于净化有腐蚀性气体时,需要选用适宜的耐腐蚀滤料,用于处理高温烟气需要采取降温措施,将烟温降到滤袋长期运转所能承受的温度以下,并尽可能采用耐高温的滤料。 |
设备庞大,需高压变电和整流设备,投资较高。制造、安装和管理的技术水平要求较高。除尘效率受粉尘比电阻影响大,一般对比电阻小于104Ω.cm或大于1010~1011 Ω.cm的粉尘,若不采取一定措施,除尘效率将受到影响。对初始浓度大于30g/cm3的含尘气体需设备预处理装置。不具备离线检修功能,一旦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带病运行,或者只能停炉检修。 |
5 |
可靠性 |
①能长期保证<10mg/m3的粉尘排放浓度。不受入口粉尘浓度、比电阻的影响。②主要配套件--滤料的使用寿命达30000h以上。③主要配套件--电磁脉冲的使用寿命达100万次以上。④所有运转设备均设检测报警装置,能在第一时间发现故障并报警。⑤主要维护工作--滤袋更换仅需两人就能执行⑥利用离线功能实现检修、维护,不影响锅炉的正常运行⑦在北方严寒条件下,对除尘器压缩空气喷吹系统及本体采用严格的加温、保温措施,可以避免结露。 |
①投运初期可保持正常运行,并达到预期的除尘效率。但受入口烟气状况的影响。②运行一段时间后,电极可能发生变形,引起电场变化,除尘效率因而降低。③维护、检修只能在停炉后才能实现。 |
6 |
检修与维护 |
布袋除尘器一旦发生故障,能及时从控制系统获得报警及指示。故障仓室能单独离线(锅炉保持正常运行)进行维护检修。故障检修均在机外执行,无须进入除尘器内部。日常维护中对破损滤袋能进行封闭措施(滤袋破损率在5%以下时)以便进一步减少日常工作。 |
电除尘器由于不具备离线检修功能,一旦发生故障,必须停炉检修,否则只能带病运行。检修时员工需进入除尘器内部,工作环境恶劣。除尘器内部装置损坏程度及位置完全依靠人力完成检查工作,检修劳动强度大。 |
7 |
占地面积 |
较小 |
较大(布袋除尘器的3倍) |
8 |
运行业绩及 可靠性 |
国内外各行业运行业绩较多, 可靠性较高。 |
电力行业运行业绩较多, 可靠性较高。 |
9 |
初期投资 |
较低 |
高(布袋除尘器的1.5倍) |
10 |
维护费用 |
相当 |
交高(布袋除尘器的2.0倍) |
从表7-1可以看出:
(1)布袋除尘器可以满足日趋严格的环境保护要求。目前世界上一些工业发达国家在锅炉除尘方面应用袋式除尘器相当多,锅炉应用袋式除尘器成为一项成熟的技术而推广。目前除尘器滤袋使用寿命也很长,一般都超过2年,有的甚至达到6年以上。
(2)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高,设备占地小(相对于四电场以上静电除尘器),运行成本低。尤其是近年来,由于制造技术发展,滤袋腐蚀、磨损等问题均得到有效地解决,为袋式除尘器的应用提供了有力保证。
(3)布袋除尘器有不受粉尘比电阻影响、不受负荷影响的性能特点。
(4)布袋除尘器的运行、故障及异常诊断均可采用自动化监控管理,使其操作简便。
(5)同样的处理效率,布袋除尘器相对静电除尘器投资和运行费用均较小。
(6)根据工程经验,如果进入布袋除尘器的烟气温度在140℃,不仅能确保除尘效率,也能保证布袋及系统的正常运行。本工程除尘器入口的烟气温度预计为120℃左右,因此除尘器效率及除尘器系统的正常运行是有保证的。
综上,本工程采用布袋除尘器是可行的。本工程采用除尘效率99.8%的布袋除尘器除尘+湿法脱硫50%的附加除尘效率,除尘前烟尘浓度为6101.78mg/m3,除尘后烟尘排放浓度为9.15mg/m3,满足超低排放限值烟尘排放浓度≤10.0 mg/Nm3要求。
烟气脱硫过程中,一般以脱硫效率ηSO2表示脱硫效果的好坏,其对热源厂SO2的排放有较大的影响。本工程锅炉房燃煤采用内蒙古通辽市茫牛海地方煤矿产的低硫煤,其低位发热量为17790kJ/kg,则合收到基灰分31.07%、挥发分23.24%、全硫0.26%。
本项目燃煤属低硫煤(硫分<0.5%),通过工程分析可知,项目SO2的产生浓度为440.46mg/m3,远大于超低排放控制限值SO2≤35mg/Nm3的要求。
锅炉烟气在不同脱硫效率下SO2的排放情况详见表7-2。
表7-2 不同脱硫效率SO2排放情况一览表
处理前 (mg/Nm3) |
处理后 (mg/Nm3) |
脱硫效率 (%) |
国家标准 (mg/Nm3) |
占国家标准 (%) |
440.46 |
440.46 |
0 |
35 |
1258.46 |
220.23 |
50 |
629.23 |
||
110.13 |
75 |
314.66 |
||
66.07 |
85 |
188.77 |
||
44.05 |
90 |
125.85 |
||
33.00 |
92.5 |
0.943 |
||
22.02 |
95 |
0.629 |
由于本项目燃煤属特低硫煤,烟气中的SO2浓度较低,当脱硫效率为92.5%时,SO2的排放浓度33.03mg/m3,便可满足排放控制要求。鉴于如此,并给企业留有一定的余地,本次评价建议脱硫效率取92.5%。
湿法脱硫为目前使用范围广的脱硫方法,占脱硫总量的80%以上。湿法脱硫根据脱硫的原料不同又可分为石灰石/石灰法、氨法、钠碱法、双碱法、金属氧化物法等。其中石灰石/石灰法及金属氧化物中的氧化镁法使用较为普遍。
1、湿法脱硫工艺
1)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
湿法脱硫技术,特别是石灰石-石膏工艺,是较成熟且广泛应用的烟气脱硫技术。石灰石/石灰-石膏法脱硫技术是用石灰石、生石灰或消石灰的乳浊液为吸收剂吸收烟气中的SO2,脱硫工艺中有强制氧化和自然氧化之分。吸收塔型主要有喷淋塔、液注塔、填料塔和鼓泡塔。
石灰石-石膏法脱硫工艺流程详见下图所示。
石灰石/石灰-石膏法脱硫技术适应性强,对煤种变化、负荷变化、脱硫率变化均具有较强的适应性;从技术经济综合考虑,特别适用于大容量机组(200MW及以上机组)、燃用煤种含硫量≥1%的新建或改造电厂;石灰石/石灰-石膏法脱硫技术可去除烟气中的硫氧化物、HCL、HF、颗粒物和重金属(如汞)。石灰石/石灰-石膏法的Ca/S摩尔比在1.02-1.03之间、脱硫效率在90%-99%,对经除尘后烟气中的颗粒物的去除率在50%左右。
由于该工艺技术成熟,运用广泛,目前国家有相应技术规范,但国家环保总局在脱硫技术指导文件中明确指出该种方法适用于大型电站锅炉的脱硫除尘器,中小锅炉运用存在规模不经济等问题。脱硫废水中主要污染物包括重金属、SS等,脱硫废水处理不当会对水环境产生污染;固体废物脱硫渣一般可综合利用或堆存处置,若处置不当也会对外环境造成污染。
该工艺的优点主要是:
A、脱硫效率高,在Ca/S比小于1.1的时候,脱硫效率可高达 90%以上;
B、吸收剂利用率高,可达到90%;
C、吸收剂资源广泛,价格低廉;
D、适用于高硫燃料,尤其适用于大容量电站锅炉的烟气处理;
E、副产品为石膏,高品位石膏可用于建筑材料。
该工艺的缺点是:
A、系统复杂,占地面积大;
B、造价高,一次性投资大;
C、运行问题较多——由于副产品CaSO4易沉积和粘结,所以,容易造成系统积垢,堵塞和磨损;
D、运行费用高,高液/气比所带来的电、水循环和耗量非常大;
E、副产品处理问题——目前,世界上对该副产品处理存在问题。
F、由于该工艺技术成熟,运用广泛,目前国家有相应技术规范,但原国家环保总局在脱硫技术指导文件中明确指出该种方法适用于大型电站锅炉的脱硫除尘器,中小锅炉运用存在规模不经济等问题。
2)氧化镁法脱硫工艺
氧化镁脱硫技术是利用氢氧化镁作为脱硫剂吸收烟气中的二氧化硫,生成亚硫酸镁,并通入空气将亚硫酸镁生成溶解度更大的硫酸镁。氢氧化镁作脱硫剂具有反应活性大、脱硫效率高、液气比小等优点,因此具有综合投资低,运行费用低等特点。氧化镁吸收SO2的湿法脱硫方式是目前适合于中、小型锅炉烟气脱硫技术最为成熟的脱硫方式之一。综合氢氧化镁脱硫法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A、氧化镁原料取得容易。我国拥有丰富的氧化镁资源,储量约为160亿吨,占全世界的80%左右,环渤海湾的山东、辽宁地区以及山西都有丰富的产量。
B、MgO工艺也是技术成熟的脱硫工艺。
C、MgO法脱硫效率达到90﹪~98﹪,因为MgO活性强,实例表明在相同操作条件下,MgO作为吸收剂比用CaCO3作为吸收剂时吸附效率高。
D、脱除等量的SO2消耗的MgO量仅为CaCO3的40﹪.
E、MgO法脱硫循环液呈溶液状,不易结垢,不会堵塞。
F、脱硫后溶液,处理后可直接排放,无二次污染。
G、脱硫设备简单,操作简单,成本低。
氧化镁法湿法脱硫工艺示意详见下所示图。
为确定合理可行的脱硫系统,对石灰石-石膏工艺和氧化镁法湿法烟气脱硫技术进行比较,结果见表7-3。
表7-3 两种湿法脱硫方案的比较结果
项目 |
湿法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技术 |
氧化镁湿法烟气脱硫技术 |
脱硫效率% |
90~95 |
90~98 |
技术可行性 |
可行 |
可行 |
占地面积 |
较大 |
较少 |
投资 |
150元/kW |
石灰石-石膏法的60% |
运行费用 |
0.04元/kWh |
0.02元/kWh |
二次释放SO2的危险 |
较小 |
较小 |
系统运行的可靠性 |
CaSO4易沉积和粘结,容易造成系统积垢、堵塞和磨损,影响安全运行 |
MgO法脱硫循环液呈溶液状,不易结垢,不会堵塞,不影响安全运行 |
副产品的处置 |
石膏品质低,处置困难 |
MgSO4可做复合肥填料 |
运行业绩 |
各种规模机组均有运行,运行业绩较多,比较成熟,是目前主流技术 |
国内多家电厂应用实例,业绩较多,更多用于小吨位的锅炉 |
.........
由之前论述及上表可以看出,两种脱硫方案从技术角度看,技术上均基本可行。但采用湿式石灰石-石膏法烟气脱硫系统的机组较多,但系统繁琐,有不易处理的石膏产生,适应于大型锅炉使用;氧化镁湿法烟气脱硫技术在我国是可行的且较为合理,特别是类似本项目规模的中小型锅炉。
故本项目采用氧化镁湿法烟气脱硫技术是可行的。
1、NOx形成机理
锅炉中燃煤燃烧过程中,NOx的形成途径主要有两条:一是有机地结合在煤中的氮化物在高温火焰中发生热分解,并进一步氧化而生成NOx,即燃料型NOx;二是供燃烧用的空气中的氮在高温状态与燃烧空气中的氧发生化合反应而生成NOx,即热力型NOx。
NOx的生成量与锅炉的容量、结构、燃烧设备、煤种、炉内温度水平和氧量、运行方式等有关。研究表明,燃烧温度低于1500℃时几乎观察不到热力型NOx的生成,由于层燃锅炉的燃烧温度一般在950~1200℃之间,因此可有效抑制热力型NOx的生成。因此,层燃炉锅炉燃烧产生的NOx主要为燃料型NOx。
2、影响NOx排放的因素分析
燃烧过程中NOx的控制是根据燃烧过程中NOx的生成机理,通过改进燃烧技术来降低燃烧过程中NOx的生成与排放,主要途径有:一是降低燃料周围的氧浓度,包括减小炉内过剩空气系数;减小一次风量及挥发分燃烬前燃料与二次风的掺混。二是在氧浓度较低的条件下,维持足够的停留时间,抑制燃料中的氮生成NOx,同时已生成的NOx
被还原分解。三是在空气过剩的条件下,降低燃烧温度,以减少热力型NOx的生成。
目前控制NOx 排放的技术主要有前端低氮燃烧控制技术以及末端治理措施。
1、低氮燃烧技术
低氮燃烧技术是通过合理配置炉内流场、温度场及物料分布以改变 NOx的生成环境,从而降低炉膛出口NOx排放的技术。应用较多的低氮燃烧技术包括低NOx燃烧器、空气分级燃烧、燃料分级燃烧等技术。
低氮燃烧技术不需要任何脱硝剂,投资和运行费用低,使用简单、维护方便、无二次污染等,但其 NOx 减排效率因燃烧方式、煤种、炉型和锅炉容量差别较大。
目前,低氮燃烧技术主要应用于循环流化床锅炉、煤粉炉以及燃气、燃油锅炉,该项技术在燃煤层然锅炉尚没用成功应用实例。
2、末端治理措施
末端治理措施主要有SNCR、SCR、SNCR+SCR混合型三种脱销工艺,三种脱销工艺的技术经济特点比较详见下表。
表7-4 三种脱硝工艺技术经济特点比较
序号 |
主要技术 |
SCR |
SNCR |
SNCR+SCR |
1 |
还原剂 |
氨水或尿素 |
氨水或尿素 |
氨水或尿素 |
2 |
反应温度 |
320~400℃ |
850~1250℃ |
前端:850~1250℃ 后端:320~400℃ |
3 |
催化剂 |
不含TiO2,V2 O5,WO3 成分,为稀土制品。 |
不需要催化剂 |
后段加装少量催化剂 (成分同前) |
4 |
脱销效率 |
70~90% |
大型机组25%~40%,小型机组配合LNB、OFA技术可达80% |
40~90% |
5 |
SO2/SO3 |
会导致SO2 /SO3氧化 |
不会导致SO2 /SO3氧化 |
SO2 /SO3氧化较SCR低 |
6 |
氨逃逸 |
3~5ppm |
3~5ppm |
3~5ppm |
7 |
对空气预 热器影响 |
催化剂中的Mn、Fe等多种金属会对SO2的氧化起催化作用,SO2 /SO3 氧化率较高,而NH3与SO3 易形成NH4HSO4造成堵塞或腐蚀 |
不会因催化剂导致SO2/SO3的氧化,造成堵塞或腐蚀的机会为三者最低 |
SO2/SO3氧化率较SCR低,造成堵塞或腐蚀的机会较SCR低 |
8 |
系统压力 损失 |
催化剂会造成较大的压力损失(>100mmH 2O) |
没有压力损失 |
催化剂用量较SCR小,产生的压力损失相对较低(<40-60mmH2O) |
9 |
燃料的 影响 |
高灰分会磨耗催化剂,碱金属氧化物会使催化剂钝化 |
无影响 |
影响与SCR相同 |
10 |
锅炉的 影响 |
受省煤器出口烟气温度的影响 |
受炉膛内烟气流速、温度分布及NOx分布的影响(需做计算机模拟分析) |
与SNCR/系统影响相 同(需做计算机模拟分析) |
11 |
占地面积 |
大,(需增加大型催化剂反应器和供氨或尿素系统) |
小,(锅炉无需增加催化剂反应器) |
较小,(需增加小型催化剂反应器,无需增设供氨或尿素系统) |
12 |
使用业绩 |
多数大型机组 成功运转经验 |
多数大型机组 成功运转经验 |
多数大型机组 成功运转经验 |
13 |
投资 |
较高 |
较低 |
适中 |
14 |
运行费用 |
较低 |
较高 |
适中 |
15 |
维修费 |
较高 |
较低 |
适中 |
本项目采用往层燃式燃煤锅炉为区域用户供热,一般NOx产生浓度为300mg/m3左右,为保证烟气中NOx排放浓度满足≤50mg/m3限值要求,项目NOX的去除效率要达到83.5%以上方可满足要求,能够达到83.5%以上NOX去除效率的主要技术有SCR和SNCR+SCR。通过对两种技术的对比分析,项目拟采用SNCR+SCR工艺控制烟气中NOx的排放浓度,即能满足环保要求,达标排放,也能节省运行成本。
1、SNCR脱硝工艺
SNCR脱硝技术主要工艺参数及使用效果见表7-5。
表7-5 SNCR脱硝技术主要工艺参数及使用效果
项目 |
主要工艺参数及使用效果 |
温度区间 |
采用尿素时温度区间:850℃~1150℃; 采用液氨和氨水时温度区间:850℃~1050℃。 |
还原剂类型 |
尿素、氨水和液氨 |
氨氮摩尔比 |
煤粉炉 1.0~1.4;循环流化床锅炉:1.3~1.8 |
还原剂停留时间 |
宜大于 0.5s |
脱硝效率(%) |
循环流化床锅炉:60%~80%;中小型煤粉炉:30%~50%; 层燃炉:30%~40%。 |
氨逃逸浓度(mg/m3) |
≤8 |
CFB 锅炉NOx排放浓度(mg/m3) |
锅炉出口NOx控制较好的机组,最低可以控制在50以下 |
煤粉炉NOx排放浓度(mg/m3) |
100~300 |
2、SCR脱硝工艺
SCR脱硝技术主要工艺参数及使用效果见表7-6。
表7-6 SCR 脱硝技术主要工艺参数及使用效果
项目 |
单位 |
主要工艺参数及使用效果 |
|
入口烟气温度 |
℃ |
一般在 320~420 之间 |
|
入口烟气温度 |
mg/m3 |
一般在 320~420 之间,根据实际烟气参数确定 |
|
氨氮摩尔比 |
/ |
由脱硝效率和氨逃逸浓度确定,小于 1 |
|
反应器入口烟气参数的偏差数值 |
/ |
速度相对偏差≤±15%;温度相对偏差≤±15℃;氨氮摩尔比相对偏差≤±5%;烟气入射角度≤±10° |
|
催 化 剂
|
种类 |
|
根据烟气中灰的特性进行确定 |
层数(用量) |
m3 |
根据反应器尺寸、脱硝效率、催化剂种类及性能进行确定 |
|
空间速度 |
h-1 |
2500~3000 |
|
烟气速度 |
m/s |
4~6 |
|
催化剂节距 |
/ |
根据烟气中灰的特性进行确定 |
|
脱硝效率 |
% |
50%以上,最高可达 90%以上 |
|
NOx 排放浓度 |
mg/m3 |
根据催化剂层数变化,可控制排放浓度变化,排放浓度可以控制在50mg/m3以下。 |
|
氨逃逸浓度 |
mg/m3 |
≤2.5 |
|
SO2/SO3转化率 |
% |
燃煤硫分低于 1.5%,硫转化率宜低于 1.0%;燃煤硫分高于1.5%,硫转化率宜低于 0.75%。 |
|
阻力 |
Pa |
<1000 |
3、脱硝工艺的对比分析
(1)影响SNCR脱硝效率的因素
A.反应温度:在SNCR工艺中最重要的是炉膛上还原剂喷入点选定,即温度窗口的
选择。有效温度窗口常发生在900~1100℃之间。
B.停留时间:反应物在反应器中停留时间越长,反应越彻底,NOx脱除效率越好。氨和尿素需要0.3~0.4s以上的停留时间才能有效脱出NOx。
C.混合程度:使氨或尿素溶液均匀分散,还原剂被特殊设计的喷嘴雾化为小液滴,喷嘴可控制液滴的粒径及粒径分布。a、改进雾化喷嘴设计;b、选择合适雾化压力;c、增大喷入液滴的动量或增加喷嘴数量。
D.NH3/NOx摩尔比:NH3/NOx一般控制在1.0~2.0之间,最大不超过2.5。当NH3/NOx
比小于2.0,NOx的脱除效率随着NH3/NOx比增加显著增加,当NH3/NOx大于2.0后,NOx脱除效率增加就很少。
E.还原剂类型:常用的为尿素、氨或氨水,氨水有效温度最宽,为700~1000℃,尿素温度窗口最窄,除了900℃最佳脱硝高峰外,其他温度脱硝效果曲线陡降。
F.燃料类型: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SNCR脱硝效率,实践证明使用煤做燃料时,SNCR脱硝效率最高,使用垃圾、木材时略低,使用天然气脱除效率最低。
G.锅炉类型:常用锅炉类型有层燃炉、循环流化床锅炉、煤粉炉。循环流化床锅炉SNCR脱硝效率最高,与循环流化床锅炉的温度和物料循环的影响有关,循环流化床锅炉床温在850~950之间,正好与SNCR最佳反应温度范围接近,从炉膛尾部到除尘器中温度都适用于SNCR反应,从而延长了还原剂和NOx反应时间,大大提高脱硝效率。
(2)SCR可能产生的问题
A.氨泄漏:指未反应的氨排出系统,造成二次污染,采用合理的设计通常可以将氨的泄漏量控制在3ppm以内。
B.燃用高硫煤时,烟气中部分SO2将被氧化生成SO3,这部分SO3以及烟气中原有的SO3将与NH3进一步反应生成氨盐,从而造成催化剂中毒或堵塞,具体反应方程式为:
2SO2 +O2 =2SO3
2NH3 +SO3 +H2O=(NH4 )2 SO4
NH3 +SO3 +H2O=NH4HSO4
拟建项目混合燃料硫分0.08%,属于低硫燃料,可有效控制或减少氨盐生成。
C.过量的NH3可能和O2反应生成N2O,N2O是造成温室效应的气体之一。
2NH3 +2O2 =N2O+3H2O
SCR工艺可能带来的问题可通过选择合适的催化剂、控制合理的反应温度、调节理想的化学计量比等方法使之危害降到最低。
(3)SNCR+SCR脱硝工艺优点
A.催化剂用量少
SCR工艺使用脱硝催化剂,大大降低反应温度并提高脱硝效率,但由于催化剂昂贵,一般占SCR工艺总投资1/3左右,且需定期更换,运行费用高。
SNCR+SCR工艺使用催化剂少,与SCR工艺相比,节约运行成本。
B.比SCR反应塔体积小,空间适应性强
SNCR不用催化剂,降低SCR工艺中烟气通过对锅炉烟道、扩展烟道、省煤器或空气预热器等反应器空间要求,大大缩短了反应器上游烟道长度。SNCR+SCR催化剂层数少,与SCR工艺相比节省了空间与钢构,节省了投资且不受场地限制。
C.脱硝系统阻力小
与SCR工艺相比,采用催化剂层数少,所以SNCR+SCR反应器体积小,其前部烟道较短,因此系统压降大大减小,减少了引风机工作量,降低了运行成本。
D.可以方便地使用尿素作为脱硝还原剂
液氨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存在诸多不安全因素。SNCR工艺可通过直接将尿素溶液喷入炉膛,直接利用锅炉的高温,将尿素分解为氨,从而省去热解装置,既方便又安全。
E.不存在由煤种引起的催化剂大量失效的压力
采用SCR工艺需对煤种质量控制严格,既然如此在脱硝工艺运行中,也出现由于使用煤种不当造成催化剂失效的事故,产生严重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而采用SNCR+SCR
混合工艺使用催化剂少,减少了由煤种引起催化剂大量失效压力。
基于以上分析,SNCR工艺层然炉脱硝效率在30%~40%之间,SCR脱硝技术通过调节催化剂层数控制排放浓度。因此,采用SNCR+SCR组合脱销工艺是本项目最佳选择方案,技术上是可行的。
4、本项目脱硝系统
(1)SNCR脱硝工艺系统
SNCR脱硝工艺系统由还原剂溶液制备储存、尿素稀释加压系统、溶液喷射雾化系统和自动控制系统组成。SNCR脱硝工艺具体基本流程详见图7-2所示。
SNCR脱硝系统设计反应温度为871~1038℃,烟气在反应温度区间停留时间大于0.5s;以反应区间内NH3/NOx分布均匀,避免造成局部过高的氨逃逸浓度优化还原剂喷枪的位置和还原剂雾化效果;脱硝过程中氨逃逸浓度小于8mg/m3;氨与NO x 摩尔比可按1.1~1.5;可用率不小于98%。
图7-2 SNCR脱硝部分工艺基本流程图
(2)SCR脱硝工艺系统
SCR脱硝工艺系统由氨保存设备单元、氨流量控制单元、稀释空气、催化剂反应器单元、氨气注入器单元、烟道单元所组成,经由上述单元使SCR系统能稳定且安全操作,达到所需效果。SCR脱硝部分工艺基本流程详见图7-3所示。
图7-3 SCR脱硝工艺部分基本流程图
作为本项目SNCR+SCR脱硝系统,采取前段SNCR脱硝系统安装在锅炉本体,还原剂尿素在进炉膛处注入;后段SCR脱硝催化塔则安装在省煤器和空预器之间。NH3还原NOx的反应是放热反应,会有热量释放。由于SNCR工艺层然炉脱硝效率在30%~40%之间,因而后段SCR脱硝催化塔仅作为SNCR脱硝系统的补充。本项目SCR脱硝催化塔进口烟气中NOx的体积浓度一般仅为0.01~0.02%,所以反应释放热量很少。适当增加SNCR脱硝系统氨逃逸量并将氧过剩量维持在2~4%,NOx还原反应就会进行得很充分,反应温度也会维持在所需范围之内,而无需在SCR进口处另行补加氨水为此与烟气中NOx发生反应的量。
在NOx控制技术中,催化剂起着决定性作用。早期SCR催化剂用铂这样的贵金属制作催化剂,70年代后期,日本研究人员使用含有钒、钛、钨的碱金属来制作催化剂,因此费用明显降低。目前我国已研制出了具有自主知 识产权的稀土基新型高效无毒烟气脱硝催化的稀土基新型高效无毒烟气脱硝催化剂,并已成功实现产业化;该产品以稀土为主要活性组分,具有无毒、高效、适用温度范分,具有无毒、高效、适用温度范围宽,抗中毒能力强高、失活后可再生,无二次污染,不产生危废,无需进行危废处理,可资源化利用等显著优点,完全可以替代目前国内普遍在用的含毒性成份的钒钛 系催化剂。
经专家鉴定,该技术“填补了国内外烟气无毒脱硝催化剂技术的空白,技术性能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并具有我国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打破了我国脱硝催化剂关键技术长期依赖国外技术的不利局面,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氨逃逸的成因
SNCR法是把含有NHx基的还原剂,喷入炉膛温度为850~1100℃区域,该还原剂迅速热分解为NH3,并与NOx进行SNCR反应生成N2和H2O。该法脱硝效率在30~40%不等,脱硝效率的低下将会直接影响氨逃逸的产生。
当温度小于900℃时,氨逃逸随着温度的降低迅速增大;当温度大于900℃后,氨逃逸则迅速减少,并随着温度的增大逐步趋于最低水平。
若在氨喷入量与烟气工况条件未能实时匹配的情况下,如氨氮摩尔比增大或喷射不均等均会造成氨逃逸增加。此类影响可归为自动控制水平不够,未能根据实际工况条件进行匹配氨喷入量等。
2、氨逃逸的控制
(1)选择最佳脱硝温度窗
SNCR脱硝的最佳的反应温度窗口在950~1030℃。因此,建议在安装点安装温度监控,当监控温度离开最佳的反应温度窗,应结合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在不同位置加装喷氨喷头与温度监控,以便根据实际将温度场分布划分为几个区域,安装与每个区域对应的一个或一组尿素喷嘴,通过所测量得到的温度分布,在各尿素喷嘴间进行切换。通过该方法可以保证即使在烟气温度变化很快的情况下,也可以控制将尿素喷射到特定的区域。
(2)精细化自动控制
控制氨逃逸的另一关键措施是精细化自动控制,它能够让喷氨量实时与烟气工况相匹配,使得氨逃逸水平降到最低(小于8ppm)。
项目在烟气进入除尘器的烟道上设置氨逃逸在线监测仪,随时监控氨在烟气中的浓度水平,及时反馈至控制系统,调节尿素溶液的喷入量,使其喷氨量实时与烟气工况相匹配,从而做到氨逃逸水平降到最低。
为及时了解和监测燃煤锅炉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效果及排放情况,本工程在除尘器进、出口设置常规烟气采样孔,以测定除尘效率;同时在烟道上安装烟气自动连续监测装置,监测烟气中的SO2、NOx、烟尘排放浓度以及烟气的温度、流速、O2含量、压力、湿度等参数,烟气自动连续监测装置并于当地环保主管部门连网。
本工程锅炉房燃煤锅炉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详见表7-7。
表7-7 烟气污染防治措施及效果表
污染物 |
治理措施 |
项目 |
单位 |
标准限值 |
治理效果 |
|
治理前 |
治理后 |
|||||
SO2 |
120m烟囱,采用湿式氧化镁法炉外脱硫,脱硫率92.5%, |
排放量 |
t/a |
|
561.28 |
42.05 |
排放浓度 |
mg/m3 |
35 |
440.46 |
33.00 |
||
NOx |
120m烟囱,采用SNCR+SCR组合工艺脱硝技术,控制NOx的排放 |
排放量 |
t/a |
|
382.29 |
63.08 |
排放浓度 |
mg/m3 |
50 |
300.00 |
49.50 |
||
烟尘 |
120.0m烟囱,除尘效率为99.8%的布袋除尘器+50%附带除尘效率的湿式脱硫 |
排放量 |
t/a |
|
7775.45 |
11.66 |
排放浓度 |
mg/m3 |
10 |
6101.78 |
9.15 |
煤和炉渣,绝大多数呈大小不一的块状,只有少量呈粉沙状。在春、秋、冬季节大风天气时,容易引起扬尘。
本工程贮煤场、临时贮渣仓污染主要是炉渣贮存时产生的污染及炉渣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污染。为此应采取一定的措施,以减少炉渣扬尘对环境带来的污染。
1、建设封闭式贮煤棚(本项目依托既有)、灰渣贮仓,堆取煤、清运灰渣均在封闭贮煤棚、灰渣贮仓内完成;并在贮煤场设置自动洒水喷淋装置、定期进行喷淋增湿,灰渣采用湿式清渣,可有效控制煤场、灰渣的扬尘产生。
2、本项目原煤破碎系统采用环锤式破碎机,破碎系统位于封闭式干煤棚内,破碎过程为减少破碎粉尘排放,本期新增布袋除尘器设施,该部粉尘经新增布袋除尘器净化后排放量可忽略之。
3、利用汽车运送煤、炉渣时,应在装运前再次喷洒水保证一定的湿度,同时采用自动翻斗车卸运煤和炉渣减少运输及装卸时产生的扬尘。
4、在运输过程中应控制车速,以免因风速和振动过大造成粉尘对道路两旁的污染。同事应尽量避免在大风天运输。
5、在厂界周围设置TSP监测点,定期监测空气质量,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为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应采用如下噪声控制措施:
1、总平面布置上,在工艺合理的前提下,优化布置,充分考虑重点噪声源的均匀、合理布置。
2、进行采购设备招标时,尽可能选择噪声较低的同性能设备,对重点噪声源严格控制,并向设备制造厂家提出噪声控制要求,从源头减少和控制高噪声的产生。
3、对鼓风机进口安装消声器,同时对整个机组加盖隔声罩,并采取减振措施,使之(距声源1m处)噪声值控制在90dB(A)以内。
4、对引风机整个机组加盖隔声罩,并采取减振措施,使之(距声源1m处)噪声值控制在90dB(A)以内。
5、对各种水泵及其它噪声较大设备,均应采取配隔音罩或其它必要的消音措施,使之(距声源1m处)噪声值控制在85dB(A)以内。
6、为控制噪声影响,高噪声设备(风机、泵类及破碎机)应置于厂房内。厂房的隔声量一般为10~30 dB(A)。
7、在人员活动较频繁的声源车间,应结合车间环境,适当置吸声壁面、隔声障壁等。
8、设备安装及土建施工中,重点设备均应采取减震、防振措施,现场严格监督管理,提高安装质量,从声源上控制施工时的噪声水平。
9、尽量避免夜间运输煤炭、氧化镁、灰渣等,减少运输过程中车辆鸣笛。
10、为减少厂区内的粉尘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且美化环境,应尽可能的对厂区进行绿化,因地制宜选择树种,以达到防尘、降噪、美化环境的目的。
综上所述,通过采取上述防振、降噪措施后,本工程的噪声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较大影响,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本项目固废物主要来自于锅炉房燃煤锅炉产生的灰渣及裹胁其中的脱硫硫酸镁、脱销废催化剂、废树脂和废机油、以及生活垃圾等。
1、锅炉灰渣
锅炉灰渣是锅炉房排除的主要固体废物。锅炉房灰渣主要由SiO2、Al2O3和Fe2O3、CaO等组成,与黏土接近。目前其综合利用途径主要应用在以下行业:
(1)水泥工业:主要用作水泥混合材料、粉煤灰超细水泥、C3S-C4A3S型粉煤灰水泥、粉煤灰配料生产硅酸盐水泥等。
(2)用于制作粉煤灰砂浆:粉煤灰砂浆系用粉煤灰取代或部分取代传统建筑砂浆中某些组分或改善其某种性能的砂浆。
(3)在筑路材料中的应用:灰渣在筑路材料中主要用于代矿粉作为沥青混合材料中的填料、粉煤灰三渣混合料、粉煤灰路堤。
(4)灰渣在墙体材料上的应用:用于制作烧结粉煤灰砖和粉煤灰砌块。
2、脱硫硫酸镁
硫酸镁溶于水后可与轻烧粉反应形成硫氧镁水泥。硫氧镁水泥具有较好的防火性、保温性、耐久性和环保性,应用在防火门芯板、外墙保温板、硅质改性保温板、防火板等诸多领域;用于制革、炸药、肥料、造纸、瓷器、印染料、铅酸蓄电池等工业,可以用作浴盐。
项目锅炉灰渣裹胁脱硫MgSO4全部提供给当地建材生产厂综合利用,可保证产生的灰渣全部进行综合利用;不会产生二次污染,方案是可行的。
3、脱销废催化剂
项目所采用的稀土基脱硝催化剂的活性成分是由镧、铈、钇等稀土元素氧化物和其他过渡金属氧化物,不含钛矾元素, 属一般固体废物。稀土基脱硝催化剂可再生多次重复使用,收集后暂存厂内废品库内,再交生产厂家回收再生利用。
4、废树脂和废机油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树脂及废机油。废树脂属于“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危险废物类别为HW14有机树脂类废物,废物代码900-015-13,危险特性 T;废机油属于“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7-08,危险特性 T.I。
项目废树脂及废机油产生量均为1.0t/a。收集后暂存于位于厂内现有锅炉房除渣间2楼、约80m2的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5、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综上分析,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全部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其处理处置方案是可行的。
为防治施工期的扬尘污染,为此将采取如下措施:
1、施工场地应定期洒水,大风天气则要增加洒水量和洒水次数,必要时对散装粒料加以遮盖;
2、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或限速行驶,以减轻扬尘的产生。施工场地内的运输通道要及时清扫、冲洗;
3、运输散装易于产生扬尘物品时,应使用密闭罐车,并避免露天堆放。装卸时因采用密闭仓储、气动卸料,以减少扬尘的产生;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统一围栏、挡风屏,高度不低于2.5m,以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天气预报4级风以上天气应停止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
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该部分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SS,本工程需收集施工废水,并且采用沉淀池进行澄清处理,尽可能循环使用或作为场地抑尘洒水用水。多余上清液可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道,剩余干物质由专人负责定期清运,进行填埋处理。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遵照《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尽量减少在夜间及午间作业的;
2、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尽可能使噪声较大的设备远离场界;
3、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采用低噪声和先进设备。
通过对评价区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和影响分析,进行厂区生态恢复工作,使项目区域的生态环境形成良性循环。
1、加强项目运行中的环保监督
(1)本工程建成后,应加强运行管理,保证脱硝和除尘设施正常运行,控制污染物
的排放,减少事故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认真落实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2、厂区水土保持及生态建设
项目建设过程中应做好施工组织工作,尽量减少开挖扰动面积;做好土石方挖填平衡,不可随意乱倒乱弃,以免加剧水土流失;对于开挖的基槽土,必须设临时堆土场堆存,临时堆土场要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设置围堰、排水明沟、沉沙池等临时防护措施;厂区在施工后期就应开始布设植物措施,进行生态恢复工作。
本工程建成后,水土保持工程设施和部分植物措施也随之完成。运行中应不断完善植物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加强工程措施的养护和植物措施的抚育工作,使其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有助于生态环境建设步伐的加快。
项目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情况汇总详见表7-8。
表7-8 项目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及效果情况汇总表
项目 |
内容 |
效果 |
||
处理前排放 |
处理后排放 |
达标情况 |
||
环境空气污染控制措施 |
既有筛分机、环锤式破碎机上方加装除尘率99.0%的布袋除尘器及15m高排气筒 |
≤2000mg/m3 |
20mg/m3 |
达标 |
项目后共用一座120m高、 出口内径4.2m的砼烟囱 |
|
|
达标 |
|
采用除尘效率≥99.8%的 布袋除尘器+附加除尘效率50%的湿法脱硫除尘净化 |
6101.78mg/m3 |
9.15mg/m3 |
达标 |
|
采用湿式氧化镁法炉外脱硫技术消减SO2的排放 |
440.46mg/m3 |
33.00mg/m3 |
达标 |
|
采用SNCR+SCR法脱硝技术 控制NOx的排放 |
300.00mg/m3 |
49.50mg/m3 |
达标 |
|
污水 处理措施 |
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汇入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
COD 250 mg/l NH3-N 25 mg/l |
COD 50 mg/l NH3-N 5 mg/l |
合理处置 |
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
主要声源设备加装隔声罩、 安装在室内,并采取减振措施 |
可降噪30 dB(A)以上 |
达标 |
|
设隔声值班室和控制室 |
可实现10~30 dB(A)的减噪量 |
|||
“以新带老”措施 |
对现有锅炉采用SNCR法脱硝技术该着,控制NOx排放 |
263mg/m3 |
50.0mg/m3 |
达标 |
在既有筛分机、环锤式破碎机上方加装除尘率99.0%的布袋除尘器及20m高排气筒 |
≤2000mg/m3 |
20mg/m3 |
达标 |
本章通过对该项目的社会、经济、环境效益以及环境损失 的分析,对该项目的环境经济损益状况作简要分析。
环保投资得到落实后,可减轻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1、本项目采用技术上比较成熟的高效布袋+湿式脱硫,其除尘效率高, 运转稳定,而且设备价格也比较合理,除尘器投入运行,可使烟气中的烟尘去除率达到99.85%,烟尘排放浓度可控制在10mg/m3以内;采用氧化镁湿法工艺,可使烟气中的 二氧化硫去除率达到92.5%以上,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可控制在35mg/m3以内;采用SNCR+SCR脱硝装置,使烟气中的氮氧化物去除率稳定在83.5%以上,排放的烟气中的氮氧化物浓度可控制在50mg/m3以内。
2、废水处理设施的落实,可使本工程所排放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得到处理,各类 废水均最大限度的得以回收利用。
3、采取降噪措施后能明显减轻对厂区周围的影响。
4、灰渣分除系统的应用,可很好地保护锅炉灰、渣的活性,便于其综合利用率。具 有显著的环境和经济、社会效益。
表 8-1 本项目环境效益量化一览表 单位:t/a
污染因素 |
污染物 |
产生量 |
排放量 |
消减(回用)量 |
备注 |
废气 |
SO2 |
561.28 |
42.05 |
519.23 |
有组织排放 |
NOX |
382.29 |
63.08 |
319.21 |
||
烟粉尘 |
7775.45 |
11.66 |
7763.79 |
||
废水 |
工业废水 |
27445.6 |
|
27445.6 |
循环利用 |
固废 |
灰渣 |
49166.71 |
0.0 |
49166.71 |
综合利用 |
脱硫硫酸镁 |
973.56 |
0.0 |
973.56 |
||
脱销废催化剂 |
15.0 |
0.0 |
15.0 |
再生回用 |
|
废树脂 |
1.0 |
0.0 |
1.0 |
安全处置 |
|
废机油 |
1.0 |
0.0 |
1.0 |
本项目的建设,使区域实现大型集中锅炉供热替代分散小型锅炉房供热,可有效降
低原煤消耗。
采用集中供热,锅炉热效率可由分散采暖小锅炉供热的平均热效率60%提高到83%。
以本项目新增303.8万m2供热面积,炉热效率为83%,年耗煤量142277.16t;较之分散采暖小锅炉供热的平均热效率60%,年可节约原煤51467.4t,折合标准煤31276.83t,节能效果明显。
2、区域污染物减排分析
在集中供热与分散小锅炉供热均采用同种煤种、均能满足污染排放要求,情况同等情况下,仅以燃煤量核算,集中供热与分散小锅炉供热各污染物排放情况详见表8-2。
表8-2 集中供热与采用分散小锅炉供热各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污染物 |
集中供热 |
分散式供热 |
集中与分散式供热 污染物排放的差值 |
烟气量(Nm3/a) |
1274300000 |
1751730915.80 |
-477430915.8 |
CO2(t/a) |
232569.10 |
321708.01 |
-200391.09 |
SO2(t/a) |
42.05 |
203.31 |
-161.26 |
NOx(t/a) |
63.08 |
341.59 |
-278.51 |
烟尘(t/a) |
11.66 |
47.54 |
-35.88 |
注:煤燃烧1吨标准煤大约产生2.6885319吨二氧化碳
从上表总可以看出,采用集中供热替代分散采暖小锅炉供热,仅以燃煤量核算,集中供热与分散小锅炉供热减少污染物SO2年排放量161.26t/a、NOx排放量278.51t/a、烟尘年排放量35.88t/a,对改善区域大气环境有利。
4、环境损益分析
目前国家尚未对环境损益的评价形成明确规定,本环评仅对采取集中供热与采取分散小锅炉供热燃用原煤排放的温室气体CO2进行分析。
根据专家预测:每排放1.0t二氧化碳,将造成的环境损失60.4万元人民币。即每燃烧1吨标准煤将造成的环境损失147.5万元人民币。
采用集中供热较采取分散式供热燃年可节约原煤总量51467.4t,折合标准煤31276.83t,可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84088.76t/a。即采用集中供热较采取分散供热可因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减少环境损失507.90亿元。
通过以上分析,本项目的建设可有效减少区域燃煤的消耗量、节能效果明显,同时项目也可明显降低区域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具有明显的环境效益。
拟建工程的建设有利于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是不言而喻的:
一方面工程建设将给当地的工业发展注入活力;另一方面工程建设必然要求有大量
的服务、配套性行业同时发展壮大,如建筑、运输、服务性第三产业等。因此,发展与
电厂配 套、服务性行业是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带来的最直接的影响。拟建工程建设的物质需求如 建筑材料等由当地提供,可带动地方建材行业的迅速发展;工程建设期间局域范围内人口 的增加,致使蔬菜、水果、副食的需求量增加,有利于个体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周围农村 地区蔬菜种植、乡镇企业的发展。
工程投产后,为项目区域实现大范围集中供热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同时也为城市规划提供了充足的硬件条件,改善投资环境。
同时,建设项目投产后,将极大的推动当地污染治理产业化的发展,具有良好的经济效 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体现了国家节能增效、环保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政策,而且可以 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所以本工程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由于环保投资不仅减少了 SO2、NOx、烟尘、废水及工业固体废物的排放量,相应地 减少了排污费;将工业固体废物处理给建材厂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本项目的建成,能使投资方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有利于企业的经济发展,同时对发 展当地工农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地区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本项目具有 良好的经济,从经济效益角度看本项目是可行的。
本项目环保投资主要为运营期的环境保护工程。经分析项目环保投资为2730.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14100.29万元的19.36%。详见表8-3。
表8-3 运营期环境保护投资估算
投资项目 |
环保措施 |
投资金额(万元) |
废水治理 |
脱硫废水收集处置系统 |
20.00 |
废气治理 |
燃煤破碎筛分系统设施效率≥99.0%的布袋除尘净化系统 |
30.00 |
锅炉烟气2套除尘效率≥99.8%的布袋除尘净化系统 |
600.0 |
|
2套氧化镁湿法脱硫系统 |
1000.0 |
|
2套SNCR+SCR烟气脱硝系统(含氨逃逸在线监测系统) |
500.0 |
|
锅炉烟气在线连续监测系统 |
50.0 |
|
“以新带老”原有锅炉2套SNCR+SCR烟气脱硝系统 (含氨逃逸在线监测系统) |
500.0 |
|
噪声治理 |
消声器、减振基础、吸声材料等 |
30.0 |
合计 |
2730.0 |
环境管理与监测是工程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环保措施得以贯彻执行的必要保证。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特点,该工程在施工期及运行期都需要制定必要的环境保护管理与监测计划。设立环境保护机构,负责对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进行环境管理和监督。保障工程各时期环保措施的落实,使项目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实施,将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为了做好生产全过程的环境保护工作,减轻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程度,设置有专职的环境管理机构,其职责是制定公司的环保工作计划、规章制度,统筹管理公司内部环保治理工作;负责与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取得联系;负责项目的环评报批、环保验收等。
公司设置有专职环保人员,落实正常生产中的环保措施,回馈污染治理设备的运行
情况。针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阶段的具体情况,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均由公司环境管理
机构承担,各阶段职能见表9-1。
表9-1 公司环境管理机构各阶段主要管理职责
阶段 |
主要职责 |
设计阶段 |
监督设计单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保措施落实到施工图设计中。 |
施工期 |
⑴按环评报告规定的环保措施和建议制订施工期环境保护实施计划和管理办法; ⑵监督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检查和纠正施工中对环保不利的行为。 ⑶负责施工中突发性污染事故的处理,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 ⑷组织实施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在施工结束后,组织全面检查工程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运行期 |
⑴积极贯彻执行各项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 ⑵编制全厂性的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⑶负责执行和监督厂内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及时将监测数据汇总、存档,并建立完备的环境保护档案; ⑷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进行分析和研究,及时发现并处理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⑸协同上级环保部门进行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⑹申请排污许可证。 |
1、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设施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建立经理负责制,明确每名工作人员的责任范围及工作权限。
2、要加强环保宣传,提高全体员工的清洁生产意识,加强职业技术培训,提高环境管理人员和污水站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以适应现代化生产管理的需要。
3、加强对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严防火灾爆炸风险事故发生。
4、环保设施应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管理,严格监督检查环保设施的运行效果,严防超标排放现象发生。
5、加强监测数据的统计管理,对废气、噪声等污染物排放口进行编号张贴明确的指示标志,同时对每个排污口及排气筒建立档案,明确每个排污口及排气筒的监测规范、监测频率,记录每次监测结果。
6、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及三废排放管理制度;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的环境管理,并与当地环保部门确立污染源、排放口、总量控制指标等工作。
7、建立日常环境管理台账,参照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如下:
环境管理台账应按生产设施进行填报,内容主要包括基本信息、污染治理措施运行
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其他环境管理信息等内容。其中,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企业、生产设施、治理设施的名称、工艺等的各项排污单位基本信息的实际情况及与污染物排
放相关的主要运行参数;污染治理设施台账主要包括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数据记录要求
以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监测记录信息按照自行监测管理要求实施。
①生产运行情况
记录生产设施名称、参数、运行状态、投料量和产品产量。
②原辅材料信息
记录原辅材料名称、购买量、出库量、库存量等。
③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记录废气治理设施型号、运行参数、污染物排放情况。
④废水环保设施运行记录要求
废水环保设施台账应包括所有环保设施的运行参数等。
⑤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记录要求
记录监测期间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危险废物还应详细记录其具体去向。
8、排污许可证规范化管理
根据《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评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环评[2018]11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 48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等要求,“在名录规定的时限后建成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 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因此,本项目应在项目建成后排放污染物之前进行排污许可证的申请。
排污单位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同时向核发环保部门提交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应当包括: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主要内容包括: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废气、废水等产排污环节和污染防治设施,申请的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按照排放口和生产设施或者车间申请的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排放标准;
(二)自行监测方案;
(三)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
(四)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
(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或者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
(七)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经营管理单位还应当提供纳污范围、纳污排污单位名单、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材料;
(八)本办法实施后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污单位存在通过污染物排放等量或
者减量替代削减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情况的,且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已经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应当提供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完成变更的相关材料;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废气排放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措施信息详见表9-2。
表9-2 废气排放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措施信息表
生产设施 |
污染物种类 |
排放 形式 |
污染治理 措施工艺 |
排放口类型 |
排放信息 |
|||||
高 (m) |
内径(m) |
许可排放速率 kg/h |
许可排放浓度 mg/m3 |
许可排放量t/a |
实际排放量t/a |
|||||
1 |
锅炉烟气 |
SO2 |
有组织 |
SNCR+SCR脱硝 高效布袋除尘器+氧化镁湿法脱硫装置(高效除雾器)组合工艺净化烟气 |
120 |
4.2 |
—— |
200 |
254.86 |
42.05 |
2 |
NOx |
—— |
200 |
254.86 |
63.08 |
|||||
3 |
烟尘 |
—— |
30 |
38.23 |
11.66 |
|||||
4 |
汞 |
—— |
0.05 |
0.063 |
0.0011 |
|||||
5 |
氨 |
240 |
|
3380.0 |
0.383 |
|||||
6 |
上煤系统 |
粉尘 |
高效布袋除尘器 |
20 |
0.5 |
|
120 |
|
0.073 |
注:①许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为各污染物排放标准;②许可排放排放量为许可排放浓度×风量或许可排放速率×年运行小时数。
纳管废水排放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措施信息详见表9-3。
表9-3 废水排放节点、污染物及污染治理措施信息表
生产 设施 |
污染物种类 |
排放 去向 |
排放 规律 |
污染治理 措施工艺 |
排放信息 |
|||
许可排放 浓度mg/L |
许可排放量(t/a) |
实际排放量(t/a ) |
||||||
生活 污水 |
COD、BOD、氨氮、SS |
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 |
连续 |
经防渗化粪池排入 污水管网汇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置 |
COD |
500 |
0.2028 |
0.1014 |
BOD |
300 |
0.1217 |
0.0608 |
|||||
氨氮 |
45 |
0.0183 |
0.0101 |
|||||
SS |
400 |
0.1622 |
0.1014 |
注:①污水许可排放浓度为企业排污口排放浓度;②许可排放排放量为许可排放浓度×废水排放量;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排放及污染治理措施信息详见表9-4。
表9-4 项目固体废物的产生、储存及处置情况表
序号 |
固废名称 |
产生量 |
固废类别 |
处置措施 |
排放量 |
1 |
炉渣 |
41402.651 |
一般工业固废 |
收集于灰渣库内。外运作建材原料利用 |
0.0 |
2 |
截留飞灰 |
7764.064 |
一般工业固废 |
0.0 |
|
3 |
脱硫硫酸镁 |
973.56 |
一般工业固废 |
0.0 |
|
4 |
脱销废催化剂 |
30.0 |
一般工业固废 |
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再生 |
0.0 |
5 |
废树脂 |
1.0 |
危险废物HW14 900-015-13 |
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再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0.0 |
6 |
废机油 |
1.0 |
危险废物HW08 900-217-08 |
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再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0.0 |
7 |
生活垃圾 |
2.535 |
|
由市政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
2.535 |
根据国家目前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结合本项目污染物的外排特征及其所在区域环境现状,确定本项目的总量控制因子为:SO2、NOx、颗粒物共3种。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指标详见表9-5。
表9-5 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一览表 单位:t/a
项目 |
本项目完成后 总排放量 |
达标 排放量 |
总量控制 建议指标 |
|
废气 |
SO2 |
42.05/54.75 |
254.86/331.76 |
100.0/150.0 |
NOx |
63.08/82.11 |
254.86/331.76 |
100.0/150.0 |
|
烟尘 |
11.66/15.18 |
38.23/49.77 |
15.0/20.0 |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可通过区域调剂获得。
工程环境监测是污染源监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掌握排污和排污趋势的手段。其目的在于掌握公司排放的废水、锅炉烟气、噪声及灰渣等是否符合环境标准以及供热厂周围环境质量变化趋势,监督生产安全运行和配合环境管理工作的改进,并为控制污染和保护环境提供科学依据。
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项目排污特点及该厂实际情况,需建立健全各项监测制度并保证其实施。各类监测项目所涉及到的样品从采集、保存、前处理、分析测试和数据处理统一按现行国家和环境保护部等部委颁布的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依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2017)要求设置监测计划,并按计划定期进行监测。鉴于企业实际情况,企业监测拟全部委托经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社会检测机构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安装在线连续监测装置,并且必须与当地、省环保管理部门联网。
9.4.1.1 污染源监测项目和频次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纲》(HJ942-201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及“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 号)等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属于市控重点监测对象。
表 9-6 废气监测频次要求
排污单位级别 |
主要排放口 |
其他排放口的监测 指标 |
|
主要监测指标 |
其他监测指标 |
||
重点排污点位 |
月-季度 |
半年-年 |
半年-年 |
非重点排污点位 |
半年-年 |
年 |
年 |
钢铁、水泥、焦化、石油加工、有色金属冶炼、采矿业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较重的污染源,无组织废气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监测;其他涉无组织废气排放的污染源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监测。 |
表9-7 废水监测频次要求
排污单位级别 |
主要监测指标 |
其他监测指标 |
重点排污点位 |
月-季度 |
半年-年 |
非重点排污点位 |
半年-年 |
年 |
根据上述要求,本项目营运期监测计划如下:
1、锅炉烟气的监测
SO2、NOx、烟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量监测周期为每年一次(以和连续监测装置的监测结果对照,考察其运行状态)、脱硫效率每个运行周期监测一次、锅炉大修后测定除尘器除尘效率。
烟道气监测可根据企业的能力由企业自身进行,也可委托经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社会检测机构进行。
对锅炉烟气进行连续监测系统监控,并对测试数据进行分析,发现超标问题及时查找原因,采取措施。在每次大修后,进行除尘、脱硫、脱硝效率监测。
2、脱硝系统运行参数监测
根据《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的要求,脱硝系统催化剂
参数应每2个月监测一次,其中积灰情况可根据机组运行情况,结合锅炉大修停炉等时期
进行分析。分析可委托有分析能力的单位进行。
3、厂界大气污染物监控
厂界大气污染物:颗粒物监控每年一次,运行期进行。厂界大气污染物颗粒物可经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定的社会检测机构进行。
4、厂区总排放口
监测周期根据监测项目的不同,其监测频率分为:pH、SS、COD、氨氮每旬一次;
BOD5、总砷、氨氮、氯离子、排水量每月一次;石油类、挥发酚每季一次。
如发生事故,需外排生产污水时可在厂排污口取样监测。
5、厂界噪声监测
噪声监测对象主要为厂界。厂界噪声监测沿厂界每50~100m 选取一个测点,设在界外1~2m 处,其中至少在距电厂主要噪声源最近之处设两个监测点,布点时应避开外界噪声源。监测频率为每年1 次(在冬季进行),监测时间分为昼间和夜间,昼间测量一般选在08∶00~22∶00,夜间一般选在22∶00~05∶00,监测应在高于全厂75%运行负荷以及无雨和风力小于5m/s 的气象条件下进行。
厂区主要噪声设备监测每年1 次,监测应在高于全厂75%运行负荷以及无雨和风力
小于5m/s 的气象条件下进行。
本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监测计划见表9-8。
表9-8 环境质量监测计划表(采暖期进行)
监测阶段 |
监测 要素 |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率 |
监督机构 |
运营期 |
环境 空气 |
奥利匹克中心、孙家染坊 |
SO2、NO2、PM10、PM2.5、TSP、 NH3、汞及其化合物 |
1次/年 |
省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例行检查,不定时抽查 |
声环境 |
奋进乡管委会 |
Leq(A) |
1 天/年,1 天 2 次(昼间、夜 间) |
对本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按照本环评所提污染源监测计划认真落实,确保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定期监测,以便及时了解项目周围环境的情况。
综上所述,要认真落实本项目所提的环境管理要求和监测计划,确保及时了解掌握周围环境的情况。
编制监测报告的目的是使环保部门了解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并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控制计划中没有预见的不利环境影响,及时修订监测计划。监测机构结束每次监测工作后,,及时整理监测数据,以报表的形式写出监控报告,呈交给建设单位,并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部门,并逐级上报。以便厂内各级管理部门和地方环保部门及时了解全厂排污情况及各环保治理措施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排污口的技术要求
(1)排污口设置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环监[1996]470)文件要求进行规范化管理。
(2)污水排放采样点设置应按《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设置工业场地总排口。
(3)各废气净化装置排气筒设置符合《污染源监测技术规范》要求的采样口,除尘器前后及脱硫后均预留永久监测口。
2、排污口立标管理
项目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致-排放口(源)》(GB15562.1-1996)中规定对排放口设置标示。标示如下:
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企业尹建立环评公开信息机制,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1、公开环境影响报告编制信息
根据建设项目环评公众参与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的工程基本情况、拟定选址选线、周边主要保护目标的位置和距离、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公众参与的途经方式等。
2、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
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其中对于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还应一并公开公众参与情况说明。报批过程中,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一步修改,应及时公开最后版本。
3、公开建设项目开工前的信息
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开工日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环境监理单位、工程基本情况、实际选址选线、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清单和实施计划、由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负责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清单和实施计划等,并确保上述信息在整个施工期内均处于公开状态。
4、公开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的信息
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中期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进展情况、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施工期环境监理情况、施工期环境监测结果等。
5、公开建设项目建成后的信息
建设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建设项目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执行情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调查结果。对主要因排放污染物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应当定期向社会特别是周边社区公开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项目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D4430 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根据《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评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环环评[2018]11 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 48 号)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等,企业或者其他经营者按照国家规定,在实施期限内申请排污许可证。
对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 年版)》,本项目为“三十九、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96、热力生产和供应/单台或者合计出力20 吨/小时(14 兆瓦)及以上的锅炉(不含电热锅炉)”的项目,属于实施重点管理的行业。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令第 48 号)第二十四条“在名录规定的时限后建成的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因此,本项目应在项目排放污染物之前进行排污许可证的申请。
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务院令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和规定进行企业自主对项目竣工进行环保验收。
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要求详见表9-9。
表9-9 “三同时”环境保护验收一览表
序号 |
环保措施 |
治理效果及验收标准 |
|
1 |
废水 |
水处理浓水、锅炉排污水、脱硫废水等生产废水一并排入沉淀池处理后,全部回收用于脱硫脱硝、锅炉熄火、清渣 |
全部回用 |
2 |
废气 |
采用一座高120m,出口内径4.2m的 烟囱排放烟气 |
≥120m |
燃煤破碎、筛分机增设除尘效率≥99.0%的布袋除尘器1套,处理后的粉尘经20m高排气筒排放 |
满足《大气综合污染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 |
||
对本项目锅炉及既有项目锅炉“以新带老”燃煤烟气采用SNCR+SCR脱硝工艺+除尘效率≥99.8%的高效布袋除尘器+氧化镁湿法脱硫装置(高效除雾器)组合工艺进行净化,控制锅炉烟气中SO2、NOx、烟尘的排放量,安装烟气连续监测装置 |
烟尘综合除尘效率≥99.85%、脱硫率≥92.5%、脱销率≥83.5%;控制SO2排放浓度≤35mg/m3、NOx排放浓度≤50mg/m3、烟尘排放浓度≤10mg/m3;使锅炉排放的烟气污染物满足超低排放浓度限值。 |
||
装设氨逃逸在线监测反馈控制系统 |
氨逃逸浓度≤3.0mg/m3,排放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 |
||
煤棚封闭,煤棚内设置干雾及喷淋 降尘系统 |
满足环保要求 |
||
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总量 |
烟尘排放量≤11.66t/a |
||
SO2排放量≤42.05t/a |
|||
NOx排放量≤63.08t/a |
|||
3 |
噪声 |
噪声污染防治工程,主要声源设备 加装隔声罩、并采取减振措施 |
厂界处可以达到3类标准要求 |
4 |
固体废物 |
灰渣、脱硫硫酸镁外卖综合利用;脱销废催化剂收集后交生产厂家进行再生利用;废树脂、废机油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
综合利用、无害化处理 |
5 |
地下水 |
一般防渗区包括渣棚、储料棚、各类废水收集池及废水排放管道等地下或半地下的污染物存贮建筑。 |
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 |
简单防渗区包括厂区其它建筑、道路、办公区、配电装置区等 |
一般硬化处理 |
||
6 |
环境管理 |
环境管理规章制度、环境监理报告;设兼职环境管理人员1人 |
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建设项目(二期)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中科大街以西,航空街以南区域的现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厂区内,具体地理坐标为E125°24′27.3″、N44°00′17.8″。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厂区总占地53222.0m2,项目主要在既有厂区内占地4970m2、建设面积7387m2的本期供热锅炉房1座,安装2台116MW链条炉排热水锅炉及附属系统,并对现有锅炉进行脱销改造,满足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供热区域内热负荷缺口303.8万m2的供热需要。
本项目完成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供热总面积将达到388.1万m2,供热总负荷将达到266.267MW。其中本期项目新增303.8万m2供热面积,新增供热负荷194.565 MW。
项目总投资14100.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30.0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19.36%。项目规划2022年10月建成运行。
1、地表水
根据长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长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9年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报告》中相关数据,新立城大坝断面的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标准,水质类别为Ⅱ类;新立城水库中心断面的各项监测指标均符合标准,水质类别为Ⅲ类;杨家崴子大桥断面的主要超标项目有:氨氮、总磷和化学需氧量,年均值依次超标1.82倍、0.93倍和0.50倍;保龙桥断面的主要超标项目有:氨氮和化学需氧量,年均值依次超标1.71倍和0.10倍;靠山大桥断面的主要超标项目有:氨氮、化学需氧量和总磷,年均值依次超标1.60倍、0.17倍和0.13倍。从污染物沿程变化情况看,新立城大坝和水库中心断面水质较好,各项污染物浓度较低;到保龙桥断面和杨家崴子大桥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均呈现明显上升趋势;到靠山大桥断面,各主要污染物沿程几乎没有消减。从监测结果看,伊通河的水质与上年度相比无明显变化,仍为劣Ⅴ类水质。
分析原因,一是由于历史原因,伊通河水质污染严重,治理需要过程;二是伊通河沿岸乡镇排放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给伊通河带来了一定程度的污染,三是由于伊通河
流量小,受到污染后,水体自净能力很差。
为此,长春市人民政府于 2016年8月颁布《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春清洁水体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长府发﹝2016﹞年18号),编制《长春市水体达标方案》。报告提出了2016-2020年涵盖工业污染源治理、城镇生活源截污、面源控污、内源清除、生态建设、监管能力建设等多方面的水质改善策略研究。
补充监测结果表明,评价监测期间除长春北郊污水处理厂下断面总磷超标0.175倍外,伊通河长春北郊污水处理厂上、下监测断面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2002)中Ⅴ类标准,说明通过治理该河段水质已得到大大改善。
2、环境空气
根据数据分析可知,2019全年,长春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可吸附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的年均值浓度分别为:38µg/m3、64µg/ m3、11mg/m3和34µg/m3;一氧化碳(CO)的年24小时平均低95百分位数为1300µg/m3,臭氧(O3)的年日 最大8小时平均低90百分位数为134µg/m3;除细颗粒物(PM2.5)外其他各项因子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年平均二级标准的要求,项目区为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区。
补充监测表明,氨的一次值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附录 D 中质量浓度参考限值;汞的一次浓度均在检出值以下,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附录A中推荐的标准限值。
3、声环境
根据2019年12月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长春高新北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之数据,项目厂界的东、南、西、北厂界的各个噪声监测点位昼间噪声值在51.0~54.0dB(A)、夜间噪声值在38.0~ 40.0dB(A),均能分别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的要求,声环境质量良好。
1、采用除尘率不低于99.8效布袋除尘器+湿法脱硫附加50%除尘效率去除烟气中的烟尘污染物;
2、采用炉外湿式氧化镁法脱硫系统,脱硫效率不低于92.5%,控制锅炉烟气中的SO2
排放浓度≤35.0mg/m3以内;
3、项目锅炉采用SNCR选择性非催化炉内喷尿素还原+SCR炉外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组合工艺控制NOX的排放。前端SNCR脱硝系统可使NOX生成量减少30~40%,后端SCR脱硝系统作为SNCR脱硝系统的补充,使整个脱硝系统脱销效率不低于83.5%,控制锅炉烟气中的NOX排放浓度≤50mg/m3;同时,对既有2台75MW热水锅炉进行SNCR选择性非催化炉内喷尿素还原+SCR炉外选择性催化还原脱硝工艺进行脱硝技术改造,控制既有2台75MW热水锅炉NOX排放浓度≤50mg/m3。
4、在烟囱上安装烟气自动连续监测装置,监测烟气中的烟尘、SO2、NOx排放浓度,以便了解锅炉房内燃煤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采取以上措施后,通过既有120.0m高、直径4.2m烟囱排放的锅炉烟气中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并达到“重点区域超低排放要求”标准控制限值。
本工程生产厂区排水包括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根据其水质情况分别回用于锅炉房脱硫脱硝、锅炉房清扫以及除灰渣系统,生产废水全部会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市区排水管网汇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限值后统一排放至伊通河。
工程降低噪声从设备选型着手,向制造厂家提出设备噪声限值和要求;其次根据不同声源采取不同措施,如安装消声器、加装隔音罩等;第三合理优化布置,将主要噪声设备均布置在室内,对噪声较大的设备设置了集中隔声控制室;四是重点设备均应采取减震、防振措施,提高安装质量,从声源上控制施工时的噪声水平;通过对厂区进行绿化,达到降噪、减轻对环境敏感点影响的目的。
项目建成运营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锅炉炉渣、除尘截留飞灰、脱硫硫酸镁、脱销废催化剂以及废树脂、废机油和生活垃圾。项目共产生固体废物50174.81t,其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50170.275t、危险废物2.0t、生活垃圾2.535t。
项目运营后,新增锅炉灰渣年产生量约49166.715吨,其中炉渣41202.651吨、飞灰7764.064吨,同时烟气脱硫产生纯量MgSO4 973.56t,锅炉灰渣裹胁脱硫MgSO4全部提供
给当地建材生产厂综合利用。
项目SCR脱硝塔采用稀土基新型高效无毒烟气脱硝催化剂,SCR脱硝塔一般每3年左右更换一次脱硝催化剂,每次共约30.0t/a,收集后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废树脂属于“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危险废物类别为HW14有机树脂类废物,废物代码900-015-13,危险特性 T;废机油属于“使用工业齿轮油进行机械设备润滑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危险废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7-08,危险特性 T.I。项目废树脂及废机油产生量均为1.0t/a。收集后暂存于位于厂内现有锅炉房除渣间2楼、约80m2的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项目运行后生活垃圾产生量为2.535t/a,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项目建设点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中科大街以西、航空街以南区域的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院内。厂址所在评价范围内无文物古迹、风景名胜、无自然保护区和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敏感因素,占地为既有厂区内。为优先开发区域。
项目址位于长春市的东北部,当地主导风向的下风向;项目建设必定会对周边区域的大气环境造成一些影响,但该项目为民生工程必须存在。项目燃煤锅炉排放烟气污染物浓度执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 、并达到“重点区域超低排放要求”标准控制限值;通过预测,排放的烟气污染可满足各环境敏感点处的环境质量要求,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项目完成后可明显减少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减轻区域污染的排放总量,区域环境效益明显。
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通过现状监测和预测,项目厂界及保护目标的噪声值均满足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址位置、厂区平面布置合理。
该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规定的鼓励类中二十二、城镇基础设施/11、城镇集中供热建设和改造工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北湖科技开发区分区规划及长春新区奋进乡土地利用规划,项目区域为公用事
业供热用地,故项目符合区域规划要求。
根据《长春市供热专项规划修编》(2013-2020)及《嘉润热力特许经营权区域范围图示》(2013-2020年)供热规划,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规划采用扩建的区域供热热锅炉房,该供热锅炉房预期总容量为420MW。本项目为规划中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的集中供热锅炉房建设的一部分。故目符合区域供热规划要求。
项目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为优先开发区域。符合全国及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及“三线一单”要求。
项目为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装机方案为2×116MW 热水锅炉,为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故本项目符合《吉林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第三章/第一节/专栏1清洁空气工程/三、燃煤锅炉治理工程/3.燃煤小锅炉撤并工程“建设热电联产机组或大型集中供热锅炉房,提高城市热网覆盖率,逐步对现存供热小锅炉实施撤并改造......”要求。
项目处于长春市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向,热源厂烟气污染物扩散的主要区域较密集人员居住区较少,通过预测,烟气污染物对环境敏感保护目标不会带来较大的影响,本项目符合环境保护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项目锅炉烟气净化采用除尘效率≥99.5%的布袋除尘器、氧化镁法炉外脱硫塔脱硫、SNCR+SCR组合烟气脱硝等工艺技术进行净化,有着较高的环保水平,属大型燃煤锅炉(房)集中供热项目;故项目符合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相关环境管理及《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7-2021 年)》中清洁燃煤集中供暖发展路线要求。
项目建成后,产生的“三废”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进行净化处理,确保满足排放要求。故项目与国发〔2013〕37号及发改能源[2014]506号相符。
1、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锅炉烟气采用SNCR选择性非催化炉内喷尿素还原+SCR炉外选择性催化还原法脱硝组合工艺控制NOX的排放,采用除尘效率不低于99.8%的布袋式除尘器+湿式氧化镁附加除尘及湿式氧化镁法脱硫,排放的烟气中各项污染因子以超低排放标准要求进行
控制、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通过预测可知:
本项目新增污染源燃煤供热锅炉排放烟气中SO2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5.5564ug/m3,占标率为0.1.1113%;NOx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8.3344ug/m3,占标率为3.3338%;PM10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1.5405ug/m3,占标率为0.3423%;NH3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0.0507ug/m3,占标率为0.0253%;汞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0.0001ug/m3,占标率为0.0474%。各项主要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且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可见项目新增污染源在正常工况情况下,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评价区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项目后全厂污染源燃煤供热锅炉排放烟气中SO2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6.8384ug/m3,占标率为1.3677%;NOx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10.2572ug/m3,占标率为4.1029%;PM10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1.8961ug/m3,占标率为0.4213%;NH3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0.0321ug/m3,占标率为0.0310%;汞污染物下风向轴线浓度最大小时值为0.0002ug/m3,占标率为0.0588%。各项主要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也均满足相应的标准要求,且最大地面浓度占标率也均小于10%。总体而言,项目后总污染源在正常工况情况下,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评价区的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另外,项目SNCR+SCR脱硝工艺氨逃逸率按3.0mg/m3设计,项目氧化镁湿法脱硫具有90%的附带去除效率。正常工况下锅炉排放的烟气中氨的排放浓度约为0.30mg/m3、排放速率为 0.132/h、排放量为 0.383t/a,即使正常工况下锅炉烟气中氨排放浓度也仅为1.5 mg/m3、排放速率为0.625kg/h,对比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界浓度标准值 1.5mg/m3,120m 高排气筒排放速率240.0kg/h),脱硝装置出口的少量氨逃逸不会对大气造成氨污染。
通过预测结果可见,项目在正常工况情况下,总体而言,项目前、后新增及总污染源在正常工况情况下,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评价区的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收集后全部回用于锅炉清灰渣,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城区市政污水管网汇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经其处理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排放标准限值后最终排放至伊通河。
由于其水污染物排放量极其有限,对伊通河水环境质量影响极小。
3、噪声影响
项目在采取有效防噪降噪措施后, 工程的噪声对厂界及周围敏感点环境噪声影响的贡献值不大,厂界各点位昼、夜均能满足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弃物的影响
项目运营后,燃煤锅炉新增灰渣及脱硫MgSO4全部提供给当地建材生产厂综合利用,SCR脱硝塔每3年左右更换的脱硝催化剂收集后交由生产厂家回收再利用,废树脂及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党委处置;新增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妥善处置,在严格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在采取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设计煤种锅炉烟气中SO2、NOx和颗粒物的排放浓度分别为33.0g/m3、49.5g/m3和9.15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并达到“重点区域超低排放要求”标准控制限值;
生产废水经厂内收集后全部回用于清灰渣,项目生活污水经城区排水管网汇入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处理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后排放;厂界昼、夜噪声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限制标准要求。
根据项目建成运行后污染物的排放情况分析,本项目实际排放污染物SO2、 NOX、烟尘排放量分别为42.05t/a、63.08t/a、11.66t/a,项目前后排放的烟气中大气污染物SO2、NOx及烟尘均获得大幅消减,其中SO2消减量为519.23t/a、消减率为92.50%,NOx消减量为319.21t/a、消减率为83.5%,烟尘减量为7763.85t/a、消减率为99.85%
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建议指标为SO2 100.0t/a、NOx 100.0t/a、烟尘15.0t/a。
项目以上污染物排放总量可通过区域调剂获得。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嘉润热力热源厂二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截止目前未接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1、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就业机会,提高当地民众的经济收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2、项目在设计过程中,从工艺技术、设备造型、污染物治理等多方面进行了优化设计,在生产过程中,将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控制污染物外排,可降低拟建项目的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综上所述,该项目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该项目是可行的。综上所述,该项目有较高的经济效益,且装置产生的“三废”得到有效控制,真正做到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统一。
公司设有环境管理机构,受分管经理直接领导,同时也接受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环境管理机构的基本任务是负责组织、落实、监督本企业的环保工作。为切实搞好污水、废气的达标排放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火力发电及锅炉》(HJ820
-2017)的要求,制定了废气、废水等污染物监测计划。
吉林嘉润热力集团有限公司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建设项目(二期)位于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中科大街以西、航空街以南区域的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嘉润热力2号热源厂院内。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符合行业规范条件;选址符合长春高新北区规划要求,不涉及环境敏感区,选址可行;建设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土壤环境质量现状均基本能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该项目采取的生产工艺为国内先进的工艺,在拟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本评价确定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情况下,各类均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要求;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项目实施过程中在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后,评价区域内的环境空气、地表水体、声环境、地下水体及土壤质量可控制在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内,对环境影响较小;公众对建设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因此,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建设单位在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基础上,本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